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道只剩她一根独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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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道只剩她一根独苗-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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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吧。”凤起有点儿愁,想她当年精通摄魂之术,就连仙门中人也未必能抵御,可如今没有了修为……也就只能吓唬吓唬凡人小老头儿了?

    安万田凑近了小声道:“最近是来了好多的妖,就住在后头那山背面,他们从镇子里找了好些人去砍树搬石头,一天给二十两银子呢。”

    苏世云一听,顿时劈头盖脸就打过来,“你之前说去山上干活儿,一天给十两银子,另外那十两呢?!”

    “小点儿声!那些妖说了,不许我们把这事传扬出去,否则,银子不给了不说,还得吃了我们全家!”

    凤起突然问道:“你们砍树搬石头的地方,有没有见到四方底座的石块,上面雕着各式各样的兽首?”

    “兽首?”安万田一愣,“啥叫兽首?”

    “就是动物的头。”

    安万田忙点头,“是是是,确实看见过。”

    那就应该是在这后山背面了,当年神界与魔界一战,魔将青邺在她死之前一年多,就被封印在了枫叶镇附近,之后有没有再回来斩草除根,这话不好问,但是,如果青邺还活着,若说有人在山上护阵,那也该是浔阳弟子,为何会出现一群妖孽呢?

    一天二十两银子,那是寻常百姓家两三个月的口粮,那些妖孽想干什么?

    “那个,侄女啊……”安万田哈腰打着商量,“你要是也想去看看,明儿一早我带你去,那地方可漂亮啦,遍地都是野花,只不过是山路不好走,你把行囊放家里就行。”

    苏世云一个劲儿向安万田使眼色,看向凤起身上,安万田又赶忙道:“侄女一路奔波,也该累了,不如就先进屋,洗个澡换身衣裳,好好睡一觉。”

    凤起冷眼瞧着这俩人,那心里不是寻常的愁,瞧瞧,这就是她的摄魂术?还真的就只能吓上一吓,这转眼功夫,又开始在她身上打主意了。

    “不用了,明天一早我再来,如果有人问起我,就说我出门买东西去了,旁的不说,钱不会少了你们,不该打的主意就别打了。”

    说完,凤起起身便走,一来,她根本不想住在那样寒酸破旧的屋子里,里面一定会有奇奇怪怪的虫子鼠蚁,二来……她真得买双鞋。

    而且她还发现,她之前腿软过也不是饿的,在船上的时候脚渐渐发麻,也不是被叶重琅吓的。蓝思敬一句话提醒了她,走尸,骨肉僵硬才是寻常。在怨气被完全化解之前,她夺舍并不彻底,其实与高阶的走尸别无二致,怨气已经渐渐开始蔓延,杀叶代依的事还没有眉目,她的时间真的不多。

    小镇傍晚时候会热闹一阵子,街边摆满了桌子,汤面馄饨的叫卖着,但其实在这样的小镇,各行各业都只有一个店铺,不存在什么抢生意的问题。

    凤起一边走着一边在想,小镇中只有一家客栈,她在里面住一&夜,遇见叶重琅的可能性会有多大。

    “姑娘,在下乃东都弟子,初来贵地,人生地不熟,能否烦劳姑娘指点带路,去往这镇中的客栈落脚?”

    凤起一偏头,只见一个红衣轻衫的少年,面若冠玉,丰神俊朗,金冠束发一丝不苟,明红轻衫两襟分立,胸&前金丝绣着迎风狼首,还真是东都的装扮,尊贵利落,红得刺眼。

    可问题是,她连鞋都没有,凭什么以为她是当地人,找她问路?

    然而,少年仿佛此刻才看向凤起的脚,惊觉一声,“姑娘快请上轿,我这就安排先替姑娘买鞋回来。”

    凤起顺着看过去,只见少年身后还跟着六个东都弟子,一顶青竹小轿,可她的目光落在抬轿的四个人身上,就再也挪不动了。

    那四人衣衫褴褛,佝偻着脊背,黝黑的肌肉落着或新或旧的鞭伤,有的已经成了疤痕,他们脸上以黑墨刺了半边扭曲狰狞的图案,口中勒着铁链,仿佛驴马的口嚼一样。

    少年一笑,颇有些炫耀的语调,“姑娘莫怕,他们是魔奴,绝不敢造次伤到姑娘。”

    魔奴?曾几何时,哪个堕入魔道者,为的不是自在逍遥?

