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丝雀杀人事件(菲洛·凡斯探案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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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丝雀杀人事件(菲洛·凡斯探案系列)-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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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金丝雀”,百老汇的当红明星,被人发现离奇的陈尸家中,这一个密室杀人的凶杀案,让纽约检警双方都伤透了脑筋。菲洛·凡斯,这个参与过无数案子的业余侦探,透过一场巧妙的牌局,揪出了杀害“金丝雀”的凶手。到底是谁痛下杀手……

第1章 “金丝雀”
位于中央街的纽约市警察局大楼三楼的刑事组办公室里,放着一个很大的档案柜。档案柜里斜插着无数绿色的刑事案资料索引卡,其中一张标示着:“玛格丽特·欧黛尔。西七十一街一八四号。九月十日。谋杀:晚上十一点左右遭人勒死。屋内洗劫一空,珠宝被偷。尸体由女仆艾咪·吉勃逊发现。”
寥寥数句冰冷简单的叙述,记载的却是这个国家犯罪史上最让人震惊的刑事案之一。这件刑事案充满矛盾、令人困惑,犯案手法独特,属于智慧型的犯罪,就连检警双方中经验老到、思虑缜密的检察官和刑警都感到棘手。每次的调查都只倾向于一种结果:玛格丽特·欧黛尔被谋杀的可能性不大。然而,被勒死横陈在客厅沙发上的女孩尸体,却说明了上述可笑的结论并不正确。
在历经毫无头绪、让人困惑的挫折之后,这件刑事案终于曙光乍现,露出许多疑点,并且显现出许多人性潜在的黑暗龌龊面,以及被绝望、悲剧磨蚀到让人不可思议的地步的人心。故事的本身就像一般激情的通俗剧情节,充满浪漫的向往,这与改编自巴尔扎克小说《人间喜剧》中描述贝伦·纽辛珍和艾瑟·凡格赛的伟大爱情,以及郁郁寡欢的托皮尔死亡悲剧的戏剧版情节相似。
玛格丽特·欧黛尔是百老汇出身的性感尤物——一个闪闪发光的角色。她仿佛是虚幻缥缈充满欢愉的俗艳恋曲中的代表人物。在她死前的两年,可以这么说,她一直是这城市夜生活中最耀眼的,最受欢迎的公众人物。如果是在我们祖父母的那个年代,以她现在受欢迎的程度,也许会被冠上这类颇堪质疑的称号——城中瑰宝。不过现在有太多人志愿加入这个圈子,而且在这龙蛇混杂的生活圈里充斥着太多的黑道派系和暴力集团,以至于不太能容许任何一个竞争对手脱颖而出。不过,剧团宣传人员中,不管是资深的老鸟还是新手的菜鸟,都对玛格丽特·欧黛尔宠爱有加,她的名气自然而然地就在这个属于她的小小世界里大了起来。
而她的坏名声,部分原因则是来自于她和一两位欧洲王储私下有染的八卦传闻。在演出舞台剧《布里多尼女仆》一炮走红后,她曾出国待了两年。这出叫好又叫座的音乐喜剧,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她从默默无名的小角色捧上了明星宝座。有人或许会不屑地认为,她的宣传人员正好可以利用她不在国内的这段期间,拿她的八卦绯闻大肆宣传。
