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第一系神武天皇开始,日本就给天皇加上大量的神话色彩,到公元一八六七年发动的“王政复古”,日本废除幕府制度,天皇重新掌权改元明治开始,天皇的权力达到巅峰,日本也从此走上了向军国主义国家进发的邪恶道路。
在日本,天皇不仅仅是国家的领袖,而且还是神的儿子,因此日本国民对天皇的信奉和盲从,几乎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
赵云红如果说其他什么还好,站在阿四身后的吉泽,听到她有对天皇不恭之意,早已顾不上临行前岩井英一对他的叮嘱,因为李云汉与“大日本帝国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所以务必对他的干女儿赵云红以礼相待。
吉泽把阿四拨到一边推门而入,却发现赵云红正趴在一个男人的身上,等那个男人闻声推开赵云红,从桌子上起身的时候,他才看清那个男人居然是凌风。
“凌君,”吉泽一脸疑惑地看着凌风,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他可是亲眼看到凌风与郝倩倩一起下车的,没想到时隔不久,又在这里看到他和赵云红打情骂俏。
凌风显得异常尴尬地反问了一句:“吉泽,你怎么来了?”
毕竟凌风对他有救命之恩,即使听到赵云红对天皇的不恭,吉泽也不好发作:“我是奉岩井先生之命,来这里找赵云红小姐调查一件事的。”
赵云红一直以为凌风是个吃软饭的小白脸,没想到他和日本人的关系看上去还很不错。
听完吉泽的话后,赵云红坐在椅子上,伸手从烟盒里掏出一支烟,刚刚准备点上,忽然想起凌风说过不喜欢她吸烟的样子,随手把烟和火柴往桌子上一扔。
“你是岩井先生的人?”赵云红问了一句:“找我有什么事?”
吉泽显然恢复了平静,显得彬彬有礼地朝赵云红微微一点头,从随身携带的皮包里,拿出三十块大洋放到赵云红面前的办公桌上,问道:“这是你在太和洋行购买一张西洋弹簧床时,付的大洋吗?”
赵云红伸手拿起大洋看了看,又放回到桌子上:“我确实在太和洋行买了张床,付的也是大洋,至于是不是这几块就不清楚了。怎么,有什么问题吗?”
“这是我们总领馆前几天失窃的大洋,一共有两百块,这只是其中的三十块。”吉泽问道:“我只是想请教一下,赵小姐的这些大洋是从哪里来的?”
原来,岩井英一拿大洋赎英子时,在背面都做了记号。估计他的估计,斧头帮的人拿到这笔前后,很有可能在外面吃喝嫖赌大手大脚地花掉,所以派人监视各大赌场、鸦片烟馆和技院,却没想到在太和洋行首先发现这笔大洋,一问就找到了赵云红这里来。
因为花三十块大洋买张床,确实太过奢侈了,洋行的人很容易就记起了赵云红。
凌风听后心头一凛,心想:我怎么这么大意,为什么没有想到岩井英一会在大洋上做手脚?
赵云红笑了笑:“我从来就不缺钱,就算缺的话,还不至于亲自到日本的总领馆去做小偷。这些钱是我从柜台上拿来的,究竟是谁输的,我。。。。。。”
“赵小姐,”吉泽打断她:“我们知道不是你偷的,只是希望你能回忆一下,究竟是谁把这些大洋输在这里的。据我们了解,前两天有个人在这里的台子上,一下就输了两百大洋,当时还是你摇的缸。我只是希望你能够回忆起,当时那个人的样子。”
对于赵云红来说,根本用不着回忆,因为那人就是凌风,而凌风此刻就站在她身边。
开始她还以为凌风的那些钱,是贾秀丽倒贴他的,所以拿到赌场来,输了也不眨一下眼皮,现在才明白,原来他是偷来的,也许贾秀丽还是同谋,她肩头的枪伤肯定是日本人打的。
老于世故的赵云红并没有表现出任何异常,她面无表情地对吉泽说道:“你要是说那个人,我印象深刻,他。。。。。。哦,他的个头比凌风略矮一点,但也身高马大,比凌风魁梧,浓眉大眼,皮肤黝黑但却不失英俊,看上去就像一个军人或者杀手吧。”
她描述的是当时和凌风一块出现的冷世东。
在赵云红看来,只要把日本人的注意力从凌风身上转移开就没事,却不知道冷世东是军统的人,而且已经叛变,根据她提供的线索,日本人很快就会想到冷世东的头上,只要把他找来一问,凌风就原形毕露了。
“以你的判断,他是老上海人,还是刚刚到上海来的?”
