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骑士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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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骑士团-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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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厅里这时已有50多人,分成好几堆在议论著什么,不时传出“盗贼团强大著呢”,“里昂家的人不战而逃”,“盗贼团都快杀到王都啦”之类的言语,看来普萨斯郡失守只怕确是真的。这时,博达克的声音又在我耳边想起:“莫拉,波比,我家在这边的贸易船不少,实在不行,到时,嘿嘿,你们跟我一起逃走吧,嘿嘿。”他得意笑着的时候,一双小眼眯成了缝。此时波比憨憨的答道:“哦。”我不禁好笑,道:“那谢谢你了。” 
  忽然身边一串娇柔的声音响起:“人家是骑士,只怕不能跟你一般,躺在地上,就能象个啤酒桶似的滚走。”只见一个身着纯白绣花柔软绸袍,披黑色骑士披风的亮丽少女走了过来,但见她星目丹鼻,肌肤胜雪,如云秀发,一双秀丽的尖尖耳朵微露出来,小巧的樱唇微微开合,如贝细齿慢慢咬动,对我柔声说道:“是吗,莫拉。”却是萨克尔森林的大精灵族郡主银铃,我微微一笑,避开她望来的淡红色美目,想起往事,一时间愣住了。只是波比这傻小子在旁边看的痴了,已愣愣的说道:“银…银铃郡主,你,你今天这身打扮,好…好漂亮。”银铃对他回以甜甜一笑。再看那博达克时,他鼓着腮帮子,满脸涨红,窘得说不出话来,哈哈,他终于遇上对头了。 
  “哈哈哈哈”,一阵宏亮的笑声吸引了我们的视线,银铃身后一个高大的身影却已经笑的前仰后翻了,唉,不用想也知道,是吉尔·图论,目前镇守通往博卢尼亚贸易联盟的枢纽重镇吉尔镇的图论家族次子,却见他此时笑个不停,这小子长的虎背熊腰,身高1米9几,粗眉大嘴,配上他的国字大脸,看上去到是剽悍得很。只不过他整日跟着银铃身后,转来转去,活脱脱一副小白脸嘴脸,空有一身蛮力,哪有他爹一点风范! 
  博达克这时再也忍不住,用他白皙肥胖的手指指着吉尔说道:“你…你…有…有什么好笑的。”却见吉尔突然止住笑,眼中寒芒一闪,挺直腰杆瞪着博达克:“哼,我笑我的,你待怎样!”此时博达克已是气的脸色发白,仍用他的小嘴叨个不停:“你…你”。却又不敢惹吉尔,而吉尔·图论见自己得势,更是笑的厉害了。 
  “有什么好笑的,吉尔,把你乐成这样。”一个黑头发黑眼珠的英俊男子走了过来,他有着高挺的鼻梁,略薄的嘴唇,浓浓的剑字眉和炯炯有神的双眼,眉宇之间更是透出一股坚毅。站定之后,他对我略一点头。吉尔正待开口,却被银铃抢先说道:“兰方特,听说在今天的卒业仪式后,国王会动员我们随新募部队去收复普萨斯郡,看样子拉萨姆斯家的人是非去不可了,你会去吗?”兰方特看了我一眼,表情有点严肃的说:“拉萨姆斯家的人去的话,我们撒繁家的人没理由不去。” 
  “银铃,你怎么知道莫拉表哥会去,”波比一双吃惊得大眼瞅着我,道:“表哥,如果你去的话,我也要去。” 
  “看样子,我不去不成了。”望着银铃期期望来的美目,我有点无奈的说得。 
