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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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乱-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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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一定老早就知道我会对他一直报有怀疑的态度,但是这对他来说完全不是障碍,他可以使出亦真亦假的手段,他可以推动你的思维,控制你的思维。
  要说世界上运用知己知彼这个办法最神乎其神的,也当属他了。
  ——不过,我自然未知,这只是一个开始。
  他是一个没有弱点的人。作为一个王者。就不能有弱点。
  不过,那又能如何,教授最常教我的,就是吃一堑长一智,任何事情,错一次没关系,一错再错,那就没有任何生存的价值了。
  回想起当时,也是因为这句话,我知道自己不是神,我也允许自己犯一次错误,在身上印下无数伤疤,但是我绝对不允许自己在同一个位置上印上第二个伤疤。
  “如果连自己都没有能力给自己创造生存的价值,那么就可以去死了。”
  我究竟是被什么迷惑了眼睛?我不知道。
  也许这才是轩辕赐真正厉害的地方,我知道自己输了,输得很彻底。但我不知道哪里出了错,我也对此毫无对策。
  但总而言之,我要回去龙宫,最起码弄清风清扬的死活,最起码把花映玉给救出来。
  而接下来慢慢恢复的日子里,我也同样在两个人的双重压力施加下,不得不回去龙宫了。
  原因就是,这次救我的人,那个中年壮实男人——便是花映玉的爹爹,我曾经在馥香村听闻过,却不曾见面的那个开杂货铺的老男人。
  他告诉我当时被封雷的人抓走之后,他的小徒弟,也就是之前他和洛水神医的对话中的赤龙,炎空夜,费了一些周折把他救了回来。
  只是当时花映玉不知道自己父亲的状况如何,被封雷国人所威胁,才追上我作为卧底。后来的毒发我猜确实是她提供给封雷的消息,但过后她收到花老爹已脱险的消息,自己在龙宫也安全得很,没把柄在封雷人手上,也不必为他们办事了。
  虽然早就猜到花映玉有问题,但如今花老爹解释了一番,她救父心切,自然是道义的,何况并非她自愿,我也消除了心中对她的芥蒂。
  花老爹性格沉闷,话总是不愿多说一句,对于我问的一切问题,通通当作耳旁风,没有听到。既然如此我也没有办法,只好只听该听的。
  当然,他也朝我明摆了他这次救我的目的。
  原来当时我吐了一大滩蓝血,冷紫黛能立刻反应过来,当机立断地认为我确切是吃了荧月果的原因,是因为她原本就是封雷的人,她自然知道我身中封雷特有的七尸毒。
  那么,她之前跟轩辕赐的谈话中,所透露出来的那个称作“主上”的人,难道是封雷的领袖?
  花老爹告诉我,之前我吃的那个荧月果除了可以延寿,但还有另一种功能,就是催毒。
  当然,二者是不可得兼的。
  既然你身中不得解之毒,那么就遵照着这毒的特性,吃下符合其特性的一定量的荧月果,如此一来,才有催毒的功效。但同样的,毒发以后,这荧月果的效用便消失了。
  千百年来,由于荧月果百年难得,且从不腐烂,所以皇室贵族都乐于把它们供奉起来,以备不时之需。大多数人都知道荧月果的两种功效,只是绝无人尝试过用第二种,因为那实在太浪费了。