她的美貌也或多或少对她的名气大有帮助。毫无疑问,她是属于五官分明、有点美艳的那一型。我记得有一天晚上在安乐斯俱乐部看过她跳舞——这家俱乐部由恶名昭彰的莱德·雷根经营(作者注:安乐斯俱乐部后来被警方勒令歇业;而莱德·雷根因为盗窃重罪,现正在辛辛监狱服刑),是出了名的在午夜过后还想找乐子的人的最佳去处。姑且不论她那秀色可餐的容貌,当时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她那独特的魅力。她个子中等、身材纤细,有着狮子般的高贵气质,而且我觉得她有点冷漠,甚至可以说是高傲。这或许和传闻中她与欧洲王储有染的联想有关。
她有着与那种专门侍候权贵富豪的交际花相同的典型的丰厚嫣红的嘴唇,以及一双像是罗塞蒂画笔下圣洁少女般虔诚的大眼睛。这个融合感官诱惑和灵性于一脸的奇怪组合,就像是各个年代的画家试图对《永远的玛格达兰》这幅画提出的观点一样。她的脸就是属于这一种类型,容易挑起人的欲望又带点神秘,借此征服男人的心,进而控制他们的喜怒哀乐,让他们不顾一切地为她做任何事。
玛格丽特·欧黛尔的绰号叫做金丝雀,这是从她参与演出的一出精心编排、讽刺社会的鸟类芭蕾舞喜剧得来的。参与演出这出喜剧的所有女孩都得装扮成各式各样的鸟,而落在玛格丽特身上的角色就是金丝雀。她穿着黄白相间的绸缎,加上她那一头金黄闪亮的头发和白里透红的皮肤,使观众的眼睛为之一亮,人人都视她为具有无与伦比魅力的上帝的杰作。报章的剧评对她赞美有加,观众对她更是喝彩不断,不到两个星期的时间,“鸟芭蕾舞剧”就更名为“金丝雀芭蕾舞剧”,而欧黛尔小姐的行情也跟着水涨船高,就这样成了芭蕾舞剧中的女主角。在这同时,有人还为她特别的魅力与才华量身订做、重新编写了一段独舞的华尔兹曲目和一首新歌(作者注:由狄思瓦特别为她编写)。
在讽刺社会的芭蕾舞喜剧这一季演出结束的同时,她也辞掉了法利斯剧团的工作。接下来她在百老汇夜生活这个舞台辉煌演出的期间,熟悉且广受欢迎的金丝雀绰号就这样一直跟着她。因此,当她死状甚惨的尸体被发现,而且又发生在她住的公寓里的时候,这宗刑事案很快就家喻户晓了。在这之后只要提起这件事,大家总是称它为金丝雀谋杀案。
我参与金丝雀谋杀案的调查——或说得更贴切些,一旁看热闹——是我这一生中难忘的经验之一。当时这件刑事案发生的时候,约翰·马克汉是纽约地检处检察官,一月才刚走马上任。我必须郑重地提醒你,在他的四年任期当中,他以成功侦破不计其数的刑事案而闻名,然而外界经常加在他身上的称许却让他感到厌恶。因为,对一位重视荣誉的男人而言,要他独揽不是个人独立完成的所有功劳,本能上自然就会排斥。事实上,在大部分他参与的著名刑事案中,他扮演的只是从旁协助的角色。而破案的真正功臣是马克汉一位非常亲近的朋友,不过这位朋友一直不愿公开这个事实。
这个人是一名年轻的社会贵族,基于不公布真正姓名的关系,我姑且称他为菲洛·凡斯。
凡斯有许多让人惊讶的天赋和才能。从某一方面来说,他是艺术典藏家、功力精湛的业余画家,以及在美学与心理学方面表现优异的学生。虽然是美国人,但是大部分时间他都是在欧洲接受教育,说话时仍带有轻微的英国腔调。他有一大笔庞大的家产,而大部分的时间
他都在尽家族赋予他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不过他既不是一个游手好闲的人,也不是半吊子。他愤世嫉俗而且态度冷漠;那些认识他不深的人,都认为他是媚上欺下的势利小人。不过真正认识凡斯的人,像我,一眼就能看出这个人外表下真实的一面。我知道他的愤世嫉俗和冷漠来自于他敏感孤独的天性,但他绝对不是在装模作样。
凡斯还不到三十五岁,样子像是一尊冰冷的雕像,帅得让人印象深刻。他的脸颊清瘦,有棱有角;不过他脸上严肃冷峻的表情,往往是他和朋友间的一道隔阂。他不是没有感情,不过他的感情,大体而言,是知性的。他经常因为他的唯美主义遭到批评,但我却发现他很少表现出对唯美或是心理方面问题的热中与沉溺。无论如何,他给人的印象依旧是以他一贯的冷漠态度看待世俗的一切事物;老实说,他对人生的看法,就像是缺乏热情的冷漠观众,冷眼旁观一出不屑一顾的戏剧。尽管如此,他却是求知若渴,而且生活中的枝微末节都难逃他的法眼。
