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嫁替婚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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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嫁替婚总裁- 第4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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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百一十一章 拒绝穿婚纱的刘义

  第九百一十一章  拒绝穿婚纱的刘义
  啥?不穿婚纱?那穿啥?汉服?
  沈柒的脑子一时没转过弯来,回答说道:“不穿就不穿呗,汉服也挺好看啊!要不,我们穿汉服结婚也行啊!”
  闻一博在电话那边都要哭了:“什么啊!她想穿西装!”
  沈柒的脑子也瞬间的短路了一下:“啊?西装?那你穿什么?”
  “我也穿西装啊!我们是西式的婚礼!”闻一博着重强调了一下:“我们是在海岛上举行婚礼!我们不是中式婚礼!小七,醒醒,醒醒,你在想什么呢?”
  沈柒晃晃脑袋,回答说道:“啊,抱歉啊一博,我最近几天忙疯了。过几天要拍婚纱照,还要做其他的事情,所以要提前把工作安排好。你们现在在哪里呢?”
  “我这边。今天设计师过来,要给她量尺寸,挑款式定做婚纱。”闻一博觉得自己更加委屈了,说道:“结果她把婚纱都扒拉一边去了,专门看西装!小七,平常她喜欢中性打扮就算了,可是现在这是结婚啊结婚!她也穿西装的话,那这算谁娶谁啊?再说了,我们都说好是两对夫妻一起举行婚礼的。到时候,全场三个新郎,你一个新娘。你想象一下那个画面!”
  画面太美,不敢想。
  沈柒捂着脸,硬着头皮想了一下,确实太美了。
  “那行,我过去一下。”沈柒说道:“我都忙的,连我的婚纱都没顾上看。”
  “那你一起定了呗。”闻一博说道:“我跟逸宁这么帅,穿什么都好看,关键是你们的婚纱,一定要选个好看的!一辈子的事儿呢。”
  听着闻一博自恋的话,沈柒连连点头:“嗯嗯嗯,是是是。你们都好看,我忙完手头的事情,就马上过去。”
  挂了电话,沈柒甩甩头,继续认命的签字啊!
  谁叫她是总裁呢?
  贺家大宅和s.a的事情,都在她的身上,她想不忙都不行!
  至于她的夫君,比她还忙!
  贺氏财团可是有几百个s.a那么大!
  所以,等沈柒忙完手头的事情,开车去闻一博在H市的别墅的时候,都是中午了。
  得,午饭有着落了。
  闻家的人老远就看到沈柒来了,远远的就给开了大门。
  “贺少奶奶,您可来了。”管家一溜烟的跑过来了:“我们家少爷都急疯了。”
  沈柒点点头:“我知道了。”
  沈柒将车钥匙递给管家,忍不住摇摇头说道:“行了,不用跟着过来了,午饭我在这里吃了啊!”
  “好。”管家喜滋滋的离开了。
  沈柒不是第一次来了,每次都是来劝架的。
  架不住有效果啊!
  只要贺家少奶奶一来,屋里那两位小祖宗,铁定消火!
  所以,那两位一吵架,管家就盼着沈柒来啊!
  闻一博在H市的房子不少,这一个别墅不是最大的,但是却是最繁华地段的。
  能在这么寸土寸金的地段,拥有一栋别墅,这已经不是表面上一栋房子的价值了,而是代表一个人的身份身价。
  所以,这个别墅大小也就不过占地几百平,上下三层,地下两层。
  除掉花园和车库,能真正使用的面积,加起来也就六七百平的样子。
  这个面积,在整个市区里,真心都算是一般的。
  可是谁让刘义喜欢这里呢?
  所以,闻一博就把未来的小窝安在这里了。
  沈柒一进门,佣人就赶紧过来打招呼:“贺少奶奶,少爷跟我们家少奶奶在三楼。”
  沈柒点点头,说道:“行了,我自己过去。”
  佣人们很快离开,沈柒踩着楼梯上去了。
  果然,一上三楼就传来了闻一博跟刘义的争吵声。
  “我不穿!”刘义的声音中气十足,各种拒绝:“我早就跟你说了,我不穿裙子!以前那么的宴会,你见我什么时候穿过裙子了?更何况,我更喜欢西装的装扮!”