“应该在上海呆了一段时间,不想是新来上海的。”
“那之后他还出现过吗?”
赵云红摇头道:“没有。”
“行。”吉泽伸手把桌子上的三十块大洋装进皮包:“谢谢赵小姐,如果你再看到那个,请尽快与我们联系。”
“没问题。”
吉泽转而对凌风爱昧地笑了笑:“凌君,祝你玩得开心。”
凌风佯装一副尴尬的样子,朝吉泽点了点头:“吉泽君,有空的时候出来坐坐,我请客。”
“一定。”说完,吉泽转身在阿四的带领下离开了办公室。
等他们走后,赵云红起身逼视着凌风,问道:“说吧,你是国民党还是共产党?”
凌风一脸无辜地反问了一句:“你什么意思?”
“我什么意思?”赵云红拉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个红布袋,“嗵”地一声往桌子上一扔:“这里还有你输的一百七十块大洋,我要是把它交给刚才那个日本人的话,大概是他要问你什么意思了吧?”
凌风耸了耸肩,问道:“你觉得我象小偷吗?”
“所以我才问,你究竟是国民党还是共产党。”赵云红伸手拍了拍凌风英俊的面颊,说道:“看你这副公子哥的样子,一定是国民党,看那个女人土里吧唧的样子,估计是共产党,现在刚好是国共合作时期,看来你们是联手作案呀!”
凌风不屑地冷笑道:“如果我们是国民党和共产党的特工,为什么要冒险去偷日本人的钱?而且偷完之后又跑到你这里输掉,你是不是觉得我们都是白痴?”
“你们不是白痴,但你却把我当成了白痴!”赵云红说道:“你们一定是到日本总领馆去偷什么情报,为了掩人耳目才顺手牵羊地拿了他们的大洋,那个女人就是在你们逃跑的时候受的伤。”
“我。。。。。。”
赵云红抬手用食指指着凌风的鼻子:“你要是再辩解,姐就把那个女人交给日本人!”
凌风知道,她这样的人要是发起飚来,那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的,所以凌风不敢激怒她,只好瘪了瘪嘴默不作声。
赵云红看到他象一头斗败了的公牛似得耷拉着脑袋,心里有种说不出的痛快,不过善于扑捉人心的她,并没有苦苦相逼,而是微微一笑。
“说实话,姐就是喜欢你这种小白脸,和刚才那股子男人的狂野。”赵云红说道:“我可不管你是什么人,只要是在床上有用的人,姐就放你们一马,否则。。。。。。”
“你想怎么样?”凌风问道。
赵云红眉毛一挑:“你说呢?”
她连“在床上有用的人”这种露骨的话都说出来,凌风要不是装傻,就一定是真傻。
他不是傻瓜,也不敢再继续装傻,因为赵云红期待的目光里,隐隐透射出一股杀气,只要凌风在支支吾吾,恐怕她真的要翻脸不认人了。
凌风想了想,只得伸手搂住她丰满而富有弹性的腰身,把嘴凑了过去,深深地亲吻了她一下,之后,又放开了她。
赵云红两眼一瞪:“怎么,这就完了?”
第一二三章 往事()
凌风解释道:“哦,不,没有,我们来日方长,今天我这么晚来找你,只是担心她的安全,只要她没事,我们。。。。。。”
“少给姐来这套,不知道江湖的规矩就是不见兔子不撒鹰吗?”
