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铸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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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铸皇明- 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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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你这个小兄弟了,咱们山东好汉向来是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大秤分金,小秤分银,入了伙就是好兄弟,你不要担心有人欺负你,谁要欺负你,哪怕是官府咱们也跟他干到底!”

    到底是这伙马贼的头目,他这句话一出,所有马贼都大声叫好,比刚才声音大了很多,显然是抓住了这群直肠子汉子的内心。

    说完这句话,张布衣又看了看蔷薇:“这位王兄弟也是好样的,勇救弱者,护送进村,截杀探子,这样样都是英雄事迹,我张布衣佩服!不过兄弟跟白莲教没仇,对这位王兄弟也仁至义尽了,若是兄弟看得上我张布衣,可以跟着我们回山寨住几天,看看我们黑虎寨的风光,兄弟我定然是好酒好肉好招待!若是有那要紧事的,大可自去,兄弟最好交朋友的,送兄弟一百两银子的盘缠,咱们日后再见还是好朋友!”

    他这话说得光明磊落,也没有逼迫蔷薇做决定,让蔷薇非常舒服。王涛此时转头看了看蔷薇,目光里似乎有些哀求,或许是想让蔷薇留下,但是他又没有任何理由挽留蔷薇为自己拼命,所以只能默默地看着蔷薇。

    蔷薇想了一想,摇摇头:“以前我娘跟我说过‘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既然我帮王涛到现在,倒是想和白莲教再玩玩!而且我从前和白莲教的人有过恩怨,多杀他们两个也是给我父母报仇!”

    “好,好!”张布衣听了这话非常开心:“王兄弟说话直来直去,痛快,义气,我张布衣喜欢!既然如此,那咱们就一起打破了黑风寨,让白莲教的兔崽子们看看咱们的厉害!”

    其他马贼,包括老周也都欢呼起来,这些平生最讲究义气的汉子们高声呼喊着,为自己获得了两个讲义气的兄弟而无比开心,他们撒开马蹄奔跑起来,带着蔷薇和王涛一道往临清去了。

    孔孟故里逍遥郎,上着锦缎下绸裆。

    铁蹄踏旷野,马刀耀日光。

    忽而如风去,忽而近恁旁。

    官军奈若何,百战无一伤。

    纵有千军阻,酣战无人当。

    好汉站着死,头断气脉长。(注1)

    他们高声歌唱着响马的歌谣,这歌谣欢快中夹杂着痛苦,气势雄浑中又有着几许哀伤。

    注1:改编自王薄无向辽东浪死歌

第一百零三章 POV:伯龙 漫漫行程() 
在开篇的慢热和舒缓中,第一卷即将进入**,之后将是更多的杀戮与战斗,柳旭、阉党、白莲教各出奇计,铁火、生死、阴谋肆意横飞,请读者大大们助括囊一臂之力,将故事推向新的**!

    伯龙今年已经三十多岁了,时间在他的脸上留下不少痕迹,让他的额头、眼角和下巴都长出了些许的皱纹。他的脸很长,头发又不多,眼睛又出奇的大,这给他带来了个“马脸”的绰号。伯龙不喜欢这个外号,但是江湖上都说“只有起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外号”,他这个绰号被每一个见过他的人认可,以至于时间一长都没有人叫他的本名,反而都叫他“马脸”了。

    他是河北邢台人,老家是沧州,从小跟着父亲学习棍棒拳脚,长大后给镖局跑镖,风雨来雨里去十来年,竟然没有把命丢掉,也算是祖宗积德。

    眼下伯龙正骑着一匹黑白毛色相间的马,慢慢在大路上走着。这匹马是匹好马,别看它其貌不扬,身材不高,但是速度极快,耐力也很好,跑起来很少有马能及得上,对于伯龙来说,跑得快就意味着容易保命,这就是一匹马最大的价值了。

