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年泪[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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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泪[全]-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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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跟我熟稔起来,每次见我都微微一笑,放任我去自己寻找想要看的书。有时候天黑了书还没看完,他还会特别优待我准许我带回去看完再还回来。
这里的历史并不是完全架空的,至少自秦朝之前是大致相同。在这里我甚至可以找到《左传》、《国语》,还有被历代统治者奉为经典的儒家著作四书五经。而秦始皇统一六国这等中华历史的却丝毫不着笔墨,取而代之的是南北方的各自建国,北方的国家不用说就是我现在身处的西秦,南方的国家叫南国,俗称中土。这段历史已经延续了好几百年,可怜秦朝汉代都被架空了,真正的让世人做到了《桃花源记》中所言的“不知秦汉”。
我半倚着书架,翻看手里刚找到的汉文诗集,严格算起来,这个时代在中国历史近体诗还没诞生,但这儿却收藏了不少近体诗。而且文学造诣就我看来与李白杜甫之流伯仲之间,语言尤其优美,还分外讲究韵律,我不禁轻声吟诵起来。
秋日午后的阳光柔柔的洒在我脸上,我不禁微微眯上眼睛,感受这美妙的温暖。幽静的氛围,温暖的日光是最好的安神药。以前我对所谓的诗词之美素来嗤之以鼻,脑子里贮存的那些唐诗宋词还是当年为应付高考而死记硬背的,估计现在也忘了大半。可是这个午后,西秦的藏书处里,我却似乎窥到了那扇古老而神秘的诗词之门,竟对这本久乏人问津的旧诗集爱不释手,诵了又诵。
    藏书处的访客甚少,那些王孙贵族更加崇尚武力,鲜少踏入书房。偶尔我也会想,管理员大爷之所以会对我格外优待,恐怕是害怕那些陪伴了他大半辈子的书太过寂寞。
    卓嘎是属猫的,他出现时永远都无声无息。
我对他微微点头施礼,继续看我手上的《诗经》,看书的时候,我没有半途中断跟人闲聊的习惯,即使对方是高高在上的王爷也不例外。况且对着卓嘎,我多少有些尴尬,尽管我清楚他听不懂我说的“泡”的意思,可还是会不自在。有人盯着,我也不便再读出声,只有默默的在心中细细咀嚼回味。
中学时代,语文课本里也收录了好几首《诗经》里的诗歌,像《卫风•;;虻》、《秦风•;;无衣》都是高考需背篇目,可惜黑色六月一过,我的语文书连尸骨都找不到了。我记得教我们语文的老夫子一直在讲台上声嘶力竭的劝说我们多读读中国古典诗歌,并断言我们这代“有知识没文化”的学生缺的文化就是古诗词的积累。但收效甚微,我们大多将他恳切的言辞、激昂的态度视为繁重的学习生活中的一味难得的调料,微笑着将属于他的那页翻过。


现在闲来无事想想,大家都没错。老师的观点虽然偏激但也不无道理,全民运动式的学英文让汉语在国人心中的地位急剧下降,唯有我们自己加强对汉语学习的重视,才不至于沦为外来文化侵略下的奴隶;我们一笑而过也不是麻木不仁,只是让一群每天披星出、戴月归,忙得恨不得一天有二十五个小时的高考战的炮灰再去抽出时间看四书五经,是不是太过于强人所难。
其实即便有空,这个浮躁的社会也已经容不下一方清幽的书斋。我走过高考大概有六年了,虽然说医学学习比一般的专业紧张些,但相对中学时代而言,已经是不可同日而语;大学图书馆里连《四库全书》都搜集得很齐全,何况是被古人奉为圭臬的四书五经之流。可即使如此,我也不曾抽出半点时间去读读这些诗词曲赋。也许很多年后我会后悔当初年轻时没有及时加强自己的文化积累,只是23岁的的我起码在2007年还没有兴致去烦恼这些。
“你好像很喜欢这首诗,‘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你已经盯着看了很久了。”卓嘎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我身后,他指了指我手中翻开的书页,平和的声音中似乎蕴着笑意。
    大窘,狂汗!我怎么对着这首著名的情诗发呆了,此情此景摆明了只差在我脸上浓墨重彩的标出四个大字“少女怀春”。
    我尴尬的干咳两声:“一般,一般。”讪讪的放下了《诗经》,装模作样的在书架上翻找。
    “你在找哪本书?或许本王可以帮上忙。”
    呵,这口气,似乎这里的书他很熟一样,不能让他太得意。
    “但见新人笑,哪闻旧人哭。我只记得这两句了,却不知道它们出于何处,我想找找看。”
    “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好诗,好诗!可惜小王才疏学浅,不曾读过这首诗。”言辞间颇有惋惜之意。
