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铸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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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铸皇明- 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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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丈似乎有些生气了,他冷哼了一声,没有说话,冷冷地看着蔷薇。

    蔷薇有些恼怒,她悄悄将手伸向腰间,但是那硬实的手感立刻提醒了她,此时不是杀戮的时间,眼前的人也罪不至死,若是任何一个人对她不敬都要杀死,她的匕首岂不是要杀到卷刃?

    于是她又皱着眉问:“我哪里做的不对了?”

    老头终于说话了:“小子,你可知道这里是哪里?这里是孔林,是孔子故里!在咱们曲阜这里,长爱幼,幼敬长,这是礼法、礼数!你骑在骡子上问我,这就是无礼!我看你年少无知,估计没有读过圣人经典,因此特此提醒你,若是到了别处,小心惹麻烦!”老头说道这个“孔子”的时候神色憧憬、表情虔诚,好像这是一位神力无边的神明。

    “你说的这个孔子这么神奇,那这个孔子还活着吗?他是不是说谁要是不尊老爱幼就抓起来杀头?”蔷薇好奇地问道。

    老头生气了,他的胡子都是白色的,大约有半尺长,因为他的怒火而上下抖动,好像一匹白马的尾巴:“你连孔子都不知道?快走,快走,我们曲阜不欢迎你这样的后生崽子!”

    蔷薇不认识孔子,更不知道孔子是谁。这个人估计是死了吧,要不然也不会说是“故里”了。这就让她很奇怪了,若是一个还活着的人,一个大力士或者武士,能够强制别人尊老爱幼,这是可能的,因为谁不服从就会被杀死;可是一个死了的人,一个不能再杀人的人,却能让别人自发地遵从他的规则,这又是多么强大的力量?

    蔷薇模模糊糊地认识到,似乎有一种力量比她的匕首还要好用,因为她的匕首只能让别人不再说话,而“孔子”这个人的力量却能让别人的嘴说出他想听的话。

    哪怕是死了,都得听他的。

    蔷薇突然对这种力量很感兴趣。

    听说曲阜孔林原本是个烧香祭拜的地方,善男信女们聚集此处烧香拜祭,后来各地的商贩农民都来到这里做买卖,结果就慢慢变成了一场盛大的集会,叫做“林门会”,有好事者称为“全国第一大会”。算一算今天正好是农历十月一日,正是“林门会”的日子。虽然觉得老头说的话也是有道理的,但是她既然已经达到了自己目的,自然就不需要再和老头纠缠,因此蔷薇调转骡子的方向,朝着集市中心的方向去了,留下老头在身后咆哮什么“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世情浇薄,礼崩乐坏”。

    她统统听不懂,所以一点都不在乎。

    商贩们卖的东西很多,有各地土产,比如说东阿阿胶、乐陵金丝小枣、苍山大蒜、烟台苹果;有各种祭祀用品,比如线香、黄纸、蜡烛、金银锞子;还有那搭棚子卖小吃的,什么烧饼、馒头、油旋,倒是琳琅满目。自从从玉天王那里搜刮来了几十两银子还有银票,蔷薇就不再缺钱了,而她又想不通人为什么要存钱——这世道反正每个人都随时可能会死,哪怕是玉天王那样的武功盖世,不也死在自己母亲嘴下?所以,这与其积攒钱财给别人花,倒不如死前花个痛快。蔷薇信手打开了钱袋子,从里面取出一块大银子,对着一个卖小枣的说:“喂,你,给我来一斤小枣。”

    她说话相当无礼,这才孔孟之乡是不大常见的,但是她手里的大块银子让着蓝色布夹衣、头戴头巾的小贩穿立刻忘记了“礼貌”,只见他大声喊道:“小哥,你这银子太大了,怕不是有十两银子吧,能把小的这摊子买下来了!”

    蔷薇皱了皱眉,这倒是个问题,一路上她的散碎银子都已经花完了,只剩下这大块的,没想到现在却画不出去。她随手抓起一颗小枣放在嘴里,这小枣已经干瘪了,红色的表面只剩下纵横交错的皱纹,好像老婆婆的脸蛋,但是味道确实出奇的好,久违的甜味让蔷薇想起了母亲在世的时候给她吃的白糖。蔷薇转了转眼珠,问道:“若是我买五斤枣,大概要少银子?”

