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克毕竟是哥哥,一直考虑的要比弟弟全面一点,他一直没有露出轻松的表情。
“斯达,我们出去吧,这只鹿卖了应该够还钱了。”
斯达却嫌不够,这头鹿最多只能还钱,可吃饭怎么办?晚上哪来的钱去赌博?正准备说话,忽然耳朵一动!
“前面有动静,好像是野兽的搏斗!”斯达轻声说道。
这是斯达的本事,听觉特别灵敏,有时候赌博的时候靠的就是他这一点,可惜那些东西太复杂,有点难以判断,斯达的准确率不是很高,不然他们早就赢疯了,何必冒险来打猎。
兄弟两慢慢潜伏向前,野兽之间搏斗的事情他们碰到过,而且非常喜欢碰到这种事情,因为这样的情况下他们两只需要守着一旁,等两只野兽两败俱伤的时候,就可以轻松将它们一并捕获。
可这回他们扒开前面的树叶看到前面的情景的时候,两人饶是见多识广,也忍不住有些惊慌了。
那条蟒蛇,比他们见过的最大的蛇还要长还要粗,再看它背上那鳞片,恐怕他们的长矛都刺不穿。
不过最让他们心跳加速的是与那条蟒蛇缠绕在一起的竟然是一个人,那人的力气竟然那么大,双手捆住蛇头,死死的压在地上,任凭蛇身如何翻腾、缠绕、拍打,就是不松开。
那人脸部狰狞,浑然就是地狱里的恶魔。
这一人一蛇正在生死搏斗!
斯达和斯克虽然有些好赌,但本性却还是善良的年轻人,看到这一幕,便想着上去帮助那个人。
而且要是能抓到这条大蛇,那可就大发了。光这身蛇皮,就抵得上他们背上的那种鹿的几十头了。
林翰此时已经状若疯狂,也只有在这种状态下才能保证自己的力气不减小,尽管他已经感觉到了手臂上的酸麻。
可是怎么办呢?自己暂时压住了这条蟒蛇,但却不知道自己能压住它多久,也许就在下一刻,蟒蛇挣脱开了,然后...自己就要被吃掉。
不行,不能这样,我不要被吃掉!
林翰心里在呐喊,忽然张开嘴,朝蟒蛇咬去。
你想吃我?我先咬死你!
可他刚咬在蟒蛇坚硬滑溜的鳞片上,滑溜得根本咬不着,嘴唇不小心还碰破了皮。
蟒蛇似乎发现了林翰的意图,又是一阵翻腾,林翰差点没压住,不过蟒蛇的身体还是翻转了一点。
林翰再次低头,这次却看见了蟒蛇下颚那里的一片巴掌大的透明处,他想也不想,张嘴就咬了过去。
那块透明处没有鳞片,不过咬上去那蛇皮就如同牛筋一般坚韧,林翰咬住了就不松口,用力的撕拉。
就算我死了,也要先让你掉块皮。
用力不断的撕咬,终于牙齿咬破了蛇皮,再用力一扯,就拉开了一小片蛇皮,林翰的嘴又扑了上去,正好那里喷出一道血箭,全部被林翰喝了下去。
林翰现在完全实在和蟒蛇拼命,也不管蛇血腥不腥,臭不臭,有没有毒,扑在上面就大口吸了起来。
蛇血是冰冷的,喝下去就与体内的热量交融在一起,极热与极寒交替,刺激得林翰一阵阵哆嗦,手上的力量也不自觉放松了,但吸血的速度并没有放松。
一阵晕眩的感觉袭开,他已经支持不住了。蛇血不必靠他的吸吮而自动往外流,但他的牙齿还咬在蛇皮上不松口,喉咙也还在一下一下的咽下血液,在他昏迷的那一刻,他似乎看到两个人影走过来。
第三章 异世
第三章异世
林翰醒来的时候,正躺在一张床上。当两个与他年纪相仿的年轻人一脸善意的出现在他面前,他知道是这两个年轻人救了他。
林翰立即向他们道谢,没想到他们一脸茫然,似乎听不懂他在说什么。林翰再将“谢谢”两字非常清晰的说一遍,可他们依然是一脸茫然。
怎么回事?听不懂?