    你读过才怪!杜甫生的时候,你的尸骸恐怕都经过生物圈的n个循环了。
    扳回一局,心情大爽。
卓嘎的随身侍卫哈桑神色匆匆的走了进来。不愧是一等侍卫,虽然眉宇间藏不住的焦灼隐隐若现,但仪容礼数皆是无可挑剔。我在心中赞了句宾果,胡狼的手下还是很能抬高他的声势的。
    哈桑低声向他汇报什么,我则随手抽出一本书本背对着他们看。尽管我听不懂他们的语言,瓜田李下,还是避嫌的好。
    “司姑娘”
    避嫌完毕,我也不必假惺惺的抓着这本十句话有九句不知所云的《尚书》了。
    “小王有点事情要先行一步,还望姑娘见谅。”卓嘎歉意的对我略一点头。
    “没关系。”我温和的微笑,点头示意他先行。
    “那首诗,姑娘若是找到了,可否麻烦告知小王一声。”
    “什么诗?”我狐疑。
    “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
    哦,就这。还真是个实心眼,我若胡诌你也信?
    “当然没问题。”我露出大大的笑容,送走了不速之客。
    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我怎么会想到这两句诗,心口某个以为已经结疤的地方又微微触动了。
    不想不想,继续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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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7…08…29 18:25:02 本章字数:9841)
回帐的路上,我替商文柏收了不少牧民送给他的。当年我高考志愿没填错,医生的确是个受人尊敬的职业。商文柏救过这一带不少人的性命,还分文不取,很有先秦遗风。投桃报李的牧民们无论有什么好东西都不忘给他留一份,开始时,商大夫坚决不收,但后来看牧民们大有一副“不收不行”,你不收就放在你帐外的架势,只好略为让步,对我打着他的旗号私下收受“贿赂”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医术精湛的商神医恐怕没领教过夜无隔宿粮的滋味,所以才能将身外之物看的极淡。
这回我就收到了不少好东西,像这个形状颜色都颇为奇异的笛子,那件用兽皮制成的毯子,还有一大堆吃的用的。估计他也不会要,为了防止浪费,伤了送礼人的心,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我替他犯罪吧。这些东东全被我污墨了。
跟卓玛学习了一会儿青稞酒的制法,又练习了一套安神瑜伽,总算把自己逼出点困意来了,准备休息。古代娱乐设施太少,大多数人几乎都是天一黑就睡觉。这让习惯了十一点钟熄灯前决不睡觉(读研后,宿舍不限时供电睡的更迟)的我简直无法忍受,几乎夜夜躺在床上数小绵羊,结果羊长大了,剪毛了,毛都织成羊毛衫卖光了,我脑子还是清醒异常。长此以往,我必将神经衰弱。


    好容易开始打呵欠了,好几日不见的商文柏登门拜访。我忙喝了口酥油茶去去困意。
“拜托,大哥,什么时辰了,你还跑来。”酥油茶的效果比不上浓咖啡,我还是眼皮睁不开。不知为什么,商文柏总是让我觉得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在他面前就好像对着邻家的哥哥一样舒服自然,这大概就是人们所谓的“合乎眼缘”。
    深知说了也白说,他对我伸懒腰的不雅姿势只是微微皱眉。
    “我去藏书处察看医书,但仓及大爷说那些书都被你借走了,所以我过来看看。”
在书架上乱翻时无意间发现了不少医书,都是现代已经失传了的古籍。我突发奇想,既然因缘巧合让我有机会看到这些前人智慧的结晶,我为何不依照这些资料完成一篇关于先秦时期及其以前中国妇产医学的发展状况及趋势的文章作为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论文。于是兴匆匆地捧着一摞书回来了,向自己致意,真是好学生,未雨绸缪,研一刚结束就忙着毕业论文。可惜,到今天为止,这些书所起的作用仅限于催眠。
    “适应的蛮快的吗,仓及大爷从不许人把书带出去的。你这丫头却可以例外。”商文柏边喝茶便和我闲聊,幸亏还有他跟我说说话,不然一年后,我的舌头功能一定会退化。
    “那是,也不看看是什么人,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我自鸣得意,人红没办法。
    “扑哧。”商文柏一口茶全喷到书上了,呛得他咳嗽连连。
    孤本阿,善本啊,我心疼得连忙用布吸干上面的书,可惜已经污了大半。
    “你看看你。”不晓得弄脏了,这些书会不会折价。
    “对不起,对不起,不过下次我喝茶时,你别说笑话了。——想不到你也很爱书,以前家里藏了很多书?”