    而事实上,他们已经算不上是魔道中人,魔界覆灭,已经颠覆了他们心中的道,他们只是几个饱受欺凌的普通人罢了。

    “那就多谢这位公子。”凤起说完,刚一走过去,四个魔奴就小心翼翼跪在地上,放了轿子等她坐上。

    少年随在轿子一边,也没问凤起客栈在什么地方,脸上染满喜悦道:“我乃是东都本家弟子,秦旭,秦亦清,姑娘称我亦清便是。”

    她当然能看出他是东都本家弟子,而且很可能还是有些地位的,旁边那六个,统统把说话的机会都给了秦亦清,俨然就是前呼后拥的跟班。

    很早以前她就知道,仙门世家做大久了,总能养出几个金贵傲气的公子哥,出门历练犹如游山玩水,带着一干仆从下人跟班,前呼后拥一大堆,很可能只是处理几个低阶走尸。

    不过这秦旭……她还真知道他的来路,这可不是什么金贵傲气的公子哥。

    一条主街本就不长,就算顺着走也能找到客栈,而就在轿子站定客栈门前,秦亦清的跟班也回来了,四双绣鞋摆在凤起面前,尺码不一,总有一双合适的。

    眼见凤起挑了一双最小的仍稍显宽大,秦亦清用力吞咽了一下,伸手要扶凤起下轿子,“不知姑娘家在何处?不如一起吃个饭,稍后我再送姑娘回家。”

    凤起只搭上秦亦清的手起身,随即又松开了,浅浅委身道:“公子不必客气,我没能帮上公子的忙,却得公子相助,那不如……我尽地主之谊,请公子吃顿饭吧。”

    “怎能让姑娘破费?理应是我请姑娘才是。”

    “公子太客气了……”

    两人彼此说着客套话,但其实目的已经达成了,秦亦清并非单纯向凤起问路,凤起也不是单纯想请秦亦清吃饭。

    几人落座,另有一人被吩咐去安置那些魔奴,据说就是送进马棚中拴起来。

    秦亦清此刻才笑问道:“还不知道姑娘芳名?”

    “苏雅倩。”

    “好名字!典雅端庄,倩影窈窕!”秦亦清大赞一声,估计哪怕凤起叫张三李四,他也要夸一句清丽脱俗,返璞归真。

正文 第19章 仙门有点儿乱

    而其实这时候,戏已经开场了,旁边一名东都弟子一开口,便是一副悲悯天人的慨叹,“公子,如今一见,但看此镇还有救,幸好我们日夜兼程赶得及时。”

    “是啊,公子,听闻这枫叶镇近来妖孽集结,扰得民不聊生,再晚来一步恐怕就难办了。”

    凤起:没看出来哪儿民不聊生啊,一天还给二十两银子呢。

    另一弟子又道:“不过这一路走来妖祸四起,虽得公子援手搭救,但恐怕这枫叶镇非同小可,怕是要在这多停留一阵子了。”

    另一人赶忙迎合道:“只不过这镇上居所简陋,当真是委屈公子了。”

    凤起:这话说的?想要锦衣玉食别往穷乡僻壤钻啊?你们看我这一身像有钱人么?想住我家去,我带你们去,你们想住么?我自己还没地方住呢。

    秦亦清摆了摆手,颇有一番侠义风范,“出门在外平乱救世,百姓仍在水火之中,我们仙门弟子哪能讲究这些?”

    “可公子的身份……千金之躯委身乡野,纵有天道之职,唉……”

    凤起都有点儿听不下去了,你们要夸秦亦清什么身份尊贵不凡就行了,千金之躯……恐怕就有点儿夸大其词了吧。

    亦清,那是后来长大了自取的字,她自然没有耳闻,但秦旭,不就是东都家主秦昱的私生子之一么?

