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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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城-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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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菊开那夜 


  南海出版社2003年11月第1 版

  1996年夏,她们四人被安排在一间十几平方的房间里,朝南,睡上下铺,清一色的蓝白被褥上刻着A 大的名字。

  斯憔还记得良久穿着长长的裙子趴在阳台上抽烟,给所有人一个背影,看起来寂廖孤傲。

  她们住在六楼,再上去便是天台了,每天早上都有脚步声啪啪地从耳边敲过,一长串的,越来越近,或者远。整幢女生楼只有天台的阳光最充沛,仅有的几根麻绳沉甸甸地挂满了衣物。天台的栏杆上则晒满了被褥,常有失窃事件发生。

  斯憔就曾丢了一床垫被,恼火得整夜失眠,次日中午回宿舍,竟发现垫被回来了,但明显比她原先的要新,良久朝她眨眨眼睛。

  斯憔有些惭愧地睡在不知来历的垫被上,做了一个梦,梦里女生宿舍接二连三有人丢失垫被,张三偷了李四的,李四则对王五下手,王五又使赵六遭了殃。周而复始,循环不止,不久后,斯憔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垫被,她自梦中笑醒。

  走廊里的灯还凄惶惶地亮着,从这端看那端,就像一个越来越模糊的隧道,风哗哗作响,空气里有桂花的香味。

  经年后,斯憔仍然会想起A 大女生宿舍,想起四年中诸多往事,点点滴滴,细细碎碎,就像一地玻璃屑,有着微弱的疼。

  毕业后斯憔去了家杂志社,在城南一条不知名的小巷里。

  斯憔住在A 城的老城区,巷口有个大爷特别酷爱阿柄的《二泉印月》,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每天早上七点准时开拉,斯憔总是被凄惨的呜咽声吵醒,睡梦沉酣,缓缓睁开眼,辛酸爬上心尖陡陡游走。

  但没有人会去找大爷的麻烦,他一穷二白,孤家寡人,最不惧的就是事非。他看上去如此寂寞,时刻盼望有人找他理论。

  大爷一张板凳,一只茶垢难除的杯子,嘶嘶地拉起二胡,四下乱走的音律划伤了听者的耳膜。特别是下雨的清晨,和着风雨声,犹为令人发狂。

  斯憔总是迅速起床,穿衣,冲出巷口,逃出《二泉映月》的劣质版,然后深吸一口气,找家点心店坐下。

  在A 大时斯憔很少吃早饭,常常去校门外买蛋饼,一团面粉铺在平底锅上,撒葱花,鸡蛋,裹根油条,涂上甜辣酱,便是一顿香喷喷的早餐。

  很久没有吃那么可口的东西了,斯憔在点心店里胡乱挑起阳春面往嘴里送,抓紧时间,节约费用,打发了一宿的饥饿感。

  斯憔不喜欢现在的生活,也不喜欢所住的房子。房东老太太翻着一双死鱼眼,对门的小孩那般爱哭,她母亲总是把小孩的鼻涕随手一甩,有一次差点甩到斯憔身上,斯憔倒退三步,那小孩趴在母亲的肩上幸灾乐祸地笑。

  盛云集的男友在N 城,三小时车程,学生证半价的次数用完了,云集就向别人借,结果全宿舍的学生证上都涂满了A —N 的字样,记载了云集每一次的相聚与别离。

  单程是她高中时的学长,总是将过去的考卷借给她,一大叠,都是高分,他那样的优秀,考上了著名的N 大。他在信上说,希望一年后可以重逢。她填了N大,但差了两分,落到了A 大,哭了整整三天,迟迟不肯去注册。

