他有心要喊,可是又不敢确定,要是真是自家的胡人将领,这可是大祸。
对面为首的将领的船只靠近,接着月光,秦律之忽然看清楚了对方的侧脸!
这哪里是个胡人,分明是个汉人!
“他不是胡人!”秦律之刚喊出这句话来,就见到对面的汉人张弓射箭,一箭就射了过来!
“杀胡狗,杀汉奸啦!”桓怡箭术过人,黑夜之中张弓射箭,流星赶月一般连发三箭,射完也不管中没中,趁着小船飘了过去,直接拔出长刀,就跳帮杀了过去!
“这也行!”王超看得目瞪口呆,没想到这样还真把敌人骗过去了!等他看到自家小主人跳过船去,立刻吓得魂不附体,不由得高喊道;“小主人杀过去了,咱们上啊,保护小主人!”
“杀胡狗!杀汉奸!”
复汉军士兵此刻也围了上来,他们没用复汉军赖以成名的步槊,因为夜间作战,又是水上,根本结不成战阵,因此步槊也没有了用武之地,他们靠近的就跳帮过去,没有靠近的就从水里游过去,慢慢接近了敌人的船只!
夜战危险,水战危险,夜间水战那就是危险加上危险,简直是双倍危险。在夜里,你看不清敌我,也不知道你对面的人究竟是敌是友,而你的战友也分不清他面前的人是谁,很有可能就把你当做敌人砍杀了。而在浮动的船只上,人根本立足不稳,很难像陆地上那样放开搏杀,不熟悉水战的人很有可能一不小心就从船上落到水中了。
刷拉
一声尖锐的撕裂声传来,桓怡用长刀狠狠砍死一个敌人,那长刀撕裂敌人肉体的快感是训练中永远得不到的,而敌人死前的闷哼,绝望的悲鸣,立功的野心交织在一起,则让这个年轻人兴奋地全身颤抖!
“爽,爽!”桓怡哈哈大笑道;“胡狗们,汉奸们,受死吧!”
正叫嚣着,他被人从后面一拉,顿时一个趔趄往后倒去,而他刚才站立的地方则被敌人砍了一刀,他此次没穿铁甲,若是被人砍中,只怕立刻要挂彩。
“小主人,战斗不能分神啊!”王超从后面赶上,将桓怡拉开,趁着敌人一招用老,将敌人刺死,然后又叫道;“您在后面观战就行了,这里有我!”
“不行,小爷要亲自上阵!这些狗才,竟敢顽抗小爷!”桓怡哪里肯退缩,反而由扬起了刀杀了上去。
参加夜袭的复汉军士兵都是南方人,自小生活在水边,自然熟悉水战,而对面的多是北人,北方大河较少,多是旱鸭子,因此很快就支持不住了。
没用多久,水上已经漂浮了一片尸体,几乎所有的敌人都死在了复汉军的手上。
“王超,你这狗才杀了几个?小爷杀了两个人呢!”桓怡哈哈大笑着炫耀道。
第九十八章 一片火海()
王超杀了四个,他久经战阵,常年杀人,武艺比一般的士兵高出不少,因此桓冲才派他来保护桓怡,可是听着桓怡的炫耀,王超不由得会心一笑,说道:“小人只杀了一个,小主人厉害!小人佩服至极!”
“你小子也行吧,没给我丢人,马马虎虎!”
“这……是!”
这时候杨忠的船过来了,他高声赞许道:“小公子果然是名门之后,不负父祖盛名!眼下已经肃清敌人,咱们就开始夜袭吧!”
“很好!”桓怡哈哈笑着,毅然立于船头,高高扬起手中的战刀,高声叫道:“全军听命,火攻船准备,夜袭敌人渡船港口!”
水流冲刷着他的身体,让秦律之感觉到一股透骨的冰凉,虽然这种寒冷带走了他身体的绝大多数热量,但是同样让他免于在水中沉睡过去,最后在不知不觉中失去生命。
他挣扎着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身在一处河岸,脑袋头疼欲裂,就好像是有一把无形的锤子正在不间断地敲打他头颅一样,这锤子敲打得力量极大而有规律,震荡的力量弄得他让他恨不得将自己的头盖骨掀开,将里面疼痛的地方给揪出来!