“藏书?拜托,你也不看看现在房价有多高,寸土寸金,哪来的美国面积放书。”至于爱书,一般般啦,我爱看悬疑小说和晋江穿越文,这些古书我也爱,爱它们的物质价值人民币。
    “你是说你家里房子太小,没地方放书。”商文柏是个善解人意的好青年,他自动消化了我刚才的话。
    额头上疑似汗珠的东西心虚的冒了出来。
“咳——我就是这个意思。”言多必失,司嘉洛,你说话别不再不经过大脑思考,幸好对面坐着的人是他,不是今天下午在书架前的那位。想到胡狼,我还欠他一首诗呢,但见新人笑,那闻旧人哭。
    是啊,那闻旧人哭,轩,我在你面前哭了吗?如果我哭泣着请求,你是不是就不会走。
    甩甩头,过去的事就让它过去,没有什么如果。
    我渴望爱情,但我决不乞求爱情;我可以爱的痛苦,但决不能爱的卑微。如果这份爱只是出于怜悯,那么我宁可不要。
    “嘉洛,司嘉洛,司姑娘。”商文柏轻轻点唤着我,“是不是又想起了什么,别急,慢慢想。”
    装失忆的后遗症之一,商文柏什么时候都不放弃帮我“恢复记忆”的念头,医生的职业病。
    照例装模作样的头疼。“想不起来了。”
    商文柏,你可不可以忘掉我“失忆”这回事,每次都装头疼也很无聊的。
    他沉默良久。
    “想不起来就别想了。不开心的事忘记反而好。”
一切顺其自然,忘掉所有不快。只是,有些事记也记不住,有些人忘也忘不掉。疼痛的记忆永远比幸福来的深刻些,一滴清水不能够漂清整瓶墨汁,一滴墨汁却足以染黑整杯清水。
    呼,不怕不怕,没什么大不了,我对自己挤出一朵微笑。
    “商文柏,我帮你保管了不少东西。你要不要看看你的宝贝。”
    “不用了,你要就给你吧。”他毫不在意的挥挥手,真真个“我视富贵如浮云,我视金银如草芥”。
    等的就是你这句话。外快全部洗白。
    东西还是那些东西,不过所有权更替后,怎么看都比原来养眼,包括那个古怪的笛子都显得很有个性,抓在手里,触感甚好。

()
    小时候唯一学过的乐器就是笛子,因为所有的乐器中它最便宜。
每次姑妈家大我七个月的表姐抽抽咽咽的坐在钢琴前糟踏莫扎特的小夜曲时,我都优哉优哉的倚着窗台发呆。大家族就是这样,一家打孩子,全院都鸡飞狗跳。我冷眼看姑妈抓着鸡毛掸子紧紧跟在后头,表姐死命四处逃窜,嘴里还哭喊着威胁一定会把钢琴烧掉。然后照例是瘦弱矮小的表姐敌不过身材高大的姑妈,像只小鸡一样被拎回去丢在钢琴前的的椅子上,断断续续的乐声如少女的呜咽夹杂着姑妈粗嗓门的叱骂挤满了整个庭院。
我在嘈杂声中走向公用的饭厅等待开饭。父亲向来很少着家,母亲工作的医院又人手紧张,几乎整天都泡在病人身上,我就顺理成章的变成了没人管、谁看不爽都可以踩一脚的野孩子。妈妈没时间照顾我的起居,一日三餐我都跟八字不合的奶奶搭伙,我得走快点,去迟了不仅吃不上饭还会讨骂。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我上中学寄宿,大家庭散了,从我记事起就不断挑我毛病的奶奶也一夜间老了,每日端坐在门前缩着脑袋晒太阳,混浊的眼睛里不复往日的刁狠。一直抑郁不得志的姑父突然官运亨通,一家人顺利的搬进了新分的三室二厅的公房。