    他穿着一身锁子甲,但是头上没有戴头盔,以免影响视线。这锁子甲擦得表面明亮而干净,能反射清晨的太阳光,显然得到了主人的精心保养。伯龙的锁子甲是环与环相互连接,串成一个个方块形状的部件,然后附着在一块块甲衬上的,他听说西域的锁子甲是环和环无限嵌套起来的,估计打造起来会比较麻烦吧。他腰间悬挂着一把战剑,长约两尺不到,比较单薄,这种剑不利战阵,但是适合江湖人士灵活搏杀,说明剑的主人是个老江湖,不是军旅出身。他腰上还挂着一把手弩,这种武器虽然杀伤力不足,对于穿着重甲的敌人来说和没有没什么区别,但是对于不穿甲的敌人来说就很有威胁了,这也是江湖人士梦寐以求的武器,但是弩箭乃是朝廷管制军器,一般人是得不到的。

    伯龙眯着眼睛看了看前面的大道,北国的冬天来得早,两边的树叶都掉光了,道路上满是红色黄色的落叶,是藏不了伏兵的。大路上寂寥无人,远处飘着薄薄的雾霭,显得非常静谧。他又听了听道路两边的声音,发现鸟叫声依旧,也没有特异情况,就打了个呼哨,告诉后面的大队继续行进。眼看着大队人马开始行动,他又继续前进,他是大队的前导斥候,负责整个队伍的侦查工作。

    一起担任斥候的还有一个人,他的外号是“疯和尚”,由此你就能知道,他是个还俗的和尚,他自称来自少林寺,因为看不破红尘才来到这里,但是队里有人偷偷传说是因为他强奸了山下的农妇才被少林寺赶出寺门的。

    对此,疯和尚嗤之以鼻:“咱们少林寺的和尚强。奸还叫强。奸?那叫开光!”

    伯龙警惕地查看了一下四周,摸了摸胯下的马匹,问疯和尚道:“和尚,接下来打算去哪?”

    疯和尚闻言,转过头来,用一双牛眼看着伯龙:“什么去哪不去哪?魏老公虽然被皇帝发配到凤阳去了,但是我看他那几十车的财宝可都是真金白银,他到了凤阳就不需要咱们看家护院了?魏老公给的银子多,还让玩女人,咱就给他干呗!”

    伯龙沉默了一下,说道:“我不是这个意思,若是魏老公能到凤阳继续立足,咱们就不妨继续给他干活,反正给谁看家不是看家,帮谁杀人不是杀人?但是我觉得啊,”说到这里,他的话音低沉了下来,显得有些神秘:“我看着魏老公,只怕是活不了多久了!”

    “吓!你怎么说话呢!你这要是给魏老公听见,按他的心狠手辣的作风,还能有你的好去?”疯和尚吓了一跳,低声呵斥道:“咱们江湖人士,讲究的是拿钱办事,既然拿了魏老公的钱,就得给他把事办好了,至于说魏老公自己,皇帝不也没杀他嘛!”

    伯龙没有被疯和尚说服,他继续低声说道:“你这和尚不懂,这失势的权臣最怕的就是继续嚣张跋扈,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样子。你看着魏老公从京城出来,虽然没有高官送行,但是连财宝带家眷将近一百辆大车,随从的武士两三百号人,这哪里是犯了错被发配的样子?要是给皇帝知道了,你说皇帝会怎么想?会不会赐死魏老公?”

    “这——”疯和尚有些动摇了:“你说的也是,这魏老公确实是太嚣张了一点,这皇帝轻而易举就发落了魏老公,是个厉害的,要是给他知道了,不知道还要搞出什么事来!”

    “还有啊,”伯龙继续说道:“听说那个柳旭柳伯阳带兵冲进了南京城,把兵部尚书王在晋抓起来千刀万剐了,听说剐了八千多刀,王在晋生生疼死的!而跟着他的书生都跟疯了一样,抢着王在晋的肉吃,吃得满嘴都是血!”说起来的时候,他语气里有深深的恐惧,显然也是被这种血腥的行径吓到了。

    他不怕死,混江湖的人谁会怕死呢?怕死的要么死了,要么就脱离江湖了。但是他害怕死都死不痛快,如果死之前被人剐上上千刀,那确实是最可怕的死法了。

    “吓!一个书生竟然这么厉害!”疯和尚深深舌头,两眼圆瞪,低声叫着:“佛爷爷啊,这个柳旭哪里是什么文曲星,八成是什么贪狼星、七杀星下凡吧,杀性竟然这么重!”接着他回过神来:“这个柳旭杀了王在晋是不假,我也听说了,可是这和咱们有什么关系?”

