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荣归[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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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荣归[重生]-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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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说富可敌国,财产不计其数,不过子孙单薄。叶茂森有两儿一女,二儿子外界传闻甚少,至于老大,孟长溪略一沉思,想起来池唐叫叶景荣二哥,叶家孙子辈里,最出名的就是叶二少,人称二老板,如果,他记得没错的话,这个二老板就是叫叶景荣吧。

    叶二少专心开车,他的小炉鼎和他相距不过半米,此时不知道在想着什么,用眼角的余光偷偷的瞥着他。

    叶二少有些开心又有些惆怅,他一直想不明白,白天的时候,为什么孟长溪这么抗拒他的靠近,他看得出来,孟长溪眼中对他的拒绝和提防,明明是第一次见面,这种情绪是如何而来呢?

    而且,刚刚握手的时候他发现了一件很奇怪的事,小炉鼎的右手心有一个黑点,不,应该说是绿点,泛着幽幽的碧色,就像是一汪泉眼。

第13章 【灵泉() 
第十三章

    他很确定,这东西不是斑点,不是痣,更不是纹身,它是活的,虽然没有仔细看过,但是他就是知道。它看起来很立体,形状像一颗种子,就像是嵌在手心的,椭圆形的上等翡翠。当他握住孟长溪的手,能够很清楚的感受到从那里传递出的热度,与体温不一样的,涤荡身心的温暖。

    但是池唐对此仿佛毫无所觉,按照这小子咋咋呼呼的个性,你脸上粘个饭粒他都能像发现外星生物一样,念叨半天。这会怎么这么安静,很不对劲啊。

    而且,湮白告诉他的所有关于炉鼎的特征里,并没有提过这一点,难道说是湮白忘记了?但是以他对这个男人的了解,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那个强大的男人可不像是丢三落四的人。

    叶景荣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华灯初上。雨还在淅淅沥沥的下着,在还没有转暖的初春,这种天气简直糟糕透了,湿冷的空气比寒冬还要让人难以忍受。

    叶家的别墅位于半山腰,叶景荣下了车,冷风很快灌透了外套,但他却不觉得冷,刚见了他的小炉鼎,他心中洋溢着满满的温暖,即使看到那张令他厌恶的面孔,也觉得出了几分顺眼来。

    叶家的至高领导者,叶茂森,坐在客厅的沙发里,看见叶景荣进来,放下报纸。当他问你问题的时候,永远带着审问的味道。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叶景荣将外套交给管家,给自己倒了杯茶,“刚把池唐送回家,在姑妈那里坐了一会。”他刻意隐去了孟长溪的事,如果可以,他真想把小炉鼎藏起来,谁也不让看见。

    叶茂森神情万年不变,严刻,不怒自威中带着一丝藐视,好像任何人都入不了他的眼,你的一举一动在他眼中就像小孩子过家家一样幼稚。让人很不舒服。

    “不要总和池家人搅合在一起,我说过的话你有认真在听吗?”

    叶景荣抬起头,神色淡漠,“这是我的自由,爷爷。”

    叶茂森脸色阴沉,“你的自由是怎样的?脱离叶家,和我断绝关系吗?所有的自由都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你不要忘了,你身在叶家,责任总是凌驾在自由之上的。”

    叶景荣不想再争辩,这在叶家已经是种常态。叶茂森无时不刻不在强调自己的地位,在提醒他,在打压他,他在告诉他,你现在拥有的全是我的赐予,你不听我的话,那我就把你踹下去。

    他的控制欲已经接近病态,人越老越偏执。

    叶茂森对叶景荣的‘服从’表示满意,惬意地呷了口茶,“你还记得贺家小姐,贺婉婷吗?”

