斥候散布了出去,过了两个时辰,就有骑兵来回报;“将军,在前方三十里找到渡口!”
“很好!”刘正大笑:“有渡口八成就有渡船,全军听令,向渡口进发!”
全军走了小半天,天色已经渐晚,总算是来到渡口。古代渡口要么是航运发达之处,要么就依托商贸渔业,这个渡口原来应该是一个小渔村,远远地就能闻到一股鱼腥味。
杨忠带着自己的斥候走在队伍最前面,作为军队的眼睛,斥候向来都是选择最机警,最勇敢,最凶悍的战士,而在这一点上,杨忠自负从来不输于人。
眼下天色已晚,太阳已经有一小半渐渐隐没在西山之后,天边的火烧云也已经燃烧殆尽,原来红艳艳一片的天空变成了灰黑色,好像是火焰燃烧之后的灰烬。
战马的马蹄踩踏在渔村外面的行道上,不时踩碎路上落着的枯枝,发出卡卡的声响,这声响有时候惊动了栖息在森林中的乌鸦,这些黑色的不祥之鸟就哇哇地乱叫着,从乱林中冲天而起,飞向天际。
一缕黑色的烟气从远处的渡口里面悠悠漫上天际,只是这黑岩并不像炊烟一样令人看了心生暖意,反而觉得有些诡异。
诡异,一股令人不悦的气息在杨忠胸中蔓延。
“大哥,我怎么觉得有些不对劲呢!”张虎从腰间抽出战剑,轻轻说着;“这已经是晚饭的时候了,可是前面的渡口里面怎么一点炊烟都没有?而且,好多鸟都在渡口里面飞飞落落,要是里面有人,这些鸟怎么敢落下?这里面只怕有问题!”
“你说的没错。”杨忠点了点头,“事出反常必有妖,这渡口,只怕有问题!”想了想,他说道:“张虎,你带一个人回去报告将军,剩下的人跟着我去看看!”
“大哥,要不再带几个人进去?你就带三个人,只怕不安全!”
“不,人越少越好,人多了反而容易引起注意!”杨忠斩钉截铁地回答道。
张虎带着一个骑兵回去了,杨忠和其他三个骑兵将战马拴在树林里,将随身携带的干粮食水等等放下,先稍微吃了一些,然后都藏了起来。
杨忠抽出自己手里的战剑,对着熹微的阳光看了看,又用一块布擦了擦。
宝剑在微弱的光下映照出一个坚毅而满心斗志的人脸,这就是杨忠的样子了。
“人生能有几回搏,而今我杨忠遭逢明主,这就是我建功立业的时候到了!我一定要建立不世功业,让所有人看看我的本事!”检查了一下腿上的匕首、腰间的飞斧,杨忠坚定地发令道:“全体都有,跟着我,进渡口!”
渡口似乎遭遇了某种战乱,各种生产工具零散地铺了满地,好像是渡口的居民在惊慌之中仍在地下一样,而空气中似乎隐隐传来一种熟悉的气味,这让杨忠不由得心生警惕。
战士最熟悉的气味永远只会有一种,那就是血液。
而血液,绝大多数时候都只有一个象征。
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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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骇人京观()
小心地避开地上的枯枝败叶,杨忠带人慢慢摸进了渡口,随着他们行进的距离逐渐加深,空气中的血腥气味更加浓郁了。
“所有人,都小心了!”杨忠沉声说道,一马当先带着众人绕过一座屋宇,就看到了一块空地。
天啊!