  但若是君王贵族中了什么毒,必须催其毒发才可治疗,那么也就用得上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轩辕赐要对我用这个手段,不想让我落入封雷手里,以免我透露给他们龙鸣内部的事?这一点也是有可能的。
  只是花老爹不知道我在龙鸣已经管得太多,知道得太多,包括宫廷,包括开拓土地之类,轩辕赐也许是用这种手段把我致死,以保龙鸣江山。
  但我没有告诉花老爹真相的打算,就让他当作轩辕赐确切对我有情,为了救我才煞费心思,因为我必须依靠他的帮助,回去龙鸣一趟。
  其实稍微想一下就能想通,若我在冷紫黛手里毒发死亡,那么免不了弃尸荒野,或者找个地方乱葬,带回去也有可能,但总而言之她不知道我得身、灵不同体,身体保存得当,七日之后便可复活。
  这样一来,随机性太大了。凭轩辕赐的性格,要是真想着救我,又怎么会想出这等下策。再说,他也没有神通广大到,未雨绸缪地知道花映玉的老爹还跟华焰有那么多牵连。
  花老爹说,这次他的救命之恩让我先欠着,迟早有一日他会有需要我偿还的时候。
  看来我这条命还真是值钱,又欠了一次命债。
  说起来,我也还欠着轩辕赐一条命,那么这次回去,也好跟他一了百了。
  是风清扬让我第一次感受到什么是“真”,而轩辕赐,却颠覆了我脑子里对“假”的理解。
  我从来就没有想过“情”是什么东西,所以,既然他是“假”,那就无所谓“情”。我一定会谨遵教授的教导,错事只能允许自己做一次。
  
  重入虎穴(上)
  
  身上的毒被荧月果抵销了,所以身体自然也恢复得比往常要快得多,没有了七尸毒的毒性在体内,虽然有了好转,但这具身子本身质量就不甚好,即使恢复过来也无法与从前的身体相提并论。
  但无论如何,龙宫还是必须要回去的,时间不会依照着我的身体状况好坏而减慢,而龙鸣那边的状况更不会因为任何事而拖延,所以事不宜迟,仅仅养了一日的伤,我就必须上路。
  花老爹是个话少之人,生性沉默寡言,但洛水神医就较能言。只是之前对我还存在着芥蒂,总是认为我是什么不祥之人,才对我有些冷淡。
  不过如今是,花老爹常时不时讥讽他一下,又从来不配合他,不倾听他讲话,弄得这老顽童生活十分无趣,尤其还得跟着花老爹护送我进龙宫,一路上没得选择,只好装作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我聊了起来。
  “想当年啊,我们三人可是江湖上煊赫的名士,常结伴一同周游列国,纵览五湖四海,沿途结交逸士名门,惩恶除奸,实乃快事!至今回想,往事仍历历在目啊!”洛水神医捋了捋苍白的胡须,颤颤巍巍地坐在马上,有些怅然。
  见花老爹脸上也难得露出一丝怀旧之色,仿佛从前的经历仍旧近在眼前,不觉撇开了脸,望向东方的山峦。那是华焰的方向。
  “风清扬的爹不是在他出生后就病逝了吗?”我想起以前风清扬曾经告诉过我的。
  “那个老狐狸狡猾得不行,我们还希望上天早收了他呢!他那时抛家弃子,自己一个人跑到不知哪里去了,我们也只知道他还活着,并不知他的行踪。”二人无奈地对视一眼,摇了摇头。
  “那,风清扬的娘呢?”他说过他从来没有见过他娘,也不知道他娘是谁,如今是死是活,趁此机会问一下,也许还能给风清扬找到一些线索。
  “……咦!快要进城了,我们得在这里准备一下!”洛水神医脸上闪过慌张,赶紧劣质地转开话题。
  “对对,是要准备准备!”一向无言的花老爹也忙附和一通,闪身下马,就把包袱给摊开,拿出一些农夫的旧衣服,和斗笠,把脸化花了。
  我自然也不能对他们的反应作出什么异议,看来他们对风清扬的娘很是避讳,我只好默然下了马,见洛水神医也下了马,他不需要作什么打扮,只往地上摊开了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然后直往我脸上审视。
  我摸了摸自己的脸,大概他是要帮我易易容吧,也可以趁机看看这种神奇的技术。
