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凤祸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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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凤祸江山- 第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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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掌柜当下就觉得这名男子是危险人物了。

    他看向那几名江湖人,他们若是对这个人动手,说不定会吃亏,隐藏在那个盒子里的东西,也许是珍宝,也许是武器,也许是什么更危险的东西也不一定。

    不过,他就一个做生意的,和气生财,谁都不想得罪,所以,谁的事情他都不管。

    男人结了账,抱着那个盒子,上楼。

    回到房间,他倒头便睡,怀里仍然抱着那个盒子。

    夜深了,伙计依照他的吩咐,端了洗澡水进来,并送进一套干净的衣裳。

    男子这才起身,抱着盒子走到浴桶边,脱了衣服,踩进水桶里,坐下,而后打开盒子。

    夏季燥热,窗都开着。

    客栈后街,这间上房的窗外,有一树大树,一条人影,轻手轻脚地、干脆利落地爬上这棵大树,趴在枝头上,看进屋里,一眼就看到了那名男子打开盒子的画面。

    真是幸运,他在心里想,一上来就看到开盒了,这盒子里,到底会是什么样的宝贝?

    男子背对着他,又浸在水里,他只看得到男子的黑发,倒是那个盒子,却是看全了,看清了。

    盒子打开的那一刻,他摒住呼吸,睁大眼睛,专注地盯住盒子,以为自己能看到什么珍宝。

    那名男子,捧起盒子里的一个东西,白色的、圆形的、相当大的、在烛光的映照下微微闪光的东西。

    一定是宝贝了!树上的男人,贪婪地咂了咂嘴,不由自主地往前爬去,想看清楚、再看清楚一些。

    很快,他看清楚了这样东西,然而,在看清楚的那一刻,他就像一只见到鬼的猫,吓得全身汗毛倒竖,大叫一声,从树上栽下来。

    几个隐在暗处的同伴见他失手掉下来,咒骂了几句,闪身而出,围在他身边:“看到了什么?里面有没有什么危险的东西?”

    “好端端的怎么掉下来了?你今晚吃多了不成……”

    ……

    从各个房间里透出来的光线,照在男人的脸上,男人的脸色惨白,目光涣散,大张着嘴,嘴巴张张合合地想说什么,却“呜呜嗯嗯”了半天,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唯有他的惊恐,强烈地传达给了他的同伙。

    “你见鬼了不成?”一名同伙踢了他一脚,骂道,“怎么连话都不会说了?”

    “鬼……”男人半天才迸出一个字,身体哆嗦,声音也哆嗦,“那个人……不、不正常……”

    “什么?”同伙们没听清楚,凑近他,“说清楚点,到底要不要现在动手?”

    男人吞了吞口水,哑着声音道:“那个人不、不正常……”

    “怎么不正常了?”

    男人想到刚才所见的诡异、阴森的那一幕,突然大叫一声,猛然爬起来,推开同伙,撒腿就跑出去。

    敢干这一行的,都是吃了豹子胆的人,死人没少见,墓地没少闯,但是,刚才那一墓,还是吓到他了……

    那真是活生生的噩梦,他这一辈子都不想再到那个人和那种场面,虽然他始终没看到那个人长什么样……

    几个同伙面面相觑,这小子到底怎么样了?真是见鬼了不成?

    “老大,现在咱们怎么办?”一个人问。

    “探路”的跑了,也不知道目标危不危险,这票活儿,还要不要干?

    老大想了想:“待他熄灯了,咱们就进去拿。”

    那个盒子,怎么看都觉得放了好宝贝,那个人也不像是什么厉害人物,不拿走那件宝贝,怎么对得起他们的名头?