  银铃款款娇笑着:“你是拉萨姆斯家的公子,本当身先士卒才对。”刚刚微皱的一双细眉舒展了开来。众人谈笑之间,只觉得这位精灵美人小巧樱唇开合间吐气如兰,娇媚眼神飘动侧春波轻漾,直似缕缕轻云浮出一弯皎月,朵朵梨花随风缓缓绽放,柔光遍洒,暗香浮动,当真美丽不可方物,不由得都痴了。 
  撒繁家与我们拉萨姆斯家的关系确实是错综复杂,听我父亲说,我的曾祖父就是战死在兰方特的曾祖父的身旁,而兰方特的叔父──科萨·撒繁──的最后一封家书,却是由我的父亲从战场上带回来。而直到今天,似是命运使然,我和兰方特还会并肩作战。 
  银铃还待再对我说些什么,却听见几个雄壮的声音整齐喊着:“国王驾到。”霎时间大厅里立刻寂静无声,众人纷纷整理衣饰,正立在议事厅里正中央的那座高台前。片刻之后,一群身着长袍的老者在30多名穿着金色铠甲的士兵的簇拥下,走上高台。 
  我见过克伦9世很多次,因为以前象宫廷舞宴,盛大节日派对或是国王亲自探视这样的机会却也不少。不过今天的他看起来十分苍老,瘦削却满是皱纹的脸,干瘪的身躯根本撑不起华丽的纹斑蓝色长袍,巨大的金冠戴在他的头上只是一个负担,仿佛时刻间要将他压到。站在他右手边身着艳红色布袍,戴着高大主教帽子的糟老头子却是国家教会的滕格尔主教(国家教会的2号人物),他的年纪已经实在不小了,白色的眉毛托得老长。 
  我的哥哥──身着爵士礼服的斯纷·拉斯尼斯侯爵──以及其他几个贵族家主级的人物,拥立在他们二人两旁,成年累月的花天酒地使得哥哥看起来身轻气躁,脸色甚白;从老爹那里继承而来的金色卷发散乱的批着,一双低垂无神的眼睛看到我时,他微微点了一下头。 
  负责守卫的士兵和一些地位较低的大臣和贵族都分成两排,在我们两旁整齐站定,而我们见习骑士排成整齐的两列,人人一手抚胸,单膝跪在希尔思王面前,这是骑士对待主人的礼节,希尔思王说了一声“免礼”,众人纷纷站起来。负责学院剑术教学的皇家骑士,斯通·布朗走到我们面前,说道:“今天,各位能从克伦皇家士官学校毕业,成为克伦皇帝御封的骑士,这是无上的光荣,下面将由我们的主人,希尔思·克伦陛下,亲自对你们册封。” 
  这时希尔思王抬起双手,缓缓说道:“受到天神的眷顾,我现在站立在你们──阿尔维斯诚挚勇敢的儿女们──面前,成为你们的国王,而且,今天很荣幸能在这里,和我们祖国未来的英雄们站在一起,并将他们册封微我们克伦家的骑士,愿主保佑他们。”只见希尔思王身边的一个侍从立直而出,取出一卷羊皮纸,大声念道:“请莫拉·拉斯尼斯勋爵上台听封。” 
  恍惚之间,我踏着深红色的毛毯,一步步走上台,单膝跪倒希尔思王身前,这是骑士册封仪式──我的父亲,祖父,曾祖父都曾经历过的仪式,而我──莫拉·拉斯尼斯,今天也将成为一个骑士。只听见希尔思王在头顶上说道:“莫拉·拉斯尼斯,老拉斯尼斯家的小儿子,你父亲成为骑士的时候,我还是个孩子,今天却是我,对你进行册封。”我抬起头来,正对上他慈父一般的目光,此刻的他高高在上,威严而慈祥,根本不像是一个专横跋扈,穷兵黩武而且酒池肉林的昏君。希尔思王接过一把随从递上来剑,并将剑刃搁在我的肩膀上,他苍老的声音再次在我耳边响起:“小莫拉,你愿意起誓,永远忠于克伦家,永远为克伦家而战斗吗。”我心中一阵阵犹豫冲突,面上好不容易的说道:“是的,陛下。” 
  希尔思王接着说:“小莫拉,现在,你和你的父亲一样,是一名伟大的克伦家的骑士。”这时,一身大红袍的滕格尔主教走到我身前,左手在他随行僧侣手中的银盆中沾过后,将其中的圣水轻轻弹在我的身上,右手接过一根镶有巨大金刚钻的华丽魔杖挥舞着,嘴里念念有词,这就是光系魔法中的神圣洗礼魔法,每个骑士受封时都必须接受的魔法,接受过洗礼后的骑士在以后的战斗中将获得对所有其它属性魔法较强的防御能力。滕格尔主教挥舞着手中的魔杖,一道强烈的白光从议事厅顶部的天窗里直射下来,照耀在我的身上,让我感觉通体温暖舒畅无比,一种重生的轻快渺茫的感觉从心底泛出来,迷迷糊糊间,我再次清醒过来,仍是跪在希尔思面前,只听他说道:“站起来吧,莫拉勋爵,从今天起,你已是名真正的骑士了。” 