这是一块平平无奇的空地,本来不值得杨忠多花一眼去看,可是眼下这片空地却好像是磁铁一样,牢牢吸引了他的视线。
空地上遍地都是鲜血,这不是用来夸张的说话方式,而是实实在在、真真正正地布满鲜血,鲜血在空地上铺了一层又一层,下层的已经凝固了,可是上一层却还没有凝固,就好像是放了面粉的打卤一样,令人看了忍不住作呕。
还没有彻底干涸的鲜血在地上缓缓流淌着,好像是静水流深的溪流一样,只是溪流流出来的是清澈和宁静,这里却只有一片死寂。
空地正中央,叠着一个京观。
京观是胡人发明的东西,这些胡人倒是还颇有创造力,竟然能发明出京观这种汉人打破脑袋都想不到的东西。
不过杨忠宁可一辈子都不要见到这种东西。
京观,就是人头堆。
从最底下开始,人头一层摞一层地层层叠叠地堆叠起来,组成了一个四面金字型。建筑这座京观的建筑师还颇有耐心,竟然小心翼翼地将所有人的人头都冲着四个方向,好像是在朝四面眺望一般。
对着杨忠的那一面有至少一百多个人头,这一百多张脸孔沉浸在血污之中,定定地看着杨忠,嘴巴张得大大的,好像在说什么。
在说什么呢?杨忠不知道,只是以他这样的老行伍,看到这样的景象,也不由得背上布满冷汗。
一面有一百多人头,四面加上里面的,那就至少有五六百人了。
五六百人,堆成了几尺高的京观!
五六百汉人的生命,就这么化作了一座京观!
五六百人,有七八十的老人,有牙牙学语的孩童,有本性纯良的妇人,而这些从来不会伤害人的可怜人,此刻就被堆在了一块,成了一座京观。
何等的丧心病狂,何等的穷凶极恶!
哪怕是用尽杨忠一辈子的想象力,他也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世界上竟然会有这样的暴行!
旁边的一个士兵用苦涩的话语问道:“老大,这,这是什么玩意!”
“这,叫京观!胡人杀了人,就把人头堆成这个样子,用来吓唬人。”杨忠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语气竟然会如此平淡,平淡到就好像在评论今天的天气一般。
“那,那咱们怎么办!”士兵的语气已经有些发颤了,这个在战场上杀人如麻的老兵,既然也会害怕一座京观!
“怎么办?”杨忠咬着牙,一字一顿地说道:“他们估计还没走,你问我怎么办?杀胡狗,报血仇!”
坚定而沉闷的脚步踩踏在青石板的小路上,发出哒哒的声响,而这声响不仅仅是声音,更是恶魔的絮语,是复仇的协奏曲。
走到一处大院前面,杨忠轻轻扬起了手,屋内有些灯火,显然还有人活着,而此处的汉民都已经全数斩杀,里面的自然不会是别人。
只有那群杀人如麻的刽子手。
既然如此,那就不用客气了。
杨忠带着人走到院墙附近,所有人都把手中的武器抽了出来,静静等着杨忠发布号令。
屋里这时忽然传出对话声,说的是胡语,但是杨忠听得懂。
“大酋长让我们把这个渡口破坏掉,把所有的渡船烧掉,要不要今天晚上就干?”
“今天晚上?这么晚了,马上就要变冷,谁爱去谁去,我不去!”
“你今天不该把所有女人都杀了,咱们也没有个解闷的!”
“汉人女人,不好,几百个汉人,被咱们八个人就杀光了!汉人,没勇气!不如胡人女人好,杀了吃肉最好!”
咯咯咯
杨忠的牙齿紧紧咬着,手中的一柄战剑握得沉重,好像要把剑柄给握碎一般。幸好,幸好,这些人还没有来得及烧船,而他今天就要给死难的人报仇!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双手合十,对着天空祈祷道“被杀死的人,你们再世为人,死后成神,你们若是死后有灵,就保佑我斩杀这些胡狗,为你们报仇!”祈祷结束,他眼神恢复坚定,轻轻一挥手,行动!
杀胡狗!杀胡狗!
战士们高声呐喊着口号冲杀进去,他们的脚步踩踏过布满血腥的中庭,踩踏过落满尘埃的门槛,踩踏过死不瞑目的尸体,一路冲杀进大堂内!
嗖!