    “一钱银子差不多了。”小贩带着媚笑回答道,迅速地给蔷薇包了五斤枣子,生怕她中途反悔,显然,这五斤枣子的生意对于他来说是一笔大生意了。

    蔷薇不知道这枣子的价格是多少,而且也懒得去问,东西对于她来说只有买得起和买不起两种区别,至于价格多少那对她来说只是一种数字的游戏,作不得数的。蔷薇抽出匕首,锋利的刀刃在日光的照耀下放射出寒冷的光芒。

    “小哥,你这是?好好地别动刀啊!”小贩有些惊慌地看着蔷薇,慢慢地向后退着。

    蔷薇朝他一笑,可惜这个笑容不太好看,所以小贩更害怕了,他不住地向后退着,好像生怕眼前这个面貌丑陋的小哥一言不合就要杀人。

    蔷薇将匕首一挥,在大银块上切下一块银子来,她将大银块放回袋子里,也不看小银子多重,径自扔给小贩,这银块继承了她优秀的扔石块技能,准确地击中了小贩的额头。蔷薇不管小贩的叫喊,抓起枣子自顾自地走了。

    她有钱,而且能够花钱,她觉得很开心。

第八十二章 POV:蔷薇 大小青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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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蔷薇在集市里逛了一逛,这里有很多卖农具的,商贩出售的各种爬犁、曲辕犁和镰刀看上去质量都不错,不仅用的木料没有瘤节,铁料看上去也经久耐用。但是她不懂得如何耕田,更不愿意在土地里面刨食,所以只是看看就罢了。

    想想也是,任何人若是体验过杀人夺财的快感,享受了一掷千金的快感,又怎么会愿意再去农田里面耕地过活呢?

    集市喧闹的气氛一开始让蔷薇觉得有些不适应,那酸臭的气息也让她忍不住捂住鼻子,但是时间长了之后,她开始享受这种购买的乐趣,所以开始喜欢上了这个地方。她吃了很多小吃,有不知名字的烤肉,有乌鱼蛋,这是一种用鲜墨鱼的卵腌制后的食品,虽然样子很奇怪,但是味道的确不错,尤其是嚼劲很突出,可以拿来打发旅途上的无聊时光,她还买了几只扒蹄,这些猪蹄在肉汤里煮了很长时间,已经彻底入味了,不仅肉食酥烂,而且香嫩可口,这让她又一次暗暗感慨有钱的好处。虽然还想买很多东西,但是她只有一口骡子,带不了太多东西,所以只能带着遗憾离开此地。

    蔷薇骑着骡子慢慢离开,手里抓着一只扒蹄慢慢啃着,她的胃口很好,从来不会胃痛,所以可以吃进去很多东西,这也让她很为自己的天赋自豪。

    人生谁也不知道能活几年,若是我吃得多,岂不是比别人多享受了几年?这样哪怕是只活二十年也等于活了四十年!

    蔷薇这样想着,很为自己懂得了一个道理而高兴。

    突然,她的寒毛竖了起来,她的眼睛轻轻眯着,好像一只遇到了敌人的猫儿。

    两个大汉走了过来,他们一般模样,身材很高,比较强壮,在这秋日也只穿了一身青布单袴,显然是身体强壮、气血充盈的体现。这两个人长相很难看,不仅满脸都是抽动着的肉,两只眼睛还鼓了出来,配上他们那青色的衣服,活像是一对青蛙。

    一只青蛙站了出来,大声喊道:“兀那小子,给老子站住!”他的声音很有气势,也很洪亮,若是平常人出神的时候被他喊一嗓子非得吓一跳不可,但是蔷薇早就发现了他们的到来,因此早有准备。

    她只是冷冷地看着他们,一言不发。

    为首的那只青蛙看到蔷薇没有搭理自己,似乎是觉得有损自己的威严,于是自我介绍道:“老子是这一块的老大,叫严纲,这是老子的弟弟,严闯,这一块的事情都是老子罩着的!”他似乎满心以为这样一说会让蔷薇惊叫失声或者诚惶诚恐,但是蔷薇依旧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声:“哦,知道了。”

