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没料到唐骥来的这么快,将人家甩下的魏水顿时感到很尴尬,“你不能怪我丢下你,因为因为”
“故意的!故意的!”鸟架子被田明理拎在手上,鹦鹉扑腾着翅膀,唯恐天下不乱。
魏水恼羞成怒,冲他的宝贝鹦鹉吼道:“闭嘴!再乱说话我烤了你信不信?”
受惊的鹦鹉从架子上飞起来,不多时,就不见了影子。
“有种你别回来!”魏水恼怒地叫着。
唐骥看着魏水这幅孩子样,冷冰冰的脸上忍不住带了些许笑意。
借着这么个小插曲,魏水索性糊弄过了刚刚将唐骥甩下的事情。几人进了客栈,直接包下了客栈后面的小院住下。宣布各玩各的,好好休息一下,养好精神办事,魏水便要带着天敌出门。走到门口,却发现唐骥落后两步,跟在自己身后。
“你跟着我干嘛?”魏水明知故问。
唐骥自然也知道他明知故问,没有回答,只静静地站在那儿看着他。
叹了口气,魏水选择妥协,“好了好了,你愿意跟着就跟着吧。”
南昌,魏水前世倒是来过一次,只待了两天。那次时间紧张,他只走马观花的看了几个景点儿,就匆匆离开了。当然,别说他没有印象。就算是有什么印象,那后世被高楼大厦铺满的南昌,也不可能带给他任何的破敌灵感。
查达磊给魏水安排的第一任务,是成功混进宁王府。唐骥见他出门,本来以为他是出来想办法的。却没想到,魏水在府城里转了大半日,却只是一个小摊子接一个小摊子的吃下去,将府城里那些稀奇古怪的街边小吃基本上吃了个遍。然后在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才总算打道回府。
唐骥一直跟在魏水身后,怎么看怎么觉得他这大半天真是过得好浪费。回到住处,还不可避免的又浪费掉了他的那份晚饭。因为吃得太饱,实在不愿意动弹,早早地便往外间的软榻上一躺,然后宣布他今晚就睡在这儿了。
围坐在桌边吃饭的三人不约而同的回过头去,魏水却已经闭上了眼睛。
由于魏水反生物钟的作息紊乱,这一顿饭,三人都吃得非常沉默。就在他们都以为魏水早已睡着的时候,魏水却突然坐了起来,问道:“城里有药铺吧?”
庞笑被他这突然地一问,吓得差点儿把一口饭喷出去。咳嗽了半晌,好不容易顺过气来,回答道:“药铺自然是有的。二爷,您不是需要吃点儿药吧?”
“你才该吃药了呢!”魏水毫不客气地将话推回去,继而吩咐道,“明理,明天帮我去药铺买点儿朱砂和焰硝,顺便再问掌柜买一坛酒。记得,酒一定要二十年以上的陈酿,假了我可不干的!”
田明理虽然不知道魏水想干什么,但还是答应下来,“知道了先生,明理一定给您办妥。”
“嗯。”魏水应了一声,又要躺下。一直不太说话的唐骥,却突然开口问道:“二爷,您要这些干什么?”
要么说,惜字如金,惜字如金么。话说多了就不值钱了,像唐骥这样本性不怎么爱说话的,往往一开口就能收到不一样的效果。
果然,本来不打算解释的魏水,听了唐骥发问之后,盘腿坐在软榻上,向他一笑道:“你跟着我走了这大半日,还不知道我要这些干什么吗?”
唐骥疑惑道:“依我所见,您似乎整日都只是在试吃南昌的名点罢了。难道难道是学到了什么菜谱秘方?”
