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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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明- 第10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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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阵哄然大笑,丁云毅讷讷的笑骂了声。

    秦云站起身来开始逐客:“都散了,都散了,后面还有三位夫人在等着三哥,啧啧,都说小别胜新婚,想来明天三哥是起不了床的了,羡慕,羡慕……”

    满堂笑声中,诸人散去。

    丁云毅抓着脑袋,想想也是。自己来这时代还没几年,居然一口气娶了四个老婆,这要在自己那个时代,是断然想也不敢想的。

    悄悄回到自己住处,不让丫鬟通报,躲在门口偷看,原以为自己忽然带回了个陈圆圆,阿喜和韩小小必然不开心,没有想到这几个女人,连着吕雪、吕慧这两姐妹居然和陈圆圆说话说的不亦乐乎。

    恩,这倒是不错的现象。

    阿喜没有心机,韩小小虽是女子,为人却豪爽大方不胜须眉。再加上几个性格相投,相处融洽也是有的。只是不知道自己那个正房邓怜玉来了后,性格和他们大相径庭,不知道能不能处得和现在一样。

    在门外咳嗽了声,走了进去。

    几个女子一怔,阿喜第一个跳起了起来,一下冲到丁云毅的面前,一把握住了丁云毅,又是笑又是哭,真情必露。

    韩小小眼眶也是红红的,可脸上满是开心。她能控制得住自己情绪,只是微笑的看着丁云毅。吕雪、吕慧两姐妹也都高兴得不得了,赶紧着张罗去给丁云毅洗手洗脸。

    阿喜和丁云毅闹了好一阵子,也蹦蹦跳跳的拉着丁云毅坐了下来,还没有等丁云毅完全坐定,便唧唧喳喳的问了一大串的问题。

    丁云毅耐着性子一一回答,一转眼,看到韩小小似笑非笑的看着自己,又朝陈圆圆努了努嘴,顿时明白她的意思,尴尬地道:“这,这是陈圆圆,我在苏州时候……”

    “王承恩王公公帮你办的吧。”韩小小笑着帮着丈夫解了这份尴尬:“王公公帮你办的,你自然推托不得,算了,你也不用解释,大丈夫三妻四妾,原是应当,更何况你现在是参将,身份又大为不同。我们和圆圆很说得来,将来又多了一个伴,也是开心得很。”

    是,你们是开心,等邓怜玉再来了,有麻将的话你们可以凑上一桌了,丁云毅心里忽然冒出了这么个古怪想法。

    恩?现在还没有麻将吧?是纸牌吧?好像还没有东、南、西、北、中、发、白。自己要不要抽空“发明”真正的麻将?让自己成为“麻将之父”?

    一转起这个念头,丁云毅玩心大起。自从来到这个时代,自己整日忙于征战,现在抽空发明几样小玩意,也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青史留名”了吧?

    几个女子谁想到自己夫君在转这个念头?韩小小道:“夫君,听圆圆说你在苏州娶了一个正房?”

    丁云毅把思绪收了回来,郑重其事的点了点头,然后把自己和邓怜玉成亲的经过说了一遍。

    韩小小是一心为自己丈夫前途着想,对这门亲事也是大加赞赏。

    用了饭,到了下午,原想着把自己两个媳妇拉到房里却享受鱼水之欢,可是大白天的做这事,传出去让人笑话。

    韩小小和陈圆圆都有午睡习惯,吕雪、吕慧侍侯着她们回到房间。丁云毅却拉着阿喜,又把刚闻讯赶到的阿湖叫上,让人找来材料,三个人躲到一个小房间里也不知道鼓捣什么去了。只听到房间里又是传来锯子声,又是传来打磨声。

    韩小小和陈圆圆午睡醒来,三个人还在小房间里忙得不亦乐乎,而且还不允许人去打扰。韩小小笑着对陈圆圆道:“咱们这位夫君总喜欢弄些神秘古怪的事情出来。”

    一直到了晚饭,叫他们出来他们也不肯,只让人把饭菜从一个小窗口里递了进去。

    韩小小和陈圆圆用过饭,两人说了会话,重要看到那扇门打开,丁云毅领着阿喜和阿湖兴冲冲的走了出来,丁云毅的手里还捧着一盒东西。

    丁云毅大是得意的把那盒东西朝桌子上一放:“见过这个没有?”