  是啊,我已是名真正的骑士,我在心中暗暗念着。 
 
 
 
  
第二节 羁绊
 
  梦中,我循着一丝优美悦耳的乐声,缓缓在森郁的森林中行进。 
  不断拨开眼前茂密的长草,少年的我缓缓来到林中一片绿茵茵的草地中,这时,一个仙子般的少女端坐草地中央,她乌黑亮丽的长发柔顺的批在肩旁,柔嫩光滑的肌肤在淡淡月光下闪闪发光,而她那完美得令人无法相信般的俏脸上,一双如湖水般清澈的淡红美目中,带着无限的寂寞凄凉,她纤细的玉指轻轻拨弄怀中的竖琴,缓缓传出略带伤愁的琴音。一只小鸟安静的停在她的香肩上,偶尔发出唧喳的鸣叫;而几只小动物乖乖的倚在她身侧,一只小兔子更攀上她曲的腿上,缩到她的怀里。 
  眼见一个陌生的少年来到她身边,寂寞的美丽少女的美目中,泛出欣喜的光华。 
  “真动听,”我沉醉于动听的琴声中,傻傻的说着。 
  少女脸上微微一红,道:“你…你是谁。” 
  “你的心里面很孤单,是不是,”我痴痴看入她有点伤感的眼睛。 
  少女露出小小吃惊的神态,低声道:“我…我没有朋友,是…是很寂寞。” 
  “我们可以作朋友的,不是么?”我坦诚的说道。 
  “真…真的”少女如玉的脸颊上泛出淡淡的胭脂色,美目中流露出欢喜。 
  “嗯,”我点了点头,走到她身边:“以后你就不用觉得寂寞了。” 
  少女放下竖琴,缓缓站了起来,此刻的她比少年高了半个多头,雪白无暇的衫裙衬出她初现风致的身材,一双尖巧的耳朵从修长的秀发间伸出。 
  少女清丽无匹的脸上绽出笑容,甜甜的道:“谢谢你。”一双洁白的玉手轻轻抚在少年的脸颊上,但见她俯下脸来,柔软的红唇在少年额上轻轻一吻。 
  我闻着她身上传来的淡淡清香,心中正是一阵迷醉。突然间,四周的一切瞬时间化为乌有,漆黑一片之中,我已似已坠入无边的空洞之中。 
  我狂呼着,嘶喊着,手脚胡乱舞动。 
  渐渐的,黑暗中浮出父亲那满是怒容的老脸,他用那无比威严的声音说着:“莫拉,你还不明白吗,她是精灵,你是人,你们是不可以来往的。” 
  我嘶喊着:“为什么,为什么她是精灵,我是人,我们就不能成为朋友。” 
  父亲面上的表情扭曲了,他狂吼着:“整个阿尔维斯都不会容许你们这种混乱的行为,我绝不容许这种伤风败俗的事情发生在这个家里。” 
  “你们的孩子将是个半精灵,被所有的人歧视。” 
  “你会让我们整个拉萨姆斯家都蒙羞。” 
  “你将会失去所有的朋友和功名,从此一无所有。” 
  “你将会被神彻底的遗弃,被教会冠上“异端”的名字。” 
  …… 
  “呼呼呼”,浑身冷汗的我从恶梦中惊醒,狂喘不已。 
  不知何时起,我常常坐着这种梦,我会梦见和银铃的初遇,和她快乐的约会,也会梦见父亲对我们的强烈阻拦,朋友们的苦苦劝戒,更会梦见银铃被我冷落时,那双无比凄怨悲伤的眼神… 
  这一夜,我的心里,又好乱… 
  卒业仪式的最后,皇家骑士斯通·布朗开始动员新进骑士们随部队出征,不过这些新进骑士有很多是外地贵族子弟,他们有需要回去继承家业的,更有不愿意出征作战的,因此最后,只有10多人随军而来。波比,兰方特,我这种将门之后自是毫无疑问被列在其中,而银铃和博达克竟然都放弃回家的机会,也决定随军出征。博达克也要去打仗!许多人知道后肯定是大跌眼镜。 
