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风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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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风吹- 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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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垂头叹息,反驳她说:“应该是比悲伤更悲伤的故事,是悲情岁月。”
那段不堪回首的悲情岁月。
我潜意识里觉得自己的内心太过黑暗,想得到别人的一些开导或指点,于是就问阿英说:“你是不是觉得我的内心很邪。恶?”
不知是有意慰藉我还是她的真实想法,她毫不迟疑的说:“换我也会那么做。”
胖子也知道这些过往,他摆摆手说:“提这些伤心的往事干什么,还是赶路要紧,胖爷我感觉咱快要出头了。”
话音刚落,前面就一片大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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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遭遇


阿英问起我有关初恋的话题,让我想起了很多。
我总喜欢温情,但偏偏太过伤情。
不管是温柔还是芸芸,甚至还有分不清是幻想还是真实的人鱼姑娘。
温情背后的故事,都是伤心的故事。
伤感情碎人心的故事。
尽管如此,我依然爱其如初。
我爱她们。
比我恨她们。
但都随风飘散,难觅其踪。
就忘了吧,可能热忱的人就不该有奢侈的爱情。
阿英一提起,我才发现我始终都忘不了。可能是出于愧疚和自责,我向她叙述了所有的经过,想要谋求到她的一些看法和观点,这可能也是一种自我救赎的方式吧。
总有坐穿冷板凳的觉悟,但难免害怕被孤独所淹没。
不怕冷漠,就怕寂寞。
最重要的是,我感觉自己错了太多,离了太远,我想得到别人的认可,或者说是同情吧。
这还真是懦弱的表现呢。
不可否认,在对于高兴的这件事上,我真的是懦弱和卑鄙的。
等于是我亲手葬送了他的辉煌岁月。
他想要的辉煌岁月。
他魂断高楼,终结岁月,再也无法辉煌。
我夜夜哀伤,日日伤痛,总觉得对不起他。
我直接让他没有了岁月。
年年岁岁月月,我常感惶恐。
好在那时我年轻,岁数不大,惜命如金,如果换作是现在的我的话,或许我也会去了吧。
因为我太重感情,不分男女。
我可付出所有,就算是命。
身家性命,又有什么?
远不及你对我好。
因为你对我好。
因为你曾经对我好。
仅此,我愿抛头颅撒热血,舍性命无岁月。
我不想你曾经对我好。
我不想你对我好。
因为那样让我很难过。
又多了一份情。
人在江湖,情是欠不得的,我宁肯欠你人头。
贱命一条,陪你玩到底。
虽是贱命,也要爱惜——宁在世上挨,不在土里埋。
若一旦欠了,就拿命去还吧。
玩命。
我不怕。
我怕我心不平静。
也怕我心多感伤。
最怕我心常孤寂。
寂寞空虚冷,心的感觉。
唯心扰人,受制于心。
降服其心又太难。
就怕内心的烧灼和煎熬,所以在阿英无意间的随口一说里,我便如竹筒倒豆子一般将这些悲情过往都说于她听,我是很认真的说的,不知她是否是随便听听,还是也专注的听了。
