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朝雨浥轻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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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朝雨浥轻尘-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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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上场没,谁输谁赢?”
  金三刀抬头看向外面热气翻腾的官道,沉默一会儿却突然笑了起来:“小兄弟这次猜错了。我并没有跟老三较量。说是强盗土匪,可其实谁也不是打出生起就喜欢这打打杀杀的日子,大多数人还不是被这贼世道逼的,落草为寇只不过是为寻个活路。现在出来这么个人,信誓旦旦能让兄弟们脱离这种刀口舔血的生活,既然打不过赶不走,抱着试试看的心里,也就同意了。而老三上台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兄弟们原来的窝挪到了漂亮的落霞山。小兄弟你一开始的疑问,兄弟们当时也是这么问的,不过老三说,谁规定当强盗土匪就得窝在那种鸟不拉/屎的鬼地方,大伙儿拼死拼活的,不就是为了能过上好一点儿的生活么。”金三刀此时已经沉浸到自己的回忆里,粗旷的脸上满是饱经风霜后富含深意的笑容,“就冲这句话,兄弟们就都没了脾气。老三那人学问多,在山脚摆了个阵法,一般人就进不到山里来了,这安全上,也就没那么多担忧了。这落霞山水美土肥,老三就拨出几片地逼着几个大老粗开荒种田,又把咱们拼着命弄来的财宝变卖了投了几笔钱在山下经营了一些产业。一开始还有人不服,明里暗里使绊子,不过都被老三自己压了下去。本来一身书卷气的秀才混在土匪堆里竟也换上了一身的痞气,整人的招数层出不穷。渐渐地,被捉弄怕了,谁也不敢再忤逆了老三。说句玩笑话,这三当家当的,可比我威风多了。再者,老三以身作则,白天拿惯书卷的手举起锄头,跟几个五大三粗的汉子一起在烈日下干活,夜里把着一摞账册彻夜不眠,那几年辛苦,老三被折磨的厉害,好端端的人瘦成个骨架,兄弟们看在眼里,也都没话可说了,老三的改革因此顺顺当当下来。再后来,根本没用上五年,老三经营的产业就回了本挣足了钱,又大动土木折腾一番,在山上建了山庄村落,差人四处寻找流民贫农乞丐上山,请他们在这里务农生活。大伙儿改做了些正当行当,吃得饱穿的暖,不用整日里提心吊胆,便不再想些那些打打杀杀的,山庄村子的人多了起来,不少兄弟更是找到了另一半成了家。这样安稳平静的生活,放在几年前,连想都不敢想啊。可以说,老三是整个金刀寨的恩人,没有老三就没有今日的金刀寨,金刀寨可以没了我,没了老二,没了任何人,却独独不能没有老三。今日老三遭此罹难,大夫你无论如何也要救活他啊!”金三刀说罢,看向大夫的虎目泛泪,恳求之色溢于言表。
  大夫一直在一旁静静听着,没有插话。这会儿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只是淡淡答道:“既然答应了你,人我自然全力救治。你先跟我说说,三寨主是如何中毒,症状又是如何,现在又是怎么个情形?”
  “多谢大夫,”金三刀声音有些颤抖,仍难掩激动之情,“老三半月前下山,去临淄城处理一些产业财务问题。这种事儿一向是老三自己作主,跟往常一样只带了亲信的小厮。可谁料到,那日行到半路,突然遇到一批黑衣蒙面人骑马飞奔而过。老三不知发现了什么,嘱咐了小厮一声便独身追去。自此没了消息。五天前却突然被人送了回来,已经深受剧毒,昏迷不醒。说到症状,老三面皮发紫,嘴唇却是泛白,除了昏迷不醒,倒也没有其他症状。可是请了那么多大夫,却始终弄不清楚老三所中何毒,更别提解救之法。几日下来,老三已是出气多入气少,眼见着不行了。正走投无路之际,恰巧碰上了大夫您。大夫,大夫您慈悲妙手,载着全寨人的希望啊。”
  “金寨主所说的,在下已有些眉目。金寨主勿太担忧,在下必尽所能替三寨主医治。”
  休息片刻,一行人又重新上马向落霞山奔去。
  全寨人的希望啊,真是頂沉重的大帽子。大夫紧握着缰绳的手勒得发白——云烟,又是云烟之毒!