就是这种聪明才智以及旺盛的追根究底精神,导致他对马克汉的刑事案调查工作充满高度的兴趣,虽然他并不是刑事案调查人员。
我保存了一份凡斯以法院顾问身份参与所有刑事案的完整记录,不过我想我无权把它们公诸于世;然而就在马克汉参加选举失败从此退出政坛,以及凡斯去年远赴他国定居后,我获得他们两人的同意把这份记录完全公开。凡斯只坚持不能公布他的姓名,其他则没有任何限制。
我曾在某件谋杀案中提到(作者注:此指“班森谋杀案”),因为案情特别而让凡斯投入刑事案调查,并且在面临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他如何破了艾文·班森遭到枪杀的神秘案件。目前的这个故事则是有关他破了玛格丽特·欧黛尔遭到谋杀的刑事案,这件谋杀案发生在同年的初秋,当时造成的轰动比这之前的任何刑事案都要来得大(作者注:包括罗伊—雷普刑事案、桃乐丝·金刑事案,以及接下来发生的霍尔—弥尔斯谋杀案;但是金丝雀谋杀案被认定和南·派特森—“凯萨”·杨事件、旧金山发生的达伦谋杀布兰琪·拉莫与米妮·威廉斯案、墨里努砒霜下毒案,以及卡里?哈理斯吗啡谋杀案一样受瞩目。在引起社会大众高度兴趣方面,轰动程度则不下于发生在秋河的波顿双人谋杀案、融雪事件,以及艾维尔枪击事件、罗杉叟谋杀案)。
错综复杂引人好奇的案情,是凡斯为什么会接下这项新调查任务的原因。当时马克汉饱受反政府报纸攻讦的困扰已经好几个星期了,它们批评他根本无法将警方交到他手中的黑道罪犯定罪起诉。由于政府禁酒的结果,一种危险而且完全不受欢迎的新兴夜生活形态在纽约窜起。许多财力雄厚的酒馆,他们自称是俱乐部,沿着百老汇大道和它附近的街道一家一家开了起来。后来在那个地区发生的犯罪事件数目多得惊人,不外是为情为财;也就是说,这些不良场所成了犯罪的温床。
后来,在纽约上城的一间家庭旅馆发生了珠宝抢劫谋杀案,经调查发现是在一家俱乐部筹划的;接着又发生两名追查此案的刑事组干员背部中枪、陈尸在这家俱乐部附近的不幸事件。由于这两件事情的发生(作者注:这里所提到的是艾礼乐·凯格丽夫人的命案。她是一位有钱的寡妇,住在西九十六街的亚顿旅馆。九月五日早上她被发现遭歹徒用不透气袋子罩头窒息而死,很明显,歹徒从西四十八街一家规模不大但消费很高的塔客俱乐部一路跟踪她回家。两名后来被杀死的探员麦达德和凯尼森,警方认为,可能因为他们掌握对凶手不利的有力证据而引发杀机。在这件命案中,凶手从凯格丽夫人公寓偷走的珠宝价值在五万美元以上),马克汉决定搁置办公室的其他事情,亲自插手处理不断升高到让人无法忍受的犯罪情况。

第2章 雪地上的脚印
九月九日,星期日
在马克汉作出决定的当天,他、凡斯和我前去史杜文生俱乐部,我们坐在角落的包厢里。我们经常一道来这里,因为我们是这家俱乐部的会员,而马克汉则把这里当做是他办公室以外的办案总部(作者注:史杜文生是一家大型俱乐部,也是家豪华旅馆;它的会员大多来自政界、司法界和财经界)。
那晚,马克汉说:“真是糟透了,这个城市有一半的人认为我的办公室是缺乏调查能力的高级信用社,因为我提不出将坏人绳之以法的足够证据或是有利证据。”
凡斯悠然微笑并抬起头,嘲弄地望着他。
他用一种懒洋洋的语调回应了马克汉的话:
“警方不熟悉司法程序中的破案关键——找不到让一般大众相信的办案证据——想要说服法庭似乎就更加困难了。你知道,这是很愚蠢的想法。律师并不是真的需要证据,他们要的是博学的专业知识和技巧。而一般警察的大脑太过简单,以至于受限在这些法律上,拘泥形式的要求。”
“没有那么糟,”尽管过去几个星期以来的压力,似乎已经影响到他惯有的沉稳个性,马克汉还是和颜悦色地反驳着,“如果没有证据法则,无辜的人经常就会陷于极度不公平的判决深渊中。在我们的法律之下,即使是罪犯也应该受到保障。”