  他说,米兰昆德拉有句名言,间或相见,恋情才持久。

  她信了,信他们的感情不会因为时空而稀释,不会因为无法朝朝暮暮而心生他念。

  总会售完即止,总会清空,总会是这样,当一方还捂在心口,另一方已弃如敝履,即使是将遇良才,棋逢对手,亦有输赢之别,鲜见皆大欢喜不偏不倚的和局。

  他们曾经热烈相爱,电话诉衷肠,说不尽道不完的甜言蜜语,像一切恋爱那样,有天荒有地老,有山盟有海誓,可歌可泣,生死相许。

  她坐火车去看他,他早早地便等了,只嫌时间过得太慢。他们紧紧拥抱,荡气回肠,在公车上,手握在一起,看N 城夜灯初上。

  他为着她的缘故,在校外租了房子,因为没有足够经济能力,所以做了三份家教。那是他们第一个家,最后一个。

  简陋的,狭小的,幸福却四溢。她拿着烹饪书,做他爱吃的菜,他从背后搂着她,下巴抵在她的脖子里,暖融融,是暖的,他的唇。

  窗外是某个小学的操场,红色的土,跑道用白色粉末铺就。小孩的声音就像麻雀一样,夹杂着体育老师清亮的哨声。他们是要一个小孩的,之前,当然会结婚,一毕业她就会来N 城。

  关于未来便这样设计。她从来没有想过,有朝一日,他会背弃她,有朝一日,他们曾经的恩爱如书页翻过,成一桩悲伤往事。

  N 城在若干年前有一场屠杀,城市有一种苍茫的底色。

  曾碧樱是四人中最早结婚的一个,毕业两个月后就与赵平喜结良缘了。是斯憔做的伴娘,婚礼很盛大,碧樱穿着低领的白色婚纱,满足地笑了。

  是她喜欢赵平,她的喜欢出于现实的考虑。碧樱在恋爱前就将赵平的一切探明,他是A 城本地人,独子,家里有两套房子,碧樱暗想,既然是两套房子,便无须与长辈同住。赵平父母都有工作,以后退休也有养老金,不会成为小辈的负担。

  大二时,赵平生日,邀请一帮同学去家里吃长寿面。良久穿着黑色紧身衣,太阳镜架在前额,嘴涂成了紫色,趿着拖鞋,露出艳红的脚趾。

  斜躺在客厅的沙发上,一边吃薯条,一边按着遥控器不停换台。在一干人中,赵母惟独记住了她。

  因为良久打碎了一套水晶玻璃杯中的一个,使之不复完整。更可气的是,她并没有做出歉意的表示,皱着眉头走开了两步,赵平急忙去拿簸箕收拾残局。

  碧樱在次年赵平生日时,送的礼物便是一套同样款式的水晶玻璃杯,并且将旧的那套装进盒子里,封了口。

  良久没有父亲,张静文只提起过一次,淡淡地说,死了。何时何地,何种方式,都没有交待。良久也没有问,知与不知没有区别。

  在千灯镇,张静文是周胜年情人这一事实众所皆知,连周胜年的妻子都默认了张静文的存在。逢年过节都会买一些东西叫周胜年带过来,这样温和的局面,叫张静文发作不得,道谢,收下,回礼。他存心要将她固定在这个位置,安份,死心,习惯。

  张静文酗酒,喝得多了又哭又笑,摇醒良久,给她看自己当年的照片,一次又一次,一年又一年,良久在睡意模糊间,觉得自己渐渐走向了照片上的容颜。

  一样细长的眼,倔犟的唇。

  张静文在粮管所工作,负责给人开票,小小的良久喜欢在宽敞的粮管所里奔跑,米太多了,仓库里堆不下,所以在露天搭起了高高的帐篷,里面堆着一麻袋一麻袋的米,鼓鼓的,厚重的,散发着特殊的清香。良久有时和别的小孩偷偷溜进去,爬到最高处,再一级级爬下来,周而复始,一张小脸兴奋得发出红光。

  每个年龄都有属于自己的快乐。

  粮管所边上还有一家食品加工厂,是朵拉先发现的,那里面的人忙碌得很,不知道为什么,把成箱的芝麻糖从里边的房间搬到门口,竟然没有人看管。朵拉摊开手心,给良久看一块象牙色的糖,上面镶着星星点点的黑芝麻。

  他们五个小孩就躲在加工厂门口,轮番溜过去偷糖。朵拉最后一个,一边往口袋里塞,一边抓着吃,终于有人发现了,大喝一声,哪里来的小孩?朵拉拔腿就跑,芝麻糖洒了一地。

  他们逃啊逃,根本没有人追,还在努力地跑。舌尖上那种贪婪的甜一直存活着。

  关于朵拉已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曾经,良久和朵拉是最好的朋友。朵拉有一个幸福的家,她父亲和张静文是同事,良久和朵拉、费烈一起长大。

