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今天是娶妾,但是刘正还是愿意给徐裳这个面子,因此和她庄严对拜。
男女对拜,吃过象征着多子多福的石榴,这神圣的婚礼就算结束了,一男一女,两个势力也从此刻开始结成盟约,在这个纷繁乱世展开属于自己的征程。
灯光晦暗,似乎预示着某种不足为外人道的动作的到来,一张三扇屏风榻静静地矗立在房间中央,上面雕镂着祥云与松竹的图案,上面用白色的丝绸轻轻幔着,有如一朵白色的闲云,金色的铜钩轻轻钩着这朵云彩,映衬着桌子上的黄色灯光,将佳人的俏脸照成了一片突出的前景。
刘正轻轻走进洞房,动作很轻,好像做贼一样。
此地还不流行盖头,因此徐裳直接抬起了头来,轻轻笑道:“你瞧你的样子,跟做贼似的!”
“不要说你,我也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嘛!”刘正呵呵笑着说:“大家都是第一次,就谁也不要嘲笑谁!”
说着,他慢慢走近徐裳,拉过一张中等高度的胡床,坐在徐裳面前,轻轻看着她的脸庞。
这是一张英气勃勃而又姿容绝代的脸,如果是阿珠是一朵娇花,艳倾天下,她就是一缕流风,舞动云间,偶尔捉来一丝虹霓绕在唇边,就是那惹人爱怜的丹唇。
“你在看什么?”虽然是一个骄傲而又活泼的女人,但是徐裳仍旧被刘正的目光看得有些不自在,不由得开口问道。
其实这话就是废话,这屋里只有两个人,又是大婚之夜,自然只会看一个人,但是她实在没有别的办法来排解尴尬,只要主动打破僵局。
“这个人,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看着人,好像是狼一样!”徐裳心里埋怨着,可是又打心眼里不愿意刘正移开他的目光。
这个男人的眼睛不算大,可是却隐藏着灼灼的光芒,好像一尊行走在大地之上的神明,经行之处,众生俯首。
“就好像魏武帝曹操,虽然看上去没有太大的出奇,可是所有人都知道,只有他才是扫平乱世的真英雄!”徐裳心里想着。
刘正身体慢慢前倾,好像是一座玉山渐渐崩塌一般。
他的嘴唇慢慢靠近。
徐裳想要向后缩回身子,可是她心里却有一个声音在高声呼喊:“不许害羞,不许害羞!这是这个世界上不多的英雄了!你不将终身托付给他,又该给谁呢?难道是南朝那些尸位素餐,无事袖手谈命理,临危一死报君王的玄谈家吗?”
“哦,无事袖手谈命理,临危一死报君王这句话也是小郎君说出来的!他不仅武略过人,哪怕是文学也独步当世!若非是饱读诗书,谁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这么想着,徐裳忽然心一横,不就是周公之礼吗?那个姑娘出嫁还没有这么一回!
她突然也往前,一下子和刘正的唇瓣印在了一起!
这感觉真好!
好像是在云间漫步,随手撷下一颗星辰,把星星当作酒杯,满饮银河的牛奶又好像是春日在河边沐浴,日暮低垂,乱云出岫,风吹来一瓣桃花香,仅仅是一缕,就醉了整个世界。
刘正被徐裳的突然袭击搞得猝不及防,因此睁大了眼睛!
没想到这个年代,竟然还有主动和男人接吻的女人,看来盛唐遗风由来已久!
兴许是嘴唇的交融刺激了徐裳的,她一下子将刘正抱住,然后两人双双滚在了阔大的丝绸床铺之上,肌肤彻底交融。
只是在此之后,徐裳就彻底不知道该怎么做了,她从来没有受过正儿八经的性教育,只是知道周公之礼、男女之事这几个名词而已,又如何能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
哪怕是诗经“郑风最淫”,也只是将男女在一起洗澡,从来也不教如何行周公之礼啊!
刘正用嘴唇轻轻啃咬着徐裳的耳垂,嘿嘿笑着“来啊,下一步要做什么,你知道吗?你知道吗?”