  但他研究了很久,仍旧无果。
  “你是不是技术退步了?”花老爹翻身上马,喝了一口水,对洛水神医抬抬眼皮子。
  洛水神医摇了摇头,道:“要丑化这张脸,真是造孽啊,造孽啊……”
  我站着有些木然。
  最后的结果,只好让我蒙上黑纱。看来我的脸和这黑纱特别有感情。
  入城这一段路,洛水神医也不愿多话了,看起来是担心透露给我的太多,自己必须保守的秘密又太多,只得缄口不言。花老爹倒是省得清静,惬意地行马。
  天色慢慢昏暗下来了,我们还仅仅只走到龙鸣的外城,花老爹打算再穿过一个城,在午夜随处找个客栈稍作整顿,最好天尚明就启程。
  他救女心切的心情,我们也没有意见,何况花映玉算起来还是洛水神医挂名的小侄女,另一方面更加担心的是风清扬的处境,要不是碍在我身体方面的原因,他们二人也不愿多休息一小会。
  我们三人策马穿城,奔驰如电,所至之处惹得街上尘土飞扬,男女老少呼喊着躲避,花老爹沉着的声音不断在提醒着过往行人让路。
  我在马上也不忘观察着龙鸣的街道,仅仅是一个边境小城,规模就已经不小,先前我也曾经在祈宁国边境小镇呆过,自然比不上这里的繁荣。
  看来龙鸣的国力确实强盛。
  由于有洛水神医的通行金牌,畅通无阻,我们三人不到二更就进入了下一个城池。
  这个地方叫且末城,是龙城的第三外城。
  虽然现在已经是二更,但各家各户还灯火通明,客栈、酒馆、肆驿里更是人声鼎沸,喝酒的喝酒,品茶的品茶,对诗的对诗,闲谈的闲谈,自是一番美妙的世俗之景。
  原来洛水神医总是神龙见首不见尾,隐居深山,也只有在皇室传召或者特殊情况会出手救人,所以他的名气虽大,但人们常把他当作传奇看待,几乎没有几个见过他真面目的人,所以也不必作何掩饰,自是大摇大摆地进了客栈。
  托神医的福,我们住的是城里最好的客栈。就像以前我的私人医生一样,他也有洁癖,讨厌去脏兮兮的地方下榻,坚持要来最好最干净的,花老爹早已了解他这老哥们的性情,自是随他来去。
  我单独一房,他们二人一房。放下行李,便催促我下楼用餐。
  此时虽然夜已半深,但仍旧还有不少人在这家客栈里。为了怕我为难,他们专挑了个偏僻的位置,让我面对着墙壁,免得吃饭的时候暴露这张脸。
  客栈是最能探到消息的地方,而像这种高级的客栈,自然有高级的人,谈论的自然是比较高级的事。
  而我们要听的,恰恰是这些事。
  不远一桌,有两个儒生正在探讨当前的家国大势。
  “据说日前的登基大典,不是要和大婚一同举行吗?如何到头来那惊如天人的王后又没了踪迹?”
  “你可曾见过那王后的真面目?当日龙鸣王巡城,我恰好去了师家求教,没有赶上,如今听得人人皆称羡那一对鸾凤之配,我真真懊悔莫及!
  前日拜访吾师,据尊师同官宦交往,听闻是那王后似乎被甚么贼人所虏……
  唉!龙鸣王将此事掩得甚密,无人得知实情,但若是那如水人儿真似人所称道一般美若天仙,我要是龙鸣王,坏了江山也势必将她夺回!”
  一番话说得花老爹和洛水神医二人窃笑,我一脸的面无表情,继续吃饭。
  说得倒是好听,但世人谁又知道这其中的阴谋之大,谁又知道这牵连的人命将有多少呢?
  我反而很想像他们这样,做个男人,没事就去找个老师求教求教,偶尔跟一党狐朋狗友来酒馆客栈混个天明,有自己的理想,并慢慢实现,娶妻生子,不要去想那么多烦琐的人事。
  不过若是如此,我还能遇到风清扬,还能遇到轩辕赐吗?
  又或者,我遇到了我并不爱,但很爱我的一个人,“坏了江山”来换美人的人,我是否会选择就这么过一辈子呢?这种日子,似乎不是我该奢望的吧。
  “面目倒是见不真,那时几乎被人潮冲走,顾着自己不被乱脚踩死,抬头看了几眼,只觉得那云里雾里,二人似仙人一般,然后一片哗然,冲出一个疯癫道士,还惹出一场血腥事件呢!”