“哼,俗气。”魏水哼了一声,转开眼神不看他,“我原以为平虏伯的属下,是什么厉害的角色,原来也是个任事儿不懂的。”说着,他转过头来,对上唐骥不明所以的眼神,道,“怎么?你还真的以为我走了这大半日,就是为了吃啊?啊?想吃那些东西,我在这客栈里头一躺,多打发两个大子儿,这店里的小伙计就能一样不差的都给我搞来。听好了,坊间传闻,都不是空穴来风的。市井之中,能听到、看到的东西多了去了,只看你带没带眼睛,带没带耳朵。你明显没带。”
魏水说完就又要躺下,觉得自己还是没太听明白的唐骥站起身,一个箭步过来,拦住了他。
“你再碰我,再碰我,我喊非礼啦!哎哎疼疼疼,松手松手,祖宗”魏水一边脱离唐骥的毒手,一边揉着被他抓疼的地方,道,“你有点儿幽默感好不好?我们现在是同伙,你弄死我对你有什么好处?再说了,我才是主角,我!是我!哎哟呵,疼死我了,等我回去一定跟查达磊好好算算账。”
唐骥当然也知道自己一不小心手劲重了,不管怎么说,他身为护卫,非但没有保护好魏水,还不小心差点儿弄伤了他,都是不对的。心虚地干咳两声,道:“二爷,您没事吧?我就是想知道,您要这些跟您听到的事情有什么关系?”
“跟你有什么关系?好奇心会害死猫知不知道?”险些被抓伤的魏水满心怨气,不过,也知道唐骥这个护卫有的时候还是必不可少的。所以,他平复了一下心情,还是耐心的解释道:“今天我打听到,宁王除了敛财之外,另一大爱好就是美女。活的我一时间可弄不到,但只消一个月,我能弄出一副美女图,保准让他看了就移不开眼睛。行了行了,我都说了,你该放过我了吧?静观其变,稍安勿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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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5 策马江西·跟我混()
朱砂一钱,焰硝三分,捣碎混匀,兑上陈年老酒,调成糊状。然后倒进空壶里头封好,再埋进向阳的泥土之中。做完这一切之后,魏水给田明理和庞笑放了假,让他们四处随便转转。不管干什么都好,总之,替他看好狗,喂好鸟,不要找麻烦。
紧接着,在唐骥不能理解的极快速度之中,魏水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前一秒给他的感觉,还是在诸暨县的时候,那个颇具古名仕之风,腹内有诗书千卷,上能达天,下能洞地的算命先生。后一秒,就成了街头的混混。
“做个骗子啊,唐骥。”魏水抽出短刀来,舔了舔刀尖,扭头往地上啐了口唾沫道,“甭管演什么,都得传神。”说着话,人已经到了柜台前面,短刀‘噗呲’一声扎透了并不结实的木质柜台,魏水说,“听着,这个店,我的了。”
唐骥一直跟在魏水旁边,静静地看着。猜中了开头,猜中了结尾,却偏偏没有猜中中间。
受了威胁的掌柜一点儿都没耽搁,一边走上前来,甜言蜜语的拖住不知死活的魏水;一边打发了小伙计,去找这一片的扛把子,收人钱财,关键时刻是要替人消灾的。
从古到今,有人的地方就有恩怨,有恩怨就有江湖,有江湖就肯定会有混混。不到一刻钟的工夫,被尊称为‘冯爷’的混混头儿,就带着他手下的虾兵蟹将赶到了绸缎庄。
“兄弟,什么字号?”冯捷这样问道。殴打前的必须环节而已,实际上,冯捷并没有想着对方会有回答。而事情似乎也确实按照他的剧本在演,魏水只是冷笑一声,便从柜台上抽出了短刀。
冯捷一摆手,喽啰们纷纷缓慢地向魏水的方面收缩圈子。这是一种压迫,尤其是多对单的时候,这种气势上的压迫不仅有效,而且很好玩儿。
“我说,这么多人,打我一个吗?”魏水很理智的将看上去不会帮他的唐骥排除在外,笑着拉过一把椅子,抬起左腿,踩在上面。
下面发生的事情,唐骥发誓这辈子都不想看到第二次了。众目睽睽之下,魏水撩起下摆,掖在腰间。将左侧的裤腿卷到膝盖,紧接着,就用他的短刀,在自己的小腿上,一笔一划的刻下了八个字,‘玉宇归宁,天下太平’。
‘当啷’,短刀被扔在地上,所有目睹刚刚的一切的人,都不禁浑身猛地一哆嗦。
冯捷额头冒汗,好一会儿,才拱手抱拳,弓着身子,连连跟魏水道歉。
千军万马之中,轻取上将首级。那没意思,听过的不少,见过的有几个啊?真正想压服街面上这些自以为‘天老大,地老二,他们就是老三’的家伙,就两个字儿,‘够狠’!