  事实上,象这种剿匪的活儿,是再简单不过,盗贼团一般不可能有完整的部队编制,而且鱼龙混杂,形形色色的人都有,且集团中各怀鬼胎,确是乌合之众,往往军队到去,马上树到猴散,对新进骑士来说,无异于升官发财的大好机会而已。不过这次,我的哥哥,斯纷,却是很不放心,他再三相阻,言道要给我在克伦城内找个好差使,胜过出去打打杀杀,但在我的坚持之下,无法的他从自己的私属部队中挑取一名骑士──皮雷·托特,跟我出征,贴身保护我的安全。 
  这次征集的剿匪部队并不庞大,有雇佣兵300多人,民兵300多人,由几位领主派遣的组合部队500多人,还有新募部队200多人,一共不过1500人的样子。民兵和新募部队就不提了,雇佣兵是参差不齐,只是在各领主所属部队中有些也是久经战场的精锐。这支部队由皇家骑士斯通·布朗子爵和乔·索哈子爵统领,于皇历10月20日出发,沿阿尔维斯运河乘船南下,21日抵达港町城市撒尔托斯,22日抵达瓦比格郡,驻守这里的汤姆·德森兰伯爵提供了粮草供应和100人的步兵团支援,于是部队暂时就在瓦比格驻扎整顿。 
  听说要派遣先头部队提前进入普萨斯郡附近地区,波比和我前往斯通的临时会议室,自动请缨。然而,跃跃欲试的我们前脚刚进门,后脚兰方特和银铃等几个学院里的同学就跟进来了。结果,有着圆圆的秃顶脑袋的斯通,一手抚弄着自己的络腮胡子,大笑了起来:“哈哈哈哈,看来我们的士气确实高涨啊,年轻小小伙子们。”此时,站在一边的乔却是犹豫不绝的样子,他有着瘦削的长脸和狭长的眼睛,忧郁之间更另我们觉得很是沉重。 
  不过斯通看起来好像十分轻松,对我们说道:“很好,就让你们去。”“可是…”乔有点为难的说,“放心吧,没事的。”斯通用他诚挚的目光望向我们:“不过,我希望你们不要急躁冒进,有什么情况及时通知我们。” 
  短暂的商议了一下作战计划之后,我们出发了。 
  平时给我们讲授基本战略战术的乔对我们很了解,我们被分为两组,兰方特指挥一组带领50多人的侦察骑兵部队,另一组先头步兵部队则由我来指挥。作战策略大致是:步兵部队往正西方向行进,期望在明天中午之前进驻西面的小镇吉姆斯;兰方特带领侦察骑兵部队由往西南方向绕行,探视吉姆斯镇附近的几个村落,看是否存在大批的流寇,然后绕道至吉姆斯,估计能在明天下午与我的先头步兵回合。 
  这是生平第一次任务,我们几名新进骑士都是跃跃欲试,激动不已,只有兰方特此时仍是沉着如昔,动身前只是对我们微微一礼,即带队驰马离去,没什么多的言语。 
  步兵基本编队有100人,其中轻装步兵40人,轻步兵40人,弓箭手10人,另外配备了僧侣5人,魔法师5人。根据王国的部队统一编制,每20名步兵中会安置一名骑士作为队长来指挥,每10名弓箭手也会安置一名骑士,而这次随行出征的有波比,银铃,皮雷·托特,我,一名同期的新进骑士勃朗·芬科,还有银铃的8名随从──大精灵族的弓手,十来名随从和民兵,10匹马托运着一些粮草物品以及备用──其中小基斯和我的爱马福兰也随军而来,因此步兵队共有120多人。经过我的部署,波比和皮雷.托特分别指挥20人的轻装步兵,其中皮雷的部队位于队列最前方,让经验丰富的他开路再合适不过,银铃带领8名大精灵和10名弓手位于队列第二,波比带领20名轻装步兵保护僧侣和魔法师,位于第三队,再后面是民兵和马匹物品,而勃朗·芬科和我带领40名轻步兵位于队列最后的位置。 
  一般来说,为了行动迅速,侦察部队里不会有重装系部队出现,象重装枪兵,重装步兵,重装骑兵之类,装甲最多的也就是轻装步兵(手腕,手臂或是膝盖和脚踝之间装有盔甲),象轻步兵,就只戴个头盔了,象僧侣,魔法师之类书生气的只会穿布袍之类。我看斯通拨给我们的士兵个个精壮老练,想来必是桑普家和我们拉斯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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