    “是。”一群人利欲薰心,纷纷附和。

    房间里,神秘的男人终于洗完澡,盖上盒子,换上衣服,抱着盒子,熄灯入睡。

    房间里一点动静都没有了。

    其它房间也黑了,所有人都陷入沉睡之中。

    夜,很深,很沉了。

    几条人影,鬼鬼祟祟地、无声无息地爬上二楼,从大开的窗子里爬进那个房间。

    白天人多,不好下手,晚上路上无人,目标都住在房子里,他们都是挑晚上的时间,直接“上门”取财,他们都是本地人,向外人取点不义不财养活全家,不算太过分,本地官府也不会去追究他们。

    房间里很暗,什么都看不清楚。

    除了几声闷哼和撞击声传出来,房间里就什么都没有了。

    一夜过去,天色才由灰黑转成灰白,那个头戴帷帽、怀抱长盒子的男子就下楼,在大厅里吃了早餐,再拿了一壶水和几个馒头,就离开了。

    掌柜看他没丢什么东西,有些奇怪:那些土匪没去抢他的东西?

    昨天晚上,他明明都看到那些人在客栈后街鬼鬼祟祟的影儿了,难道没下手?

    他摇摇头,懒得去想了。

    天色大亮以后,客人们纷纷退房离开,店小二才挨间收拾房间。

    没过多久,上房就传来店小二的尖叫声,掌柜和其他伙计听到以后,迅速上楼查看,当场被眼前的画面给吓傻了。

正文 乐不思蜀

    在那名神秘男子昨夜所住的房间里,那几名土匪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已经没了气息。

    他们的咽喉,全都被一刀划断,鲜血流了一地。

    现场没有打斗的痕迹,房间也没有一丝凌乱。

    昨天晚上,没有人听到任何打斗声和惨叫声。

    这些人,应该都是瞬间毙命。

    这个场面,简直就是修罗场,胆小的人,就直接晕了过去。

    掌柜的看着眼前的画面,晕眩了一会儿,冷静下来,淡淡地道:“还愣着干什么,赶紧收拾房间,将他们扔到后巷去。”

    一群伙计都愣住了。

    半晌,一名伙计才道:“掌柜,咱们不、不报官么?”

    掌柜瞪他:“报官?报官的话,这店封了,名声也不好了,你们还要不要混饭吃?”

    本镇是交通重镇,客人多,客栈也多,竞争激烈,这间客栈里死了这么多人的消息传出去,他这生意还要做么?

    好在本店位置比较清静,住客也都是只住一晚的商旅,现在这时候,客人都走了,这消息,还是能压得住的。

    再说了,这些死人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人,都是靠偷抢拐卖为生的,仇家不少,死了也没什么可惜。

    几名伙计听了以后,互视一眼,都抿上唇,迅速收拾起来。

    他们终究是见过世面和各色人物的,惊吓和慌乱也只是片刻,回过神后,还是该干什么就该什么。

    掌柜看到伙计们都忙开了,甩甩手,径直下楼。

    他一开始就觉得那名客人很危险啊,这些土匪,见过形形色色的人物,怎么就看不出来那个很危险呢?

    出了这个镇子,往前方继续走,就是天都了,那个人是要去天都吧?

    那么神秘而危险的人物,进了天都这样的地方,会想干嘛呢?

    那个人的身上……他看着外头热辣辣的日头,突然觉得有些发冷:他终于明白那个人为什么会让他觉得很危险了,不仅仅是因为他可疑的装束、与装束极不相府的仪态和风姿,更是因为,那个人的身上,透着死亡的气息!

    那个人,就像一个会说、会走、会呼吸、跟活人没什么两样的死人!

    那种人,进了天都,天都一定会发生什么事吧?

    想接近那个人的人,自求多福吧——他出神地望着天都的方向,幽幽地想。

    镇子以西,遥遥伸向远方的道路上,那名神秘的客人,正在阳光下,慢慢地行走。

    从这个镇子出发,走车只要半天,就能到达西凉国的都城——天都,但他并没有坐车。

    行人都奇怪地看着他,这么热的天气,路边又没有树荫遮阳,他怎么受得了?