    韩小小和陈圆圆好奇的看去,见是一个个木头做成的小方块,拿起来仔细看,见上面还写着“一万、二万”等等字样,和自己平素玩的纸牌非常相似。

    “麻将,这叫麻将!”丁云毅得意非凡:“我和阿喜、阿湖费了一下午才做成的,和纸牌差不多,但比纸牌有意思多了,来,我教你们怎么玩。”

    不容分说,让韩小小、陈圆圆、阿喜围着八仙桌一人一面坐下,教她们玩法。

    其实麻将和这个时候的纸牌玩起来差不多,同门三张数字相连叫“坎”、三张相同为“碰”四张相同“开杠”。

    韩小小和陈圆圆都会玩纸牌,只有阿喜不会,可麻将这东西,只有略做指点便也能基本掌握了。

    起初三个女人对“麻将”这新鲜事物还只是好奇,可越玩下去越是着急,到了掌灯时分,四人还是玩得不亦乐乎,到后来连吕雪、吕慧也都搬了凳子在边上看的兴致勃勃。

    丁云毅仗着自己对麻将熟悉,欺她们第一次玩,便提出赌钱玩,三个女子都答应了。丁云毅原本想着大赚一笔,却万万没有想到,这三个女人对麻将的领悟实在是太快了,尤其是韩小小和陈圆圆,又有纸牌底子,不到一个时辰,丁云毅居然成了个大输家。

    丁云毅输得是满头大汗,还欠了不少赌债,老天才知道了,原来女人天生就是玩麻将的行家。

    丁云毅心中懊丧,自己好端端的发明什么麻将,弄到自己口袋里输的空空如也,还非要玩得那么大不可。

    可不管怎么说,一代“麻将之父”,便也在这里诞生了!

 第二百四十二章 史伟德少校团

    丁参将一大早出门,口袋里空的简直比自己的脸还要干净。

    好好好好的去发明什么麻将?还非得赌什么钱?被两位娇妻加上一位准夫人大杀一通,口袋里的银子输了个精光不说,赌到后来,居然连“龙牙”这样片刻不离身的宝刀也给抵押了出去。

    好在两位娇和那位准夫人总算是“宽宏大量”,知道这把“龙牙”是丈夫的宝贝,上阵杀敌全靠它了。让丁云毅给她们一人写了一张欠条,便也将“龙牙”暂时借给了丁云毅。

    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了,堂堂的台湾参将、上轻车都尉、昭武将军带的武器,在还清欠债之前,居然不属于自己了!

    借的,那是问自己媳妇借的……

    丁云毅知道明白了,某某之父,只是说他发明了这样东西,可未必便是使用这样东西的大行家了……

    秦云却偏偏还不识趣,兴冲冲的找到丁云毅:“三哥,刚知道,渔民在海里捕上了一条奇怪的大鱼,要不咱们去买下来吧?”

    买?你他娘的给老子银子?老子欠着媳妇一屁股的债呢!丁云毅心里恨恨想着,可面上又不能表现出来:“一条鱼有什么希奇的?不看。”

    “去看看吧。”秦云竭力劝说:“听说那鱼长着一嘴牙齿。”

    丁云毅这才产生了些好奇心。和秦云一起走了出去,果然在市场上见到一大群人正围在那里看希罕。

    丁云毅分开众人,走了进去,见一条大鱼总有二十来斤,而且真的长了满嘴的牙齿。

    那些当地人议论纷纷,有的打了一辈子鱼的渔民都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奇怪的鱼。迷信些的老人,都有些害怕,说忽然出了这么条怪鱼,只怕不是什么吉利的迹象。