轻拢慢捻抹复挑,初为霓裳后六么。
他的动作轻柔却不失力度,缓慢却不错过时机,因此徐裳满脸潮红,好像将世界上所有的红色颜料都抹在了脸上一般。
她面如白玉,因此红色尤为明显,有如羊脂美玉上面沾染了美人朱砂。
“坏,坏人!”徐裳被刘正折腾得喘不过气来,不由得低声骂道“还说自己是第一次,若是第一次,哪里学来这么多折腾女人的办法!”
“理论知识丰富不等于实践经验丰富!”刘正义正辞严地回答道:“有道是,不出牖而知天下事,我饱读诗书,自然三教九流,五行八作尽数精通!”
徐裳哪里肯相信他的鬼话,只是抱着他不敢动弹,虽然没有主动迎合,却是默认了。
两个赤。裸的**在帷帐中纠缠不休,有如龙凤和鸣。徐裳的腿长而优雅,有如一只俊美的仙鹤,而当刘正将这两只腿抗在天空中时,却恍然觉得自己好像也在飞翔。
伴鹤而行,随风轻舞。
之后,这风便大作,有如狂风卷地,百草摧折,只是这狂风带来的是随风舞动的草叶,而刘正激发的却是一波又一波令人血脉贲张的呻吟。
一夜**,自不细说。
云消雨散,两个侧身对视,含情脉脉。
徐裳看着这个夺取了自己身体的男人,蓦地一声叹息。
刘正见此,立刻问道:“阿裳,为何叹气?”
徐裳幽幽地说道“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稀里糊涂就被你给娶进家门了。我平素自诩女中巾帼,却也在你面前没有丝毫抵抗力。而这天下又有多少女子,又该有多少人被你迷得神魂颠倒!有道是,从来只闻新人笑,有谁听见旧人哭,只怕用不了几年,我就会淡出你的世界了吧,或许只有在咱们新婚周年之时,你才能响起还有我这么个人来!”
这话说得悲悲戚戚,浑然不像她的作风,实际上也是半真半假。但是这就是女人,有时候就是喜欢试探男人,若是试探成功了,就觉得自己占了大便宜,若是失败了,就要哭哭啼啼,好像天塌了一般。
刘正当然明白徐裳的意思,因此也不费心解释,只是轻轻将她搂在怀里,慢慢说道“那你就慢慢看吧,我山盟海誓也不多说,只说一句,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听着耳边情郎令人心动的絮语,感受着他强健的胸膛和温暖的气息,徐裳只觉得无比安全,慢慢沉入了梦乡
第二日醒来,刘正在军旅中厮混的时间长了,因此早早地就醒了过来。翻身一看,身边的徐裳还在沉睡,没有醒过来。
他哑然失笑,自言自语地说道“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你要是嫁到世家大族家里,那新婚第二天就得下厨做饭,伺候一家老小!就算是有佣人,也得夹着尾巴做人!你倒好,让老公先醒来,自己却睡了个昏天暗地!”
他只是随口一提,看到徐裳还在熟睡,一张脸蛋还带着昨夜的无限春情,不由得会心一笑,轻轻给她盖上被子,然后自己穿上了衣服。
他不喜欢别人给自己穿衣服,因此除了盔甲,所有衣服都是自己穿。
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个丫鬟悄悄走了进来,从徐裳的身下取出了一块白绢。
刘正明白,这东西就是检验处女的绢布了,不由得有些无语。
“姑爷,请检查。”丫鬟拿着一张还带着暗红色血迹的白绢,也不嫌脏,请刘正检查。
“拿走,拿走,阿裳是什么人,还需要一张白绢证明?”刘正挥挥手,打发走了满脸委屈的丫鬟,然后又在徐裳脸上亲了一口:“你倒是好命,可以一觉睡到大天亮,而为夫却要去打李家堡了!不过李家堡弱小如鸡卵,我一鼓就可下之!你好好睡觉,带为夫得胜归来,就带你南下江南!”
