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休书糖果缘-肖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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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休书糖果缘-肖羽-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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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站着一颇为神气的婢女,光看样貌已是极好,那一声“时间到”也正是自她口中传出。她一出现,那些公子哥们便争先恐后的围拢至楼下,也不知是为何,却个个面露期许。

“许是有热闹可看,你我是走是留?”余清风小心翼翼的将唐糖护着,低头略带一丝笑意的询问着。游丝阁素来喜欢在七夕节大出风头,今年也不例外,他倒是全无兴趣,就看怀中之人的意思了。

“留着吧,反正今晚是最后一夜了,瞧完热闹了,再走也不迟。”唐糖其实是懒得在拥挤的人群中挤来挤去,便打算留下来,暂且不走。

而摘星楼下,那神气的婢女环顾四下后,便开口道:“一炷香前,姑娘曾派人将数盏莲花灯放入相思河内,然只有一盏莲花灯上写有字,不知哪位公子有幸获得此灯,游丝阁自会遣人亲迎,邀之与姑娘相见一面、听琴一曲。”

话音才落,便见楼下数位男子争先恐后的举起手中的灯,每个人都大呼着自己手中有一盏写有字的莲花灯,不甘示弱。

“不是说只有一盏吗?”唐糖颇感疑惑的向四周望了望,这一瞧,吓得连忙将头缩回了余清风怀里。“妈呀,全拿着我的灯,我就说你怎么还不寻来,原来都给别人捞去了。”

余清风听唐糖如此一说,再放眼一望,不仅哑然而笑。果真,人人手中都拿着写有“妖”字的莲花灯。这灯是唐糖为了寻他而放于河上的,却误打误撞的被众人当作游丝阁的莲花灯给捡了去,还以为自己便是那独一无二的幸运儿。

“各位公子少安毋躁,姑娘放的灯上是用胭脂写的一个‘夫’字。”那婢女微微一笑,也不知是哪个捣蛋的,竟在河上放了数盏写有“妖”字的莲花灯,反而给找寻那盏真的更添了几重难度。

“妖孽,你手上的那盏灯!”唐糖惊呼着抬起头指了指余清风手上尚握着的那盏灯。不喊还好,一喊便将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了他二人的身上。

众人定睛一瞧,果真,那面貌出色的男子手上拿着的正是那盏幸运的莲花灯。

而如今,因为唐糖的这一声喊,余清风便是骑虎难下了。手中的灯如烫手山芋般,扔也不是、不扔也不是。

就在两难之际,一游丝阁派出的黑衣护卫恭敬的穿过人群,走至余清风的面前,拱手而道:“这位公子,有请。”

“若本公子拒绝呢?”余清风冷笑着将手中的灯往空中一抛,登时引得四下哄抢,场面瞬间乱作了一团。

趁此当口,余清风二话不说,便护着怀里的唐糖转身欲走。

岂料,还未走成,那身材彪悍的黑衣护卫便挥手一拦,很是平静的垂首道:“公子,不看僧面看佛面,请不要让小人难做。”

“我倒要看看这佛面有多大。”余清风的眼底闪过一抹杀意,没想到,他的属下竟给他引来这么个麻烦。

再说那黑衣护卫,本是不惧怕他二人会如何,却不料,当余清风说完此话后,四周便又数股凌厉的杀气生生朝他袭来,饶是他仗着自己身手不错,也禁不住微微颤了颤。

“就见个面、听个曲吗?”蓦地,一个好听的声音响起,适时的解了这愈加剑拔弩张的气氛。

那护卫见有人替他解围,连忙抬起头。却见一白衣女子笑脸盈盈的看着他,虽不及那位姑娘美,却别有一番令人移不开眼的味道。

“回小姐,就见个面、听个曲。”

“那为何要写个‘夫’字?平白让人误会你家姑娘要招婿不是。”

黑衣护卫被唐糖说得哑口无言,却也不敢轻易放人走, 只得这般僵持着,不进也不退。

“妖孽,被人群挤着颇有些闷,我们不如便应了人家的好意如何?”唐糖笑着伸手,纤细的手指抚上余清风的眉间,“皱眉容易长皱纹,白白浪费了这么好看的一张脸。”

“娘子说什么便是什么。”余清风瞬间柔和了表情,将那只轻轻抚平他眉的小手包裹进自己的大手中,紧紧握着。

黑衣护卫见余清风同意了,连忙恭声道:“公子这边请。”