  费烈是千灯镇的骄傲,他的成绩从来都是鹤立鸡群,一骑绝尘。无论参加何种科目的竞赛,都是千灯中学的代表,并且从不空手而归。他注定是一个人物,骄傲地成长,从小到大都有许多女生暗恋,身后总是跟随着爱慕的凝望。

  费烈的初恋,也许是和朵拉。

  朵拉本来就很一般的成绩,因为分心,急剧下滑。费烈每天帮她补课,甚至帮她解题,但完全没有用,朵拉只觉得自己越来越像个傻瓜。费烈的优秀只能使她更自卑,她担心自己的笨拙会让费烈看不起,越担心越手足无措,一到考试双手发抖。

  她知道自己这样下去不行,费烈就像一种无形的压力,他试图拉她,她却退得更快,一直退,退至灰暗处。

  她每天都注意自己的头发,衣服,裤子,鞋子,甚至牙齿。她想变得漂亮些,但这一切很快就会被摧毁。回答不出老师提问时的窘迫,朗读英文时发音错误的尴尬,课间去上厕所无人结伴的孤独,害怕被费烈一一目睹。

  她更害怕的是别的男生对自己不屑一顾,没有人追求她,她急急地想要向费烈证明些什么,故意和别的男生一同说话,笑,借书,制造些小小的暧昧。

  她想要费烈从中得到微妙的满足感,那么多人喜欢她,而她惟独喜欢他,多么幸福啊。这始终是她的想像,除了费烈的温柔,再没有别的男生了,甚至有人笑她的眼白太多,也有人笑她走路姿势古怪。她骂他们神经病,骂完后就坐在椅子上整理书包,显得很忙,显得无所谓,其实那些话都一字字打在她的心上,她知道费烈在不远处听到了,她背上热辣辣的,咬紧了牙齿。

  谁也不知道她和费烈的关系,除了良久。

  良久有一次闯进她的房间,看到他们坐在一起,良久倚着门,脸上露出那种不允许他们否认,洞悉一切的微笑。

  他们什么关系呢,好像并没有什么,只是她父母不在家时,费烈从三楼跑到二楼来,两人一起说话,也没有什么过份的话,最多就是费烈握握她的手。她的手不好看,五根手指粗粗笨笨,一到冬天还长满了冻疮,生红斑,腐烂。手掌上的皮肤因为每一年气候的摧残,变得粗糙而丑陋,她多么希望自己能像良久那样,有一双十指纤纤的手。

  事实上他们在冬天来临前就结束了,她有时站在阳台上不无侥幸地想,这样也好,这样的话,就不会让费烈发现自己有一双如此丑陋的手。

  次年她开始生青春痘,她不无侥幸地想,这样也好,这些讨厌的痘痘就不必担心给费烈看到。还好,他们已经结束,不然怎么向费烈交待呢。她觉得自己忽然生了那么多莫明其妙的痘痘,是会连累费烈的,而现在不会了。

  她一下子轻松了,不再惧怕自己丢脸时会因为费烈在场而难堪。她也没有哭,费烈并没有提分手,他只是,只是和良久在一起了。

  朵拉觉得良久比自己漂亮,费烈本来就应该和良久在一起,而自己,不过是电影开场前的节目预告,像一个铺垫。她揪着衣角,低下头去。

  她后来很早就嫁了,是相亲结的婚,年轻的朵拉,哭泣的朵拉,痴心不悔的朵拉。她的丈夫是千灯镇自来水厂的职工。

  恋爱不会影响费烈的功课,他依然是千灯的骄傲,而良久,与他就像过目不忘的宝玉和一目十行的黛玉,良久的成绩也名列前茅,他们一起时,做的最多的是打俄罗斯方块,争着要破对方创下的记录,甚至上课时也忍不住双手放在桌子底下,快速地左右按动,他们之间的亲密很快众人皆知,但没有人来反对这两个优等生。