我心难平,自然难以顺心意,我想得到她的看法和想法,就问她是不是感觉我是一个卑鄙无耻且又腹黑邪恶的坏人。
我喜欢好人,讨厌坏人。我老觉得自己是一个坏人,与向往的好人差之千里,行差踏错的我,极力向着光明和正义前行,哪怕身在黑暗,也要心在光明。
我想知道这个英姿飒爽的女人是怎样看待我这不光彩的过去的。
或许我是想寻求她的支持和谅解。
心不够硬,就像弱蛋。
她说:换做是我,我也会那么做。
这就是她的回答。
她的看法。
我诚惶诚恐欣喜若狂。
我觉得阿英很可能会鄙视、蔑视、轻视、无视我,甚至还会痛骂斥责我,但没想到阿英的回答很肯定,她说如果换作是她的话,她也会像我那么做的。她的未尽之意很明显,人非圣人,总有瑕疵,立场不同,处境不同,总有差错,无需自责。听她这么一说,我觉得蓦然豁达了,何必要活在过去的回忆里,向前看,多美好。我俞发的佩服起她来,更加觉得这个女人不简单。
我心里畅快了很多,觉得这条贱命无论如何也要陪着阿英玩到底。
哦,不对,应该是玩一玩。
细想来,这条命还是很宝贵的嘛。
我又立刻提醒自己说,这种想法不可有,虽然这条生命太珍贵,但你没有坚如铁石的心肠的话,会总让它受伤的。
我胡思乱想着,感慨唏嘘着,胖子却发话了。
他的感觉又来了。
他说感觉快要出头了。
我一边回忆往事一边和胖子阿英一块前进,途中着实是遇到了好几处倾斜延伸向别处的岔道,探头细看和我们正在行走的墓道并无任何区别,而如果处于岔道里的话,我们行走的这条墓道也是极难发现的,很难想到或很难注意到在绝无可能的死角或墙角会另有洞天。那是想象不到的情况,我们只会按照正常的逻辑思维来选择行为方式,若是只扶着一边的墙或光在中间走的话一定会走入岔道里去,而且不是走了很长时间走不出去引起了我们的怀疑的话,我们觉对会想不到自己会在不知不觉中步入了另一条岔道里去,如此往复不绝,误打误撞进入通往墓室的道路的概率等同于中百万大奖的概率,极难走对,几乎是死循环,永远无法脱困。发现果真密布岔道,我们就知道用这种同时扶着两边墙的战术没有错,保准能够走出去,会回到墓室之中。
我说了我的伤情故事,留意着墓道里的一切布置,刚一说完不久,胖子就说他感觉快要出头了。
他的感觉多是错觉,他把错觉常当感觉。
我很不敢相信他的感觉,但这次他的感觉还真出奇的准。
大概是沉浸在我的叙述中,我和阿英都没怎么感觉出来,也无过多反应,就真的出头了。
突然前面一片光亮,刺眼之极,我们一下子便走出了墓道。
真的是出头了。
应该是幸,却是不幸。
突如其来的是强烈的光线。
我意识到这可能是发电机才能供能的强光控照灯所照射出来的光芒。
我们被刺眼的强光照射地睁不开眼晴,很难适应眼前的环境,不等眼睛慢慢习惯刺目的光线,一个有力的拳头主落在了我的心窝上。一阵锥心的刺痛传来,额头汗如雨下,几乎都站立不稳。
胖子的待遇自然也不好,就听他一边愤怒的大叫,一边生气的大骂,最后还说:“千万别打脸,胖爷我是偶像派,就靠脸吃饭的,打坏了可就接不了戏了。”
闻听此言,巨痛难耐的我差点笑喷,心想胖子这货这是被打糊涂了吗?他又不是演员,更不是明星,何谈偶像与接戏?听他着急慌忙和情真意切的语气,还别说,这货还真有演戏的潜质。
话音刚落,就听见啪啪两声清脆悦耳的异响传来,紧接着又是数声啪啪啪之声传来,不用猜也能知道,胖子这货被打脸了。
这就是传说听啪啪啪啊,听起来这么激动人心,让人血脉贲张难以自持。
但这是打脸的声音。
我心说坏了,这下胖子肯定要发飙了。
王胜利的行为准则除了血可流头可断发型不可乱之外,还有一条最重要的就是骂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脸。
骂人不揭短,打人不打脸。
这确实是一个很好的优良传统。
胖子坚守之。
触其逆鳞者如何?
