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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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汉- 第2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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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人名叫铁柱,也姓马。不过他的马姓,却是随了马世民的。这马铁柱还有一个妹妹,比马世民还要小两岁,名叫马云裳,名字也是马世民给起的。

    这两兄妹说来也很传奇。打小,两人便无父无母,出生在北秦,最容易混饭吃的地方,便是在军队之中。所以这兄妹,自从七八岁起,便到了军中打混。

    军中之人看他俩年纪小,自然不会让他们上阵作战,便留在军中做一些简单的活计,如跟着民夫搬运粮草之类的。

    只是身在军中,却也是身不由己,每每遇到战事,总还是会有些危险的。

    在一次险死还生之后,在妹妹的建议下,兄妹俩开始偷偷习练武艺,没想到两人的天赋都不错,远比平常士卒来得厉害。再加上他们也很刻苦,小小年纪便拥有了自保的能力。

    如此两人便在军中“住”了下来。若要论起军中资历,恐怕如今的北秦国全军,除了几个知名老将,却是没有几人能比过他俩。

    对于这对兄妹来说,行军打仗,便是他们的日常生活,那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

    而这两兄妹,正是在一次大战之中,与马世民结识,后来又成为生死之交,马世民还救下过两人数次,两人于是便认马世民为兄,跟了马世民姓。

    那天,妹妹也终于有了自己的名字,马云裳。

    “哥哥,你就不能稳重一些,都老大不小了,还这般咋咋呼呼的,跟小时候一模一样。什么时候才能长大?”帐外又走进来一人,却是一个身着戎装的女子。女子身材窈窕,皮肤虽然也有些黑,面容却很是精致,再加上她那一身得体的戎装,整个人看起来很是英气。

    不用问,此人正是马铁柱的妹妹,马云裳。马云裳是和马铁柱一起接到消息的,马铁柱性急,便直接快跑了过来通知马世民。

    “呵呵,铁柱的确是到了该娶媳妇的年纪,等这一场战事过后,我便去帮你物色一门亲事!”马世民笑着说道。

    其实马铁柱比马世民还要大上一岁,但马铁柱为了尊重马世民,所以故意小说了两岁,变得比马世民还要小上一岁。别看这汉子长得粗气,其实是一个极重情义之人,更何况他和妹妹从小相依为命,难得如今多了一个兄弟,他更加珍惜异常。

    “一切全凭大哥做主!”对于马世民的安排,兄妹两从来不会说一个不字,当然这也仅仅是对马世民。

    若是让帐外其它的守军将士看到他们眼中的“杀神”马铁柱将军竟然也会有如此温顺的一面,恐怕会惊掉一地的眼球。

    要知道,就在一年前,马世民带着马铁柱,马云裳两人,就那般不带一兵一卒来到长生西关之时,长生西关,上到带兵将军,下到普通士卒,可是没有一个人服他们的。可是在马铁柱如同魔神一般,辣手无情,连续斩杀了三十余名敢出声反对马世民之人后,一切便变得平静了。

    那日之后,马铁柱便成了“杀神”的代名词,而马世民,则只能说是“阎王”!

    长生西关的守军,每个人身上几乎都背着一条,乃至数条人命,可就是这样的人,对马铁柱也是敬畏无比。而如今的他们,便是甘愿成为“阎王”统领下的小鬼。

    “大哥,莫非已经有了计划?”马铁柱一脸兴奋地问道,对于在军中长大的他来说,这么长时间没有仗打,浑身都有些痒痒了。

    “跟你说了多少遍了,在军中要叫大帅,不要叫大哥!”马云裳却是不满地呵斥道。

    “好了,好了,知道了!”马铁柱不耐烦地瞪了妹妹一眼,转而又一脸期待地望向马世民。

    马世民的脸上始终保持着微笑,仿佛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计划,早就已经定好了,就等王上的命令传来,我们便可放手大干一场!”