这时候,表姐的钢琴已经过了八级,姑妈对于自己的鸡毛掸子的功绩颇为自得,每次春节去拜年,我都会在满堂宾客的“期待”中聆听一遍表姐的考级曲目。一曲毕后,众人赞不绝口;姑父每次升迁,称赞声就会高一些,称赞词汇的丰富程度也会水涨船高。姑妈在宾客不绝于耳的恭维声中瞥见了我,大声感慨可惜,说嘉洛这孩子如果从小就好好练习的话也不会什么都拿不出手。母亲投向父亲的目光中多了丝怨意,后者却仿佛什么也没听到,继续与自己姐姐家的宾客寒暄闲聊。我连忙甜甜微笑称自己天生没有音乐细胞,不像表姐遗传到了姑妈的艺术家的气质。找到了新话题的客人就开始将称赞对象转成姑妈,一时间,宾主两欢。我依旧笑得一脸单纯,好像我一直都很快乐。
    我将笛口抵在嘴边,好久不曾吹笛,不知记忆里的音符是否已经模糊。
    古怪的乐声从我唇畔溢出。
    “别吹!”商文柏劈手从我嘴边夺走笛子。
    “小气鬼!破笛子,谁稀罕。”我忿忿的甩手,哪个伪君子刚刚装慷慨说东西都归我的。
    商文柏置若罔闻,将笛子前前后后瞧了个仔细,又用食指的指腹轻轻的摩挲着笛身,最后在油脂灯下凝视了良久,喃喃自语:“天意,天意。”
“是宝贝吗?”我小小声的询问,倒并不后悔刚才那么爽快就把笛子还给了他。我这人虽然不是什么谦谦君子,但不该我得的东西,就是500万大奖的彩票我也绝不会觊觎。
    “上好的宝贝,难得的宝物。你从哪得来的。”他将笛子重新递到我手中。
    “还不是沾你老的光,你的病人家属送的。就是上次你救了她那个被毒蛇咬伤的独生儿子的阿夏丽大婶送给你的。她絮絮叨叨地说了一大堆话,不过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既然这样,你就好好收着吧,但没事千万别乱吹。这是用狼王头骨制成的骨笛,可以用来控制狼群。”
“控制狼群!——呵呵,大哥,这是人家送给你的,还是你自个儿保管吧。”原本听他说是难得的宝物,我紧紧地把笛子攥在手里,现在知道它招狼,借我十个胆也不敢再留它在我账中了。
“你别看它灰不隆冬的。”他误以为我嫌笛子卖相不佳,耐心地向我介绍它的宝贵之处,“狼王的的头骨可不好得,就算是得到了,也很少有人能把它磨成骨笛。看这支笛子,应该有几十年的历史了,大概是她家祖上传下来的。”
    “人家的传家宝,我要拿了多不好,要不今天你带回去,明儿一早,你还给人家。”月黑风高夜,群狼出动时,骨笛一晚上都不能呆在我这里。
“牧民的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他们的你若是退回去,对他们来说就是奇耻大辱。好了,你也别推托了,你叫我一声大哥,我也没什么礼物送你,这支笛子你就权且当成我给你的礼物收下吧。别害怕,只要你不吹,就是把它放在枕头边,狼也不会找你的。”商文柏莞尔一笑,给我吃了颗定心丸。
    我讪笑,把骨笛收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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