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沙2-裙摆摇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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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沙2-裙摆摇摇-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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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家伙是故意让她曝光的!他明明就知道,她胆子小,一受人注意就会手足无措——
  砰!
  玻璃外的巨响,打断大夥儿热络的自我介绍。
  一颗毛茸茸的脑袋贴在玻璃上,蓝眼睛骨碌碌的乱转。小皮球已经壮烈牺牲,成了一小坨破碎的皮革,被狗儿丢弃在一旁,它现在最感兴趣的,是用湿湿的舌头擦洗玻璃。
  「唉啊,那只狗是你的吧?」有人眼尖,认出那是凌家豢养的狗儿。
  「嗯。」她收回怨恨得足以杀人的目光,不再理会向刚。「抱歉,我来不及带它回去,只能暂时把它带在身边。等我一缴好电话费,马上就带它离开。」
  她的歉意,立刻被街坊邻居解读成别的涵义。
  「啊,原来你在赶时间啊?怎么不早点说呢?」有人反应过来,殷勤的连声招呼。「来来来,别站在後头,你先来处理好了。」
  此举马上得到热烈响应,原本排在她面前的人群,有如红海般迅速分开,眼前出现一条康庄大道,柜台与她之间再也没有任何阻隔。
  「呃,不用了,我跟著大家一起排队就行了——」凌珑受宠若惊,连忙摇头。
  「别客气啦!」
  「是啊是啊,都是自己人嘛!」
  「别担心,我们都不急。」
  人们七嘴八舌,坚持她得接受这个好意,就连柜台後方的眼务人员也露出亲切的微笑,对著她频频招手。
  她无可奈何,只得硬著头皮,拖著有些颤抖的腿儿上前,手忙脚乱的翻出帐单与钱包,搁在柜台上,让对方办理缴费手续。
  然後,当手续办妥後,她抓起收据与零钱,在向刚的微笑,以及众人的注目下落荒而逃。
  五十CC的小绵羊加速到底,一路住前冲,趴在前头的狗狗迎风而立,兴奋得吐出粉红色的小舌头,哈哈哈的喘气。
  凌珑目下斜视,冶汗直冒的骑车往前奔驰,一心想著要快点逃走。
  只是,疾速前进了几个路口,一辆闪亮得刺眼的银色进口轿车就从後方追来,车窗缓缓摇下,那张让她魂飞魄散的俊脸出现在车窗之後。
  喔,不要吧!
  「你不想跟我说话吗?」向刚偏头揶揄著,一手搭在核桃木方向盘上,技巧的操控车子与她并行。
  「没、没有——」她含糊的回答,右手扭著把手,猛催油门,只差没将把手扭断,机车冲了出去,狗狗开心的大声吠叫,以为他们在玩官兵捉强盗。
  他轻易追上来。
  「那为什么跑得这么快?」
  这不公平!他的代步工具可是高级轿车,而她的却只是老旧失修、不时会熄火罢工的小绵羊,两者的水准相差太多,她就是把车速加到破表,也甩不开这只庞大的跟屁虫。
  「我得回去照顾嫂子,她是孕妇,饿得很快。」她咬牙切齿的回答,提醒自己街道上行人众多,而向刚又是邻里间的名人,她就算再不爽,也得多少应付他一下。
  再说,老妈早有交代,要她待在镇上这段时间里必须谨言慎行,维持礼貌,免得得罪了左邻右舍,对老妈的媒人生意造成妨碍。
  像是知道她不敢翻脸,向刚敛著眉目浅笑,继续与她攀谈,那修长的指在方向盘上轻敲,敲得她神经紧绷。
  「我还以为,你是存心躲我。」
  「我没有。」
  咦,这对话好熟悉!
  「那么,我请你喝咖啡。」他用平静的声音建议,看著那张小脸从谨慎转为惊恐。「我们多年没见了,不如趁这个机会,好好叙叙旧。」
  「呃,不必了,嫂子肯定饿了,我必须立刻赶回去。」算了算了,他们之间有啥旧可以叙?再说,她一点都不喜欢暍咖啡,那黑漆漆的液体只会让她胃痛!