    “哈哈,好!终于可以干仗了,真是等得老子的骨头都要生锈了!”听到马世民肯定的回答,马铁柱兴奋地挥舞了一下砂锅般大的拳头。

    不过马云裳却是没有他哥哥那般兴奋,反而是有些忧虑地说道:“可是大帅,末将还是有些担心。王上不知会否同意我等进攻长生东关,毕竟说起来,我们长生东西两关守军,在名义上,同属于一军,而且这守卫长生关之职,又是关系到全大陆的安危。若是我西关攻打东关,很容易便会被全大陆人所诟病,甚至遭人唾骂!”

    “呵呵……”马世民微笑着摇了摇头,看向面前的地图,柔声道:“云裳,你记住了,在这大陆上,只有永远的利益,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胜者与败者,没有仁者与奸者。北魏国,如今已经是千疮百孔,若是曹缜还在,尚还能坚持十数年,如今曹缜一死,北魏实无称霸之力。你当我北秦不攻他们,北齐和唐国便会放任如此大好良机?这天下没有人是傻子,王上如此雄主,又怎可能看不清?否则,你以为王上派我等来此,所为何来?”

    马云裳闻言一惊,随即骇然问道:“大帅是说,王上派我们来此,便是为了攻取长生东关?”

    马世民依旧微笑,脸上表情没有任何的波澜:“王上虽没有明说,但你要知道,胡族没有从我北秦国进入中原,却是已经在蜀国打开了缺口。西边的压力,已经完全没有了!我北秦大军,却又该剑指何方?”

第317章 寒冬赠靴() 
“我北秦大军,又该剑指何方?”马云裳喃喃了数遍,她已经明白了马世民的意思。

    自从北秦立国以来,就从来没有一年安稳过。一年一小战,三年一大战。当时间一长,战争,便成了习惯,就好似她对军队的感情,战争,便是他们的日常生活。

    所以说,没有了胡族带来的压力,北秦国,难道就会休养生息?这绝对是不可能的!

    如今的北秦国,西方没有了胡族的侵扰,北方则是长城,而南方却是北秦的盟国楚国,能动刀兵的地方,毫无疑问,便只剩下了东方的北魏!

    当然东方不止有北魏一国,还有大唐国,北秦也可以打。不过,大唐与北魏……有脑子的,应该都会选北魏吧……

    虽然说,北秦和北魏两国自建立以来,便没有发生过战事,但这不代表永远不会!

    马云裳抬头看了一眼马世明的样子,她便知道,马世民心中定然早就成竹在胸。

    果然,只见马世民回过身来,对着两兄妹笑道:“前日,我已经发出渡鸽传书,想来此时也应该到了王上手中。按照我对王上的了解,他绝对不会错过如此千载难逢之机!”

    “我北秦大军常年与胡族作战,军中士卒个个都是百战之士!而北魏能战之兵,只曹缜一军,如今业已尽丧国辽之手!此为精兵战弱兵,乃为兵胜!”

    “我北秦国中上将千员,良将无数。而北魏如今却是曹泯这等黄口小儿当道,年不过十五,战不过两场,如此稚嫩将军如何能与我国内悍将相战?此乃将胜!”

    “我北秦国内,百姓一心,众志成城,而北魏国中,王臣不和,世家林立,各自全为自己利益计较,犹如一盘散沙,此乃是民胜!”

    “我北秦国粮草充足,军备其全,为此战更是已筹谋一年,而北魏国却是临阵换将,全无防备,此乃计胜!”

    “有此‘兵将民计’四胜,他北魏怎可能是我北秦对手?此战,我军焉有不胜之理?”

    马世民侃侃而谈,却是听得马铁柱两兄妹一愣一愣的,他们素来知道自己的这个便宜大哥很有谋略,实是有古之大将之风,但也没有想到竟然强至如斯!

    他们两人哪知,马世民心中的秘密,他之所以会对北魏国如此用心,那是有着他自己的目的,否则他又何必向北秦王要求将自己调到这长生西关来,而且足足筹谋了一年之久?

    对北魏,他是势在必得,而这长生东关城,便是他踏入北魏国的第一站!