余清风瞧也不瞧那护卫,只是勾唇一笑,揽住唐糖的腰,带着她一个飞身,眨眼便上了摘星楼。白衣翩翩,衣诀飘飘,真真是一妖一仙临世,此情此景,堪称绝伦。

摘星楼内,先前的婢女早已等候多时,见余清风带着唐糖这般上了楼,也不见慌乱,反倒不卑不亢的欠了欠身,面无表情的说道:“小姐可否留步此地?请这位公子跟随奴婢前去见姑娘。”

“可惜本公子向来爱妻心切,到哪都需娘子相伴。”说着,余清风不顾身边还有旁人,勾起唐糖的下巴便是一个脸红心跳的吻。

唐糖本欲推拒的,却被吻得两颊泛红、身子发软,待一吻毕,早已瘫在余清风怀里,埋头当起鸵鸟来。

“如此,便请两位随奴婢一同前往吧。”说完,那婢女便目不斜视的朝楼内走去,镇定异常。

余清风的眸中划过一丝精光,随即将浑身无力的唐糖一把抱起,微笑着尾随其后。

出了楼便是游丝阁内的几个院落,九曲回廊、湖心小亭皆装点着流光溢彩的琉璃灯,回廊的木柱则端放着照明的夜明珠,不远处,传来娇笑盈盈,熏香阵阵,夜晚的游丝阁犹如引人堕落的盘丝洞般妖娆无比。

唐糖从不相信这世上有男人可以称得上的柳下惠,坐怀不乱,也不相信有见到如此美妙之景能目不斜视,甚至视若无睹的人,除非此人是和尚。更何况,现在连方丈都被质疑和师太有没有一腿了,让她更是坚信了自己的观点。

然而,此时此刻,她的心却因为这确确实实比和尚还不屑眼前之景的妖孽动摇了。

“妖孽,这里对男人来说,便是仙境吧。糟糠之妻不可忘,然自古却有多少男子让自己的糟糠独守空房,垂泪天明。”唐糖窝在余清风怀里,任由他抱着前行,她讷讷的低声说着,却不知是在说给自己听,还是说与他听。

余清风微微一笑,难得正经的回道:“是不是仙境,为夫不知道。但是为夫只知,对男人而言,美色便是毒药,心怀畏惧,却经不住诱惑的再三沉沦,那些人早已千疮百孔,称不得一个人字了。为夫以为,为夫已经得到这世间最好的女子,就算是毒药,也甘之如饴。娘子,为夫这一辈子只需一剂毒药即可,为你,烂了心肺也在所不惜。所谓财、所谓色,皆不及娘子的一个笑。”

“妖孽,我不要做让人甘之如饴的毒,我要做一味药,一味包治百病的良药。在你愤怒的时候逗你欢笑,在你悲伤的时候给你拥抱。但是你要记得,我的心很小,我的怀抱也很小,容不得别人分享,容不得他人窥视。你若是能给我唯一,我便做你的药,一辈子不会让你寂寞、不会让你受伤的药。”泪止不出的流,这世上最难控制的便是人心,一旦坠落便唤不回了。谁说女子才是毒药,男子也可以是要命的毒药,打破了她所有的坚持、所有的努力。让她此生唯一一次想要去爱,不顾一切的去爱眼前的男子。

余清风的眸子比满天的繁星还要亮,他的笑容比相思河的河水还要柔,慢慢的俯身,在唐糖的额头上虔诚的印上一吻,烙下一辈子的誓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三章
“晨露,看在妈妈的面子上,就这一回。”

“妈妈,这已不是第一次了,晨露不会见那位公子的,烦劳妈妈代为说明。”

待余清风和唐糖跟着婢女来到一处别致的阁楼,还未上楼梯,便听得楼上有人在说着什么。

余清风和唐糖对视了一眼,听这对话,婢女口中的姑娘叫晨露,却非自愿。看来此事全由游丝阁的妈妈一手做了主,当事人却被蒙在鼓里毫不知情。

“原来是游丝阁的晨露姑娘,呵呵。”余清风勾唇一笑,眸中却全无欣喜之色。

“你认识?”唐糖扯了扯余清风的衣袖,颇有些好奇。

“耳闻。”