林翰试着用自己稍微会点的各种方言表达感谢,但还是没有用。然后林翰只好用上了外语,英语,日语,韩语,结果统统不行。
“他们不会是又聋又哑吧?”林翰只觉得一阵可惜,多好的两个小伙子呀!
“%#&;¥#。。。”看起来年纪小一点的那个小伙子说了一句,这时轮到林翰迷茫了,完全听不懂啊!
情急之下,林翰露出了善意的微笑,他记得以前在一本书上见过,微笑是世界上的通用语言。
果然,那两个小伙子也朝林翰露出微笑。
说话交流不行,还有肢体语言。
林翰下床,向两人鞠了一躬,他们应该明白这是对他们的感谢吧!
那两人见林翰下床,赶紧上去一左一右扶住他,然后把他往床上架。
看他们神情紧张,嘴里叽哩咕噜的,好像是要让自己上床休息,嗯,他们一定是以为我受伤了。
林翰此时只觉得身体好得不得了,身上一点酸痛的感觉也没有,先前身体那种灼热的感觉也消失了,现在只感觉精神饱满,活力无限!他从两人手里挣脱出来,然后在地上跳了跳,又展示一下自己的肌肉,笑了笑,表示自己身体无恙。
那两人惊喜的看着林翰的身体,完全不可置信,轻轻捏捏打打确认之后,才对林翰做出一个佩服的手势。
林翰现在最为迫切的事情是交流的问题,肢体语言太麻烦了,还要依靠联想才明白是什么意思,而且很容易就会弄错,没办法,现在是自己一个人,他们两个人,不得已,他只有去学他们的语言。
学习一门语言,最有效率的当然是置身于所学的语言环境中,不断与别人交流,这样掌握才是最快的。
一个月过去了,林翰已经学会了斯克和斯达兄弟他们所说的语言,同时,他对于这个地方也有了了解。
这里竟然是一个叫做光明大陆的地方,而他所在的这里就是光明帝国的一个叫做威尔郡的郡上,这些地名,林翰完全是闻所未闻。他也问过他们是否知道一个叫做中国或者华夏或者神州大陆的地方,令人失望的是根本没人听说过这些地方。
虽然林翰很不愿意,但他穿越了这确实是一个事实,不过别人穿越都只是灵魂,怎么自己一个大活人也穿越了呢?
纵然百般不愿,但生活还得继续下去。
虽然生活与原来很不一样,还好他的适应能力不错,每天斯克兄弟两去打猎,他就跟在后面搬东西,同时学一点打猎的技能。然后猎物卖掉之后,他就一个人到处去闲逛,努力多了解一些这个世界。
这个地方,还处于落后的封建社会,林翰在想,以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大学生的本事,到这个世界可以做些什么呢?
在这个时候,他发现自己被应试教育给害惨了,如果给他一本书,然后告诉他要考这本书上的知识,他绝对能够考一个高分,但考过之后,那些知识基本就全忘了。现在他的情况就是,虽然学习了十几年的知识,好像什么都懂得一些,但要真正说起来,其实他什么都不懂。理论知识好像懂一点,却也只是一个模模糊糊的印象,至于实践,则完全是一片空白,所以他发现自己什么也干不了,只能给斯克两兄弟打打下手。
与斯克兄弟一起去打猎,他明白打猎的危险和辛苦,赚的完全是血汗钱,但斯克兄弟两却非常钟情于赌博,赚来的那么点血汗钱全部送给了赌场。
林翰开始苦口婆心的劝他们,可惜他们两个差不多深陷进去了,跟赌徒是讲不通道理的。
但林翰并没有放弃,他决定改变策略。
林翰记得,原来的世界上也听过一些赌徒戒赌的事情,但那些人基本都是受到了非常重大的打击,然后才醒悟过来的,这一点上林翰确实没有什么好办法,而且也不希望他们这样。
林翰想了想,也相通了斯克兄弟两人嗜赌的主要原因,主要还是因为生活太乏味了,要找一点乐趣,找一点刺激。这可不像林翰原来那个世界,各种娱乐设施特别齐全,只要有钱,什么样的刺激找不到,而赌博只是其中小小的一点。
生活中缺少乐趣,这可不好办?难道要自己变台电脑出来,教你们玩游戏?有了网瘾怎么办?