    马云裳已经不需要再多说什么,以马世民的智谋,天知道他究竟在这一年之中,做了多少准备,暗中又究竟谋划了多少。她如今所要做的,便是紧紧跟随在马世民左右即可。

    再看看他的大哥,在听了马世民的“兵将民计”四胜之后,便已经兴奋到了极点,对这即将到来的一战,更是无限期待起来。

    马世民抬首望向帐外,天空中开始下起了小雪,这天气似是越发的寒冷起来。

    望着这般小雪,马世民面上的笑容越来越灿烂,在他视线尽头的小雪中,似乎有一个小黑点,在快速地朝着他飞来……

    “公子,公子……快起身啦!”今日一大早,小兰便拉着曹静起身,随后又和她一起兴高采烈地跑向曹泯所住的营楼,老远就开始叫曹泯起身。

    曹泯推开营楼的窗户,探出头来,没好气地向楼下的两女喊道:“就你们性急,我这就来!”

    说完,曹泯便噔噔噔地往楼下跑去。

    “嘻嘻……公子还说我们性急呢,他自己还不是起了一个大早!”小兰掩嘴偷笑,神情开心至极。

    曹静也是站在一旁轻笑,在她的手中拿着一件事物,用红布包裹着,弄得很喜庆的样子。

    此物曹静却是牢牢搂在怀里,像是非常珍惜。

    小兰向着曹静手中的事物看了一眼,随即略微有些酸涩地说道:“静儿,这就是你的不对啦!早知道公子要来这苦寒之地,你就也应该告诉我嘛,既然你给公子做了皮靴,那我也可以为他做一件衣服不是!”

    曹静向着小兰微微一笑,却又紧了紧手中的皮靴,略有些得意的说道:“这事你昨晚上已经跟我说过好几百遍啦!此前我不是一直在赶制这双皮靴么,有哪有机会来告诉你。”

    曹静和小兰两人如今住在一个营帐内,这却是曹静特意要求的,她很想和小兰增进感情。

    “唉……这回却是让你占了便宜!”小兰还是不满的嘟囔了一句,但曹静也知道,小兰其实没有不满,只是想和自己开个玩笑而已。

    “呵呵呵……好啦!今日我们去逛街,便让你给泯哥哥挑一件合适的皮衣,这总行了吧!”曹静笑着安慰道。

    “这还差不多!”小兰立即转嗔为喜,挽住曹静的手臂,却还不忘加上一句:“虽然还是比不上你亲手制作的皮靴来得贴心!”

    “你们两个在说什么呢?这么开心!”曹泯很快跑了过来,狠狠跺了跺脚,刚从屋内出来,却是有些小冷的。

    见到曹泯的动作,两女同时不由自主地向着曹泯的脚上望去,却见他的脚上只是穿着普通的皮靴,寒风从靴子口灌进去,想想都有些脚冷。

    曹静微微一笑,有些羞赧地递上了手中的皮靴,柔声道:“泯哥哥,这是静儿亲手为你缝制的,不知合不合你的心意?”

    曹泯一愣,定睛向着曹静手中的皮靴看去,只见皮靴表面是一层珍兽皮甲,明显经过特殊处理,呈漆黑之色,漆黑中隐隐透出一丝晶亮,稳重不失高贵。

    手掌轻轻摩挲,表面皮甲却是异常柔韧,入手软糯松软,没有穿,就知道一定十分贴脚,走起路来定然很是舒服。

    再看看皮靴里面,却是嵌满了一层厚厚的绒毛,只看上一眼,就有一种温暖的感觉。当然,这种感觉是发自曹泯的内心深处。

    不用说,这一双皮靴,肯定花费了曹静不少的心思。想她一个堂堂公主,竟然亲手为自己缝制皮靴,曹泯的心中不仅充满了感动,同时也感受到了曹静对他的浓浓爱意。

    “静儿……谢谢你!”曹泯眼含深情地看了曹静一眼,便即脱下脚上的“破”皮靴,将曹静赠予他的这双“爱心牌”皮靴套了上去。

    “嗯……”曹静此时羞红了脸,低声说道:“这双皮靴的皮甲是用一种珍惜蛮兽的厚皮经过加工之后制作的,柔韧性极好,普通刀剑却是难损其分毫。内中的绒毛,我也是将它们缝制在了一张薄羊皮上,等天气暖和了,哥哥将羊皮取出即可!”