杨忠手中的飞斧悍然出手,这钢铁做的武器有木制的平衡柄,既能帮助杨忠发力,又能让飞斧在空中划过平滑的曲线。
眼下这柄利器划过空气,带起凄厉的响声,好像是死神来临前的利啸一般,冲着一个胡人狠狠劈去。
这个胡人扎着两根辫子,着上身,手里拿着一块烤肉,正在大嚼特嚼。他似乎还没有从突如其来的打击中回过神来,愣愣地抬头看着飞向自己的飞斧。
哗啦
飞斧准确无误地命中了他的胸膛,锋利的锋刃划开了他的皮肤,将其中汹涌运转的鲜血尽数排放了出来。鲜红色的鲜血如同雨落,在地上落满了星星点点的瘢痕,给原本已经被鲜血浸染的地板带来了新的色彩。
通
胡人颓然倒地,眼神迷惑,似乎到死都没有弄明白自己究竟是怎么死掉的。
杀胡狗!
杨忠扔出了飞斧,又抄起了战剑,正要继续杀人,身后的一名战士已经三步两步抢上前去,手中的短枪狠狠刺出,命中了眼前的胡人的咽喉。
又是一捧血雨,又是一声闷响,又是一条肮脏的生命萎落于地,化作污泥。
“干得好!”杨忠哈哈大笑,手臂轻轻展开,一剑劈在胡人的胸膛上,从左至右,从上到下,划开了一道长长的口子,这道伤口是如此之深,以至于杨忠都可以看到里面青色的肠子和红色的心脏。
“和汉人也没有什么区别,只是,为什么一样的五脏六腑,却这么没有人性呢?”杨忠没有来得及深入思考这个问题,因为胡人们已经反映了过来,抄起随身的兵器,开始准备反击。
杀戮,杀戮,杀戮。
鲜血,鲜血,鲜血。
整个房间中洋溢着令人兴奋又恐惧的杀戮的气息,杨忠自己的精神世界似乎已经失去了意义,剩下的只有战斗的**和杀戮的快感。
杀戮,不为杀人而杀,而为复仇而杀,为斩杀这些没有人性的恶魔而杀。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终于从迷梦一般的杀戮中醒来,左右看看,地上有十具尸体,八个胡人,两个汉人。这十个人在这间屋子里面相互搏杀,将自己的生命作为牺牲,为死亡召开了一场盛大的宴席。
呼,呼,呼
杨忠喘着粗气,看着满地的血腥,站起身来,对着还站着的那名士兵说道“走吧,回去,汇报将军,尽快渡河,给汉人报仇!”
是的,给汉人报仇,给百年来惨死的汉人报仇,死在这里的八个胡人还不够,还不够!
报仇,报仇!
刘正一脸冰冷地看着立在自己眼前的京观,他虽然从史书中读过京观的描述,也知道这是古代一种特有的现象,但是从书中体会和亲自看到却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
这就好像别人描述的美食再令人垂涎三尺,也不如亲自去品尝一次。
而眼前的京观,则是美食的另一个极端。
极端的恐怖,极端的邪恶,极端的可憎。
噗通
刘正忽然跪在了京观之前,一言不发,一动不动。
“将军!”跟在身后的将领们看着刘正,忽然也跟着跪了下来,冲着这些庶民,冲着这些被屠杀的汉人。
孙翔走了过来,看着跪倒一地的将领们,又看看一言不发的刘正,眼神中闪烁出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意思,站在原地,没有说话。
“诸位,你们见到了吗?”刘正忽然开口了,声音沉痛,有如在葬礼上追悼长辈的孝子贤孙:“这,就是胡人给咱们的馈赠。”
“大汉与匈奴约为兄弟,允许胡人内附,允许胡人居住,允许胡人共享咱们汉家的花花江山,而胡人是怎么回报咱们的?”