    “你傻啊!”伯龙有些焦急地说:“昨日听一个北上的客商说,柳旭带着几千号人北上了,说是要截住咱们,杀了魏老公,为东林党人报仇!”

    “哎呀,想他们一群书生,能打过咱们不成?”疯和尚有些不在意,“若是皇帝派锦衣卫来,咱们还得躲一躲,但是这帮手不能提,肩不能抗的书生咱们怕什么!”

    “你这蠢货!”伯龙更加生气了:“他这是大义在身啊,鼓动几千号人一起拿着棍棒杀过来,你就是浑身是铁能打几个钉?而且他们说不定还带着军队过来,你铁布衫练得再好,能挡得住鸟铳强弩吗?再一个,咱们凭什么给魏老公死战?咱们的月钱是按月发的,咱们干一个月的活,拿一个月的钱,凭什么给魏老公卖命?”

    “倒也是啊,”疯和尚点点头:“你说得对,你马脸的脑子就是比我疯和尚好!那你说,咱们咋办?”

    “别叫老子马脸!”伯龙生气地骂道,随即低声说:“我倒有个计划,已经有不少人同意了”

第一百零四章 POV:伯龙 乾宁驿里() 
在开篇的慢热和舒缓中,第一卷即将进入**,之后将是更多的杀戮与战斗,柳旭、阉党、白莲教各出奇计,铁火、生死、阴谋肆意横飞,请读者大大们助括囊一臂之力,将故事推向新的**!

    “到家乡了啊!”伯龙骑着马,眼看着远处的一片平旷,发出了一声感叹。多么好的一处平原啊,你放眼望去,到处都是平旷的耕地,有河流,有水坝,有谷仓,有村落,有袅袅的炊烟,有行走的耕牛,有散放的羊群,对于伯龙来说,这片土地虽然比不上江南的歌吹繁华,比不上京师的冠盖云集,却有着自己独特的美丽。她博爱,她富饶,养育了一个又一个燕赵男儿,让他们得以站在燕赵的大地上,奏出燕赵男儿的雄阔悲歌。

    “这人一辈子,若是入了江湖,能有几回回乡呢?我护送魏老公去凤阳,倒是托了他的福,有机会看一眼沧州的城墙啊。”这样想着,伯龙心里又多出了几许唏嘘的滋味。

    “大哥,若是这么想回家看看,那就告个假回去看看,反正这大队走得也慢,不用担心赶不上的!”跟在伯龙身边的是他的一个亲信,外号“铁头”,自幼练的是铁头功,斗大的脑袋上面一根毛发都没有,远远看上去好像一颗大铁球。他还自称练过“十三太保横练金钟罩”,打起架来拿着一根狼牙棒就杀入人堆,凶悍非常。

    “不啦,老家的人都死光了,去看谁呢?再一个,项霸王说得好,富贵而不归乡,如锦衣夜行,我十八岁跟着叔叔出来闯荡江湖,混到现在都没什么成就,有什么脸面回乡呢?”伯龙叹息了一声,随即想到此刻不是感叹的时候,立刻问道:“这里是什么地界了?”

    “大哥,咱么刚过了天津卫,前面是乾宁驿,眼看着离沧州也不远了!”答话的名叫胡成,人称“狐狸”,使的是一对峨眉刺,这种奇门兵器最是难用,但是若使用好了则威力无穷,是伯龙非常信赖的下属。

    “好啊,眼看着沧州城就不远了,若是咱们进了沧州城,带你们尝尝咱们沧州的沧州冬菜,这东西可是好,配着白米粥最是舒服的,眼看冬天就要来了,来上一碗粥一碟冬菜,最是养人的。”伯龙随意地说着话,一边不忘记打量着四周的来往人群,又说道:“这来往的客商是越发的少了啊,眼看着这年景越来越不好啦!”