  闻一博觉得头都要大了:“小义,我们这是结婚!”
  “对啊,我也没说我们是.唔唔唔唔”刘义接下去的话,都被闻一博给堵住了。
  沈柒在门外叹息一声,就知道她接下来没好话。
  沈柒在外面敲敲门,一眼就看到闻一博一把捂住刘义嘴巴的样子,忍不住再次叹息一声:“你们累不累啊!我都要累死了!”
  说完这句话,沈柒也不跟他们客气,进屋往沙发上一歪,就不爱动弹了。
  刘义马上丢下自己老公,坐到了沈柒的身边,替沈柒捏捏肩膀手臂:“怎么就累成这样了?你多招聘几个人帮你啊!s.a扩张的那么快,公司里就那么几个人,能不累吗?”
  沈柒有气无力的回答:“最近订单都爆了!我招聘了呀,可是还不够!”
  “贺逸宁就不管你了?”刘义加大了力气,沈柒舒服的哼哼了起来。
  “他把贺家的团队都借给我了。没用啊,继续爆!这几天的订单是几何倍数的增长。”沈柒嘟囔说道:“他们是不是故意的?别人家都闲的要死,s.a简直要忙死。”
  闻一博说道:“当然是故意的!这么好的机会讨好贺氏财团和总裁夫人,不好好抓住怎么可以?到时候参加婚礼的人,没有一万也有八千,这些人,哪个不需要做造型设计?我说小七,你这次婚礼可是赚了啊!s.a年底业绩翻十番都没有问题!”
  刘义也说道:“我们果然有先见之明!不再陆地上举办婚礼,不然的话,真的容易造成堵塞。反正你们贺家那么有钱,那么多的地盘,弄一个小岛,全部弄成婚礼场地,想想也挺过瘾。”
  是挺过瘾的。
  整个小岛啊!
  全部都是婚礼现场!
  这气场,简直是碾压了世界上其他所有人了!
  闻一博一直说,他们绝对是沾了贺逸宁跟沈柒的光了!
  仔细想想,还真是沾光了!
  除了贺家,谁能有这个本事,能让无数国家的政要们带着夫人亲自来捧场的?
  这个世界上,也就唯独只有贺家有这个面子罢了。
  沈柒叹息一声,说道:“先不说婚礼现场的事儿,那个事情贺家有人专门负责的。我就问问你们俩到底吵什么呢?小义,你不想穿婚纱,那穿古装?哪个朝代的都行,我们都配合你。”
  刘义一下子坐直了身体:“不是哪个朝代的事儿。”

  ☆、第九百一十二章 刘义的男装情结

  第九百一十二章  刘义的男装情结
  “那是什么事儿啊?”闻一博跟沈柒同时问道。
  刘义眼神闪了闪,欲言又止。
  沈柒马上对闻一博说道:“一博,我早上就没怎么吃了,午饭在这里吃。你能帮我们去看看,午餐准备的怎么样了吗?”
  闻一博多精明的人啊,一下子就听懂了,当即站了起来,说道:“行啊,想吃什么就点什么!我这地儿小,可也不能亏着你的肚子!我下去看看的!”
  闻一博一走,沈柒马上问刘义:“怎么了?”
  刘义垂下眼眸说道:“小七,你知道我为什么一直喜欢穿男装吗?”
  沈柒摇头:“难道不是个人爱好?”
  “是个人爱好不假,可是我从小就知道自己是个女孩子,却依然喜欢男装。你不觉得,这很奇怪吗?”刘义轻轻一笑,眼底一抹苦涩。
  沈柒一怔。
  她跟刘义认识这么久,还真是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她真的一直以为刘义只是单纯的喜欢男装而已。
  就像有的人喜欢房子有的人喜欢车,纯粹个人爱好不同。
  刘义喟叹一声,轻轻抱住了沈柒。
  “小七,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拳击吗?”刘义闷闷的开口说道:“女孩子打拳击真的很少见,不是吗?”
