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语气不温不火,听不出什么热情。我暗自叹了口气,放下旖旎的心思,也很端庄地回:“有什么??我可能得看看。”
天公不太作美,话音刚落,原本晴空眼里的天空转眼便开始表示刚下机,就迎来一场大暴雨。雨点噼里啪啦砸在车玻璃上,掷地有声。世界在瞬间换了模样。
不过没有关系,我心情够明媚。打开门,屋子里一股冷清的湿气迎面扑来。虽然地板没有蒙尘,摆设也还井井有条,但这个家还是不像一个家。觉明平时恐怕也不大住。念此,我蓦然起了内疚,内疚促使我淌着水,去超市买菜买食物。
不管怎样,他现在都还是她她的丈夫,那她就有必要对他好,也有必要给这个家增加一点烟火气。
一桌丰盛的菜做好后,余乐还是没有回家。为了给他惊喜,我只好忍住给他电话的念头。蜷在沙发里,她拿杂志消遣。也许是太累了,看着看着一歪头就睡去。
她是被余乐给拽醒的。时间大概已到了后半夜。屋子在雨声包围中,清寒寂寥。她一醒来还处于迷糊阶段,只见头顶氤氲的光晕,若飞蛾一样晃啊晃。
“手臂。”她感到了疼,甩着,同时面向余乐,一副祈求怜爱的样子。
可是,叶小花没想到的是,他等到的不是他欣喜的拥抱,而是所有他怒气冲冲的脸跟天气一样让他觉得倒霉透了。他碰的一声踹开呢车门,叶小花猛然惊醒,一阵冷风重门口处串了进来,手臂登时间起了一片鸡皮疙瘩。
他带着雨水和泥土的气息,直接冲到了她的面前,没来的及更换的鞋子在昂贵羊毛毯上留下了一个黑乎乎的脚戏。
“我问你,”他开门见山,气势也很盛,“你跟我交往、结婚,就是因为跟你跟他不可能了。是不是?”
叶小花顿了顿,有着嘴唇哆嗦了下,“那时候……”
她不明白,不是原先很早的时候就已经知道的这个事实,再问又有什么意义呢?
“是不是?”他吼。
叶小花最见不得人家跟她来硬的,你越强硬自然很快调整情绪,昂然赴战场:“没错。但是,你也别忘了,交往与结婚也不是我单方面想成就成的事,是你送上门来的。原先你就知道的不是吗!现在有何必开饿咯来”
余乐冷笑,说,“我知道。我是知道啊?但是,我要知道你们还有那样的恶心关系,我绝对……我再问你,我在酒店逮住你那天,你们是在一起对吧,你们,明知有那层关系,还——你不觉得很恶心吗?”
“余先生,我从来都不觉得爱情有那里恶心的地方。”
想余乐辱骂她,叶小花还是可以忍下的,没有关系,但是他有什么资格轻贱一段感情?他从没觉得她和张毅哲有什么卑鄙之处?情生于懵懂长于岁月,由心始,终于人,年少的时候谁不将之奉为纯粹?她哪里错了。
难道,就只有从一而终才是干净的吗?就他余乐干净啊。人生之中,谁没眼瞎过,谁没遇到过几个人渣,谁没有求而不得的时候,谁没有在时光中擦肩而过。
当下,我用一个灿烂到足够击败阴霾的笑回击他,“尊敬的余乐余先生,我坦坦荡荡地告诉你,我爱他,跟结果没有关系。”
“遇上他,爱上他,由心开始的事情,谁也无法控责不是吗?我自认为自己从来没有过对不起任何人。”
余乐气得浑身颤抖,指着门:“跟自己的堂哥在一起,你就不觉得自己恶心吗?叶小花,你还敢给我说你坦坦荡荡,是啊!真够坦坦荡荡的。你这次真的恶心到我了。我不知道,自己……”
“我不知道。我居然她妈的娶了一个淫荡的荡妇回来,一个跟自己的小叔叔睡在一起还敢大声发表言论:真爱无罪?真爱无罪?你就是一个荡妇。我余乐这次真是眼瞎了。”
叶小花被余乐的话炸的魂飞魄散。什么?什么小叔叔?他在说什么?