    “没有印象。”

    叶茂森这时不再计较叶景荣的态度,脸色有了点点缓和,将一张照片推到了叶景荣面前,“你看看,你们小时候还见过几次,真是女大十八变,小丫头模样越来越漂亮了。”

    说到这里不用叶茂森点明,叶景荣也知道他想干什么了。他有些无奈,甚至有点想笑。这个人到底是有多自大,连他的婚姻大事也妄想插手。

    他脸盲,他只认得他的小炉鼎,就算没有遇到孟长溪,他的人生也只听从自己的。十八变,就是三头六臂,在我眼里也是大众脸。

    叶景荣起身,“我想睡了爷爷,晚安。”

    “站住!”叶茂森怒喝,“我看你是昏了头了,你不想看可以,这两天准备准备,我安排你们俩见一面。”

    “我没时间。就算有,也不会浪费在她身上。我的时间很宝贵,您也请公私分明,不要再干扰我的私生活。”

    “你的私生活就是叶家的公事!我明白告诉你,贺婉婷就是我叶家未来的孙媳妇,这件事势在必行,不是你能决定的!”

    “那是谁能决定的?”叶景荣镇定的问他,“您吗?我不喜欢她,所以不会娶她,就这样。”

    叶茂森看着叶景荣的背影,暴跳如雷,“你不要忘了是谁让你坐上今天的位置!”

    叶景荣头也不回,“您随时可以把这些东西拿走。”

    叶茂森气竭,他闭上眼,平缓着呼吸,这个孙子已经渐渐脱离了他的控制,他不愿意看到这种情况,但是他也没办法。他这一脉能指望得上的只有这么一个孙子,虽然他不喜欢叶景荣,但是形势逼人。

    他叹口气,又想起了远走他乡的二儿子,他最喜欢老二,如果二儿子现在在这里,也轮不到叶景荣张牙舞爪!

    电话拨了三遍才通,叶景荣站在落地窗前,屋里没有开灯,月光在他身后投下了浓重的阴影,他抹去了所有情绪,在脑海中想着孟长溪的面孔,终于又重新恢复了平静。

    “我见到他了。”

    那头动作微顿,“你的炉鼎?!”

    “他还没有成年,似乎很害怕我。”男人忧桑的叹口气,“我该怎么办?”

    “你把人家强了?”

    “怎么可能!没成年我不会动他的。”叶景荣又想起了小炉鼎对他的防备,“我记得你跟我说过,饲主和炉鼎互相吸引,这是本能。但是我们第一次见面,他似乎很抗拒我的靠近,怎么会这样?”

    “不可能。”那头很果断,“炉鼎是无法拒绝饲主的,就像是磁铁的两极,你确定他是你的炉鼎吗?”

    “再确定不过了。”

    那头也是疑惑不解,转而问道:“那后来呢?”

    “我不想吓到他,所以决定暂时先不说,等时机成熟的时候再告诉他一切。”

    那头简直难以置信,“你怎么可能隐瞒得了,难道他没有感觉吗?炉鼎想和饲主合为一体的念头同样都很强烈,他肯定会发现的。”

    男人眸色幽沉,“他没有发现,我想大概是我控制的很好。”

    顿了半晌,那头惊叹,“在记载中,从来没有发现任何一个饲主可以随意控制自己对炉鼎的影响,没有人可以做到,即使他们再强大,都无法阻止气息外泄。”那头叹息般的笑了起来,“你的强悍超出了我的想象。”

    “这样也很好,你们可以慢慢了解,毕竟,不是所有饲主和炉鼎都是幸福的。”对方眉头一沉,“这样,我回头研究一下,试试看能不能找到原因,如果有情况,我会立马通知你的。”

    叶景荣还想问问有关孟长溪手心绿点的问题,但是最终还是没有开口。湮白不知道,那就代表着这是孟长溪的秘密。他会做一个合格的饲主,保护炉鼎的秘密,只有他们两个人知道。

    孟长溪看着阳光下的黑点,不,真不应该再叫它黑点,人家可一点都不黑。这么多天,他终于确定他没有看错,黑点的颜色在慢慢变浅。由原先的黑色淡化成了墨绿,现在又成了深绿,在阳光的照射下,散发着柔和的光晕,像是一汪泉眼。