  这一路上,朝雨要管的“闲事”里,因为救治中了云烟之毒的占了半数。究竟是谁,在阻拦自己的行程?
  又奔驰了许久,日暮时分,众人终到达落霞山山脚。
  “大夫你们跟紧了我,老三设的阵法厉害,别踏错了地方引发阵势。要知道,弟兄几个可没老三那本事,到时候救不得大夫您。”金三刀话语严肃,神情却又是掩不住的尴尬。
  望着眼前氤氲的浓雾,大夫嘴角忽然挑起一抹玩味的笑意:“金大当家,你们的三当家当真是个人物呢。”
  金三刀“嘿嘿”傻笑了两声,有些不明所以。
  指了指眼前的阵势,大夫却只是笑笑,不作他答。
  诛魔九宫阵。当年南宫世家百年传世绝阵,自十年前被织云阁灭门,未曾在江湖出现过。今日在此得见,那习言风,可是南宫家的什么人?
  若那些黑衣蒙面人与袭击药庐的黑衣蒙面人一样,都与早已消失的织云阁有所瓜葛的话,那习言风当日不顾自身安危紧追黑衣蒙面人之举,也便可以理解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九章

  
  刀伤有所反复的朝雨,不顾大夫的劝告,非但不好好休息,反而趁大伙不注意,偷偷捧着一坛酒跑到寨子后山的一处风景秀丽的湖泊处独酌。当急得如热锅蚂蚁的轻尘好不容易找到这个任性的病人时,指责的话语还未来得及说,朝雨便笑嘻嘻地开口道:“老是在床/上躺着,骨头都僵硬了!再说,人生苦短,总得好好享受一番。而且,”朝雨一手捧着酒坛,另一手指了指眼前,“这里山青水绿,晚霞艳/丽,风景如此怡人,没人欣赏岂不可惜?”
  故作轻松的语气直堵得轻尘胸口一阵郁结。默然站在这个没有个坐相的人儿后面,轻尘定定地看着远处天水相接处,那红过半边天的晚霞有些愣神,良久,就在朝雨不知道是因为寒冷还是突然的疼痛而忍不住打了个战栗的时候,轻尘终收回了茫然的视线,上前来解下自己的外套披在朝雨身上。
  “回去吧。”
  “不要不要,酒还有一大半没喝完呢。上等竹叶青啊,我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偷弄到手的。你现在不让我喝完,回去后被发现了肯定会被没收的!多浪费呀,想心疼死我吗你。”朝雨此时已有些微醺,两颊的红晕隔着面具也能隐隐透出来。眼珠一转,朝雨“嘿嘿”一声怪笑:“要不,你陪我一起把这酒喝完吧。你也是爱酒的人,当日在药庐还不是一天到晚捧着坛酒在喝。说来,好像很久没看到你喝酒了。来来来,喝完这坛酒我就跟你回去。你看我多好,有好东西了就分你一半,哪像你,小气鬼铁公鸡一毛不拔,每次都只知道自己捧着美酒喝,有福同享的道理居然都不懂!”
  可是你,本不是喜酒之人啊。轻尘看着朝雨,眼神一暗,没有答话。
  “乖乖的哟!来,喝酒!”朝雨嘻嘻笑道,见轻尘没什么反应,也不恼,把酒坛子一举,便咕嘟咕嘟往嘴里灌。
  “那日我为何会受重伤,你一直没有问我。哎,我说,你这人这点上还是这么闷啊,是不是我不开口,你就打算永远也不问我了呀。你这人啊,一直这样。”随意擦擦嘴角,朝雨出乎意料地说起了这个大夫小心翼翼逃避的话题。
  “还是?一直?”轻尘心里一动。
  “是啊,一直……表面上没什么,心实际上却软的不得了,所以我才……”朝雨又灌下一大口酒,“不说这个了。啊啊啊,不要转移话题啦!我今天要跟你说的事情是,当日我为何会受伤。”朝雨咕哝了一句,顿了顿,“我想你大概也猜出来了,最初害我掉进你家里跟后来差点砍死我的,是同一伙人。之前在镇上的城隍庙,我好像不小心撞见了他们的一桩秘密,然后稀里糊涂的就被追杀了。实际上,我并不知道他们是什么人。唉呀,所谓的倒霉催的,喝口凉水都塞牙缝,就是这么回事吧。”
  “秘密?”