要么死,要么生不如死。
记得胖子曾经很拽的说过一句话:世上只有三种人,一种是活人,一种是死人,另一种是我的人。
这货当时正被古惑仔给影响的不轻,觉得自己也是道上的老大。
当然,那肯定是他的错觉。
这时我的眼睛已经适应了光照,就打眼望去,只见不远处的胖子鼻青脸肿,梳得一丝不苟的大背头也被弄乱了。我心道这下真的坏了,胖子坚决不容他人践踏和侵犯的两条规矩都被人触犯了,他不发飙都不行。我打量了胖子几眼,看他伤的怎样,也只是此皮外伤,并无大碍,只见他铁青着脸,胸膛起伏不停,似是要炸开来一般,我知道他快要爆发了。
再看阿英,她也好不到那里去,被两个膀大腰圆的男子反剪着手挟持着,显然是动弹不得,原先被盘起来的长发也有些散乱,丰满的胸。脯急速起伏着,仿佛下一刻就要弹跳出来一般。而在我和胖子身边各有一人,我们两人之前受到的袭击肯定就是他们干的。我身边的是一个看起来很黝黑壮士的秃头大汉,手里还握着一把锋利的匕首,眼神冷酷的盯着我,大概是想要用冰冷的眼神震慑住我。我用同样冷酷无情的眼神漠然的打量他,也许是感觉到了我眼中涌动的毫不掩饰的杀机,他竟然不敢和我对视,歪头躲闪了过去,但他手中的刀却依然结结实实的按在我的胸膛上。胖子身边的是一个矮瘦的黑墨镜,看起来酷得要命,全然不把胖子的怒火放在眼里,同样握着一把尖锐的短刀,顶在胖子的腰眼上,另一只手扇动着,显然是被打脸的反作用力给震得不轻。
这就是我和胖子刚一进入墓中的那间墓室,我们在这里遭遇了大马猴的偷袭,胖子坠入陷阱,之后我们因为大瓶子而看到了耳室中的棺材,所以才进入其中,解救了阿英,却在出来的途中被悬魂墓道给困住,想尽办法刚一脱困,措不及防之下便被围攻,心里觉得很窝囊。
墓室中的棺材还没有被打开,而在其上面此时正端坐着一个人。
那是一个留有小胡子并且拥有刚毅面部轮廓的男子,他的眼睛深邃如海,如黑曜石一般明亮,不可否认,他很帅。
他笑着说道:“张泽海,王胜利,好久不见。”
一听之下,我们惊呆,这是要闹哪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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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铁血尖刀

好久不见?
难道人生的每一次相遇都是久别重逢?
还是人生的每一次离别都会久别重逢?
都太扯,把握眼前是关键。
相遇未必相识,离别未必重逢。
相遇离别,相识重逢。
都伤情,只看眼下,向前跑,不问因果,不求佛,不念过往,不乱心,不困于情。
天若有情天亦老,我若无情我不老。
情之一字最伤人,我们之间有交情吗?
怕是连交往都没有,你还说什么好久不见。
搞得跟阔别了十年的老朋友再度重相逢似地。
再度重相逢的话也不一定会说好久不见的吧。
好久不见,我们之前有见过吗?
不会吧,我怎么不记得了。
难道是你故意搁我套近乎?
不是吧,你也太不舍得下脸了,这事一般人还真干不出来。
你一上来跟我谈什么交情,难道我跟你很熟吗?
滚犊子!
就算很熟,你也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就用拳头招呼我们呀。
就算不熟,你也不能趁人不备直接揍人浑身不适。
完了你还说句好久不见,你这不是摆明了欺负人嘛。
你怎么可以这样无节操,如此霍霍人呢?
难道是因为你觉得自己长得帅?
你很帅,像蟋蟀……
好吧,我承认你的确是帅,但也不能这么欺负人呀。
难道你觉得你帅,我和胖子就不帅?
就算我和胖子不帅,你也不能打脸呀。
打脸有可能会让一个原本就不帅的人从此变得更加不帅。
在这个看脸的社会,这是多么可恨的行径!
你知不知道,打脸有可能会破相的!
如果一旦破相了,那么他的人生就毁了!
他的人生若毁了,他还残喘蹦跶个什么劲!
你这简直是犯罪,是变相谋。杀!
我能忍,胖子不能忍。
因为你的手下打的是他的脸。
他的脸肥肉很多,但也还算英姿卓绝,想必脸疼心更疼。
他老梳明光闪亮的发型,老抹价格不菲的护肤霜,老对着镜子摆酷酷的造型,老一个人自言自语自觉很帅,他是一个多么注重形象仪表的男人!
他说他不是很帅,但也是不赖,他最爱惜自己的脸面,就像鸟儿珍爱自己的羽毛。
鸟儿珍爱自己的羽毛,那是用来飞翔遨游的本钱,那是一生的守护。
胖子将自己的脸庞比做翱翔天空的飞鸟的羽毛,可见他是多么的在意它。
可是,今天竟然有人肆意的将之蹂躏,恶意的践踏。
胖子的脸一定很疼,但他的心比脸更疼!
