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身罩甲取下来,等着伺候李永仲穿上,一边低声抱怨了一句:“仲官儿既醒了,就当叫小的起来”
“你昨天也是乏了一天的人,年岁又小,能多睡,还是多睡会儿子。”李永仲笑道,伸直了胳膊让刘小七帮他穿上罩甲,紧紧束上鞓带,再挂上军官用的黑铁鞘缠革柄腰刀,最后年轻的军官自己戴上了八瓣帽儿盔,抬高下巴,绑紧系带。
刘小七绕着李永仲又查看一遍,以防哪里没有缺疏。看完一个劲儿地赞道:“仲官儿穿这身真是别样神气!”
李永仲忍不住叱笑一声道:“这话在我这里说说便罢,就不要到外头去说了!没得丢人!”说罢他也不看刘小七,径直掀了门帘出去,刘小七赶紧在后头跟上——和李永仲相比,刘小七的背上还背了一个四四方方的铺盖卷,也多了一支六尺长的大枪。
丁队的兵士们也起身了。按照在富顺时养成的习惯,先按照次序,每次十人依次前去洗漱——自然,这也是他们自带的,包括一个竹柄猪鬃的牙刷并一小匣子的牙粉,还有一块薄麻帕子,和成人手臂一般长短,平时可用来洗脸擦身,战时撕成长条就可临时止血充当绷带。
洗漱回来的兵士开始整理自己的行囊——按照规矩习惯,早起之后先得全副背囊军械跑商十里,七八十号人挤在一块空地当中,看似杂乱,却自有秩序,除了低低的说话声,就是收拾东西时发出的悉悉索索声音。
如今已是初夏,天光亮得很早。丁队虽然动静不大,但也足够吸引一些早起明军的注意。他们三五成群地袖着手站得远远的看,窃窃私语低声嬉笑,虽然不敢靠近,但声音传过来,几个丁队面皮薄些的兵士手脚就慢了起来,越是不想被注意,似乎就越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不过须臾,那些看热闹的人群当中就传出几个不怀好意的声音:“啧啧,看他们那样儿!下巴上头还没长毛吧?”“还是些娃娃的岁数,就来当兵吃粮!”还有个格外猥琐的,阴阳怪气地道:“这下巴没长毛,那下头长没长毛?”
围观的人群“哄”地一声笑开了。
曹金亮亦是最早起来的那一批人之一。他嘴里叼了根长长的草茎,双手抱胸站了个懒洋洋的八字步,冷眼看了半天,忽地迈开大步,两下走到人群里头,轻轻探手,便将一个缩头缩脑的獐头鼠目的兵士扯了出来!
他身上穿着总旗的服色,盔帽上插着赤红长方小旗,那兵丁不敢造次,嘴里却胡乱嚷着污言秽语,又拼命扭脸朝同伴看去,高声叫喊:“新来的欺负人!仗着是千户女婿,便要打人么!?小的却不是上官队里的!”
他这般一喊,兵丁中间便骚动起来,虽军营当中严禁殴斗,但许多人脸上就有些压抑不住的愤恨之色。一时之间,原本有几分戏谑的气氛顿作沉滞。不少原本对丁队只是好奇的兵士脸上带出了微妙的提防——自有明以来,军队当中便奉行大小相制,只是家乡不同,或者军龄不同,都能在明军里成为各个营头互相防备与敌对的理由。
“我便不打你。”冲着围观的明军说了一句,曹金亮扭头转向手中兵痞,只笑不说话。他家学渊源,自小就在兵丁中间滚大的,何样的兵痞他没见过?再难打整的滚刀肉曹金亮亦能收服。他嘿嘿一笑,冷不防地一下将手里拎着的兵痞裤子给扯了下来!
那兵痞却不防他居然有这一手!赶紧伸手捂住前面,却又将大白光腚露了出来!周遭一愣,连同丁队在内,不论哪队的兵士,忽地就爆出一声极响亮的哄笑!