  “两个月前我在秦淮一带游玩,有天晚上下大雨,没带伞,我就躲在城隍庙里避雨。接近三更天的时候,突然来了一伙骑着马来的江湖人。一听见外面有动静,我便立马躲在城隍老爷后面没敢露头,当时电闪雷鸣的,也听不清楚他们在讲什么。只是隐约听到他们谈到什么‘青云山’,‘易’,还有一个什么什么血玉,什么‘云烟’之类的。”
  轻尘的眸子一下子深了起来。
  “我原本也猜不到这些人到底什么身份,不过紧接着发生了一件事,让我猜到大概是近几年风头正茂的杀手组织血杀楼。”
  “血杀楼?”轻尘皱了皱眉。
  “嗯。血杀楼。近年来声名鹊起,楼里都是些不择手段的冷血杀手,只要给钱,什么人都杀。据说其门人也擅使毒,这点倒是跟多年前的织云阁有些相像。只是昔日的织云阁更狂妄,更无所顾忌……言归正传,本来我藏的好好的,说话的几个人并没有发现我。但是一炷香后,又来了一个人,貌似是那群人的头儿,武功很高的样子,他一进来就发现了我的所在,然后直接一柄飞刀射了过来,亏我躲得快,那飞刀直擦着我的耳鬓就过去了,真真吓死我了……我逃的匆忙,本是无心去看他们长什么样子,却也巧,我夺门而出的时候,为首那人给了我一掌,恰好一道闪电划过,便让我瞧见那人手掌多出来一根指骨!现下武林,武功这么高又有六个指头,当是血杀楼左右二使之一,刀堂堂主人称六指魔王的幻刀无疑……再后来,我就逃进了你家里。那天你喝醉了,我把你搬到屋子里后,自己就去林子里散心了。那个什么,之后不久我就不小心迷路了……不要笑我!人生地不熟的,很正常嘛。我就随便瞎走啦,再然后便看到了,看到了……”
  “朝雨……对不起……”看着一直低头自己说自己的孩子,轻尘心里针扎似地难受。如果那日自己没有装醉捉弄朝雨……
  朝雨却似没听到般低着头沉默半晌,咬了咬唇下定决心般继续说道:“我看到了一地的尸体。到处都是……血。我很害怕,就逃了。后来不知怎么的,就晕了过去。醒来时,看到了那个冰山美人,宿怀。我看到他衣服下摆破了的衣角跟前一晚我瞥见的其中一个死尸手中抓/住的布料是一个式样。他问我为什么在那里,还说要送我回来。我怕他就是凶手,就装傻让他先行离开了。不久后,城隍庙那伙人就来了,话说那群人还真够那啥的,不管白天晚上,总是一袭黑衣蒙着面。对方这回准备充足,下了死手,我打不过他们,晕倒之前,似乎来了什么人。之后又发生了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又是黑衣蒙面人么……”略微沉吟,轻尘带过话题,“来人大概就是宿怀。那日/他牵马离开,其实是去采了野果想给你作早餐。也是他把重伤的你送回来的。”
  “是么……庸医,那日君不回的故事你没有讲完呢。”朝雨一呆,却说起一件完全不相干的事。
  “我……那日已经讲完了不是。”大夫的心里突然一颤,正想着怎样粉饰那个故事,朝雨却嘻嘻开了口:“别想着怎么骗我啦,我知道哦,知道结局呢。”
  语气里还是那样的轻松,朝雨的面具背后的神情却是一片悲伤:“女人死了哦。她死了。当她发现,无论自己怎么等待,男人都不可能回来的时候,便放了一把火把所有的酒都烧了。连带着自己,全都烧光了。望穿秋水又怎样,怎样的等待都是徒然,没有人会回来,没有人。日日的希望累积起来,破灭的时候就成了铺天盖地的绝望。所以,女人死了。”