    怪不得会冒水,原来是个泉眼,那水也很不普通,应该叫灵泉才对吧。

    也许最开始也不是黑色的,而是绿到发黑,很难分辨。他越来越好奇,按照这个规律,这个泉眼的颜色会越来越淡,最后会怎样,消失吗?想到这里,他莫名的有些不舍,习惯成自然,他已经把泉眼当成了自身的一部分了。

    难得的双休日,孟长溪跟着孟思源去了公司,公司高层开会,他被允许在一旁学习。公司高层互相递了个目光,看来代理董事有意要培养接班人啊,小孩子目光很凌厉,倒是有几分领导者的架势。但是孟氏现在这个情况任重而道远,一个小孩子,再厉害也做不了什么。

    他们正讨论着,有关新品芦荟胶的去留问题。孟长溪收起右手,泉眼如果消失了,那便顺其自然吧,缘分尽了,他也不能强求。

    他突然举起手来,把目光放到会场,“我可以说两句吗?”

    有几个高层笑了笑,小孩子来捣什么乱。孟思源点头,“说吧。”

    “新产品会失败是肯定的。”第一句就让几个高管蹙起了眉头,孟长溪接着道:“但是它的效果是无需质疑的,跟产品的性能无关,会导致现在这个结果,问题还是出在我们身上。”

    有人嗤笑,“那你倒是说说,我们的做法有什么问题。”

    “第一,价格定得太低,我建议翻倍,正式上市后,可以定在二百到三百之间。”

    “什么!这也太贵了吧,这么便宜都没人买,你还往上加钱。小孩子不懂就别乱说,孟氏现在的情况,你按照名牌来要求他,那是自不量力!行不通的!”

    “是啊,现在国货都打价格战,你偏要逆其道而行,这不是扯淡嘛。”

    “小孩子就爱追求浮华的外表,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孟长溪不急不慢,“你们也说了,小孩子都爱追求外表的光鲜,其实大家都是这样的。选对的不选贵的,这是你们的观点,但是事实上,大部分消费者都认为,贵的也即对的。而且我们的产品这么好,它完全配得上一个更好的价位。”

    这番话条理清晰,把下面还想反驳的几个高管堵得哑口无言,但是还有一些人根本没有听进去孟长溪的话,以营销部经理,郑军打头,满脸不屑的翻着白眼。

    郑军,孟长溪把目光从这个人身上移开。孟氏之所以会走到今天这个地步,撇开其他的不谈,公司内部高层的高度腐蚀就是罪恶的根源。郑军是他伯父孟石靖老婆的弟弟,凭着这点关系,硬是让孟石靖塞了进来。半点才能没有,投机耍滑倒是能手,蛀虫一个。

    这么看不惯他们父子俩,怕是跟孟石靖有点关系。他沉浮商海这么多年,学会的第一条定律就是,凡是跟自己有二心的人,有多远滚多远。郑军是肯定要拿掉的,但不是现在。

    孟长溪收回思绪,接着道:“第二点,在各营销渠道发放大量的试用装,配备统一的销售人员。第三点,改进包装。”

    “二三点可以,但是第一点我们还是觉得不妥,万一搞砸了,谁负责!”郑军哼了一声,冷眼看着孟长溪,他就不相信孟思源敢拍板同意!今天想让他们点头,那就非立下军令状不可。他一想到孟思源不得不向他低头,就万分痛快。公司本来就是他姐夫的,结果让这个弃夫占了窝,他咽不下这口气!

    “我赞同长溪的说法。这样吧,如果改革后,新品依旧拿不到满意的成绩,我辞职,并负全责。”

    “好!”郑军大喊一声,“孟董有魄力,既然你这么说了,那我们也无话可说,我代表大家祝你旗开得胜!”个屁!郑军此时仿佛已经能够预见孟思源辞职的场景。他在心里骂了句傻逼,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可不是我故意挤兑你啊,走着瞧,我等你和你儿子灰溜溜滚蛋的那天!