    “可不是嘛!这京城的米价也是逐年看涨,去年一斗米才一钱银子,今年就涨到一钱二了,我看啊,还得涨!”铁头哼了一声,继续说道:“我看这世道,从来都是大人们吃香喝辣,小民吃糠咽菜,若是年景不好,发个水灾,碰上个**,只怕就要卖儿卖女了!”铁头虽然长得凶悍,却是最有慈悲心的,平时遇上真心过不下去的人家都会加以周济,看见落魄的朋友也会慷慨解囊,倒是比疯和尚还来得慈悲些。

    “唉,这中国几千年来,那一个朝代不是这样呢!就算是朱皇帝坐了江山,穷哈哈也没见过上好日子嘛!”伯龙随口应了一句,又看了看前方已经渐渐从暮光中露出身形的驿站。

    乾宁驿站是座小型驿站,按照规定里面应该只有十来个驿卒,它看上去像是一座方形的堡垒,四角插着红旗,又有点像北方的四合大院。驿站的四个方向都有着门楼,这些门楼平时可以用作瞭望,遇上战乱还可以充作箭楼,虽然挡不住大队人马的侵袭,但是抵御乱兵乱民还是足够的。

    伯龙的马蹄踏在夯打结实的黄土路面上,发出哒哒的声响,他胯下的马儿似乎很喜欢这种平整而结实的路面,开心的打了个响鼻,惹来主人的一记轻轻拍打。

    “这驿站太小了,里面的粮食估计不够咱们两百多人吃吧!”狐狸骑马走了过来,低声说道:“咱们带的粮食也不是很够,估计今天有人要饿肚子了。”说道“饿肚子”时他的表情有些幸灾乐祸,显然,饿肚子的只会是魏老公的家仆们,像他们这种江湖佣兵是不会饿肚子的,否则谁来保护魏老公的安全呢?

    “哼,你以为驿站里面就那一点粮食?他们有的是粮食,只不过是军用粮食,不能轻动罢了!”伯龙哼了一声,继续说道:“依着咱们魏老公的意思,还不得让他们把所有粮食拿出来?要是不听,说不得就要杀几个人立威的!”

    “大哥,照你的意思,是不该这么做?咱们以前仗势欺人的事情也没少干,也没见你说过什么啊。”铁头诧异地问道。

    “此一时彼一时啊,”伯龙叹息一声:“若是魏老公还是司礼监秉笔太监、东厂厂公的时候,咱们随便做,随便杀,都是没关系的,可是眼下是什么时候?正是魏老公失势的时候,这个时候还肆意妄为,给人留下把柄,岂不是自寻死路?”

    “那依大哥的意思,咱们怎么做?”

    “多做善事,给自己留条后路!”伯龙冷眼看着前面的驿站上的红色灯笼,从牙缝里面狠狠憋出一句话。

    后队里面跑出一个骑士来,他骑着一匹黄骠马,在黄土夯成的大道上任意驰骋着,不时还用力鞭打自己的马匹,示意它跑得快一些。这个人脸色黑如锅底,声如雷震,他大声呵斥马匹的声音远远传播开去,好像冬日里隆隆的雷声一样。

    “德性!”铁头不满地哼了一句。

    “这个张飞,别人拍他马屁,称呼他一声张飞,还真把自己当成张翼德了?”胡成低声嘀咕着,“若是论武功,咱们伯龙大哥那里比他差了?他还不是忠心给魏老公当狗,让他砍谁他砍谁,才混到这个地位的!”

    “不要乱说话,现在正是人心惶惶的时候,咱们不要做出头鸟!”伯龙面色无喜无悲,轻轻说了一句,静静等着张飞赶来。

    张飞的马速度很快,不过半刻钟就赶到驿站门口,他大声对着驿卒喊着:“九千九百岁魏老公驾到,你们管事的还不快快滚出来接驾!”

    他这话一出,早就有所预料的驿卒们还是一片兵荒马乱,他们虽然猜测出是一位达官贵人出门,却也没想到竟然是昔日炙手可热的魏忠贤公公。虽然这位老公已经失势了,但是要对付他们这些小兵还是易如反掌的,所以他们不敢不恭敬对待。

    很快,一名穿着穿对襟罩甲的武官跑了出来,他脸色红红的,看样子喝了不少酒,正享受着飘飘欲仙的快乐,却被驿卒们从快活乡里拉了出来。

    这个武官是个巡检,连品级都没有,所以不敢拿大,恭恭敬敬地唱了个肥诺,又不小心打了个酒嗝,这才说道:“属下,呃,属下乾宁驿巡检吴航,问魏老公好!”

    “哼!这么来的这么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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