    蔷薇在母亲家里见过很多这样的人,像这样的地痞流氓向来都是最敏感的,谁把他们当兄弟酒肉伺候、美女接待,他们就恨不得把脑袋都给对方割了去,但是谁要是看不起他们,他们就会像是被踢了屁股的狗一样大声叫唤。蔷薇的反应让严纲的自尊心受到了很严重的损害,所以他又扯着破锣嗓子高声喊道:“小子,你是不是没听说过我们严家二虎的名声?我看你小小年纪,身上穿的又不是绫罗绸缎,长得又这么丑,显然不是豪门大族出来的,但是你方才掏出那一大块银子却让我看见了!”大青蛙好像拿住了蔷薇的把柄一样,得意洋洋的说到:“这块银子不是你偷来的,就是你抢来的,我看你瘦瘦小小,显然不可能去抢劫,这定然就是你偷来的!”说完这句话,他得意洋洋地看着蔷薇,似乎在等待后者大惊失色或者痛哭流涕跪地求饶的景象。

    但是蔷薇依旧兴趣缺缺地回答:“并不是这样,这是我的银子,至于来源和你无关。”

    “怎么和老子无关?老子和这曲阜县城的捕快衙役都是好兄弟,他们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有道是,吃一方水土就要保护一方百姓,这帮助公家抓贼也是咱们义民的责任啊!”这些话似乎大青蛙说了很多遍了,所以他说起来很溜,如果是普通平民听见衙役、公家估计就吓怕了,哪里还敢分辨这对青蛙兄弟究竟是不是公家的人。

    但是蔷薇根本不在乎这对青蛙兄弟是什么,她从他们的眼里看到了伪装出来的凶狠和残忍,这说明他们根本没有杀过人。

    杀过人的人和没有杀过人的眼神是不一样的,他们就好像是披上了狼皮的羊,在对着披着羊皮的狼大声嚎叫。

    他们自以为凶残,但是这只是因为他们没有见过真正的凶残。

    “我对你们不感兴趣,快让开!”蔷薇分析完了这一对青蛙,兴趣也就用完了,因此开始不客气。

    她暂时还不想杀人。

    “我说的话你没听懂吗?你这银子定然是贼赃,俗话说,识时务者为俊杰,你要是那听话的,乖乖把银子交给我们,我们去县衙分说一二,你也就没什么麻烦,任你自去了。可你若是不听话的,那就不要怪我兄弟心狠手辣了!”说这话时,他狠狠地捏了捏自己的指关节,发出“卡巴卡巴”的响声,而小青蛙也见机走上来,对着蔷薇怒目而视。

    蔷薇眼珠转了一转,她觉得根据这两句话杀掉这两个人似乎是很正确的。

    她就像一个伟大的判官,根据一个人的话语来判断他的生死,这趟蔷薇觉得自己很有力量。

    她用畏惧地声音说道:“这位青——啊,这位大哥,我这银子本来就是我家里的银子,原来是要去县城买药的!若是你不信,跟着我一起走到县城,咱们一起去县衙分说分说便好了。”若是一般的少年,只怕是再去县城的半路上就给杀了,若是有良心的,抢了银子饶你一命,你也没地方告发,哪还有机会去县衙“分说分说”。

    大青蛙听了这话,嘴角路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喜色,对着小青蛙一使眼色,大声说道:“这便好嘛!都是我大明子民,定然都是守法尊法的良民,这样吧,我兄弟二人地头熟,这县衙也都是走惯了的,若是你真是无辜,那我兄弟二人便请你喝顿酒,交个朋友!”小青蛙似乎不善言辞,只是在后面不住地点头,竭力用他那鼓泡的眼睛作出真诚的表情。

    于是,三个各怀鬼胎的人向着县城出发了。

    孔林距离县城不远,也就二里多路,据大青蛙说,曲阜是圣人故里,民风淳朴,所以治安良好,这一路上南来北往的行人不少,这让蔷薇一直找不到机会下手。

    “小兄弟是第一次来咱们曲阜县城吗?”一路上,大青蛙忙着套话,似乎想搞清楚对象的背景。这倒也正常,像他们这种捞偏门的,最怕的就是惹上不该惹的人,而江湖上有四种人不好惹:僧、道、妇、孺。这四种人都是弱势群体,而这种人还敢闯荡江湖,不是有背景就是有绝活绝技,而不论是哪种可能都不是好惹的。