    听到曹静的介绍,曹泯却是更加的感动了,不为这材料的珍惜,试想想,刀剑难损的厚皮,曹静要将它们缝制起来,即使用极其锋利的绣针,可其中要使用的力气,也绝对不会小的,再看看她那弱不禁风的小身板,曹泯眼中热泪都差点流下来。更不要说,那些绒毛,她是如何细心又耐心地一根一根缝制上去的了!

    一想到曹静竟是在皮靴上花费了这么大的心思,连带着小兰都感动地落下了泪来,只见她暗暗抹了一把眼泪,低声道:“公子,静儿对你真得是太好了,十个兰儿也比不上她!”

    曹泯此时也是心情大好,走上前,左手环住小兰,右手搂住曹静,又先在曹静脸上亲了一下,再转头在小兰脸上也亲了一下,呵呵笑道:“你们两个对我的心意啊,我都懂!静儿有静儿的温情,兰儿也有兰儿的深意,你们不说,我也都能感受得到!”

    如今虽然是腊月寒冬,地上还有薄薄的积雪,但是却也挡不住热恋中的这三个少年男女。

    看着这如胶似漆的三人,桑仪的心中也莫名闪过一丝悸动,她此来跟随曹泯守卫长生关,也不知何时才能见到管义,说起来,他们两人也只是在曹泯被关押起来的那几天,好好温存了一番。只可惜,没过几日,他们便又分开了。

    “公子,我们走吧!”桑仪走过来,向着曹泯施礼后,轻声说道,他们今日的目标是要将长生东关城逛上一遍,当然,他们可不仅仅是为了闲逛,买上一些特产皮货,而是带着重要任务去的。

    身为神武军“财政部长”的桑仪自然要了解清楚,长生东关城内,究竟有什么物资,物价又是多少,他们军中多余的那些棉衣棉被,是否能够卖上一个好价钱等等,反正关于军需,钱粮的问题,她都要去弄清楚。

    至于曹静和小兰,她们的目的,自然还是采购。

    曹泯?很显然,是个拎包的……

    长生东关城内,比曹泯想象的还要热闹许多,街上买卖皮货的商人着实不少,再看那些不管是摊位,还是商铺中,挂出来的皮货,竟然很多曹泯都看不出究竟是来自什么动物!

    这样的规模,曹泯很难想象,每年究竟是有多少蛮兽被捕杀,这其中还有多少是珍惜蛮兽?

    “来来来,看一看啦,看一看啦,铁纹蛮兽皮,珍惜蛮兽皮啊,只要五金便可入手!”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雪隐兽的皮毛,这可是皮毛一体啊,制成衣服穿在身上,再冷的天都不用害怕,只要七金,七金就可以啦!”

    “……”

    “公子,公子!雪隐兽的皮毛啊!雪隐兽那可也是珍惜蛮兽,听说这种蛮兽通体雪白,它的皮毛即使是沾上脏东西,只要轻轻一抹,便能干净,是一种很神奇的物品,用来做衣服,那是再好不过!”小兰一听到有人叫卖雪隐兽的皮毛,立即来了兴趣,出发前,曹静可是让他为曹泯挑选皮衣的,如今既然能找到适合做衣服的兽皮,那当是再好不过。所以对此,她自然很是上心。

    小兰一边说,便一边兴奋地拉着曹泯往那叫卖雪隐兽皮毛的人走去。

    可才走了没几步,便被身后的曹静一把拉住:“哥哥,兰儿,你们先慢一些!我观此商家,额骨凸出,腮部凹陷,嘴唇极薄,脸上更是只有面皮,没有一丝横肉,这样的人,不是老奸巨猾,就是油嘴滑舌,而且为人应该相当刻薄……”

    “嗯?”小兰扑闪着大眼睛,一脸茫然地看向曹静,疑惑道:“静儿之言是何意?莫非我们买东西,还要看商家的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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