凡斯微微打了个呵欠。
“马克汉,你该去教书的。你在回应批评时,对措词能力的掌控真是出神入化。不过,我并没有被你说服。你还记得威斯康辛那名男子遭到绑架,法院宣布法律上认定他死亡的案子吧。即使当他神采奕奕地再度出现在老邻居面前,他被认定死亡的状态在法律上也并没有因此改变。他确实还活着的这个明显事实,法院却认为它不重要,和原案没有关系。……于是,有人在这州还是个疯子,到了另外一州却马上恢复成正常人,这种情形在这个美丽的国度里大为流行。你真的不能期待一个不熟悉司法体系正常运作的门外汉来了解这其中的细微差别。所谓的门外汉呢,总是被一般常识所蒙蔽,他会说,站在河岸边的疯子就算到了河对岸,他依旧是个疯子。因此,这些门外汉会百分之百错误地认为,如果一个人有生命,他就是活着的。”
“何须发此长篇大论?”马克汉反问,这一次他有点恼火。
“似乎正好说中了你的痛处。”凡斯平心静气地解释着,“警察不是律师,而他们已经陷你于水深火热之中。……为什么你不送所有的刑警到法学院上课呢?”
“你管的事可还真多。”马克汉反驳说。
“干嘛藐视我的建议?你要知道这是有好处的。一个缺少法学素养的人,在他知道一件事的可能真相时,他会完全忽略掉所有薄弱的反证,而死咬着那些可能真相不放。法院里听到的只是一堆没用的证词,最后作出的判决并不是根据事实,而是根据那套复杂的规则,结果经常让明明有罪的罪犯无罪开释。事实上,很多法官会对被告这么说:‘我知道,而且陪审团也知道你犯了罪,但鉴于法律上得有认定的证据,所以我只能宣布你无罪。去吧,再去犯罪吧!’”
马克汉喃喃抱怨道:“如果我建议警察同仁去修法律的课程,真不知大家会怎么想。”
“那么,容我引用莎士比亚作品中屠夫的话:‘让我们杀掉所有的律师吧。’”
“很不幸地,这是必须面对的现实,乌托邦理论并不适用。”
“那你准备如何在警方的聪明推断和你口口声声强调的法律程序的正义间寻求平衡呢?”凡斯懒洋洋地问。
“首先,”马克汉告诉他,“我决定以后由我亲自调查所有重大的俱乐部犯罪案件。昨天我召开了办公室干部会议,从现在开始,我的办公室将分头展开实际行动。我打算找出我需要的定罪证据。”
凡斯从烟盒中慢慢拿出了一根烟,在椅子扶手上轻轻敲了敲。
“哦!所以你要为被定罪的无辜人士平反,让犯了罪却获判无罪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
马克汉被激怒了。他把椅子转过来,绷着一张脸看着凡斯。
他不悦地说:“我不会装作听不懂你的话。你又在拿间接证据论和你的心理学与美学理论作比较。”
“的确如此,”凡斯不在乎地同意马克汉的话。“你知道,马克汉,你奉为准则的间接证据论肯定大受欢迎。在它之前,平凡的推理力量显得一无是处。我非常担心那些即将掉进你法网里的无辜受害人,最后你会让只是单纯出入酒馆的人陷入恐怖的危险中。”
马克汉静静地抽了一会儿的雪茄。尽管这两个男人的谈话有时候似乎是在互相挖苦对方,不过至少在态度上没有憎恶对方的意思。他们之间的友谊历久弥坚,不管他们的性情多么不同,或是看法上有多么明显的差异;而相互尊重正是形成他们密友关系的基础。
终于,马克汉又开口了。
“为何如此强烈地反对间接证据论?我承认有时候它会误导办案,不过大部分的时候它却是证明有罪的有力推证。真的,凡斯,我们伟大的司法机构一直都证明它是目前最强有力的证据。就犯罪的真正本质而言,直接证据几乎是不可得的。如果法院都得靠它才能定罪,大多数的罪犯依旧会逍遥法外。”
“难道在这之前的大多数罪犯一直都逍遥法外?”
马克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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