  并行了一会儿,凌珑始终没办法突破封锁,正当她焦急得几乎想抱狗跳车时,小绵羊开始发出连串咳喘,排气管还吐出黑烟,她愈是心急,黑烟就冒得愈多,冒到好像快出火了。
  接著,年老力衰的小绵丰陡然熄火,在大马路上正式罢工。
  老天,旧事也重演得太彻底了吧?
  「该死的火星塞,早不坏晚不坏,居然就选在这个时候给我出问题。」她喃喃咒骂,把头靠在狗儿毛茸茸的大脑袋上,懊恼的轻撞两下,狗儿叫了两声,转过头来用舌头帮她洗脸。
  一旁传来声响,进口轿车的车门开了又关,高大的身影步步逼近,她沮丧的抬起头来,因为强烈的阳光而眯起眼儿。
  向刚朝她走来,步履从容,简直像是头漫步的狼,全身上下都隐含著内敛的危
  险。
  总觉得她早就知道,成年後的他会是这种模样。
  当初的俊朗轮廓,历经岁月的洗礼,变得更粗犷而男性化。眼前的向刚看来精明干练,强悍而有自信,那股引人注目的独特性质更是有增无减,仿佛他生来就是个发光体,注定要受人瞩目。
  而他嘴角郡抹邪门的笑,让她头皮发麻,立刻就确定,眼前的他肯定此十年前更具危险性!
  凌珑警戒的看著他,大眼儿盯著那张俊脸,要非常努力,才能克制住拔腿逃跑的冲动。
  她也得非常努力,才能够克制住,不为盘桓脑中的回忆脸红——
  停车棚里的那一吻,已经是上个世纪的陈年往事了。向刚还记不记得?还是说,对他而言,停车棚里时那一吻,就跟恶作剧的捏弄一样,只是戏弄她的手段之一  ?
  这么多年来,凌珑始终没有机会询问,关於那个期末考的早晨,向刚到底是临时起意,还是蓄意诱拐,用了一个荒谬的理由就骗得她的初吻。
  那个吻,对她来说是惊吓大於羞怯。
  她起先是吓呆了,後来则是怒火中烧,要到很久很久之後,当震惊与愤怒都褪去,在一些偶尔来拜访的羞人梦境里,她才会回忆起他热烫的唇、他霸道的拥抱以及他尝起来奇妙的滋味——
  「怎么了?」向刚走到她面前,背著光的身影看来更高大。
  「没什么,只是老毛病了。火星塞塞住了,三不五时就会闹脾气。」她抱住怀里胡乱扭动的狗儿,故做镇定,不理会热烫的脸颊,仿佛那儿的嫣红并不存在。
  「需要我替你牵去修理吗?」他十分周到的问,显然不准备丢下她不管。
  无奈凌珑不肯领情,立刻婉拒他的提议,小脑袋摇得像博浪鼓。「不用了,我只要打个电话,机车行的人就过来了。」
  小绵羊三不五时罢工,她早成了机车行的常客,虽然老板提议,最好就此汰旧换新,再买一台新机车,但是她如今可是无业游民,哪有闲钱买新车?基於经济考量,就算小绵羊再破旧,好歹仍是个代步工具,在它正式成为废铁前,她都会耐著性子骑的。
  「那么,上车吧!」向刚简单的说道。
  「呃——为、为什么要上车?」她戒慎恐惧的问,看著那辆轿车的眼神,像是在看著某种吃人的怪物,全身不由自王的缩了起来。怀里的狗狗被勒得太紧,抗议的汪汪大叫,她连忙松手。
  「你不是急著要回去照料嫂子吗?」他慢条靳理的问,露出友善的笑容。「我可以送你回去。」
  「不用了。」凌珑匆忙摇头。他的笑容,让她全身的鸡皮疙瘩都自动起立。
  只有极少数的人,才知道向刚并非如外表般那么和善无害,而很不巧的,她就是那其中之一。
  「不需客气,我还认得你家的路。」他见招拆招。
  「呃,我搬家了。」她低著头,瞪著怀里那颗毛茸茸的脑袋。面对这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她决定放弃诚实的美德,硬著头皮说谎。
  「不,你没有搬家。」向刚静静反驳,用慵懒的目光注视她。
  「你怎么知道的?」一阵莫名的寒意袭来,她居然在烈日下觉得全身发冷。
  「你忘了吗?我是凌云的合夥人。」他笑意更深,俯下身来,逼近那张苍白的小脸。「这几年来,我上你家的次数,可能比你回家的次数还要频繁。」
  噢,她是被吓昏头,还是被晒昏头,居然忘了这么重要的事,当他的面撒了个蹩脚到极点的谎。
  向刚毕业之後,并非全然断了音讯,小镇上消息流通迅速,关於他的点点滴滴,还是不时会渗进她的生活。
  她知道他考上北部大学、知道他久居北部、知道他去外岛当兵——她当然也知道,他在大学毕业後就跟凌云合作,开设了一间公司,据说还经营得有声有色,如今已经颇具规模。
  她从不怀疑,向刚会是个成功的商人。跟其他人相此,他的举手投足多了一份优雅,而他的言谈微笑,又多了一分狡诈,这些特质,全都是商场上必备的条件。
  回返镇上前,她也曾经忐忑过,就怕会撞见他。但是,凌云曾轻描淡写的提过,说台北的总公司需要向刚坐镇,她就放心的以为,他还远在天边,绝对不会在镇上现身。
  看来,她猜错了!