“我底下兄弟们长没长毛,那我是不甚晓得的,咱们吃兵粮的,敢战敢冲,就是好兵!”曹金亮看似削瘦,却一只手就将那连忙护着下体的兵痞拎了起来!他环视周围一圈,与他对视的兵丁无不低头,他仍旧是一脸惫懒神色,和颜悦色地同倒霉鬼道:“我看你底下就长了毛嘛!兄弟们,都来看看,人家却是长了毛的!”
他拎着光着屁股红胀面皮的兵痞在丁队的兵士们面前走了一圈,原本有些拘束放不开手脚,又受到军纪束缚的兵士们顿时畅快的哈哈大笑,还有个性促狭的拿了根竹棍将兵痞的军服挑起,装模作样地看了一眼,回头跟同伴嚷嚷道:“哎呀,他果然长了毛!”
李永仲站在人群后头失笑着摇头,心知这场闹剧必是有人故意挑起,为的大概就是想看看他李永仲,是不是离了陈显达就是立不起来的脓包小少爷。军队里头实力为尊,那些靠着背景后台的,虽然看似平日无人敢惹,但背后多被耻笑!他李永仲投军可不是为了成为一个新的笑柄,适当的立威和傲慢对于自身力量的体现绝对是非常正面的。
看看闹得差不多了,李永仲转头同刘小七低语数声,刘小七听罢便立刻自身后抽出一把唢呐吹出三个极尖锐的音节——“滴!滴!滴!”音节未停,丁队的兵士们便立刻按照各自所属编伍,以第一伍为排头迅速站好,几息过后,丁队原本闹哄哄的空地上便站出几排如刀切斧剁的队伍,刘小七大步走出,理也不理周围那些惊讶的眼神,只将冷冰冰的目光在兵士们的脸上一扫,伴着脸喝道:“报数!”
“第一伍,一、二、三”
“第三伍,一、二、三、四、五!”
“甲什,应到五十人,实到四十人!”
“乙什,应到五十人,实到四十人!”
明军们目瞪口呆地看着这场带有炫耀性质的整队集合在他们眼前进行——只是一个命令,原本似乎羞怯,懦弱的丁队兵士仿佛变了一个人,整齐的脚步,坚毅平静的神色,一个扭头接着一个扭头大声的报数,每个人的动作几乎都是一个模子倒出来的,那几声异常尖锐刺耳的唢呐声响似乎将他们变成了完全不一样的人,果敢,凛然,整齐划一,如果能用一个词语形容,不少人想到了一个异常熟悉的词——军人。
作为值星官,刘小七双手握拳提至腰侧,随着跑步的动作双臂节奏摆动,然后他在曹金亮面前停下,“啪”地打了一个军立,然后躬身抱拳,声音洪亮地道:“禀告曹什长!丁队官、兵应到八十八人!实到八十八人!请示下!”
曹金亮将手上脸色煞白浑身瘫软的兵痞扔在地上,低头看了一眼,轻蔑一笑。脸上一肃,朝刘小七一点头,再向李永仲大步行来,自三步之外停住,利落地抱拳一礼:“把总,今日点卯,无病,迟,退人等,全员全装到齐,请示下!”
李永仲木着脸点点头,大步走出来站到兵士门前,也没有多余话说,言简意赅地开口道:“晨练,开始!曹金亮带队,十里武装跑!半个时辰之内,没有回营者,今天负责打扫营地!有人掉队的伍,同罚!开始!”
在围观的明军几近沉默的注释当中,以曹金亮为首的丁队兵士成四列纵队,踏着整齐轰隆的脚步声,浩浩荡荡地一路跑出营地,不少其他营头的兵士被惊动出来,面色各异地看着这些陌生的同袍向着营外跑去,有人还不知道这是哪个营头的,便有人悄悄告诉他:“喏,看见没?陈千户营里的!听说是昨日刚入营的兵!”
“刚入营?动静恁般大!?”问话的人咋舌,“看这架势,却不是好惹的!”