“你都耳闻过了,这个晨露应该很有名吧。”

“自然,大理国的第一美人,多少皇亲贵族掷下千金也换不得一颜。”

“那我们岂不是赚到了!”唐糖很是兴奋,水眸中漾着浓浓的笑。

余清风宠溺的刮了刮唐糖的鼻尖,笑道:“娘子颇有生意人的风范,为夫佩服。”

“那是,这世上就亏本生意不能做。”

他们不在乎楼上的晨露是否愿意见他们,其他人却不是这么想的。

领路的婢女也极懂察言观色,她见身后两人卿我无间,连忙趁此当口朝楼上唤道:“妈妈、姑娘,客人已到。”

此话一出,楼上登时没了声响。又过了片刻,那位妈妈的声音便自楼上传来:“快请客人上来。”

此阁楼的二楼被分为四部分,待客的厅堂、就寝的卧房、小憩的书房、贴身婢女的卧房。他二人自是被带去厅堂与晨露见上一面。

唐糖心知,屋内的布局就代表了主人的性格。他们一步入厅堂,她便为眼前的清雅大赞一声好。一把悠然古琴、一壶淡雅香茗、一盆高洁兰花,再无多余装点。

屋内的窗格子上爬着一簇紫藤,一双素手轻抚藤叶,只见倩影,却已乱人心境。

先前说话的妈妈是个四十左右的中年女子,岁月在她的脸上刻画了数道痕迹,饶是用脂粉遮掩,亦是掩饰不住。

角度的缘故,唐糖正巧被余清风挡在了身后,是以那妈妈只看见了领路的婢女和余清风,却并未注意到他们身后尚有一人。她见余清风样貌俊美、衣着上层,举止更是不凡,那一双淫浸多年的毒眼自然明白眼前的贵客有多贵了。

“晨露,好生招待这位公子。”那妈妈自然瞧得出余清风眼生,心里却想,凡是见到晨露的男子无不为了再见她一面而屡掷千金,看来又有一金钱龟要上钩了。

“妈妈,只此一次。若有下次,勿怪晨露翻脸不认人。”清冷悦耳的声音自窗边飘来,正是那位只见倩影、无缘得见美人颜的美人晨露。但见她慢慢的转过身来,一袭淡青色云纱裙,裙上缀着朵朵木槿,与窗外繁星织成一副美仑美奂的绝妙之景。白皙似雪的脖子上勾勒着一株含苞待放的粉梅,眸似皎皎秋月,色如朝霞映雪,洛神之颜不笑而自带着一股不染俗的冷傲与清高,若雪山孤莲般翩翩立于尘世。

同为女子,连唐糖亦忍不住的屏息静观,如此的美,连伸手都怕碎了,只能远观,远观亦足以让这世上的男子为之倾心。她悄悄的瞥了眼身边的余清风,却发现除了第一眼的赞赏,他便再未将目光放在晨露的身上。心里微微泛起一丝甜,她的眼光果然是天下第一。

“是是是,不会有下次了。”妈妈见晨露发话了,便也不欲再叨唠下去。游丝阁能这般名声赫赫,不能不说是晨露的功劳,她亦得罪不起。陪着笑脸,她一步步的退出了门外,正欲转身离去,却忽觉这屋内多出一个人来。因为好奇,她便抬头瞧了瞧被余清风挡在了身后的唐糖,这不看还好,只瞧了一眼,那涂满胭脂的老脸登时抖了起来,微微下垂的眼睛也蓦地大了好几分。她抬起颤巍巍的手,指了指唐糖,鲜红的香肠嘴一张一合犹如溺水的鲤鱼般,却愣是发不出声音来。

半响,一声夹着无限恐惧的尖叫响彻了游丝阁内每一处。

“鬼、鬼……”那妈妈见到唐糖后显然是吓得不惊,一屁股跌坐到了地上,再无常态可言。

唐糖很是奇怪的抬头看了看余清风,随即又指了指自己的脚下,很郑重其事的说:“我有影子,不是鬼。”