  粉嫩的小脸上闪过各种复杂的表情,黝黑的大手却已经探来,松开她环抱狗狗的双手。
  「饭团,上车。」向刚下令。
  狗儿听话得很,一个口令一个动作,一接到指示就跳出她的怀抱,跑进车子里坐好,比起在电信局门口难以管教的欠扁模样,简直是判若两「狗」。
  「你怎么知道它的名字?」她不爽的质问。
  「我跟你嫂子也很熟。」他回答得很简单,话锋一转,又绕回她头上来。「天气这么热,我可不想继续晒下去。你是决定要自己上车,还是让我抱著你上车?」
  这么明显的威胁,让她就算再不情愿,也得举白旗投降,为他的无赖俯首称
  巨。
  她太过了解向刚,知道他绝对是说到做到!要是她继续赖在摩托车上,他真的会罔顾她的挣扎反抗,动手把她扛进车子里。
  为了避免成为乡里间茶余饭後的话题,凌珑慢吞吞的滑下椅垫,拔下车钥匙,再打开车座拿出皮包,跟一整袋的小说、漫画。
  「那是什么?」
  「漫画。」
  「童心未泯?」他扯出一个浅笑。
  「要你管。」她皮笑肉不笑,拖著沈重的脚步,无奈的上了车,心情沈重得像是要被送上刑场的犯人。
  车内宽敞而舒适,不但有凉爽的冷气,还有著悦耳的轻音乐。要不是驾驶实在碍她的眼,她就会承认,坐他的车,远比站在大太阳下,汗流浃背的等待救援来得舒服。
  她不动声色的打量,确定这几年来,向刚远比她这个小职员吃得开,狗儿则在後座跳来跳去,兴奋极了。它用强壮的好奇心四处闻嗅,再用同等强壮的洁白牙齿,快乐的咬碎所有的新发现。她在心里偷偷期望,它会去咬那些它完全看不懂,却看来很昂贵的精密仪器。
  引擎发动後,皮椅下传来轻微的震动,向刚的身躯靠了过来,一手撑住她身旁的玻璃,宽阔的肩膀遮挡住外头的阳光,一股清爽好闻的男性气息,从他欺近的身躯传过来。
  「你想做什么?」她瞪大眼儿,全身都缩了起来,怀疑这家伙图谋不轨。
  「只是想替你扣好安全带。」他一脸莞尔,倾身从她的腿边拉出安全带的扣环,轻松的插进杆眼里。
  凌珑松了一口气,暗骂自个儿想得太多。她抬起头,本想开口道谢,但是却又发现,扣妥安全带後,他还是悬宕在她身上,迟迟没有回到驾驶座上,那双黑眸巡回过她纤巧身子的每一寸,除了笑意之外,还带著某种让人不安的灼热。
  「你还是这么的小。」向刚轻声低语,低沈的声音在车厢内听来更添亲密。
  这次肯定不是她胡思乱想,他、他、他他他他——
  混乱的脑子还来不及反应,向刚已经俯下身来。
  「小东西,欢迎你回来。」霸道的薄唇,在她讶异失措的瞬间,轻易的封住她芬芳的呼吸,他吻住她,夺取她的呼喊与抗议,放肆的重温睽违已久的软嫩。
  两条线再度交集,他与她之间的故事换了段落、换了章节,这会儿才正要再度展开。
  第六章
  凌家时客厅里,坐著一个美丽的少妇。
  她粉颈低垂,静静的研究时尚杂志,奶油色的丝质孕妇装,衬托出白皙的肤色,肩上披盖著羊绒披肩,用来抵御乍暖还寒的春季气候,一身咖啡色与奶油色交错的她,比提拉米苏更让人垂涎欲滴。
  门外传来声音,狗儿兴奋寸吠叫著,她停上阅读,抬起头来,眨了眨水波荡漾的眼儿。