恰好这时林翰对这个世界的新奇的劲头也过去了,也感觉没什么意思?
这要是有人陪我杀一盘就好了!
林翰是学校象棋社团的副会长,棋力可见一斑,如果有什么象棋比赛,他一般都是当裁判的份,因为在学校里,他要是不当裁判,别人就没得比了。所以他平时就喜欢上网找高手对战,在他的聊天工具里,有一半的好友都是棋友。
中国象棋可是千年不衰的游戏,其中的刺激自不必言,不如教他们两个下象棋,也许新奇的玩意能帮他们戒掉赌瘾。
很快,一副简陋的象棋就做好了,出于对原来那个世界的纪念,棋子上的字用的是繁体字,不过加起来也才十来个字,跟他们说明白意思不会影响下棋的。
这天,林翰在斯克兄弟两出门去赌博之前拉住了他们,郑重向他们介绍了这个新鲜的游戏。林翰在象棋上浸淫多年,也不说那些冗长无用的东西,直接说道:“你们信不信这个游戏我玩了十五年了,但自从五年前,我就从来没有输过。”
这话说得虽然有点狂妄,但这些年林翰棋力日渐成熟,平时与高手对弈也是赢多输少。
哪个年轻人没有争强好胜之心,特别是斯克和斯达兄弟两在赌场上输得惨了,听林翰这么一说,马上不服气说道:“别吹牛,你告诉我们这个东西怎么玩,我才不信你有那么厉害。”
林翰咧嘴一笑,一边向他们讲解规则,一边在棋盘上演示,好让他们完全理解。又觉得不够,在纸上将这些记下来,要是他们有不理解的,可以参照一下,不然他们忘记了老是找自己印证或者随意篡改规则,岂不是要把自己烦死!
讲解完了之后,重要的还是实践,实践多了自然熟悉了规则。于是林翰让他们两自己摆好棋子然后对弈,他自己在一旁指点。
第四章 大杀四方
第四章大杀四方
一个人的棋力,主要靠的就是天赋和经验,而天赋显得特别重要,毕竟经验是可以慢慢积累的,如果天赋好的话以后的成就自然更高了。
斯克和斯达暂时没有经验,但两人的天赋还是不错的,两人对弈一局下来,就对于规则便基本熟悉了,至少不会走错棋子。
接下来就是一些招数的东西,这些都可以慢慢积累的,但要是两个菜鸟对弈,想积累起来一些高明的招数还不知道要花费多少时间。只有和高手对弈,不断被高手虐,虐得越狠成长也就越快。
而且林翰很快发现他们输了之后并不丧气,越输却反而越不服气,一定要争着和自己再一决高下,这样争强好胜的性格,难怪他们会沉溺于赌博,输了想扳回来,赢了当然想再多赢一些。
接连五六天,斯克和斯达兄弟都没有出去赌博了,每天除了出去一趟打猎,剩下的时间基本都在钻研棋技,一方面当然是不愿意服输,但更重要的还是象棋本身的魅力吸引了他们,博弈的乐趣显露无遗,有时候为了胜利一个棋子的得失可以完全不计,但有时候一个棋子却关系着整局的得失,其中实在是妙不可言!
