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有多么激烈。
King——
翻译成中文是【王】的意思。
这是大家对他的尊称。
King一直都是高冷的,是禁欲的,身上仿佛烙印了浓郁的宗教禁忌,没有任何身为男人的生理需求。
他从来没有见过他这样强烈想要一个女人的欲望。
更没有见过他,打破了满身的禁欲色彩后,为一个女人而疯狂的模样。
这一切,都让他觉得震惊万分。
“不用了,有些烙印留在身上,才会刻骨铭心。”
桌子上摆放着精致的早餐,他修长的手指,就像上帝精心雕塑的艺术品,左手手指正搭着一个贝壳状的东西,右手拿着小巧的银刀。
雷斯不可置否。
这个世界上,胆敢在King的身上留下伤痕,还完好无损的活着的人,简直就是奇迹。
“还有什么事?”
刀尖探进壳尾的缝隙的时候,只见御景宸手腕微转,轻轻一撬,一片壳就被掀了开来。
然后就见他凑近了左手上剩下的半片壳,唇微微一张一吸,表情分外享受。
——牡蛎!
“昨天晚上,莫罗斯公爵曾经给您打过三通电话,让您务必给他回电话。”
他速度很快,姿态却相当漂亮,尤其是那吮吸汁水的动作,看得身为男人的雷斯,也不禁脸上一阵阵发红。
King,冲冠一怒为红颜,向维克多开枪,还砸掉了他满嘴的牙,打断了他的双腿。
维克多肯定不会善罢干休,莫罗斯大公打电话是为了兴师问罪。
“嗯!”御景宸只是淡淡的应了一声,淡淡不屑道:“那只老狗,还真把自己当回事。”
他仍旧一心一意地对付着一盘新鲜的牡蛎。
仿佛,对于他来说,堂堂E国有权有势的莫罗斯公爵,还不如一盘新鲜可口的牡蛎来得吸引人。
“King,您要给他回电话吗?”
雷斯有点猜不透他的心思,所以忍不住多嘴问了一句。
King和莫罗斯家族的,一直是E国上流社会禁忌的话题,他和莫罗斯家族的关系,本来就十分紧张。
经过昨天晚上的事,肯定更加剑拔弩张。
这对King来说是相当不利的。
“雷斯,你的话多了。”御景宸淡淡看了他一眼,很快又低下头去拈起另外一枚牡蛎。
雷斯噤声不语,不敢再多问了。
——
昨晚和他一夜抵死缠…绵的女人,早已经人去楼空。
房间里还保持着昨天晚上一夜疯狂后的凌乱和狼籍。
空气之中隐隐还残留着她迷魅得犹如罂粟的香,以及激…情后糜艳欢愉后的味道。
那味道,有点像松花香,萦绕在鼻尖的缠绵而热烈。
御景宸走到桌前,一枚菊花硬币,湛然如新。
——短小精悍,阳萎早泄,一块钱买你一夜!
口红的香腻,萦绕在鼻息间。
御景宸的脸色沉了沉。
跟在他身后的雷斯,一张面瘫了二十几年的脸,差一点没有破功。
这怎么可能!
依照房间里的凌乱程度,还有King身上残留的激…情痕迹,怎么看也是战况激烈的一晚啊!
短小精悍,阳萎早泄!
这真是是King吗?
他怀疑的目光,朝着自家BOSS看去。
必竟自家BOSS在碰到这位有趣的小姐之前,可是一直都……
御景宸感受到了他怀疑探究的目光,铅灰色的眸子,倏然锐利的射向他:“你对我的性能力很好奇?”