不过疼痛也并不是一定是一件坏事,毕竟还能头疼这就说明自己还活着,这总比死了强。人死了就什么都没了,但是只要活着就有希望,就能够继续去做没有做完的事情。
只是,我究竟是怎么沦落到这个地步的呢?
秦律之苦思冥想着,忽然想起来了,自己似乎是脑袋上挨了一下子,然后就从船上摔倒沔水里面,若不是自己运气实在太好,竟然能够顺着水漂到河岸上,只怕现在早就淹死了。
他伸手摸索着自己的脑袋,上面还牢牢地系着一副铁头盔,头盔最上面已经凹陷了下去,凹陷不大却颇为深厚,显然是某种单手钝器造成的。
“娘的,下手真狠啊!”秦律之尝试了好几次,终于勉强站了起来,他左右看看,发现自己的运气着实是不错,竟然和军队处于同一侧,也就是说,自己可以回去给张崇大人汇报军情了!
“一定要赶快回去,这些人有勇有谋,肯定不是好来路!”
他摇摇晃晃、踉踉跄跄地在河岸边上走着,身上的兵器已经失落,他就随手捡了一根树枝作为防身武器,顺便还能拿来当拐杖。
“我专门离开营地两里路设置的岗哨,他们乘船而来,我是在河岸上行走,眼下没有风,我的速度比他们快,还是有希望将军情传递过去的!”秦律之拼了命地跑着,天上的月色昏暗,以至于他根本看不清道路,好几次都摔倒在河岸上,但是他仍旧不顾已经血肉模糊的双手,艰难地挣扎起来,继续往营地方向前进。
“我一定要报答张崇大人!”秦律之咬牙想着。
终于来到了营地,前面是一个哨岗,将军们终究是带兵的人,不可能一点防守都没有。虽然眼前的岗哨简陋无比,也只有两个哨兵坐在地上聊天,但是毕竟是自己人!
“你们,快去向张崇大人汇报,有人要来劫营!”秦律之没有跑到他们面前,就高声喊道!
“什么?”哨兵们吓了一跳,等他们接着哨岗里面的火光看清楚秦律之的模样,不由得大惊道;“你是谁?怎么这个样子?”
“没时间解释了!”秦律之焦急地说道;“敌人马上就要劫营了!你们快去汇报!”
“你不说你是谁,我们怎么能相信你!”哨兵不知道是不愿意劳累一番去汇报,还是真的谨小慎微,就是不肯汇报。
秦律之咬牙切齿,他知道很多时候带来坏消息的人是不被喜欢的,很有可能将军大人们会因为哨兵带来的坏消息心情不好,顺便就把气撒在哨兵身上了。只是,这消息关乎全军安慰,又如何能轻忽对待!
“你们快去回报,要不然……”他一句话还没说完,就看到了人生中最最壮丽的景象。
距离他们一里多远的水寨渡口忽然被火焰包围,这火焰不是寻常的失火,而是被几十团燃烧着熊熊烈焰的火球集中,而后整个木制的水寨就在接连不断的爆炸和燃烧之下炸成一团火球,向四周抛飞各种碎木杂物,成了一把明亮的火炬!
爆炸声接连不断,这声音好像是混沌初开以来的一声霹雳,一次又一次地在水寨中炸响,隆隆的声音有如闷雷,将秦律之的肺腑都震得生疼!
“糟糕!”秦律之见到这一幕,不由得张大了嘴,随即,他又反应了过来;“还好,还好,毕竟只是攻击渡船,没了船就破釜沉舟吧!”
他这是尽量往好的方面去想,若是项羽带的军队,自然能够破釜沉舟,横扫秦军,可是若是换了张崇大人带的这两万五千军心不整又常年疲惫的士卒,只怕马上就要炸营!
秦律之的猜测是好的不灵坏的灵,刚想着有可能炸营,营地里面就开始吵杂起来!