你有过心疼的感觉吗?
那种感觉好受吗?
实话告诉你,我宁愿肉疼,也不想心疼。
因为那实在是太难受。
精神上的痛苦远大于肉。体上的痛苦。
所以列车从卧在轨上的海子的身上碾过,梵高亲手割下了自己的一只耳朵。
任鲜血狂飙,也不心如火烧。
一念及此,痛在我心。
刚一开始倒斗生涯,还不见辉煌岁月,就被土鸡瓦狗打脸,这实在是令人难以置信,无法接受。
把人揍完了还说句好久不见,这简直让我怒不可遏。
想必胖子更是怒火冲天,燃烧已久。
我们很确信之前根本就没有见过眼前的这个人,所以被他的一句好久不见给搞懵了,我觉得这可能是他有意套近乎攀交情,心想这样做也无可厚非,但你也不能将人打了再攀关系,你知不知道,这样会让我们很没有面子。
没有面子也就罢了,主要是你还侵犯了我们的面子。
不给面子能接受,又不是没被别人侮辱轻视过,但你也不能损毁我们的面子啊。
你让我们的脸面很难看。
主要是胖子的脸面很难看。
他的脸面不好看,我的脸面自然也就难好看。
兄弟们拜把子一条命。
兄弟们没拜把子也是一条心。
性命,忠心,我们都有。
我们也敢玩命。
不然也会下地当贼人来了。
盗墓者既要胆大,还要心细,当然最基本的是不要怕掉脑袋。
这里有律法的原因,也有未知的羁绊。
法律自然是由人制定的,当然会有漏洞,而且特权一向存在,并不能真正的“皇子犯法与庶民同罪”,那是骗小孩的。如果凑巧还真信了,那么恭喜你,证明你还没长大,不成熟。但它却是用来规范和约束一切非上位者的手段,一旦触犯,那么自会反噬。盗墓者自然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受到不同的惩戒,但一顿胖揍和一段囚禁是无论如何也免不了的。当然,还会被劳动改造,显然制定律法的人忘了,劳。改之前的犯。人就一直在劳动,也没见将其改造成圣人。
劳动的人是最穷的人。
改造的人是劳动的人。
是人就得劳动,这是世间的生存法则。
法则又有例外,这里我就不做过多说明,美其名曰: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未知的事物自然会让人心生惶恐,因为未知所以恐惧,这是人的心性,不二的羁绊。而盗墓者在墓中往往会遇到很多的未知的事物,比如陷阱,比如尸变,比如邪祟,比如鬼魂,甚至还有诡异的诅咒。世界上著名的法老的诅咒就是鲜例,进入过其墓和接触过其尸体的人都相继因为种种原因而先后死去。
虽然原因不一,死法不同,但毫无例外,他们都死了。
过程不同,结果相同。
只是因为他们不相信诅咒,只是因为他们无视古人的智慧。
只是因为一个诅咒吗?
不见得。
也不晓得。
但事实就是如此。
无可辩驳。
这本身就是很难解释的事情,科学的大义在此之下黯然失色。
盗墓是非常见不得光的勾当,还没有哪一位盗墓者敢如街头小混混“我是流氓我怕谁”般地狂言——我就是盗墓者。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案发,盗墓者很难被严惩。
但不见得就会有好报。
这时候,社会道德、人类伦理以及轮回报应的威力便开始发挥作用了。社会通过法律之外的各种形式和手段,对盗墓者进行谴责和责骂,甚至祭出“诅咒”的撒手锏,人为地给盗墓者设计出了“遭报应”的人生结局——盗墓者多不得好死。此即《易·传文·文言传·坤》(“上经”第二卦)里所称,“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以此规劝世人多行善事莫做恶事,也希望诸如盗墓等违背道德伦理的行当从业者能够回头,不再做伤天害理逆人伦之事。
报应,应该是古民间对盗墓者最为厉害最为期盼的惩罚方式。
明知如此,我和胖子还是义无反顾的选择了盗墓这个行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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