被评价为“不好惹”的队伍的首领,李永仲的目光从那些面露怯意的兵丁面上滑过,最后停在终于穿好裤子,却不敢擅自离开的兵痞身上,看似平常,却别有深意地一字一句道:“兄弟们之间平日顽笑倒是常事,不过这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张脸,好歹做回人,行动上须谨慎些!我这队里头规矩大,若是冲撞了,我好说话,那军棍却不认得你!”(。)
第一百一十五章 新官上任(2)()
显字营里那个新来的丁队最近成为了官兵们非常热衷的谈资。
从这个队每天大清早风雨无阻地跑步,到他们专门挑营地边缘修的茅厕和澡堂——正好丁队的营地就在整个明军营地的最外围——还有他们与明军格格不入的一切,永远脊背笔直的端正姿势,每天三个时辰以上的各种看得懂和看不懂的训练,三日一洗澡一洗衣,似乎随时保持干净整洁的营地(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就是明军其他部队的营地),以及最重要的,这个队的人,好像永远都处在忙碌的状态当中。
他们是整个明军里最早起的人,几乎也是最晚睡的人。入营这些日子以来,包括显字营里其他几个队的人和他们也只能说得上是勉强打过几个照面,丁队的人似乎永远忙忙碌碌,练兵,练器械,练军立,练队列,练走路,闲时就打扫营地,洗濯军衣——包括军官在内!不少人亲眼看到把总李永仲自己抱着衣服去河边洗!甚至还有读书认字!
有人大惊小怪,将此当做新鲜事到处嚷嚷,传到有见识的军官耳朵里,倒不觉得奇怪:“当年戚少保的戚家军里头,也是要教读书写字的!”
但丁队吸引明军的远不止如此——自丁队入营之后,除了应领的粮食,丁队那个年纪轻轻面相斯文的把总队官每日还专门买来额外的粮食——菜肉蛋米,不少一样!其他人看得简直红了眼睛,也有人狠下心来,要从丁队嘴里抢食,纠集了两个队的人,却被人家一个不满编的队从营地里打出来!如若不是“路过的”军官强行喝止,多要被打成乌眼鸡一般!
“人家是盐商出来的,不能比!”有知道得多些的人便和同袍讲:“听说是专门不惜成本买的!人家手底下那几十号人,个个都当亲卫护兵一般看待,你以为是寻常破衣烂衫的营兵?”
被其他明军羡慕得两眼滴血的丁队与众不同的地方不止如此,这个队里没有弓箭手,除了军官身上的几把刀其余全是大枪,再有就是火铳!每隔一天就要带上火铳拉到城外去,即使隔着老远,在军营里头亦能听见噼里啪啦爆豆一般的枪响声!
总之,显字营的丁队,入营十天不到,就不知道到底是成功还是失败地成为了最近明军最为热衷的一个话题。有人拿此不怀好意地去问陈显达,千户却笑眯眯地打了个哈哈道:“他年轻人,又刚投军,热炭头一样的,却让他好生折腾一阵,过些时日,也就平静了。”
问话的人没安好心,又多问一句:“千户,这位李把总毕竟是千户的女婿,这折腾太多,倒要连累到千户你的身上。再有,千户手下还有其他人,这位李把总行事太过,其他队里的兄弟们会怎么想?”