  “不是因为干爸吗?”沈柒再次一愣。
  “是,也不是。”刘义轻轻说道:“那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多年,感情一直都是空白吗?”
  沈柒顿时坐不住了。
  她忽然好自责。
  身为刘义最好的朋友,身为她的姐妹,自己居然什么都不知道!
  太不合格了!
  沈柒握住刘义的手,说道:“小义,对不起。我竟然什么都没有问过你。是我不好,你骂我吧!”
  刘义哈哈一笑:“傻丫头,我骂你做什么。其实这个事情,我爸妈都不是很清楚。我爸爸你知道的,大老粗一个,我妈忙的要死,天天不着家,能知道什么?”
  “是啊,干妈太忙了。”沈柒忍不住感慨的说道:“成名也是很累的。”
  “这个事情要从小时候说起来了。”刘义眼神微微暗淡了下去,整个人陷入了回忆之中:“在我很小的时候,那个时候刚刚有性别意识的,我其实能明确区分出来,我是个女孩子,我不是男孩子。我妈只是太忙,把我丢给了保姆,所以并不知道这个界限点在哪里。在那个时候,我遇见了一个小男孩。”
  “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是那么的弱小。浑身脏兮兮的,像个流浪的小狗狗。我记得,那年我大概四岁的样子,跟小睿小禾差不多大。我属于启蒙晚的,很多事情,都是朦朦胧胧懵懵懂懂。但是我也知道,助人为乐的道理。所以我把那个小男生捡了回去,因为家里没什么人,所以我很顺利的带着他到了我的房间。”
  “他吓坏了,我让他洗澡也不听,就缩在了洗手间的地上,那么小小的一团。我拽着他,放了浴池的水,给他洗刷干净。他就像是个无助的小猫,缩在那里,任由我给他冲洗,一声不吭。洗干净之后,我才发现,他全身上下都是伤。我问他,这是谁打的?他不回答。我让女佣带来了药箱,笨拙的给他上药。”
  “他一开始还配合,可是后面他忽然变得特别紧张,听到外面的时钟报时,竟然不顾一切的冲了出去。等我追出去的时候,他已经不见了。我第二次见到他的时候,是在一个阴暗的小巷子里,我去那边是为了找我爸,途径的时候,我发现了他的身影。他正在被人打,那么长的鞭子,抽在了他的身上。”
  “他一声不吭的就抱着头蹲在地上,任由那个人狠命的抽着他。我再也看不下去了,就让司机夺下了他的鞭子。可是,那个人告诉我们,那个小男孩是他的孩子,他在教育他的孩子。那个时候,我真的很想站出来帮他,可是我太弱小了,我甚至不如现在的小睿小禾。我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蹲在那里,一下又一下的挨打。”
  “第三次见到他,我问他为什么不逃。他终于跟我说话了。他说,他是跟着妈妈改嫁过来的。如果他反抗的话,他妈妈会挨打的。小七,你知道吗?那个时候,我的爸妈还很恩爱,我听到这样的消息,我的心里有多难过?”刘义的眼眶里泛着泪花:“那一刻,我忽然明白,我需要力量,只有我拥有足够的力量,我才能去保护别人。”
  沈柒的眼眶也跟着湿润了。她万万没想到,刘义竟然还有这样的经历。
  “我告诉他,以后我会保护他。他很开心,慢慢的对我敞开了心扉,会跟我聊天。有一天,我跟他在街头溜达,正好看到一个酒店里举行婚礼,花童穿着漂亮的小西装,他一脸羡慕的看着那些花童,对我说,他在跟着妈妈改嫁之前,他也穿过这么漂亮的衣服。我拉着他跑到了附近的一个服装店,给他买了一身漂亮的小西装。他小心翼翼的摸着那件衣服,却不肯穿在身上,他说,他太脏,配不上这么好的衣服。”
  “我把衣服硬塞给了他,他眼底的欢喜,怎么都遮掩不住。这个时候他才告诉我,下周三是他的生日,那个时候我才知道他原来比我还大两岁。可是因为营养不良,看着比我还小。我告诉他,下周三我有礼物要送给他。他很开心的答应了。分开的时候,我目送他走了很远很远。”
  “小七,那个时候的我,大概还不懂什么叫异性的喜欢。我只是觉得,我很喜欢他笑的样子。所以,那天,我准备了一份特别特别大的礼物给他。我想看到他对我笑的样子。可是小七,你知道吗?当我穿着漂亮的小裙子,带着礼物去找他的时候,却——”刘义忽然情绪失控,一下子抱住了沈柒,泣不成声:“却看到了他奄奄一息的样子。”
  沈柒的心,一下子揪了起来:“怎么会这样?”