是屠杀。
是京观。
是两脚羊。
是数不尽的杀戮和战争,是对文明的彻底摧毁和毁灭。
“今天的事情只是个开始,若是咱们不奋起抵抗,不与他们殊死搏杀,这个京观现在还只是这些和咱们毫不相关的人,可是日后,就是咱们的父亲、母亲、兄弟、姐妹乃至于咱们自己!”
“而今,战斗已经不是为了功名利禄,也不是为了手握大权,而是为了生命而战,为了自由而战,为了尊严而战!我今日发誓,汉胡不两立,正邪不相安,一日胡不灭,一日不瞑目!”
“汉胡不两立,正邪不相安,一日胡不灭,一日不瞑目!”众将领齐声开口应和道,这声音沉重而坚定,好像是一声漫长的呜咽,慢慢弥散在整个夜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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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抵达当阳()
渡口边上摆着几十只渡船,这些渡船比一般的床大不了多少,最多能载三五名士兵,好在对面没有敌人阻碍,可以放心渡过,很多士兵也都是水边长大,熟悉水性,因此渡河工作还算顺利。
最先过河的是军中最精锐的士兵,一共有两百人,他们一下船就立刻结成严密的步槊阵,侧边由弓箭手掩护,为后来的士兵提供防护。
好在敌人没有趁着军队过河的时候发动攻击,或许是敌军将领以为已经把船只给烧掉了吧。
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刘正才把所有的军队渡过河去,孙翔走了过来,问道;“刘将军,这些渡船该如何处理?是不是要留下人看守?”
“看守?”刘正冷笑一声,“不需要,全部凿沉!我今天就要效仿霸王故技,破釜沉舟,不灭胡狗誓不还!”
“不灭胡狗誓不还!”这声口号在军队中传播着,所有人都排队观看了那一座京观,所有人心中都充满了无限的愤怒,因此这则命令没有得到任何抵制,士兵们争先恐后地用凿子斧头凿沉了所有的渡船。
“这……”孙翔目瞪口呆地看着刘正军队的行动,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是好。
身边的一个亲信走上前来,低声说道;“将军,他这么干……”
“算了!”孙翔闭目叹息道;“眼下士气正旺,真是用武之时,就算是破釜沉舟也不算是东施效颦!而且看着架势,你敢阻拦?”
看着很多双目赤红,直欲择人而噬的复汉军士兵,亲信愣了一愣,不说话了。
将所有渡船凿沉,刘正慷慨发令:“全军行军,目标,当阳县!”
当阳县是一座小县,虽然也有城墙,但是并不算是大城,因此充其量只是比李家堡的防御要好一些,和襄阳那样的坚城相比则差了很多。
刘正和孙翔站在城外的山丘上看着当阳县,这座县城城墙大约高一丈三尺,上面有一些射楼箭塔,城上站着一些胡人士兵,还有一些被强征来守城的汉人民夫。但是这些人一脸不情愿的样子,想来是胡人行事不得人心,让城内居民极为抵制。
“报告将军!我们侦查了四门,四门守城兵力不算多,只能勉强站满城墙!估摸算算,也就是五六百人!”
刘正点了点头,虽然全民皆兵,但是胡人丁口不多,也就是几十上百万,不可能在每一个城池都驻兵防守,因此五六百是一个正常数字。若是平原野战,以自己三倍的力量可以很容易吃掉这支军队,但是眼下却是攻城战,防守方的优势就无限扩大了。
看着眼前的城墙和守卫,孙翔忽然叹了口气,开口道;“我本来以为此地几经拉锯,城防应该难以修缮,可是而今一看,这里的守卫官却是颇有才干,竟然把这城防修缮得颇为完整!想要打下这当阳县来,只怕不伤亡个几百儿郎是不可能了!”说着,他连连摇头,显然是对于即将发生的伤亡感到无比痛心。
东晋立国之基就是原来的东吴的核心区域,而东吴的兵制则是部曲制,兵为将有,士兵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将领的私人财产。虽然在王权强化,主君英武的孙策、孙权时代这一现象还不算严重,可是等到孙皓时,部曲制就大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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