这个倒是说到点子上了。
但是现在的显字营,拢共只有全盛期一半多些的人马,其中还有不少刚刚养好伤,连元气都未曾恢复。再有,当日丁队的战力是陈显达麾下亲眼看过,很多人还与他们有过并肩作战的情分,现在又在一个营里,虽说的确有几个心高气傲的队官看不惯丁队的做派,但他们并非蠢人,自然晓得这个丁队不同其他,最好是少说两句。
自李永仲入营之后,陈显达也并非甚么都没做。
其他先不说,最重要的是,陈显达重新梳理了营里的指挥体系。因为过去复杂的历史,显字营里头又有百户,又有队官,下头又是小旗,又是什长,于指挥上非常不便。陈显达便仿着营兵的编制,命令小旗改称什长,一什十二人,五什为一哨,称哨长,设副手一人;百户改称队官,亦设副手一人,一队一百二十人。
全营的兵马皆要按照陈显达的命令重新整编,李永仲的丁队也不例外,他同曹金亮商议一番,决定服从命令——一来当初为护卫定下的编制太小,五人一伍仅适合小部队作战,而对于日后他们所要参与的战斗,这个基本作战人数明显太少;二来,丁队其实尚不满编,虽然当时中军官建议他可以吃些空饷人头,但李永仲显然不至于这么没出息,他已经打算要将丁队编制填满,而最近从富顺送来的信里师爷王焕之也提到了又招了一批护卫,他决定到时直接从里抽调。
刘小七等一批表现出色的老兵算是这次全营编制改革中受益的第一批人。他从一介伍长飞快地晋升为哨长,另一个伍长周孝国给他当副手。按照丁队的规定,这个决定要在全队里头公布三天,无人反对才能进入任命环节,于是三天过后,当着全队的面,刘小七同其他人一起参加了丁队第一次晋升仪式。
当宣布结果之后,在全队八十八个人的注视下,怀着巨大的幸福和惶恐,刘小七几乎是同手同脚地走到了李永仲的面前,然后身体僵硬地躬身抱拳行礼,他哆嗦了一下嘴唇,几乎是用自己都听不见的声音断断续续地说道:“属下,属下刘小七!原甲什第一伍伍长!”
李永仲皱皱眉头,不满地喝了一声:“刘小七!你中午没吃饱饭是怎地!说话力气都没了!?给我站好!腰上没骨头!?”
说来也怪,叫李永仲劈头盖脸地骂了一句,刘小七忽然觉得自己腿也不软了,背上也不出汗了,胸口也不乱跳了,他站直腰杆,以所有人都能听到的声音怒吼道:“属下刘小七!原甲什第一伍伍长!”
“今天,刘小七晋为哨长!按制公布三天,无人反对!”李永仲一边大吼,一边将代表哨长的一块臂章——紧急向毕节卫里的裁缝店订制的,正面白底绣黑字“哨”,背面则临时用了一根针——直接别在衣服上,以后则需要刘小七自己将这个臂章缝到自己的军服上头。
丁队一百多道火热的视线顿时集中到了新出炉的哨长刘小七的右胳膊上。他第一次觉得自己的胳膊可能不属于自己,但同时另一种滋味开始在刘小七心底发酵——原来,我不止能当伍长,还能当个哨长!
包括刘小七在内的哨长,什长等人终于授衔完毕。接着,李永仲的脸色更加严肃起来。他从怀里摸出一个红底黑字,其上写“队”的臂章,将目光落在了站在队伍最前头的曹金亮身上。
按照新编制,一百二十人为一队,设一正一副两位队官。李永仲不知道其他队是怎么安排的,但在他自己的队里,副队官只能是曹金亮。
“曹金亮!上前!”
“属下曹金亮!原甲什什长!”
“今天,曹金亮晋为副队官!按制公布三天,无人反对!”
陈显达站的地方稍远,虽然勉强能听到声音,但其实只能将丁队的动静看个大概——而自上回那场险些酿成大祸的斗殴发生之后,陈显达便将丁队的营地又朝外头挪了挪,现在丁队的位置已经是整个明军的外沿,山坡下头,就是一条小河。
“千户,仲官儿的种种举措倒是有趣。”郑国才站在他边上看——这个在之前的伏击当中险些战死的百户官,不,现在是队官终于养好了伤。他还在养伤的时候就听说当日那些战力不凡的护卫们在李永仲的率领下集体投军,早就想见识见识,如今终于如愿以偿。
“他小孩子家家的,有什么有趣不有趣?”陈显达口是心非地说,看似嫌弃,手上却已经非常得意地捋起了胡须。
“千户太严厉了些。”郑国才打量着那边还在进行的晋升授衔仪式,已经非常熟悉陈显达脾性的队官显然没把刚才千户说的话放在心里。不以为然地接了一句,他又将注意力放到了丁队上头,看了一阵,郑国才微微皱起眉头,斟酌着问了一句:“属下看了这一阵,仿佛没听见明江兄弟的名字?”
这一点陈显达倒是晓得缘由,他略想一想,倒也不觉得这有什么不能说的,干脆利落地回答郑国才道:“原本仲官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