这个该死的女人。
昨天晚上,他的身下婉转承欢,缠着她一夜疯狂的时候,可不是这样表现的。
一下了床,就翻脸不认人了。
真是一个床上多情,床下无情的女人。
雷斯差一点没有被自己的口水呛道,连忙摇头,“不好奇,一点也不好奇。”
说完,他的眼睛再也不敢往桌子上面乱瞄。
御景宸从口袋里取出洁白无瑕的手帕,将桌子上面的口红字擦掉,然后将染满红色口红的手帕收回自己的品袋里。
雷斯控制着自己的眼睛不往桌了上瞄,但是想到桌子上面的口红字,怪异的眼神却还是控制不住,往自家主子身上偷瞄。
自家主子昨天在床上好像没有满足那位方小姐……
御景宸深邃凌厉,仿若玉雕的面容,倏然一冰,“看来,你很想去花都,测试一下自己的性能力。”
居然敢质疑他那方面的能力。
这下,雷斯真的不敢再乱瞄了,目不斜视的转开话题,“King,您真的就这样放她离开?”
开玩笑,花都那是什么地方啊!
是最***肮脏的地方。
他根本一点也不想去那里好吧!
“你觉得呢?”
御景宸不答反问,目光落在桌子上面那一束骄傲凌人的黑玫瑰,这是他一早自特地命人送过来的。
显然,他生平第一次给女人送花的良苦用心,并没有得到欣赏。
雷斯低下头,他可不敢妄加揣测King的心思。
“南城,我们很快就会再见面的。”
御景宸轻轻抽出花瓶里,那支恣意绽放的黑玫瑰,厚厚的花瓣上黑色中透着魔红,闪烁着黑金丝绒般的光泽,给人以华贵神秘之感。
花枝上面的细刺却扎了满手刺痛。
血珠子从指间滚落。
雷斯吓了一跳:“King,您的手被玫瑰刺给扎伤了。”
这束花送过来的时候,佣人准备把刺儿拨掉,但是King却不允许那么做,没想到却把King给扎伤了。
“真是扎人的小东西。”
意味不明的话,不知道是在说人,还是说花!
黑玫瑰的花语:你是魅惑,且为我所有!
正文 第9章 是不是在外面偷男人了?
南城,被称为Z国的商业之城,也是世界著名的商业之都,是Z国最为繁华的经济都市,聚集着Z国半数以上的豪富和名流。
——
方漪澜拖着满身疲惫回到住处。
身体的酸痛不断地提醒她,那段身不由己的露水之欢,身体远比思想更加忠实,依然铭记着那个男人给她的蚀…骨欢愉。
那是她生平第一次!
她不禁有些恍惚,以后再也不会见面吧!
甩开心中莫名的思绪不禁嗤笑。
女人果然都有处女情结,会对自己生命里,捅穿她身体那张膜的第一个男人格外印象深刻,甚至是铭记于心。
但是,这并不代表什么。
方漪澜约了许思琪在二人经常混迹的酒吧里见面。
这个时间段,酒吧里并没有多少人。
萨斯风格的音乐,像沉淀了城市的喧嚣,静静地流淌,难得的安静。
一见到好友,许思琪就忍不住炮轰起来,“方漪澜,你行啊你,你知不知道我昨天晚上给你打了多少通电话?你居然不接我的电话,你最好给我解释清楚,昨天晚上是去哪儿偷男人了。”
“咳咳——”方漪澜被许思琪的话给呛到了。
偷男人!!!
许思琪你真相了。
许思琪倏然瞪大眼睛,“你给我心虚什么?难道我猜对了,你昨天晚上真的和野男人鬼混去了?”
不是吧,她只是随口一说,难道真被她说中了?
方漪澜强压下内心的心虚,“不要乱猜,我昨天晚上根本就没有带手机,我……”
莫名奇妙的出现在魔都,随身的物品都不在身边,怎么可能接得到她的电话。
况且,她和御景宸战况激烈,就算带着手机只怕也没有机会接听。
思及至此,不禁面颊发热。
身上的酸痛不断地提醒她,昨天晚上中了醉红颜,和御景宸到底有多么疯狂。
许思琪支着额头,目光打量着她,渐渐变得有些奇怪,“阿澜,我突然间发现你好像和平时有些不太一样了。”
方漪澜有些不自然,掩饰性地端起鸡尾酒喝,挡掉她黏在脸上的目光,“别胡说,哪有什么不一样。”
从少女蜕变成了女人当然不一样!