这混乱一开始还只是一些士兵闷头苍蝇一样从营帐里面冲了出来,四处乱跑着,想要找到一个出路,可是随即这些人的惊慌行为就带动了更多的士兵,他们都从营帐中出来,七嘴八舌地喊叫起来!
在不懂兵法的人看来,炸营会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情,毕竟这么多人在一块,大家抱团取暖,又有什么可怕呢!但是实际上,战场上的心理压力是极大的,士兵们随时都处在爆发崩溃的边缘,这时候只要有一个外来刺激,很容易就会让他们失去理智,变成没有思想的疯子。
而且人都是从众的,别人都疯了,你不疯,那么你才是疯的那一个,在所有人都疯子一样到处乱窜的时候,保持镇定已经是不可能的任务了。
大军扎营最忌讳士兵乱窜,因为这不仅仅给敌人可乘之机,更有可能削弱自身防御,因此最好的应对策略就是不论如何动乱,自军只需要深扎鹿角,守住营盘,不管谁来都要射杀,等到天亮的时候再联络中军。
带兵的将领不可能不知道这个道理,因此很多将领穿着一身单衣从营帐中冲出来,带着亲兵们守住营盘,若是见到动乱的士兵,上去就是一刀,用鲜血让这些没头苍蝇一般的乱兵明白纪律和规矩的重要性!
隆隆的马蹄声也想了起来,还有粗壮又野蛮的叫喊,那是胡人骑兵的声音,他们听到营地大乱,开始过来平乱了,这些打过大仗的军队自然不可能像汉军那样轻轻易易就炸营。
“还好,还好!秦律之松了口气,毕竟还是能控制住!
不过他随即就有想到了一件事:“敌人大费周章搞夜袭,怎么可能只有这么点本事!”
他的预言一向是很准,轰隆,轰隆,一声又一声的炸响传了出来,不过这次声音的方向则是陆地的方向!
这就意味着,敌人开始从陆地发动进攻了!
好像是梦幻一样,营地南面、西面的山地忽然亮起了无数的灯火,这些灯火遮蔽了满山满野,好像是把天上的火给引到了地上一般!
火,到处都是火,从这里看去,对面的山地已经被灯火笼罩,若是按照一个灯火代表十个人来算,只怕有三五万人!
爆炸,爆炸,这爆炸声好像死神从天而降,带着不可抗拒的威力,狠狠地落在军营里面。
哀嚎声,尖叫声,恐惧的嘶吼声连成一片,秦律之感觉不到自己的心跳,只能看到一片恐怖和混乱!
“天啊!”秦律之痛苦地哀嚎道:“这次可是完了,可全完了!”
喊杀声从水寨传了出来,不用说,那肯定是刚才遇到的那伙人,为首的那个人声音他听得清清楚楚,正是那个假冒的将领!
“各位,今天就是建功立业的时候了!谁要是落后了,不要怪我桓怡不留情面!男儿本自重横行,扫平胡狗复河洛!复汉军,杀!”这声音带着年轻人的稚嫩和傲慢,狠狠地敲打着他的耳膜!
刘正看着眼前陷入一片混乱的敌营,不由得哈哈大笑:“好,很好!本来就是想赌一把,看看桓怡和杨忠能不能烧掉敌人的渡船,而今一看,这效果好得很!”
李峰在一边大声说道;“将军,战绩稍纵即逝,此战我军先是以火药船攻击敌人水寨渡船,焚灭其归路,而后用投石车已经把火药包投射出去,打击其军心,最后又以虚张声势,草木皆兵之计震慑其胆魄,堪称是大师之作!胜算还需奋力掌握,这就是用兵进击的时候了!”
“好!”刘正高声喝道;“全军听令,骑兵待命,第一团从正南面进攻,第二团为左翼,第三团为右翼,一字平推,先轰炸再冲锋!”
“得令!”黑夜中不能使用金鼓,因此六名传令兵高声回答,表示听到了命令,然后快速跨上马匹,两人一组,飞快地往各部队处赶去!