他开门见山,就差没吃了她,“你跟我交往、结婚,就是因为跟你那真爱的小叔叔不可能大白于天下,不可能了。你们不可能了是不是?”
“余乐。你疯了。我放开我。放开我。我不懂你在说什么。”叶小花震惊过后有的只有莫名其妙,真心的吐血。
她姓叶,哪来的什么小叔叔,他这是发神经,脑抽了吧!
“我姓叶。余乐你搞清楚,发神经吧你?你某个小三干了这种事?你崩溃了也别把这种恶心的事情安在我身上啊!”叶小花也真是气的说不出话了,说出来的话也有些口不择言。
“恶心?你也知道什么叫恶心。你知道我跟一个跟自己嗯小叔叔睡在一起的人睡过,我有多恶心吗?”余乐大哄道。
叶小花见他口口生生的说些小叔叔?小叔叔?***登时间也气炸了。
“跟社会的禁忌与屏障也没有关系。我们不能在一起,就是因为像你这样的道德先生太多了,你们一个个都自以为是上帝,或者上帝的走狗,管理着这个被你们当作玩物的社会。但是我宁愿做魔鬼,或者做魔鬼的朋友。你恶心?后悔?没有关系,正好,我愿意正大光明去想一个人。”
余乐气得浑身颤抖,指着门:“叶小花,你滚,你给我滚。”(未完待续。)
第211章()
门“啪――”的一声被狠狠的甩上,她甚至来不及拿上自己的包就已经猛然甩上门。
她确实已经快要被气晕了,她拉了门就蹭蹭往楼下跑。
甚至于愤怒、委屈、莫名其妙的情绪已然把她淹没。让她早已忘了外面风大雨大。
衣服很快就淋透,贴在肌肤上,冰一样凉。
“啊――”她泄愤似的喊了一声,水滴滴答答的从头上沿着发根落下来。
“该死的余乐,居然没有追出来。雨这么大,他明知我什么都没带,难道、难道你就一点也不担心我吗?”她狠狠的踹了一脚街边的石子,把它踹的远远的。而后,也有些不甘心似的在风雨里狠狠的跺了跺脚。
……
叶小花在雨里咬牙切齿,并暗暗发誓这一次,这一次一定要跟她来个彻底的了断,这么神经质大男人,自己跟他活着自己也累。
半个钟点后,叶小花特别委屈的在路边蹲了下来已经没力气愤怒,软软靠在马路边一交通灯下,像一除了向这具暖和的身体趋近,其余已经混沌。
他不肯离,就走法律程序。反正如果真的想要分开,哪里会没有办法,她肯定能想到办法,也是肯定要离的。这一次,就算再怎么样,就算他再怎么爱自己她也是不会后悔的。
夜晚的山路特别的空旷,雨夜的时候更是安静的让人心里觉得发寒,她不由得又加快了一些自己的步伐,争取能快点离开这个地方。脚上也因为走的太久而磨的生痛,我真是昏了头了,居然回南京,居然想着体恤他,还想着或许两个人或许可以好好的生活在一起也说不不定。居然妄想跟他妥协和解,妄图想告诉她。她嘿嘿笑着,抬头看着天空,张开手,张开嘴。任由外面雨丝钻到嘴里,越冷头脑才会越清醒,她估计冻死他都不会管我,那她又可何必在这里自怜自艾,她何必在这里痴等他怜香惜玉?
叶小花记忆个女孩立直身体,招手打车。雨雾茫茫,鲜有出租车掠过。叶小花几乎等了半个多小时,还是一无所获。
于是,叶小花又往回走,凭什么她就要滚啊!她又没有做错。
不久后,一辆奥迪A6开了过来,停在了叶小花的面前。余乐坐在车子里面,他没有下来,只是把喇叭摁得趴趴响。
她没理。继续走着,余乐也就这么跟她干上了,她不上车,那他就以乌龟的车速在她的身后缓慢呢爬行着!