说着,赵云红伸出一只手勾住凌风的脖子,使劲地亲吻着他,又伸出另一只手,十分熟练地解开凌风的皮带,刚想抽出来时,却被凌风用手抓住她的手腕。
“赵小姐,其实。。。。。。”
赵云红白了他一眼:“叫我什么?”
“赵小。。。。。。哦,赵姐,我。。。。。。”
赵云红再次打断他:“叫我云红姐!”
“赵小姐”的称呼,让赵云红觉得两人的距离一下子拉远了,而江湖上都称呼她为“红姐”,又显得过于普通。为了显示与凌风与众不同的关系,她让凌风称呼自己为“云红姐”。
她觉得这样,会让她与凌风之间,彼此都感觉到一种亲密无间的亲切。
凌风并不厌恶称呼她为“云红姐”,尤其是当她神奇地判断出凌风是国民党,贾秀丽是共产党后,并没有打算出卖他们,只是以此相要挟,逼迫凌风就范。
而且她胁迫凌风所要做的,并不是什么伤天害理的事,甚至可以说是所有见过她的男人,都梦寐以求想要做的事。
就凭这一点,凌风对她全无敌意。只是觉得现在不是时候,因为贾秀丽和龙可云的安危,对于凌风来说太重要了。他必须在第一时间见到他们安然无恙,心里才会踏实。
“云红姐,”凌风说道:“其实在我心里,你就是一个可望不可即的女神,根本用不着用这种形势来胁迫我。说句老实话,其实我比你更想干‘那事’。只是现在我心挂两头,一点心情都没有,在这种情况下与你‘那个’的话,恐怕对你也是一种亵渎。”
赵云红撅着嘴问道:“你心里真的有姐?”
凌风笑道:“在上海,还有比姐更漂亮、更有风韵的女人吗?”
真是千穿万穿马屁不穿,何况赵云红长的确实漂亮,她能跻身于上海七大女流氓之列,除了身在江湖,泼辣强悍之后,貌美如花也是一个方面。
没有谁会为一个丑陋而野蛮的女人而津津乐道。
“哼,算你小子会说话,以后象这样的马屁就应该多拍,只要把姐拍舒服了,姐就会让它舒服。”说完,她居然伸手在凌风的大腿之间拍了拍。
凌风浑身一哆嗦,立即撅起屁股朝后退了一步,嬉皮笑脸地问道:“云红姐,就这么说定了,等过了今夜,我把他们安顿好了之后,咱们在花前月下也不迟。”
赵云红得意地笑了笑,随即眉头一皱:“他们,什么他们?”
凌风问道:“除了那个女人之外,你是不是在茶楼附近,还绑架了我另一个朋友?”
赵云红立即把脸一沉:“小子,你到底有多少女人?”
“不,那是位先生,四十出头,长的。。。。。。”
“得了,得了,”赵云红瞟了他一眼:“你小子今年命中注定走桃花运,姐这么多年来,还没把别的男人放在眼里。”
看她那样子不像是绑架了龙可云,以她敢作敢当的性格,既然承认绑架了贾秀丽,也就没有必要否认绑架了龙可云,如果龙可云真的是她绑架的话。
凌风再次想到了那张字条,心想:看来龙可云真是被铃木善信绑架的,与赵云红无关。
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凌风再次把她搂在怀里,亲了她的脸一下:“现在可以告诉我,你把她藏到哪里去了吧?”