  大夫张了张嘴,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朝雨也不再说话,只是大口大口地灌着酒。不该随便放手让对方离开,不该只是傻傻一个人等待,不该抱有希望,才不会最后让绝望杀死自己。可是,从放手的那一刻起,一切便都已注定,没有选择了,不是麽。娘/亲不会回来,易叔叔不会回来,爹爹也不会回来。所以这么多年,自己才不敢抱着什么希望过活。魏朝雨你看,好不容易你找到了轻尘哥,心开始蠢/蠢/欲/动了,老天就开始提醒你的愚蠢了。短暂的生命,希望越大,绝望就有多痛苦。
  可是,自己还是比女人幸福是不是,好歹自己被毁灭之前,等到了轻尘哥。纵然他不认识自己了,可是生命的尽头,有一个人陪在自己身边了。这就足够了。
  只是,苦了轻尘哥,要再难过一次。
  不一会儿,整个酒坛就见了底。朝雨脑子昏沉起来,被烈酒灼烧的胃火辣辣的难受,连带起一阵莫名的烦躁。晃了晃酒坛,又伸了只眼睛到酒坛口,朝雨随即不满地嚷起来:“什么嘛,这么快就没了。没有了。啊!讨厌死了!怎么这么快就没了呢?没有了我还喝什么?这么快就没有了……为什么这么快就没有了!没有了,没有了……没有了,我怎么办!”朝雨突然气恼,举起酒坛就向地面摔去。
  酒坛的碎片撒满了一地,每一片都映满了眼泪。
  轻尘站在一旁,没有阻止朝雨,他知道,朝雨是在发泄。这个孩子忍了这么久,每天每天,总是强装着快乐和坚强。就像秋水村的女人,每天每天,等待一个渺茫的希望。可是,蝼蚁尚且贪生,她还只是一个十八/九岁的孩子,一个女孩子,面对死亡,怎会不害怕。眼里一片酸涩,轻尘把借着酒劲纵声大哭的孩子轻轻揽入怀中。
  “庸医,我说过,我不想死。”良久良久,朝雨撕心裂肺的哭声渐渐低了下去,变成时断时续的抽泣,却令轻尘愈加难受,“尤其,不想死在你的面前。”
  朝雨的话令轻尘一阵恍惚,一直以来的疑问终于脱口而出:“朝雨,我们,以前是不是见过?”
  怀中的身子猛地一僵,却是半晌都没有说话。就在轻尘以为朝雨不会作答时,一声细细的回答却传了过来:“恩。”
  “那为什么,我不记得了呢?”轻尘下意识收紧了双臂。
  “因为你忘记了啊。”声音愈来愈小。
  “为什么我会忘记呢?那你,一开始就认出我了么?”轻尘顿了顿,却没有再听到朝雨的声音。轻轻叹了口气,轻尘自顾自说道,“你记得我,可是我却把你忘记了。你心里一定很难过。对不起,朝雨,对不起……”
  “既然你认识我,为什么不认我?不让我知道呢?”轻尘的声音中已然带上了些许哽咽。
  因为怕你伤心啊。你的心那么软……忘记我一定不是你心甘情愿的……小时候你保护不了我,如今又对我的病束手无策,如果真知道了我的身份,忆起了那些往事,你会有多难过,我,光是想想都觉得难以忍受。
  这些话朝雨想说,却恐怕,再也没有机会说出口了。
  意识消散的一瞬间,朝雨看着大夫悲伤的眼眸,想要抚上去却再也没有力气。
  原来,是舍不得。舍不得你为难,舍不得你难过,舍不得离开你。舍不得……
  不觉间夕阳已然西沉,轻尘把再次昏迷过去的朝雨紧紧抱在怀中,满地的碎片倒映着如血的晚霞,刺痛着人的眼。
  一日后,同样的残阳如血。两人一骑便踩着夕阳的点点余晖踏出了金刀寨的大门。三寨主习言风所中之毒尽数解去,只是尚在昏睡。余下金刀寨上下百数人列道相送,却无一人开口说话,气氛沉闷肃然。
  看着两人渐行渐远的背影,金三刀心里一阵难受,嘴角蠕动着,却最终只化作了一声深深的叹息。
  轻尘抱着朝雨踏马前行,明明离目的地越来越近,心中却越来越茫然。时至今日,纵然到了山洞,找到解毒之法,还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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