    “这么说的话,我同时是‘妇’和‘孺’,这是加倍的不好惹啊!”蔷薇这样想着,随口答道:“小弟一直在村中过活,这是第一次来县城,实在是老母生病,不得不来县城买药,小弟初来乍到,不懂地理,还请两位大哥多多关照。”

    她这话其实满是漏洞,一个自幼在村里长大的少年怎么可能有十两银子的巨款,还能让家里人放心一个人上路?而且这个少年对着两个一看就不是善类的壮汉侃侃而谈,更加不像是正常人。

    但是两只青蛙似乎已经被猪油蒙了心,他们对视一眼,交换了一个眼神,眼神里都透着浓浓的喜色,显然是觉得这次抓到了一只肥羊。大青蛙听了蔷薇的话,立刻说道:“小兄弟孝心可嘉,正是我曲阜圣人教化的结果!这样吧,我看小兄弟这么纯孝,定然不是奸邪之辈,我兄弟二人平素最喜欢结交的就是忠臣孝子!兄弟这么孝顺,肯定是那秦叔宝、程咬金一类的人物,不如到我兄弟二人家中歇息一会,有那需要采买的我兄弟二人带你去怎么样?”

    小青蛙听了这句话,也是高兴至极,他口齿不清,只是喊着:“好,兄弟孝顺,哥哥爱交朋友,到我家,吃饭,喝酒!”但是意思还是表达的清楚的。

    蔷薇也是心中一喜,这正中她下怀,因此高兴地回答道:“哥哥既然如此厚爱,小弟怎么能不接受?就怕给哥哥们增加了麻烦,若是误了哥哥正事,小弟就愧疚万分了!”他这话也是胡扯,若真是少年孤身上路,最怕的就是这不知好坏的外人,如何能跟着别人去家中吃饭喝酒?眼下水浒传大家都听过,十字坡的故事就是前车之鉴。

    大青蛙似乎没想到蔷薇会答应的如此痛快,他愣了一下,立刻喜道:“不会,不会,我让浑家炒两个好菜,咱们兄弟好好吃一顿!”

第八十三章 POV:蔷薇 杀人如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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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兄弟,咱们山东是孔孟之乡,虽然背靠运河、海洋,有漕运、渔盐之利,但是还是保留了一些简朴的作风,所以即使是地方士大夫也较少宴饮,注重的是简朴。一般百姓家里的房子都是用茅茨盖的,门口的门槛也不用石头而是堆土而成,而公卿豪门即使是造了高门大户,也是要留几间茅草房子来表示自己甘于贫贱的。”大青蛙似乎是通吃黑白两道,所以既能在集市上撒泼耍浑,也能文绉绉来上这么一段介绍,尤其是见到蔷薇看到自己的茅草房子眼露不屑之后,忙不迭的背出这么一段不知从哪学来的词汇。

    “知道,知道,这个一瓢水,一瓢饭,那个颜回也不改其乐嘛!”蔷薇也是从来不懂这些儒家格言的,偶尔听乡里的老夫子说有个叫颜回的甘于贫贱,因此忙不迭地卖弄出来。

    “哈哈,小兄弟,看来咱俩的水平差不多,都是那擀面杖吹气——一窍不通!”大青蛙似乎为两人的知识水平相近而感到非常开心,因此他大声吹嘘着自己和县里的老夫子谈笑风生的经历,一边帮蔷薇拴好骡子,一边不迭地邀请蔷薇入内吃饭喝酒。

    茅屋的光线很暗,哪怕是蔷薇的瞳仁和一般人不一样,也花了几个呼吸的时间调整视线,而两只青蛙就更加不堪了,大青蛙大声喊着:“浑家,浑家,快出来点火,我小兄弟来了!”

    “大,大哥,就别废话了!你,有,有个屁的浑家,有俩钱都花在勾栏院了!”小青蛙懒得好像再看大哥和蔷薇磨嘴皮子,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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