  「饭团,安静!不要叫了,大嫂可能在午睡。」清脆的声音隔著门传来,接著门被推开,一人一狗全挤在门口。
  狗儿夺得先机,率先冲进来,直扑沙发上的少妇,前腿抱著美女的大腿,用乞怜的眼光骗取注意力。
  「别担心,我醒著。」她轻盈的起身。「你提了什么回来?我来帮忙——」
  凌珑连忙双手打叉,阻止嫂子起身。
  「啊,娃娃,你不要站起来,坐著就好。」她连连摇头。「这只是一些小说、漫画,不重的,我自己拿就行了。」虽说这袋东西真的没多少重量,她还是偷偷怀疑,嫂子说不定连这点东西也拿不动。
  凌家的新成员,是个纤细的美女,人如其名,她整个人就如瓷娃娃般,细致得让人心生怜爱,连风大一些,都要担心她会被吹走。好在凌云动作迅速,苦耕有成,结婚几个月就让她怀孕,多少增加了点重量。
  踏人家门後,凌珑还回过头,紧张兮兮的张望,确定那辆进口轿车驶离家门口後,她才松了一口气,在玄关换了拖鞋入内。
  「大哥昵?」
  「在厨房里。」娃娃纤如春葱的指,轻搔著狗儿软软的肚子。
  凌珑点头,往厨房走了两步,又停下来。「你现在饿吗?有没有什么想吃的东西?」
  「杂酱面。」
  「我马上去煮。」她立刻回答,快步往厨房走,脑子里已经快速的把冰箱里的剩余食材回想了一逼。
  冰箱里还有些香菇跟猪绞肉,先爆香,再用豆瓣酱拌炒——嗯,昨天隔壁送了一袋新鲜的小黄瓜来,可以切丝——
  娃娃娇柔的嗓音传来,打断她的思绪。「不用忙了,凌云正在煮。」笑容更美更柔,简直让人目眩神迷。
  沉思中的睑儿,迅速韩为惊恐。
  「拜托,他煮的怎么能吃!?」她三步并作两步,咚咚咚的跑进厨房,就看见大哥真的站在沸腾的汤锅旁。「啊,面都被你煮糊了,娃娃爱吃的是有点嚼劲的面啊!闪开闪开,让我来。」
  凌云依言让开,斯文的俊容上带著浅笑,让妹妹接掌煮面的工作。
  「你出去外头陪老婆,别在这里跟我挤。」进了厨房,她的声音就大起来了。
  高大如山的男性身躯踏出厨房,空间立刻变得宽敞起来,她打开冰箱,上半身埋进冰箱里东翻西找。
  「葱呢?葱放在哪里?啊,找到了。」她自言自语著,从冰箱里拿出需要的东西,开始大展身手。
  蒜头与香菇在俐落的刀工下化为碎末,接著被扔进油锅里爆香。抽油烟机隆隆作响,她翻动著锅铲,眼儿瞪著油中剥剥乱跳的佐料,脑子里却不由自主的飘到向刚身上。
  几年没见,他无赖恶劣的程度,倒是跟她的厨艺一样,都有著显著的进步。最让她懊恼的,是他对她仍有著超乎寻常的兴趣,总以逗弄她为乐——
  凌珑咬住红唇,免得逸出懊恼的呻吟。
  噢,他为啥就不能高抬贵手,放她一马?
  当初,他夺了她的初吻,说是家教费,那么现在呢?刚刚车上那一吻又是什么?载她回家的车费吗?
  新仇旧恨一起涌上心头,她握紧锅铲,激动得想冲出去行凶,把向刚打得头破血流,最好是能把他打得昏迷不醒,省得他以後再来烦她——
  只是,一想到那可恶的家伙是大哥的含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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