他迈步走出房间,却没有看到,身后的徐裳脸上浮现出一个幸福至极的微笑
具体描写就不写了,免得被和谐掉。倒是老书再铸皇明描写比较具体,有感情去的可以去看看。
第三十三章 牧羊少年()
李峰站在一个山岗上,望着山岗下的一草一木。
今天天气很不错,阳光照在人身上暖暖的,只穿一件单衣也很暖和,而今天的风也很和煦,丝毫不像冬天那样,吹得人遍体生寒。
山下草木葱翠,一片绿意,若是能开垦出来,估计能打不少粮食。
山下还有一只只羊,那是他的羊,更准确的说,是他主人的羊,他的任务就是放羊。
一只只身体健硕的山羊在山间往来跳跃着,这些畜生有着强健的腿和灵敏的身手,因此比人更适应山间的生活。而他们吃起东西来更是厉害,三只山羊围着一颗树,只要几口就能把树皮给吃光。
树怕扒皮,没了皮的树自然活不了,可是这也没办法,只有山羊吃饱了人才能吃肉,为了人活下去,这些树就要牺牲一下了。
他一只只地数着自己的羊,这也是他的工作,若是少了一只,只怕就要遭到痛打。
一想到主人那站着鲜血的皮鞭子,他就不由得激灵灵打了个寒战!
“还是看好我的羊!”这么想着,他对身边的阿黑说道:“阿黑,快去看着羊,不要叫狼把羊给叼走了!”
暗黑是他的牧羊犬,今年三岁,长得精神而凶猛,是他唯一的伙伴。
往常这时候阿黑应该兴奋地跳起来叫唤,然后一跃而下,在山坡下和山羊嬉戏打闹,可是而今他却表现极为异常,好像疯了一般。
他四肢伏地,低声嘶吼着,嘴里钢牙紧咬,好像遇见了豺狼狮子!
李峰心里打了个突,一把操起身边的短匕首,低声问道“有敌人吗?”
用不着阿黑回答,远处忽然想起了隆隆的马蹄声,听声音至少有十几骑!
“难道是胡人?”李峰心里一紧,若是遇上强盗还好,毕竟有羊在他们不吃人,丢了羊回去要挨揍,反正自己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大不了自己也入伙,当强盗去!
可是胡人就不一样了,听说他们不仅吃牛羊,还吃人!
吃人,这不就是畜生吗!
“老天爷保佑,可千万不要是胡人啊!”李峰心里轻轻说着,然后趴在山岗上一动不动。
他没有马,跑是跑不了了,还不如隐藏起来,说不定能逃得一命。
踏踏踏
马蹄声越来越近了,这声音整齐而威武,透着一股令人畏惧的气势!
这是哪里来的骑兵?不管是哪里的神兵,肯定是一只精锐之师!
李峰慢慢抬起头来,悄悄地看向山脚下。
山脚下是十二个骑士,看他们的发辫样子,是胡人而不是汉人!
“糟糕,是胡人!只求他们不要发现我了!”李峰叹了口气,又将身体低低伏地,暗自祈祷着自己能够逃得一命。
山岗低下传来了胡人对话的声音,听声音却是汉话!
“哟,这里有羊!还不少呢!我数数,一只,两只一共有三十只呢!太好了,今天晚上有有烤羊肉吃了!”
“混蛋,那是我的羊!”李峰在心里暗暗骂着,可是他一动不敢动。
另一个声音传来:“混六迷!小郎君命令咱们来侦察敌情,你怎么就想着吃!”这个声音很奇怪,竟然是称呼他们的上级为小郎君,可是胡人是不这么称呼的!
难道他们的头头竟然是个汉人少年?这可真是奇怪!
叫混六迷的那个人大大咧咧地说:“不要这么小气!咱们这十二骑中的胡人可全都是原来的酋长亲兵,个个一身是胆,马术无双!不要说遇上汉人步军,就算是遇上两倍的骑兵也不怕!也就是小郎君那样的人,才能把咱们打败!”