    没有人知道,对他来说,能够这样自由地行走在天空之下,享受阳光与风吹,是多么珍贵的事情。

    一个月之前,他不断地逃亡,要么就像阴沟里的老鼠一样,隐在黑暗深处,不见天日,要么就是像见不得光的孤魂野鬼一样,改头换面,东躲西藏,没有一刻能放松,就算走在阳光下,也感受不到阳光的温暖。

    所以,当他进入西凉国境,不必再担心被皇宫的秘探和杀手发现时,他只想这样,安静地、慢慢地走在阳光底下,享受他渴望了很久很久的自由。

    因为走得慢,他走到天黑,也没走到天都,只是远远地看到了天都的城墙。

    他便在天都城外的客栈里住了一晚,第二天上午才踏进天都城。

    郦央是由花、树、水、土组成的如诗如画的大城市,宛如镶嵌在大地上的明珠,煜煜生辉,天都则如其名,离天如此之近,湛蓝的天空很少有白云,天空如一顶巨大的蓝色帽子,就扣在头顶之上,只差那么一点,就可以伸手摘下来了。

    天都的格局,似乎总是一条大道通到底,任人驰骋够了以后,才能看到拐弯,而后又是一条大道,建筑大多以石头为主,精致和美感不足,但比中原的屋子高大耐用,街上甚为繁华,树木颇多,但花很少。

    一路来的时候,他就听到了许多关于天都的传闻。

    比如,天都花与水最多的地方,除了皇宫,便是“不思蜀”。

    “不思蜀”来源于“乐不思蜀”,一听便知,这里是玩乐的地方,足以令人乐不思蜀。

    能令一个曾经当过皇帝的年轻人开心得不想回去当皇帝的地方,该是多么好玩?

    只要知道这个名字的来历,谁会不想去这个地方玩玩?

    而且,西凉国虽然也是崇尚男权,却不像大顺一般因为“男尊”而“女卑”,这里的女人相比中原的女人要自由得多,她们可以抛头露面,可以出去干活挣钱,甚至还可以自行挑选丈夫或与丈夫终止婚姻,在这里,强迫家中的女子嫁予不想嫁的人属违法之举。

    当然,这里的女人只要有钱,也可以去玩乐,只是,她们能玩的地方太少,而“不思蜀”,似乎就是个男人和女人都能玩的地方,因此,这个地方的名声极盛。

    他这次来天都,首先要去的地方,就是这个“不思蜀”。

    越美丽、越昂贵的地方,花销越大,“不思蜀”也是一样,能去那里一掷千金,玩得乐不思蜀的,尽是达官贵人,土豪商贾,他想要权力,就要结交权贵,对他这样一个独孤的旅人而言,那里是最好的去处。

    进城后,他没有马上行动,而是继续在城里慢慢地逛,慢慢地观察这座他要征服的大城市。

    逛了一天,将近天黑时,他才带着新买的衣物,走进一间客栈,好好地梳洗休整。

    而他的帷帽,在外人面前,一直不曾拿下。

    第二天,他又休息了一天,直到晚上,他才梳洗一新,仍然带着帷帽,抱着他随身不离的长盒,往“不思蜀”走去。

    “不思蜀”建在天都中央地段,四面环水,宛如一座独立的小岛,在东南西北四面,各建有一座风格迥异的小桥连接城市,出入这座“小岛”,极为便利。

    未到天黑,就已经有形形色色的人往“不思蜀”行去,天黑之后,大地睡去了,“不思蜀”却才迎来它的白天,以耀眼美丽的气象,吸引着不安分的人们。

    他今夜穿着精致的白色丝绸长衫,全身上下梳洗得纤尘不染,没有露脸,没有佩戴任何首饰,远远谈不上华丽,然而,他从黑暗走到灯光之下时,就像这黑夜突然生出一朵神秘、高雅、清冷的白花来。

    黑夜生出来的白花是怎么样?就是他那样,是黑夜里的白,又是白昼里的黑,轻忽飘渺,难以形容。

    所有人都忍不住看上他一眼,然后又看上他一眼,接着又反复看他几眼……

    最后,所有人心里只想着:他面纱下的脸庞,长什么样?而他怀里那个打磨得泛着漂亮的金属光泽,能映出人影的、奇怪的乌铁长盒,放的又是什么?