    “丁大人来了,丁大人来了。”那些百姓一见到丁云毅,纷纷让开道路。

    “丁大人,打到这么条怪鱼,从来没有见过,连着不肯下雨,又出了这么个怪东西,别是老天爷要降罪给我们吧?”有人担心的问了起来。

    丁云毅也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奇怪的鱼。

    百姓最是迷信,看到如此古怪的鱼,再联想到了天灾,因此自然便心惊胆战,丁云毅知道一旦百姓有了这样心态,便会陷入到恐慌之中。当即转了转眼珠子,一本正经地道:

    “我小时候读书,听先生说过,北海里有种叫鲲的大鱼,长不知几里,宽不知几里,一日冲入云霄,变做一大鸟可飞数万里,名叫鹏。鹏的背,不知几千里宽。这种叫鲲的鱼,一旦出现在哪里,哪里便有吉兆,是大富大贵的好兆头。有次我游历到了北海,便亲眼看到了这种鱼,就和你们抓到的一模一样……”

    丁云毅满嘴胡言,除了鲲和鹏的故事书里有,这种鱼长什么样他哪见过?

    可他这话一说出来,百姓们顿时变得兴奋起来。都在那问这是不是真的。

    丁云毅干脆道:“本大人亲眼所见,那还有假?这鱼一出,虽然开春台湾还有干旱,但只要大家齐心合力,度过这次灾情,那台湾未来几年一定是风调雨顺,年年丰收。”

    一片欢呼之声响起。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的典故秦云也知道,只是难道三哥真的看到过这种鲲吗?

    “丁大人,这鱼已经死了,我等该如何处理?”

    丁云毅面上表情更是严肃:“这鱼不是真死,是假死,死后三日必然复活。诸位,可以把这鱼送到我的官邸里,我自诚心祈祷上天,为台祈福,待鱼复生之后,再将其放归大海。”

    欢呼声中,百姓人人动手,抬着这条大鱼便朝官邸走去。

    “三哥。”秦云大是怀疑:“这鱼真能复活?”

    丁云毅朝边上看了看,低声道:“能不能复活我不知道,不过我看这鱼要是红烧必然好吃……”

    秦云听的目瞪口呆。

    丁云毅忽然又连连摇头:“不成,不成,万一有毒怎么办?孝晋,晚上我请你吃饭,就吃这鱼,你先吃,我后吃……”

    大笑声中,还没有等秦云反应过来,丁云毅已经一溜烟的跑了。

    中原血战,心情郁闷,可一回到台湾,便是回到了自己家里,说话做事轻松无比,再也不用顾忌这顾忌那的了……

    ……

    “立正!前排射击!”

    “第一排蹲下,第二排射击!”

    不太标准的大明官话,在训练场上不断响起。

    那些新征募来的新兵,正在以史伟德少校和曼苏拉少尉为首的一众红夷军官指挥下进行着操练。

    这些红夷,佛郎机国被丁云毅聘用的军官,表现得非常尽责。毕竟在这里,他们能够拿到双倍的薪水,要想找到一份这样的工作,那可不太容易。

    丁云毅再一看这批由佛郎机军官训练,自己的士兵们,顿时有了啼笑皆非的感觉。

    不说别的,光说这些士兵的打扮,就与所有的大明官兵丝毫不像。

    这一些士兵们都穿戴着一件上装,恩,丁云毅认得,这是夹克式样的,里面是一件衬衫,配着一根领带。下面是一条短裤和绑腿。士兵们都穿皮鞋。并且,都在头上带着一顶宽沿的软帽,帽子上有一条白色的装饰带,而军官们则在带子上插上一根彩色的羽毛,用于显出他的身份。士兵们的上装袖子是卷起的,翻边上镶有钮扣,袖子都是卷到肘关节处,露出里面的衬衫。

    这……如果不是这些士兵都长着一张中国人的脸,和那些被从台湾赶走的红夷士兵又有什么分别?