  连朵拉都不,朵拉只是再也不能独自面对费烈了。

  良久回想起与费烈的那一年,最先记起的是他的白衬衫,干净,朴素,却有一种清高的意味。他们十五岁,坐在良久房间的沙发上,一起看漫画,她故意看得极快,刷刷地翻过去,他笑着按住她的手,然后轻轻抚摸她光滑的肌肤,两人都觉出了异样,紧张地紧张地靠近。额头抵在一起,向往地向往地触碰着唇,那些细细干干的纹路逐渐柔软,来回地来回地依恋。

  这是初吻,彼此都是。

  她只得这么一个纯洁干净的吻。后来的后来,都是舌头的缠绵,潮湿,热烈,充满情欲。

  半年后,费烈考上了省重点高中,在一个叫木渎的小镇,而良久升入县重点的千灯高中。他们经常通信,费烈每月回一次千灯,感情还是很温和地延续着。直到那一年春天,良久坐车去木渎看费烈。

  坐的是小巴,六块钱的车费,一小时,她拿着费烈信封上的地址,一路问过去,进了那所大名鼎鼎的学校,漫不经心地在校园里走着,才要开口向别人打听费烈,就看到了答案。费烈在体育馆门前的空地上打羽毛球,和一个女孩。

  女孩鹅蛋脸,眉目柔和。良久站在不远处看着费烈的背影,他潇洒回击,刹球,或者从容地从地上挑球。他们一边打球一边说话,女孩有时娇嗔,你打得太重,人家怎么接得到?打得太轻啦,害我走那么远捡球!费烈温柔地说,好,我会注意。

  良久觉得自己是那么地多余,唐突,她不应该来到这里,做一个观众。正当她满腹惆怅,迟疑着是否要上前和费烈说话,他们已经打完球了,并肩离去。

  良久喉间那声费烈酝酿了三十秒,然后寂灭了,因为费烈牵着那个女孩的手。良久怔怔看着他们越走越远,她去费烈的教室楼前看他在信上所说的紫藤花架,也去了图书馆门口的八角亭,费烈曾经写过,在亭子里听十二月的雨声哗哗哗,池子里的水涨满,快要溢出来,就像思念。

  费烈说,他们要一同考北大,再不分离了。

  良久依然与费烈通信,不咸不淡地交往。那一年,她的功课跌得很厉害,她知道自己不能再去北大了。

  寒假,朵拉从邻镇的卫校回来了。良久和朵拉像小时候那样,在底楼花园里的秋千架上晃荡,朵拉胖了一些,手上生满了冻疮,就像一双烂熟的水果,她戴着露指的手套,抓住绳索,小心地晃着,而良久晃得又高又远,在空气里划出一道道风声来。

  朵拉,你有没有与谁恋爱?

  朵拉摇摇头。

  良久笑着,卫校就像修道院。

  朵拉想问良久,可不知道应该怎么问。无论怎么问,都会触碰到费烈这个名字。她忧郁地看着良久一次次掠过她的面前,良久终有一天会飞离这个平淡小镇,费烈也是,而她不会,她会在千灯镇过一辈子,命运就是这样,朵拉心想。

  朵拉结婚时请了另一个女孩做伴娘,那时良久在A 城,费烈在北京。朵拉只邀请到了费烈的父母,良久的母亲。

  朵拉若有所失,那个平淡一如所有日子的午后,新郎来接她,下楼时她看到花园里寂寞的秋千架,立即哭了出来。

  有关于她的童年,少年,都一去不复返。有关于她与良久、费烈共同的回忆,从这一天开始正式落幕了,也许早就结束,一直是朵拉独自守护,而今,她也退出了。

  她和费烈朦朦胧胧时,有一次坐在秋千架上看书,是一个温和的星期天,没有风,秋千轻轻晃了起来,她一回头,看到费烈的笑容,后来,他坐在另一架秋千上,此起伏落,他们擦肩而过。

  他们再没有见面,已经忘记了哪一次是诀别。

  斯憔所在的杂志社是A 城惟一一家正规的杂志社,A 城的许多企业都订阅这份杂志,杂志主要宣扬A 城的文化,介绍典故,或者刊登一些名人逸事。没有一则广告,是一份纯净的有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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