虽然冯捷从小混迹市井,一天书都没有念过,压根儿就不知道魏水在自己的腿上刻的字念什么。但就凭他稳稳当当的对自己都能下这样的狠手,多年的江湖经验就已经告诉冯捷,面前这位,是个惹不起的硬茬儿!试问,能在自己身上下刀子的人,什么事情干不出来?整天嚷嚷着玩儿命的混混们,又有几个是真的不怕死的?
“我的了?”魏水指了指脚下的地面,笑得很和煦。
冯捷打着哆嗦道:“您的,您的,今后只要是您看上的,冯捷手上有的,都是您的。”
“你说的?”魏水挑了挑眉毛,认真的说道,“可不能反悔的!”
冯捷抱拳拱手低着头,自然又是一番许诺。可抬起头的时候,却见魏水刚刚对身边的唐骥说了些什么,眼神略过他的时候,让冯捷莫名的毛骨悚然。
“二爷说了。”唐骥上前一步,眼睛直直的盯着冯捷道,“从现在开始,这些人,就都是二爷的了。”
冯捷愣在当场,魏水撑着椅子的扶手起身,轻轻拍了拍唐骥的肩膀。一瘸一拐的走到冯捷身边,低声道:“这里交给唐骥,你,跟我来。”
绸缎庄对面的太白酒楼,二层靠窗的雅座。
冯捷战战兢兢的坐在窗边,一会儿看向对面的绸缎庄,一会儿又看向魏水。魏水手中依旧拿着他的短刀,刀刃上干涸的血迹,让他更加害怕了。
直到这个时候,他才后悔起来。刚刚人多势众的时候,他若反抗一下,弄死魏水的机会至少在八成以上。可现在,一时的胆怯,让他彻底成了光杆司令。面对魏水,似乎只有任人鱼肉的份儿了。
“你在想,刚刚就该弄死我。”魏水突然开口说话,将冯捷吓了一跳。
“没没有”冯捷矢口否认,“小的不敢,小的不敢”
‘当啷’,短刀扔在桌面上,发出一声闷响。魏水看着冯捷,似笑非笑,“记得了,我的人,不需要聪明,不需要能力,不需要背景,我只要两个字,忠诚!至于什么是忠诚,你也是做老大的人,不用我来说吧?”看着冯捷不断流汗的面颊,魏水笑道,“别这么紧张!我昨天才到南昌,在街上转了大半日,听到了不少关于你的坊间传闻。你这个人,重情义,讲道义,从不忘恩负义。但是唯独有一点儿不好,优柔寡断!如果不是这样,我还真不敢跟你玩儿这一手呢。”
留意到冯捷的眼神依旧不自觉的朝窗外看,魏水摇头道:“别再看了,知道吗?我带来的那个人,是行伍出身,百战沙场的老兵!论起服人的本事,他比你强得多。那些人,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不出这顿饭的工夫,就会是他的了。”
不是一伙儿的?冯捷的眼神终于不再飘忽,却平添了更多的疑惑。他一直以为,那个名叫唐骥的人,是魏水的跟班小弟呢!
无视了冯捷的疑惑,魏水将桌上的短刀拿起,插回腰间,“不该你知道的不用知道那么多,我就问你一句话,如果有大富大贵的日子过,你愿不愿跟我混?”
脚步声从楼梯上传来,一样样菜肴很快便摆满了桌子。魏水随手扔了一锭银子给小二,吩咐了声不要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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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6 策马江西·不一样的魏水()
“很多年前,在我还不是个骗子的时候,我就是靠两只手、一身胆,赚到了最初的倚仗。不得不说,我赶上了个好时候。有骨气的混混,早在很多年前就全军覆没了。留下来的,都是我随便付出一点儿很小的代价,就能糊弄得过的!”