许思琪陡然间凑近她,怪声怪气道,“好像比以前更漂亮了,全身上下都散发着女人味,你老实交代,是不是真的在外面偷男人了?”
两个人相交多年,阿澜任何变化都逃不过她的眼睛。
方漪澜险些一口酒喷到她的脸上,伸手拍开近在咫尺的脸:“我说,你能不能不要凑我这样近,我的隔夜饭都差一点吐出来了。”
许思琪绝壁是一个奇葩。
还是南城上流社会出了名的奇葩。
你见过一个妙龄少女,成天把自己打扮成夜店老鸨的吗?
许思琪笑得很暧昧,语音拖得老长,“你在心虚喔……”
阿澜每一次心虚,都会目光闪躲不敢视人。
方漪澜强行压下心中的虚意,连忙转开话题,“别闹,我还有正事要问你呢。”
许思琪暧昧的眼睛紧紧地盯着她,“什么事你问吧!”
方漪澜面色凝重,昨天晚上她一醒来就发现自己身处魔都最著名的顶级商务场所墨梅会馆,送到了维克多的床上。
不仅被人注射了少量的麻醉剂,而且还中了红颜醉这种情药。
虽然她成功地逃脱了维克多这个色中饿鬼,但却又自动送入虎口成为御景宸的猎物。
许思琪吓了一跳,有些不可置信,“你是说,你一觉醒来就发现自己已经不在南城,而是身处魔都?”
方漪澜点点头。
许思琪伸手摸了摸她的额头,“阿澜,你确定自己不是病糊涂了,所以出现了幻觉?又或者你其实是在跟我开玩笑?”
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费疑所思的事情?
方漪澜一把拿开她的手,面色凝重,“没跟你开玩笑,三小时前我还在魔都飞往南城的飞机上。”
至今她还没搞清楚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许思琪愣了一下,有些反应不过来。
方漪澜点点头,“成人礼当天晚上我喝了不少酒,记得是你送我去酒店的房间,当时你有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这件事处处充满了诡异,让她觉得很不安。
许思琪仔细回想了那天晚上发生的事后,摇摇头,“我送你去了酒店的房间里,就接到我妈的电话,接着就离开了酒店,别的就不清楚了。”
那天晚上她也喝了不少酒,送阿澜回房的时候,她已经有几分醉意。
方漪澜紧紧地抿着唇,如火如荼的红唇,娇艳的就像一朵绽放的火玫瑰,带着灼伤似的温度。
许思琪担忧地看着她,“阿澜,你在魔都墨梅会馆没有发生什么别的事吧!”
她总觉得这件事没有那么简单,担心阿澜吃了什么亏。
方漪澜下意识地摇头,“没有!”
想到昨天晚上,十几个黑衣人手握冲锋枪,满身肃杀戾气的画面,就不禁全身发寒。
尤其是御景宸捂着她的耳朵下令开枪时,混身上下散发出来的残骛冰冷,令人不寒而栗。
她分明看到了他淡白的唇,分外凉薄,微微抿成一条直线,不动声色,却生杀予夺。
“那就好!前天晚上有不少人参加了你的成人礼,兴许是谁恶作剧也不一定。”
许思琪总觉得阿澜有什么事瞒着她,但是见阿澜完好无损地坐在她的面前,倒也没有深思。
方漪澜没有说话,如果只是恶作剧,又怎么解释她一醒来就发现自己身处在色中饿鬼维克多的床上?
对方显然是要毁了她。
心思之歹毒,手段之阴狠,令人不寒而栗。
许思琪眼尖看到她右手食指间的戒指,一把抓住她的手:“你换戒指了?”