  “他继父喝多了,就会拿他撒气。那天,他继父发现了他藏起来的小西装。说什么都要抢走卖掉换钱,他死死的拦着不肯。他继父没想到向来逆来顺受的孩子竟然会忤逆他,于是酒劲上来,就往死了打。他就算挨打,可是依然把衣服护在怀里,不让他的继父抢走。”

  ☆、第九百一十三章 纪念那份逝去的童年

  第九百一十三章  纪念那份逝去的童年
  “他的继父打完了之后,摇摇晃晃的走了。完全没有看一眼,那个气若游丝的孩子。等我赶到的时候,他已经快不行了!我让我的司机将他送到了医院,在路上,他死死的抓住我的手说,他好想在今天穿上这件衣服给我看。他说,他想把他最好看的样子,给我看。”
  “我真的没想到,我送的礼物,竟然给他带来了这么大的灾难。我当时就哭了。他问我,今天送他什么礼物?我打开了盒子,给他看我要送给他的礼物。那是一双手工皮鞋,跟那一身小西装是一套的。我看到他盯着那双鞋子看了很久,我知道,他一定喜欢那双鞋子。所以我就买下来送给他。”
  “他看到那双鞋,忽然就笑了。他眷恋的摸着那双鞋,说,如果我能活着长大,我一定穿上这样漂亮的鞋子和衣服,站在你的身边,像你保护我这样保护着你。”
  “我不停的跟他道歉,他却不说话,就那么眼睛亮亮的看着我。他说,小怡,谢谢你肯做我的朋友,谢谢你送我礼物。可惜,我这辈子再也穿不到了。再也没有机会穿这么好看的衣服和鞋子了。”
  刘义跟沈柒互相给对擦拭着眼泪。
  沈柒哽咽着说道:“那后来呢?他怎么样了?”
  “他没撑到医院,就断气了。”刘义泣不成声::“那一刻我真的好恨我自己,为什么这么弱,连自己的好朋友都保护不了。小七,我是不是个懦夫?我那个时候,明明带着司机和保镖,却没有保护了自己最好的朋友。”
  沈柒不停的摇头:“不,这不是你的错。”
  “你知道吗?他咽气的那一刻,就那么充满开心的看着我。他说,他终于再也不用挨打了。小七,我的心,好疼好疼。”刘义泣不成声:“我告诉他,我会替他穿上男装,穿上他喜欢的衣服和鞋子,替他活下去。他对我说了两个字,他说,谢谢。说完这句话,他便没了气息。他死在了我的怀中。那一刻我就发誓,我一定要变强!只有我变强,才能保护我想保护的人。”
  “从此之后,我再也没有朋友,因为我再也不想看到,我最好的朋友,死在我怀中的结局了。”刘义狠狠擦掉了脸上的泪痕:“回到家之后,我要求剪掉长发,家里不允许,我偷偷找到了剪刀,对着镜子,一剪子一剪子的剪了下去。一地长发,是我的决心。妈回家之后发现我剪掉了头发,把我揍了一顿。我没哭。我就那么倔强的看着她,我说,我讨厌长发,我讨厌小裙子!我要穿裤子,再也不要穿裙子!”
  “爸妈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问佣人,佣人不敢说,因为我威胁她,如果说了,我就开除她。我爸妈真的太忙了,也没空管我的事情,最后也就由着我了。后来爸妈离婚之后,我给自己改了名字,从刘怡变成了刘义。义,便是提醒我自己,记得朋友之义,记得我那个被我连累的朋友。这就是刘义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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