赵云红忽然发现,凌风不仅长的英俊潇洒,哄起女人来的时候,不仅没有那种伪琐的神态,反而还有几分可爱和天真。看着凌风一脸真诚地望着自己,赵云红对他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泼辣归泼辣,刁钻归刁钻,其实赵云红从小就是个多情的种子,而且对爱执着而热烈,只是两次失败的婚姻,让她渐渐开始疾世愤俗,玩世不恭,视男人如草芥,直到现在遇到凌风。
她的第一次婚姻,发生在中学还没有毕业的时候。
那时的赵云红刚刚步入青春期,从小就是一个美女坯子的她,出落得越发秀美。
她就读的是一所女子中学,每次上学放学,都会遇到一些社会上的混混,别的同学避之犹恐不及,她却并不反感,甚至当那些混混油腔滑调地调戏她的时候,她还针尖对麦芒,抛几个媚眼把那些人都电晕了。
那些人开始跃跃欲试,希望把她追到手,而她也来者不拒,今天接受这个邀请去吃饭,明天接受那个邀请去看电影,后天又不知道会和谁跑到舞厅去跳舞。
为此,不知道有多少小混混争风吃醋,即使是过去的好朋友,后来也大打出手。
不久,一个名叫罗立彬的富家子弟看上了赵云红,赵云红对他也有点意思,在一次两人单独用餐的时候,罗立彬把她灌醉后强行占有了她。
罗立彬看到赵云红男朋友不少,还以为她年纪虽然不大,恐怕早就是只“破鞋”,没想到完事之后,才发现她居然还是“处”女。
本想玩玩算了的罗立彬,没想到从此被赵云红给缠上了,因为失去贞操,赵云红打算一辈子就跟了他,没过多久,赵云红就怀孕了。
赵云红想要嫁给罗立彬的想法,首先遭到自己父母的反对,但她一意孤行,甚至不经父母的同意,直接孤身前往罗立彬的家中。
而罗立彬从头到尾都没打算要娶她,因此躲在外面不回来,心想:躲过几日之后,她就会知趣地离开。
出乎意料的是赵云红自小泼辣,争强好胜,罗立彬想玩玩之后就这么把她甩开,门都没有。她天天到罗家大吵大闹,寻死寻活,弄得罗家鸡飞狗跳,不得安宁。
结果罗立彬的父母怕真的闹出人命,只要强迫儿子娶她过门。
孩子出生后,本来就想甩了赵云红的罗立彬,经常夜不归宿,到处寻花问柳,盛怒之下,赵云红不止一次把罗立彬的脑袋打得头破血流,但也于事无补。
忍无可忍的赵云红,只能是在极度失望之中离开了罗家。
回娘家是没有脸了,赵云红从此流落街头,在上海滩混了几年之后,她被一个外地来上海的商人纳为小妾,在第一次淞沪会战的时候,那个商人不幸被流弹击中身亡,赵云红又成了寡妇。
无奈之下,她只好重出江湖,在李云汉的赌场里做起了摇缸女郎。没过多久,赵云红凭着她漂亮的脸蛋,伶牙俐齿和一股泼辣的野性,赢得了赌徒们的追捧,使得赌场生意兴隆,很快便得到李云汉的赏识,收她做个干女儿。
从此赵云红在上海滩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成为继桂生姐和金宝师娘之后,又一个名贯上海的“白相嫂”。
正是因为两次失败的婚姻,再加上算命先生说的命硬,四十岁前如果再婚的话,嫁一个男人就要死一个男人。刚刚三十出头的赵云红,也就不再想到要谈婚论嫁,甚至对男人都死了心,直到那天在大街上碰到凌风后,才重新焕发起她萌动的春心。
那天晚上看到凌风出现在赌场,赵云红开始以为他是来闹事的,结果他输了两百大洋,一声不吭地就离开了,转而觉得有两种可能,一是凌风怕惹不起她,所以在台子上输钱赔罪;二是凌风想通过大手大脚地花钱,引起她的主意。
而阿三、阿四告诉过她,凌风是个身怀绝技的主,还没交锋就胆怯的可能性不大,所以赵云红断定凌风是对自己别有用心。
赵云红本来就被凌风触动的久违的情愫,思忖再三,决定把凌风输的钱,全部还给凌风。
直接交还大洋显得过于俗气,赵云红便想出一个浪漫的法子,暗地给他送床、送花,并为他安装电话,本来想给凌风一个意外的惊喜,没想到一直被她派去监视马浪路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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