阿澜的那只黑宝石戒指,是方爷爷临终前送给她的,她一直戴着从不离身,足以见得这枚戒指对她的特殊意义。
方漪澜有些慌乱地抽回自己的手,故作轻松道:“在魔都的时候不小心弄丢了,所以就换了新的,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没想到许思琪的眼睛这样尖。
正文 第10章 渣男贱女百年苟合!
方漪澜突然间觉得指间的戒指有些烫手。
她的戒指被御景宸拿走了,也不知道有没有机会拿回来。
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想到男人威胁的话,就生不出将手中这枚戒指取下来扔掉的勇气。
那枚戒指自爷爷过逝之后,就一直代替爷爷陪在她的身边,保护着她,对她来说意义非凡。
“你少糊弄我,那只戒指跟你的眼珠子似的,你会把自己的眼珠子弄丢吗?”
许思琪当然注意到了她脸上一瞬间的不自在,又岂是那么好糊弄的,总觉得这一趟魔都之行定然是发生了什么事儿,心里很担心。
方漪澜微微蹙眉不语。
“你手上的戒指,用的材质是10000米深海底才有的一种晶石,这种晶石十分稀有,开采简直跟上月球一样困难,世界上寥寥出产的晶石,全部都是用来做科研的,居然有人奢侈到把它打造成首饰,简直就是暴殄天物,你不要告诉我,这是你在地摊上面淘的?”
如果不是有幸见过这种晶石一次,因为晶石太过独特,让她印象深刻,可能还真的会被阿澜糊弄过去了。
只是,这么稀有的晶石戒指,阿澜是怎么得到的?
阿澜突然间出现在魔都,真的只是她认为的恶作剧?
她在魔都到底遭遇了一些什么事?
方漪澜知道糊弄不过去,只好淡淡的解释道:“把我的戒指弄丢的家伙,补偿给我的。”
深海10000米!
M国生产的机器人潜艇,也只能深入海底11000米,却只能维持人类停留20分钟的极限,已经堪称世界奇迹。
所以,这只晶石戒指到底有多么珍贵稀有,已经不言而喻。
御景宸这样大手笔,就将这样珍稀的戒指送给她,恐怕不仅仅是补偿吧!
心中隐隐有一种不安的感觉,她和御景宸之间的纠缠恐怕还没完。
“阿澜……”
许思琪欲言又止,瞧着她身上那件立领盘扣的小旗袍,将自己的身体包裹的严严实实,好像也在欲盖弥彰地遮挡别人的探究。
方漪澜转开话题道:“你之前在电话里吱吱唔唔的,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她看着手中的黑玫瑰晶石戒指,在灯光下散发出魅惑之光,隐隐的甚至还有莹光闪动,神秘诡美。
正如御景宸那个男人给她的感觉。
——神秘莫测,不可猜度。
思及,又觉得有些可笑。
她居然和一个不知身份,不知背景的男人上了床,抵死缠绵,一夜销…魂!
“沈智阳要订婚了,订婚的对象你也认识,就是之前和他传出绯闻的林亦薇。”
阿澜不愿意多谈,许思琪也没有继续追问,顺水推舟地接下她的话,转开了话题,只是目光隐晦的看了一眼她手上的戒指。
方漪澜端着鸡尾酒的手一顿,面色瞬间冰冷:“沈家简直欺人太甚!”
几年前,沈氏集团曾经遭遇过一次巨大的危机,为了安然渡过此次危机,沈家提出与方家联姻。
上流社会联姻,代表的是利益结合共赢的局面。
后来沈家安然渡过此次危机,对联姻的事避而不谈。
如今方氏集团正面临着十分严峻的财务危机,沈家不仅袖手旁观,不肯出手帮助,甚至没有与方家解除婚约,就爆出要另行举办订婚宴的消息。
显然,沈家不承认与方家的联姻。
简直是在打方家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