第九十九章 男儿豪情()
军队排成一字阵线,好像是一只硕大的梳子一样从地面上平平推展了过去。每一个团都有八百一十人,其中绝大多数是步槊队,只有少部分的弓箭手和短兵手,眼下黑夜中弓箭没有了用处,因此弓箭手走在最后,负责给全军护卫后路。
步槊队每四十个人排成一条直线,在低级军官的带领下排成整齐的队列,以缓慢却不可抗拒的速度慢慢前行。在他们周围则是保护侧翼的短兵手,有些短兵手手里只有一面盾牌,右手拿的却是火把,这是给全军照亮的执火者。
踏踏,踏踏
稳定而带有磅礴杀气的声音响彻了夜空,哪怕是接连不断的爆炸声都没能将这个声音掩盖下去,士兵们带着自豪而骄傲的表情,手里拿着锋利而修长的步槊,准备踏向敌阵。
营门口有十几个士兵,他们是被派来把守营门的,可是营地里面的混乱早就把他们也搞得不知所措,更不用说防守了。看到卷地而来的复汉军,他们动作不一,有拔腿就跑的,有上来交战的,还有留在原地彷徨不安的。
不过复汉军不打算和这些人讲道理,如林的步槊在火光的照耀下闪耀着红色的光芒,这红色是黯淡而微微带着些粉色的,好像是日出之际天上的淡淡云霞,但是这粉红随即就被鲜血的艳红覆盖,成了令人心悸的血色。
秦军的防御是不堪一击的,他们内部早就已经因为混乱而惊慌失措,复汉军用步槊刺死了几个不知所谓的顽抗之辈,就很快杀进了营地之中。
刘正带着精骑跟在后面,接到了传令兵的汇报;“将军,已经杀入敌营,下一步如何应对!”
看了看眼前的营地,刘正问道;“李峰,你怎么看?”
古代的营地不像城池那样,外面是防线里面就是兵营,因为仓促扎营不可能修建坚固的防线,所以营地外圈防御之内还有一个又一个小防线,就好像是一个大圈套无数小圈一样。而且很多时候因为小圈是本部队防御的核心,修建得反而比公用的大圈还要精心。
李峰立刻说道:“部队夜袭,不在杀伤,声势最重,只要能彻底击垮敌人的心防,就算是十万大军也没有用武之地!因此,我建议三个步兵团立刻分兵三路,分三路横扫敌人,直捣中军!有防御严密的也不要恋战,只要能够端掉敌人中枢,此战就算大胜!”
刘正点头,和现代不一样,古人对于黑暗和夜战是无比惧怕的,在夜里遭到袭击,不要说是出营反击,能够保护好自己的营地就算是不错了。何况,就算是现代军队很多时候打起夜战来也是一团糟,不需要太担心敌人会出营反击。
敢出营反击的,要么是不怕死的傻子,要么就是胆识过人又统率力超人的绝世名将。但是在这支秦军中,只怕两者都找不到。
因此,刘正立刻决定:“三个步兵团,从左中右三路突击敌人中军帐,骑兵随我来,寻找敌人有生力量,伺机突袭敌人中军!”
和通讯方便的近现代战争不同,古代战争中,一只军队的指挥中枢绝对不会藏起来的,因为中军帐就等于是部队的指挥中枢,若是藏得太好以至于自己人都找不到,我方军队很有可能就会因为失去和中军的联络而失去指挥,进而战力大减。是以,刘正只要带着人往中心突击,就能找到敌人的指挥中枢。
李峰听了刘正的话,不由得一迟疑:“将军,你乃是万金之躯,如何能亲自犯险!而且,夫……还在此!这实在是太不安全了!”他转头看了一看刘正身边,哪里有一个身穿铁甲,英姿勃发的女骑士,正是刘正的老婆徐裳。
刘正转头看了一眼徐裳,随后毅然决然地说;“打仗就是拼命,既然来到了这里,就得做好战死沙场的准备!要是我在后方观战,很多决定就不能快速做出,更不用说你们还得分兵保护我!我今天就在这里,看着各位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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