这声音虽然听起来嚣张无比,但是李峰却一点都不怀疑。胡人精骑甲于天下,对付汉人骑兵不要太简单。但是他嘴里的小郎君竟然能够降服这些人,这又是怎样的奇迹?
李峰心里的疑团越来越大了。
他隐隐有种感觉,这个小郎君只怕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
他正要继续潜伏,却听到一个声音高喊道:“山岗上那厮,你还要躲到什么时候?出来吧,我混六迷的耳朵能听到穴鼠的声音,眼睛能看到苍鹰的轨迹,你躲不了的!小郎君说了不杀汉人,你只要投降,我就饶你一命!”
“糟糕,被发现了!”李峰心里一凉!
不过他随即就反应过来,如果对方想要杀他,大可不必这么麻烦,趁着他不知道暴露上来一箭射死他就好了。既然他们这么说了,自己就暂时还是有用的!
这么想着,他慢慢站了起来,高声叫道“我投降,我投降!”
他这下子看清这些人的样子来了,刚才紧张之下看得不甚清楚,现在才发现原来不全是胡人,里面有七八个还是汉人的模样。
这些人打扮得可真漂亮!他们浑身都是散发着黑色光芒的扎甲,头上戴着铁盔,上面飘着半尺长的红缨带,背后背着弓箭,腰间插着战刀,马上还架着马槊,看上去就是一只威武之师!
战乱年代,武器装备可是除了粮食之外最最值钱的东西,能给属下配备这样的装备,只怕他们的主人肯定很有钱!
看着这些人的装备,李峰深深叹了口气,他也曾经学过防身的武术,若是能有这么一身武备,自保能力就大大增强了!
看到对面走出来的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众人松了口气,那个叫混六迷的胡人立刻大呼小叫道:“那个汉人少年!你叫什么名字,来这里干什么的!”
他汉话说得很好,李峰于是恭恭敬敬地回答道“我是李家堡的牧羊人,在这里牧羊的!”
“原来是这样!”胡六迷哈哈大笑“这不就是应了那句老话,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老子要立功了!”
“什么你立功了!明明是大家一起的功劳!”一开始那个胡人立刻反驳道!
“不好,这些人只怕是要对李家堡不利!”李峰立刻反应过来!
好像是有猜心术一般,混六迷见李峰脸色不妙,立刻说道“你以为我们要对李家堡不利吧?其实你猜错了!我是刘小郎君麾下的骑士,特地来邀请李家堡一起南迁南朝的!”
李峰好像听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笑话:“南迁南朝?开什么玩笑!大家在这里过得好好的,谁要南迁!”
“不迁?”混六迷嘿嘿一笑:“刘小郎君立意兴复汉室,你们族长李成里通秦国胡人,已经被斩杀了!你们要是顺从南迁也就罢了,要是不从,就要攻破你们的堡垒,杀光你们的男人,抢走你们的女人!”他自己就是胡人,可是说起这话来一点都不脸红!
“果然是胡人,豺狼之性,没有半点礼义廉耻可言!”李峰心里暗暗骂着,可是他又不敢反驳,因此只是沉默。
看出了李峰的沉默,另一人胡人开口了:“这位小兄弟,我是刘肉都!现在是刘小郎君麾下胡骑队的队长!官阶是排长!你要这么看不开,我看你衣服破破烂烂,脸上还有没散去的青肿,又是一个人牧羊,只怕是穷困潦倒,平时没少挨打吧!我当年也是牧奴,日子过得很苦!可是自从跟了小郎君,那可是见过了好多未未曾经见过的东西,有了富贵未来!你要是个有心气的,倒不如跟了我们,一起打破李家堡,给你出出气!”
他好像是一个蛊惑人心的巫师,句句都说在李峰的心坎上。
是啊,他在李家堡就是个最底层的牧民,又不是嫡系,平时好事轮不上,修缮城墙,半夜巡逻的事倒是都摊上了,他凭什么给那群人卖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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