第14章 【咸鱼翻身() 
孟思源也许不擅长经商,但是他的眼光和决断力都是无人能及的。他同意孟长溪的想法,并不是站在爸爸鼓励儿子的角度,而是站在一个领导者的立场,觉得这个计划可行,那我就去尝试。

    离婚的时候也是,该做决定的时候从不拖泥带水。

    郑军离开会议室,很快回到办公室,拨通了他姐夫孟石靖的电话,将今天会议上的内容如实汇报给了孟石靖。他这么做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不管是大事小事,有时候甚至连孟思源的行程也汇报。

    孟石靖对他的表现很满意,他虽然已经在孟世培面前表明了态度,放弃了公司的继承权,但是苍蝇再小也是块肉。更何况他是长子,被弟弟独占家业,怎么也无法释怀。

    孟石靖放下电话,想了想,还是将这个消息告诉了顾格非,他丝毫不认为这么做有什么不妥,现在孟家跟他的事业相比,根本不值一提,吃里扒外又怎么样,只要能攀上顾家这棵大树,他就发达了。

    “提价?”顾格非哼笑了一声,显然觉得这种做法很可笑。他点着桌面,觉得十分有意思,孟思源还真是个经商小白,以为简单的抬高价格就可以让孟氏新品起死回生,简直蠢不可及,“你好好看着他,有什么举动及时告诉我。过两天有时间大家聚一聚,就在新城饭庄。”

    孟石靖隔着电话猛点头,“好的,我一定会到的,不打扰顾总了,再见。”

    顾格非扔了电话,嗤了一声,胳膊肘往外拐的家伙,可不是什么好鸟!

    孟思源动作很快,很快便训练了一批员工上岗,新品芦荟胶的价格也重新定价为二百三十八。提价后与原来相差太大,以至于很多人对这个做法都不是很看好,这其中就包括孟世培。

    他生活的年代,几毛钱一瓶雪花膏,质好量多,持久耐用。物美价廉就是他一直信奉的经商之道,而且,也凭着这个信念,将孟家的事业推上了巅峰。但是现在已经不比当年,这种根深蒂固的思想让他吃了不少亏,可人越老越固执,孟长溪的那套说词在他听来简直是无稽之谈。

    但是说好了让儿子自由发挥,他不会阻止,等孟思源栽了跟头,就知道厉害了,到时候不用他说,自然会乖乖的回归正轨。

    但是他错了,所有人都错了,谁都没想到,提价后的芦荟胶非但没有遭遇滑铁卢,相反,上市半个月后,它迎来了自己首个销售巅峰!

    这简直是个奇迹,对于很多人来说。预售的惨败,几乎就没有翻身之地,但是谁能想到,峰回路转,柳暗花明,人家不仅咸鱼翻身,还翻的漂亮。

    沈菡的亲身证明并不是所有人都相信的,但是还是有一些人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用了芦荟胶。结果没有让他们失望,他们和沈菡一样,见识到了这款芦荟胶强劲的祛痘效果。四十五,还不到他们以前买过的,最便宜化妆品价格的一半。

    见到了其他人用后的效果,越来越多的人涌向孟氏柜台,但是一看价格,他们傻眼了,不是说四十五超低价的吗?怎么一眨眼就两百多了!

    这些高中生还在犹豫,看见越来越多的人涌向这里,再一想起同学现在光洁滑腻的脸孔,一狠心,买买买,别说是两百,就是再翻一倍,能让这满脸的痘痘都滚蛋,那也得买!

    试用装的发放也很成功,甚至招揽到了很多顾客,再经过人口相传,很快,在荣城便刮起了御品芦荟胶的风暴。

    开始只是在学生人群中流行,很快便扩展到了白领群体,二百多的化妆品对他们来说不是很贵,对他们来说,拥有一张漂亮的脸蛋可比什么都重要,这些人比学生更舍得花钱。

    孟氏新品正以一个难以想象的速度快速打开市场,震动了荣城商界。

    这边销售火爆,那头,顾氏的芦荟胶新品却陷入了低谷,前些日子卖得很好,顾格非在存货还没有卖完的时候,大手一挥又生产了一匹。他做梦也没料到,被他们独揽的芦荟胶市场,如今被孟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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