有了兴趣,就有了钻研的精神,所以两人棋力增加特别快,刚开始的时候林翰让他们“车、马、炮”三个子,还能够尽情的虐他们,不过虐得多了之后,两人的成长飞快,现在林翰再让三个子绝对是输的,给自己再加一个子才能和他们基本打成平局。要知道他们才接触象棋这个新鲜玩意不到一周,而林翰却是浸淫了十几年的高手,他们能够有这样的进步确实很难得。
不过斯克和斯达兄弟两也不是受虐狂,他们两人对弈的话一般是平局,而和林翰对弈,两个捆在一起也下不过林翰一人,可以说,他们两个还没有真正感受到胜利的快感(就算有时候能赢下林翰,那也是他让着自己,那样多没意思。)。
这天上午,斯克和斯达各带了一副象棋出门,来到集市最热闹的地带,在路边摆起了摊子。地上摆好象棋,旁边立着一块木板,板上贴着的纸上写着象棋的具体规则,在规则的最后一行写着:每局先付押金一枚银币,只要能赢下,就付你五枚银币;平局一枚银币还给你。
路边的小摊很多,有卖小吃的,有卖日用品的,有卖小玩意儿的,唯独斯克和斯达兄弟两的这个小摊最另类,特别惹人注目,没一会儿,小摊旁就围满了看热闹的人。
“斯达,你们兄弟这几天怎么没去赌场呀!哥哥我这几天可是赢了不少哟!”一个衣着华丽的胖子抖了抖手里的钱袋,里面哗哗作响。
斯达笑了笑,对于对方的炫耀似乎毫无所觉,道:“科林少爷,赌场里的那些玩意我们都玩腻了,没多大意思,最近我们发现了这个象棋更好玩,你要不要试试?”
科林胖嘟嘟的脸转向写着规则的木板上,被脸上肥肉挤成一条缝的小眼睛飞快的浏览完上面的内容,看完最后一行,那小眼睛里顿时闪出贪婪的光芒。
我科林在赌场上可没输过他们,这个规则更有意思,赢了能赚四枚银币,平了也不亏,就算输也才一枚银币,怎么算也是我划算。
“斯达,这上面写的算数吗?可别到时候输了不认帐!”科林摇头晃脑的说道,他确实不相信有这样的蠢人干亏本的买卖。
斯达气愤的站起来,脸色都涨红了,这科林仗着自己家里有钱,而且赌博时运气总是好得很,平时没少嘲笑过自己兄弟两,现在又如此羞辱自己的名誉,心中气忿,不由大声说道:“科林,我斯达虽然只是一个穷人,但威尔郡上谁不知道我们兄弟,信誉从来都是最好的,我们输钱了可以欠帐,但我们从来不会赖账的,如果你敢诬蔑我们,我就对你不客气了!”
说罢,从怀里掏出五枚银币放在棋盘旁边的地上,说道:“看好了,这是五枚银币,谁要能够赢了我,这五枚银币就是他的,大伙可以做个见证!”
他的这一举动立即获得了众人的叫好。
科林讪讪一笑,从钱袋里掏出一枚银币,放在那五枚银币旁边,道:“好,那我科林就陪你来一局。”
斯达道:“可以,不过你先熟悉一下规则,待会我们要按照规则来,不按照规则来就是输了。”
斯达可是知道的,这科林胖子家里有钱,还有点势力,在赌场里没少干过耍赖的事情,所以他先把规则说好,加上旁边这么多人围观,他肯定不敢耍赖。
科林本来就是一个纨绔少爷,对于玩乐的事情特别上心,这个象棋的新鲜事物他也是有些兴趣的,当下按照规则中的介绍熟悉了每个棋子的走法,等到他觉得自己有了把握之后,便抢先说道:“可以开始了,我先下。”
而这时在斯克那边,也有一个人出了一枚银币开始了棋局。
斯克和斯达兄弟两现在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而与他们对弈的两人却是不折不扣的刚刚知道规则的菜鸟,结果可想而知。
那两人就像刚刚学会走路的小孩子,走得一拐一拐的,随时还有摔倒的可能,而斯克和斯达兄弟则是能够在地上乱跑的小孩,他们打起来了,结果还用说嘛!
看着科林输了之后脸上肥肉一颤一颤的沮丧的表情,斯达实在是乐开了花。
斯达本来以为科林输了这一局就再下了,没想到科林咬牙从钱袋里又拿出一枚银币,扔在地上,发出清脆动听的响声。
“再来一局!”
才输一枚银币而已,只要赢了你一局,就还有得赚,而且刚才那局主要是我不熟悉,这局不会再输了。
斯克那边却换了个人上来,而且旁边围观的人并没有减少,反而增多了。人们一来是对这个新奇的玩意感兴趣,二来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一点想法的,就算输给他几局又有什么关系,只要赢了一局,就赢四枚银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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