    当年魔界的消息最是灵通又详尽,七大仙门世家上下族谱正史秘辛,没有魔界得不到的消息。而东都家主秦昱的私生活,更是颇有一番浓墨重彩的。要说秦昱此人,颇有野心却也担得起大任,当年魔界与神界开战,最先站出来与神界同仇敌忾的仙门就是东都,继而才有了其他仙门陆续加入。

    有了神界的另眼相看,秦昱在神界与各仙门世家之间传递消息时,多有些仙门之首的做派,之后多方运筹,传口碑,造声势,一路推波助澜,秦昱半推半就便坐上了仙盟之主的位置。

    有野心,有手段,识时务,但若说他有什么缺点……恐怕就是爱打野食。

    秦昱只有正妻一位,从不纳妾,却没留下什么一世一双人的美名。因为他在外面的风&流债比比皆是,且人尽皆知,仅在当年她还没死的时候,秦昱流落在外的私生子就有十七个,后来还有多少她不知道,但秦昱还有个毛病,只管播种不管收获,从来不接纳私生子认祖归宗。

    此事在修仙界中传扬甚广,大大小小的仙门世家多少都有微词,可微词归微词,那也是秦昱的私事,且都是两厢情愿的事,从未听过强行奸&淫的传言,谁也不能说他桃花债多就不配做仙盟之主。

    她要是没记错的话,秦亦清的生母就是个秦淮河上弹琵琶的,至于后来怎么能让秦昱破例收回家中,那应该他自身也有过人之处?

    只不过,有其父必有其子,爱打野食也是代代传的毛病,秦亦清这出门历练顺道打野食,打到她头上来了啊。

    秦亦清见凤起半天没反应,又问道:“不知倩儿姑娘家中还有什么人?怎在这入夜时分没穿鞋就出门了?”

    倩儿姑娘?凤起森森打了个寒颤,一抽泣先红眼眶,“我早已家破人亡,如今投奔姑母家中,但是……姑母与家父曾有嫌隙,我无依无靠她便动辄打骂,我也是……跑出来的。”

    说着,她还撩起了衣袖,自那日被沈晓雅抽打的伤还有印痕,横竖交错透着粉红。

    有道是善人看伤,色心看美,秦亦清眼看着那双藕白玉润的手臂,一时只觉得口干舌燥,握拳轻垂桌子,恨道:“岂有此理,既是血缘至亲,又何必这般将人逼上绝路?”

    另有一人赶忙应和,“是啊公子,这也太气人了,要不是公子您碰巧路过,这姑娘入夜时分还游荡在外,孤苦无依的,指不定又遭什么欺凌。”

    “好险啊,这枫叶镇外已有妖孽集结,若万一被那些惨无人道的妖孽撞见,这姑娘就没命了啊!”

    有人敲边鼓,秦亦清就仿佛成了救世主,顺势握住了凤起的手臂,掌心下触感细腻绵软,足令人心猿意马,“倩儿姑娘莫伤心,稍后我带人送姑娘回家,受了什么委屈,我统统替姑娘讨回来!”

    没等凤起说话,旁人先接了戏,“公子,我们在此不会停留太多时日,若送这姑娘回家为其撑腰,待我们离去,这姑娘的家人岂不要变本加厉?”

    “这也是我情急疏忽了。”秦亦清一声懊恼,顺而又握住了凤起的手,恳切道:“倩儿姑娘,我此次出门身有要事,一路涉险不能将你带在身边。若不这样,我们总也要在这镇上住些时日,住在客栈中多有不便,索性就在这镇中买下一座宅院,你且安心度日,待我清除妖祸之后,再来接你。”

    这么快?这就要金屋藏娇了?凤起看着秦亦清眼中的一往情深,忽然觉得,她或许有点儿低估了自己这张脸的祸水能力,毕竟在叶重琅面前屡屡受挫,影响了她的自信。

    当然,她之所以应了这登徒子的邀请,还是为了防叶重琅,毕竟这镇子实在小,重遇叶重琅的可能性实在大。而且,所谓冤家路窄,经常会窄到人们怀疑人生。

    凤起没有收回手,又问道:“不知公子此来枫叶镇,是有何要事?”