魏水讲起往事,冯捷看着他不敢置信。
毕竟,以魏水在这个时代的年纪,也不过是十几岁而已。一开口,动辄就是‘很多年前’,确实很容易叫人家误会。但魏水对此,却一直都并不在意。就算在大街上喊出来他是穿越来的,又有谁相信呢?既然明说都没人相信,他也就根本就不屑于掩饰了。
他所说的有骨气的混混,特指是清末天津的青皮混混。在那个年代,几乎是以刺儿头闻名江湖的。各个都知道用自残的方式,来压服对方。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两伙脚行争一个码头,其中一方派了个狠角儿,架起油锅,手伸进去就捞起一枚铜钱。紧接着,另一方派了个更狠的角色,手伸进油锅里头搅和来,搅和去,然后大吼一声,‘太凉了,加把柴火’!无疑,两人是重度烫伤,但围观的混混们眼中却全是钦佩。
俗话说,恶人自有恶人磨!让历任天津知府、直隶总督都大叫头疼的青皮混混,最终在袁世凯发明的‘站笼’面前全军覆没。死了的求仁得仁,活着的毁了字号,再也不配说自己是混混。青皮的历史,至此为止,没有然后了。
学了点儿青皮混混耍狠的皮毛,魏水很庆幸,两辈子都没碰上那样的硬茬扎堆的情况。以至于他虽然用这招的次数不多,但从来都没有白受伤过。既定的目标,往往都会在他付出了鲜血代价之后,在他面前俯首称臣,甘拜下风。
“冯捷。”魏水叫了一声,掏出早已准备好的二百两银锭子,推到冯捷的面前,道,“跟你说这些,就是想告诉你。我赤手空拳,能弄到这些银子。你跟着我,日后只会比这个赚得多。好好想想,混在街面上能有什么出息?跟了我,一切可就都不一样了。”
真金白银,对于冯捷来说,无疑比虚无缥缈的前程更有诱惑力。
试想,在这个时代,一个普普通通的老百姓,一年的生活,也许只需要一两半的银子。虽然贫苦,但在粮食自给自足的情况下,却也足以果腹了。算起来,一两白银,大概能折合五百块人民币。那么魏水此时推到冯捷面前的,毫无疑问,就是整整十万块。
要知道,这可不是朝廷废止的大明宝钞,而是什么时候都不用担心贬值的银锭子。
咬咬牙,冯捷下定了决心,“二爷,您说吧,要我怎么做。”
这是答应了?魏水很满意冯捷的态度,但仅凭市井流言,还不足以让魏水了解他真正的能力。虽然说能力在魏水看来其实并不重要,因为无论优劣,总还是可以培养的。但这必须建立在,魏水对他的能力有足够的了解的基础之上。
“其实,也不难。”魏水笑眯眯的说道,“我给你三天的时间,把这些银子花出去。一文不差的,统统花出去。”
“花出去?”冯捷惊讶地张大了嘴巴。这是二百两纹银,不是二百文银子!这是能说花出去就花出去的吗?可是魏水的眼神却告诉他,魏水没有开玩笑,给他钱,就是让他花出去的。低下头来,冯捷皱着眉头,状似思索了一会儿,才点头道,“是,二爷,冯捷明白了。”
魏水回到客栈的时候,唐骥还没有回来。看到魏水进屋时一瘸一拐的样子,田明理先是一愣,随即便跑了过来,扶住魏水道:“先生,这是怎么搞的?唐骥呢?他去哪儿了?怎么能看着你伤成这样?”
一连串的问题轰炸过来,魏水一概没有理会,转头对庞笑道:“今晚不用看着唐骥了,接下来的三天,去找街上一个名叫冯捷的混混,看清楚他都干了什么。别告诉我你找不到他!想睡大街你可以直说,鬼都不信的话别总是拿出来搪塞我。”
行行行,人在屋檐下,哪能不低头啊?庞笑撇了撇嘴,决定既然是明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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