    “这是本参将的兵?”丁云毅将信将疑。

    秦云苦笑了下:“三哥,你临走的时候可说过,史伟德需要什么就给他什么,为了做这些衣服,我可用去了好大一笔银子。还专门请了两个红夷裁缝。我虽然不懂打仗,可怎么看都不觉得这是咱大明的官兵那。对了,史伟德还给他们取了个名字,叫‘史伟德少校团’。”

    “这点可以理解。”丁云毅对此倒没有觉得诧异:“这些红夷军官非常重视自己的荣誉,因此用自己的名字来命名部队也是经常会出现的。史伟德少校团?他娘的,老子武装起来的部队,这红夷倒用他的名字来命名。啊,以后不要在他们面前叫红夷了,他们尽心为我办事,没有功劳,总还有苦劳的。”

    这时,训练场上新的部队出现了。

    只见大量拿着长枪的长枪兵,配合着拿着火枪的火枪兵开始操练。

    丁云毅看了下,五个长枪兵配一个火枪兵。

    这种长枪兵手里拿的武器,主要结构是一根大约在二十斤左右,六米长的木质长杆,在其中的一头安装着一个长约半米,两面开刃的扁形钢质枪尖。

    在战场上,长枪是一种操作简单武器,但由长枪兵组成的作战单位却显得行动困难且迟钝。

    此时,长枪仍旧被当作防御敌方骑兵的突击,保护步兵的主要力量而受到重视。

    丁云毅也很清楚,逐渐的,随着步兵火力强度的发展,欧洲改变了原先的步兵战术,并使长枪兵与火枪兵之间的比例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史伟德!”丁云毅忽然叫了一声。

    史伟德一见是丁云毅回来了,赶紧跑了过来,一个敬礼:“将军,欢迎您回到台湾,我正在操练您的士兵。”

    丁云毅点了点头:“我看你是五个长枪兵配一个火枪兵,是这样吗?”

    “是的,将军。”史伟德响亮的回答道。

    “我给你提个建议。”丁云毅虽然对欧洲的步兵战术不是非常清楚,但大略发展还是知道的:“为什么不能充分发挥火枪兵的作用?我看不如一个长枪兵配五个火枪兵为好,这样就能充分发挥火枪的威力。”

    这种提法相当新鲜,泰西之国,几乎都是用五个长枪兵配合一个火枪兵,这已经是固定思维了,长枪兵和火枪兵比例的转变的优势,还要过许多年才会被泰西人发现,但现在丁云毅却已经率先提了出来。

    史伟德在那想了很久:“将军,我承认您的提法很有想像力,这么安排当然能使火枪集中的优势进一步展现出来,但是火枪兵本身却缺乏了必要的自我防御能力。”

    “火枪配备刺刀不就行了。”丁云毅不暇思索地道。

    “刺刀?”史伟德怔在了那里。

    丁云毅耐心道:“刺刀嘛,外形象一把加长的短剑,在握把处围上一段软管,使用时可以插进火枪的枪口里,那不就变成了火枪兵最好的防御武器?我看这种装备普及以后,长枪兵便可以逐步的淘汰了。”

    史伟德是个非常认真的军官,他在那盘算了一会:“这的确是个充满了想像力的发明,但是一旦使用这种……刺刀,火枪将无法继续射击,并且也只能保护火枪手本人……”

    “是的,这是个缺陷,但我们可以想办法研究在不影响火枪射击的条件下,正常使用刺刀。这个并不太难解决,我们可以称其为套筒式刺刀。”丁云毅的脑海里仔细想着,软管式刺刀很方面能制作出来,套筒式刺刀就要略微麻烦一些,不过也不是很难解决:

    “在套筒式刺刀没有研制出来之前,这就需要每个突击单位的指挥军官,必需在他认为没有可能继续再进行一次火枪齐射的情况下,发出全队统一上刺刀的命令。不成,不成,还是套筒式样刺刀直接装备军队比较保险……”

    “为什么?”史伟德已经完全被丁云毅的大胆构思所吸引住了。

    丁云毅耐心解释道:“当突击编队与敌军阵线冲撞之前,指挥官将冒着如何判断当时是否是下此命令的最后时刻的风险。你想,当处于冲锋中的步兵,需要有六十步的距离往枪口里塞刺刀,此时的敌军就可以在刺刀被固定前任意地射击目标;一旦刺刀被固定,如果敌军派出预备队,突击队列的火枪就无法在短时间内重新开火。”

    史伟德恍然大悟,丁云毅眉头紧锁:“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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