    啊啊啊,当他旁若无人般从他们的身边经过,消失在另一端,他们回过神来,笑道:不就是一个来寻欢的男人么,遮面纱的原因,要么破相,要么不想让人认出,而那个长盒里,大概放着钱财,或者给哪个姑娘的礼物吧?

    别人总在看他,但他却从不看任何人一眼。

    他走过小桥,踏上“不思蜀”的土地,在缤纷的花道中走过,进入群芳楼。

    好玩的地方,怎么能只有美人?妓院,酒楼,堵坊,武斗场,奇珍馆……样样俱备,才能让人乐不思蜀。

    但他像绝大多数男人一样,选的是纵情声色的群芳楼。

    带着帷帽的他,身形与仪态再出众,也并没有令这些见多了贵族子弟、名士才子的美人儿与老鸹另眼相看,只是,他特别的装束,令众人都好奇地看上几眼。

    衣香鬓影的美人飘过来,软软地靠上去:“这位公子,纤纤来侍候你可好?不管琴棋书画还是喝酒猜拳,纤纤都会呢,一定让你玩得开心……”

    他不着痕迹地避开她的投怀送抱,淡淡道:“让你们的妈妈来,我要包下这里最好的独楼。”

    纤纤一怔,小嘴惊讶地开了又合,合了又开:“公子,咱们这里最好的独楼,日要千金呢……”

    只有身价最高的姐妹才能独住一楼,这里最好的独楼,就是花魁所住的小楼,包下独楼,就相当于包下这里的花魁,花销可不是一般的有钱人能承受得住的。

    他……真知道这其中的花销吗?

    他淡淡道:“我要包下这里最好的独楼,还要我说第三遍吗?”

    纤纤觉得他不是说假的,便道:“请您到里屋坐下,我这就去请妈妈来。”

    她们虽然是青楼女子,却并不是那种一味谄媚、迎合客人的大众烟花女,要在这里“工作”,才情和修养,是必须的,这位客人既然对她没有兴趣,她也不会毫无自尊地死缠烂打。

    他进入内室坐下,静静地等待着老鸹过来。

    片刻之后,风韵犹存,举止不俗的老鸹带着一男一女两名助手进来,客气地对他施了一礼后,笑道:“公子请问如何称呼?”

正文 美到独孤求败

    他淡淡:“洛九。”

    “夜九”这个名字,于他并不准确,而且,这天都也会有大顺的探子,他还是不要使用这个名字的好。

    “叶公子,”老鸹在他对面坐下,“我这里最好的独楼是花魁花云裳所居的浮云阁,一夜万两,不知客人要包多少日?”

    花云裳陪客人吃个饭,喝个茶,弹首曲子,就要价一千两银子,若是陪过夜,要价一万两,普通的客人能跟她吃个饭,就足以艳羡全城,炫耀个几年了。

    能跟她共度春宵的,一般只有皇亲国戚或豪门巨贾,普通的有钱人,想都别想。

    这个客人看起来气质不凡,但是,他有能力包几天?

    夜九从袖子里掏出一叠银票,往她面前一放:“包到这些钱用完为止。”

    老鸹拿起那叠银票,只瞧了一眼,就惊讶不已:难道面额全是万两银子不成?

    将那叠银票快速过了一遍,各大钱庄通用,绝非假货,均是万两面额一张,足足有一百万两。

    这么多钱,买是买不了整个“不思蜀”,但买下大半个群花楼,是够了。

    这位客人,到底是什么人物?

    她在心里又惊又疑,言行更客气了:“洛公子如此有心,奴家一定会让花云裳好好招待洛公子,不过,在带您去浮云阁之前,可否让奴家见见你的风姿?否则,咱们若是不识洛公子的庐山真面目,他日认错人或被人冒充,只怕不能招待好洛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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