    秦亦清一笑,“实不相瞒,此前听闻浔阳枫叶镇附近有妖孽集结,虽非东都领地,但我们东都身为仙盟之主,不论何处有妖患必然是义不容辞的,所以……”

    然而,客栈里吃饭的人并不多,其他两桌离得远,见是仙门弟子也不敢随便议论。

    可突然,客栈中诡异般的静了,一缕缕不知从哪儿来的寒意散开,紧接着,一袭白衣胜雪的身影迈入客栈中,后面还跟着个一脸不情愿的人。

    看吧!果然冤家路窄!果然真撞上叶重琅了!

    叶重琅站在门前,目光淡淡看了一圈,最后自然就落在了东都弟子这一边,确切的说,那目光就是落在了凤起身上,再确切点儿,秦亦清与凤起握在一起的手。

    一缕芒刺在背,凤起觉得自己颇有先见之明。之前她还百般挑&逗叶重琅,口口声声叶哥哥喊着,过河拆桥不到一个时辰,她就和其他男子手拉手了。叶重琅就算没有其他心思,也必定会觉得,像她这样朝三暮四的女子,活该浸猪笼。

    那就可以老死不相来往,最起码不会再顺路了。

    秦亦清手一颤,赶忙松开风起,起身弯腰作揖,态度极为恭敬,“没认出竟然是胥山君,多有怠慢,请胥山君海涵!”

    东都其他弟子也纷纷起身行礼,态度也恭敬得没有半点儿瑕疵。

    修仙界中也不乏只敬衣衫不敬人的做派,但还有一点,平辈之中,别管家门高低,敬畏的还有修为实力,更何况,孤竹在七大世家中的地位仅次于东都,更何况,还是在孤竹以律己谨守著称的胥山君面前,为免被高下立判,所有人都得绷着做派。

    叶重琅颔首回礼,“不必客气。”

    可叶重琅不走,东都的弟子也不敢动,秦亦清又拱手问道:“敢问胥山君此来枫叶镇,可也是听闻妖孽集结,前来施以援手?”

    没等叶重琅说话,蔫头耷脑的蓝思敬倒看见凤起了,惊道:“咦?苏姑娘?你怎么在这?”

    秦亦清赶忙解释,“原来思敬兄也认识倩儿姑娘?我们也是碰巧遇见,倩儿姑娘遭家人殴打逃出来,我们正在商议如何安置倩儿姑娘。”

    叶重琅眼神陡然一沉,看向凤起,颇有点儿森森寒意,“此话当真?”

    秦亦清当即点头,愤慨道:“确是如此,倩儿姑娘遍体鳞伤,连鞋都没穿就逃出来了!”

    凤起:“……”你们乱不乱啊?

    蓝思敬有点儿不可思议道:“之前不还好好的么?怎能这样就翻脸了?真是岂有此理!”

    然而,秦亦清为了在叶重琅面前昭显自己的侠义之心,又添油加醋道:“是啊,本是血缘至亲,只因上辈嫌隙,他们就毒打倩儿姑娘,真是丧尽天良。我初见倩儿姑娘时,她只身在街上游荡,形单影只,孤苦无依,她如今不敢回家,我替她买了鞋,正商议着无论如何不能放任不管,但我们此次有要事在身,不方便带着她……”

    叶重琅突然淡淡开口,“我此次出行并不打算插手浔阳事务,倒也方便。”

    “呃……”秦亦清一下子卡住没词了。

    凤起:“……”你是不是就盯在这枫叶镇等着捡我呢?

    蓝思敬终于意识到了哪里不太对,却问了凤起一句,“若不然……苏姑娘先随我回家中落脚栖身?”

    叶重琅瞥眼看向蓝思敬,秦亦清也愕然看向他,局势一下子就更微妙了。

    蓝思敬眨了眨眼,仍旧一脸茫然不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

    凤起抬起头,一双湿漉漉的杏仁眼看看叶重琅,坚决不能顺路,又看看蓝思敬,他家人人都会追魂术,她最终看向秦亦清,红&唇一咬,“我……家人虽待我不善,但总也是栖身地,姑父姑母已老迈,我愿长居枫叶镇,为他们养老送终。”

正文 第20章 肥水不流外人田

    秦亦清心中一喜,那就证明,她还是愿意听他安排的。

    “那倩儿姑娘,我就先替你买下一处宅院……”

    突然,叶重琅一动,大步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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