  “那道士的话倒是众说纷纭,这点暂且不论,若是兄台也见之如仙女下凡,那我真得捶胸顿足,仰天长悔一番!”
  “说起来,你别光顾着佳人,我们那龙鸣王,更是绝代容颜,这可非我道听途说,宫中国内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其金发璀璨,家国大业经指一弹,什么灾什么祸患都迎刃而解,真真烨然若神人,真龙在世也,龙鸣之昌盛,指日可待矣!”
  我一声不吭,只顾埋头吃饭,二人对视一眼,耸了耸肩,执杯续饮。
  但由此可见,轩辕赐在国民心中树立的形象确实很好,无论是在表面的光辉还是处理家国大事,都能让百姓臣服,且看他们生活安定,安居乐业,打马而过的两个城市都显得生机勃勃,即使在夜里也灯火莹烁,只需要看看百姓的副业如何多彩,便轻易可知此国的经济程度如何。
  对轩辕赐的治国才能,是毋庸置疑的,只是如果他想要独霸天下,聪明如他,怎么可能没想到战争给百姓带来的后果,但看他的政策,一场战役也望之不远了。
  在宫后方开拓土地,以供战时之需,以备征战在外有军粮源源不断地送来,就必须有广袤的土地,充足的人力,为他在国中镇守后方,他如今做的就是这事。
  不过我看要是他聪明的话,就该现在开始把百姓的思想主调调整过来,倡导以农为本,兼服徭役,将来一旦开战,也不必花过于的时间在练兵上,囤粮上。
  他现在只是在等待一个时机,等待一个可供他开展“正义”之战的时机。
  泱泱天下,若要一统,人心向背才是重中之重。
  只听不远桌的一位衣着相对锦华的书生,向着这边两位高声说道:“二位有所不知,当今龙鸣王可不必先前之贤主。如今他开始大刀阔斧地兴修水利,又新创‘下水道’一说。
  月前还制定了新约,明说家中年过弱冠,不及不惑,无病无伤残之士,必履期三年,前往龙宫后开垦荒地,此何为哉?
  见国中当今百姓富足,衣食不忧,照先王贤帝之顺民政策,民生由主粮渐趋主商,如今国无缺粮,又要垦荒开田,是为何也?
  余见兄台二人乃有识之士,难道不能由此得知?”
  他的一番话可让整个客栈像打了一惊响雷,惹出了一顿喧哗,大肆议论起来。
  照他的意思,傻瓜都能想得出来是什么意思了。只是他并没有直接说出来,这是很聪明的举动。自然也没有在场的任何人胆敢把这句话的结论说出,否则惹祸的就是自己了。
  看来百姓也已经对他的目的有所揣测,天下大战,虽然能取得统一之大业,对国家之鼎盛,和开拓更广的土地,保障更好的民生,自是有一定重要作用的,但是生在这一时期的人,却不会每个都愿意牺牲今世的幸福,换来后世的昌盛。
  “依先生之意,莫不是……”有人开始说话,又顿时安静了下来,看看那位仁兄还有什么高论。
  “如今之局势,明主正有求贤之意,见各位都是博学之士,有鸿鹄大志,余且建议各位不如转向兵法之修,若遇乱世,幸者助君王得天下,名垂青史,否则也不会被迫充军,做一个千军万马中的无名小卒。”
  那个人说得头头是道,也引得他们开始思考这个问题。确实,在战乱之年,最没有用处的就是书生,但看来龙鸣的书生不少,这对战争来说大为不利。
  那么如此看来,此人又像在为轩辕赐招兵买马,做好后备工作似的。
  我擦了擦嘴,蒙上脸,转头一看,居然他就是皇甫御林大将军的儿子,那位看我不顺眼的——皇甫凌。
  我立刻转过头去,望向洛水神医,但他是早已见到皇甫凌,也知道他的身份,却没有说什么,只是随意地瞟了瞟他,不作议论。
  看来轩辕赐是打算好好利用起这个人才,并且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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