岂料,她才说完,那妈妈便又吼了一嗓子:“见鬼了!”吼完,便两眼一翻昏了过去,而后便被领路的婢女手忙脚乱的安置在一旁的卧房内,随即急匆匆的唤大夫去了。

“妖孽,我长得很像鬼吗?”唐糖颇感委屈,她本来还觉得自己穿越的这身体,长相不能说顶美,却也是清秀可人,怎么就能把一大活人给生生吓晕过去呢。

“柳絮……”还不等余清风回答,站于窗边的晨露却淡淡的开了口,冷傲的凤眸不带一丝感情的睇着唐糖。虽然至始至终,那张芙蓉娇颜上都没有表情,但余清风却敏锐的注意到了,那一瞬间犹如风云变色的恐惧,被晨露很好的掩饰在那冰山美人颜的背后。

下一刻,她慢慢的走至琴边,微微欠身道:“柳絮是游丝阁里琴弹得最好的琴女,只可惜伊人早逝。妈妈许是觉得姑娘与柳絮有几分相似,再加上夜里灯暗,瞧不真切,这才将姑娘认错了。惊扰到两位,晨露便代妈妈道声对不起。晨露的琴虽不及柳絮,勉强替两位压压惊吧。”晨露的眉目间仍是一如既往的高傲与清冷,纤长的手指轻抚琴弦,就好比微风拂过一般,淡雅的琴曲静静的自指间流淌。

“无妨,就依晨露姑娘所言。娘子,听曲吧。”余清风望着唐糖安抚的笑了笑,将先前的唐突轻描谈写的略了过去,也不再追究。

唐糖带着一丝恍惚的点了点头,听凭余清风将她带至桌边坐下。只是这心却再也平静不起来了,柳絮,絮儿,不过一个晚上,她便被人误认了两次。而且李修和那游丝阁的妈妈的表情绝非作假,晨露所说的认错,也不知掺和了几分真假。

这个大理城藏着什么,她的身体藏着什么,颜氏是谁,絮儿是谁,柳絮又是谁。有些事终是一辈子不知道的好,只是,冥冥之中,命运却因为这一夜,悄悄的变了。颜氏的、唐糖的、亦或是还有别的……

余清风将唐糖的心不在焉看在眼里,却什么也没说,听完晨露的琴,便与之回了府。只当此事真如晨露所说的那般,再不提起。

两人在大理城内又逗留了几日后,便带着赐福回了丰裕朝。当他们的马车重回阳顺城时,此刻距唐糖离开已过了两个月的时间,眼瞧着便是入秋十月。凉风起,莲花谢,将夏日的炎热一并吹了去,终是到了凉爽宜人的秋日。

只是,马车还在城门口的时候,余清风便将唐糖抱了又抱,最后才不舍的道:“为夫这几日定会很忙,有赐福在你身边为夫便能放心几分。若是有事,记得让他来找为夫,莫要一个人强出头。”说着,他狡黠的笑了笑,俯身在唐糖耳边呵了口热气,咬着她的耳垂喃喃道,“待忙过这一阵,为夫便来接你。为夫既然收了娘子的休书,娘子也需等着收为夫的聘书,如此,也算是两不相欠了。”

这话说的已是极直白,饶是唐糖这等迟钝之人也明白余清风的话中之意,她红着脸,轻哼道:“谁说我要等了,你送是你的事,我收不收就与你无关了。”

余清风佯装不悦的伸手弹了弹唐糖的额头,不客气的说:“由不得你,到时候为夫就算是用绑的也将要你绑回去的。”说完,他亦失笑。

两人又说了好一阵的话,余清风这才跳下马车,转身上了另一辆早便等在城门口的马车,朝着城内而去。

而唐糖这边,则带着赐福,驾着马车回了糖果屋。两个月没回来了,天知道她有多想小彩袖和她的亲亲银子。

马车停在了茶馆门口,不等有人出来相迎,唐糖便像只兔子般的跳下了马车,顾不得赐福被她吓得惊惶失措,冲进茶馆,便朝天一声吼:“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唐糖笑得很是开心,想着彩袖应该很快就会大呼小叫的唤着“小姐”朝她扑来。她甚至已经做好准备拥抱彩袖的准备了,只是……回应她的却是一片鸦雀无声。

唐糖狐疑的眨了眨眼,她,是不是跑错地方了。眼前不见一个客人,连个跑堂的都没有,别说是清冷了,连鬼影都不见一个,一如她第一次买下这茶馆的时候。

“夫人,你该等赐福安顿好马车后再下车的。”赐福和往常一般,像个大人似的皱起秀眉,说起话来一板一眼,毫无少年该有的模样。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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