眼看着雨越来做大,余乐看不下去了。
他嘟哝着钻出来步后,扯住了她的手臂。
他伸手强行箍住我,狠狠拖。把她往车里面一塞,自己也跟着做了进入了车子。
叶小花嘶叫:“放开我!”
他压着火:“回家再说。”
我推他,“我没有家,也不认识你。也不敢恶心我们余大公子!”
他喉头动了下,好像是叹了口气,然后紧抱住我,踩住了刹车,停了下来,抓住了她的肩膀。
“好吧,是我混帐,我混帐,我恶心,可是我又有什么办法呢?哪怕你是魔鬼,我还是无法劝自己放弃你。”他的声音在狭小的空间了,瞬间放大。似调侃,声音又说不清的哀戚。
不知道是不是这些话的原因,叶小花总算安静了下来。
雨雾肆虐,湿答答的衣服搭在身上,叶小花冷得直打哆嗦,她整的人缩在座似调侃,她冷得直打哆嗦,除了本能的为这具身体取暖,其余已经混沌。
余乐无奈的叹了口气,而后拿起放在车厢后座的毛毯往她的怀里塞了进去,也没有再管管她,只是叹了口气就重新踩下了油门。
回到家,叶小花脱了衣服爬上床,甩上门,拒绝了所有得道歉以及慰问,更是禁止他进屋。
他在客厅踯躅了很久,还是走了过去,在卧房的门上,他轻轻的敲了几下。叶小花没搭理,只是直愣愣盯着天花板。堵着气。
而后,她便听到了门外脚步离开的声音。
叶小花闷着被子,心情更郁闷了,她不过是给了他一点脸色,他就这样的放弃,一刻也不愿意多等吗?
他在客厅踯躅了很久,最后还是从书房里面拿出钥匙,打开房门,还是进来了。
她直愣愣盯着天花板。堵着气。他捧住她脸颊,拒绝看他。
他又叹气,手动了起来,轻轻地摩挲着她的脸部轮廓。握着她冰冷的手细细的柔柔的揉搓然后凑近她。他没有说什么原谅不原谅的话。只是轻柔而细微地舔着她湿哒哒的额,眼睛,鼻子,然后是肩上他留给他的牙印。小心翼翼的,虔诚庄重的。叶小花觉得自己就像是被他祭奠的神。然后他进了她的被窝,他把她一整个人的都抱在了怀里。“别生气了,把寒气都传给我。别感冒了。”
或许是那一刻的气氛真的太好,叶小花真的伸手抱住了他。
屋外仍有雨,啪啪敲着窗,他们两个吵吵闹闹,就好像外面的雨,拖泥带水,可是终归离弃不了了。
“小花,我们真的不要斗气,好吗?好好过吧。我以后再也不会生气。就我们两个人,就这样吧!好好过。为什么?为什么要弄得这么复杂呢?就我们两个人。”这是醒来时,他对她说的话。
窗外的事情发生阳光已经瀑布一样泻进屋子,蓬壁生辉。天空经过一夜的濯洗,清明干净。余乐的脸贴在我面前,亲切如大男孩。
“我今天不上班,陪你。”他说。
叶小花推了推他,让空气变得开阔一些。
过了一会,看着帘子外面透来的阳光,她以手探自己额,真扫兴,居然没有发烧,不由低低道:“我怎么连病也不会生呢?我但愿死了,你就不用那么麻烦了。”
余乐无奈的笑了笑,说:“就你这种糙皮厚肉,还可以再淋半个小时。”
叶小花伸腿过去,狠狠一下。他惨叫一声,然后八爪鱼一样缠住了她,“给我一点安全感。就一点点。”(未完待续。)
第212章()
“我想,一个人的安全感永远不是另外一个人可以给予的,你懂吗?”良久,她才回道。
而后,我们接吻了。
而后,见人人话,见鬼回话,被甩一个巴掌还能给个笑脸的余家希望她留在南余乐的身边做全职太太,相父育子。余乐在这一次里表示了赞同的。
他说要维持一份两地的姻缘很难,希望她理解他,能作出牺牲。
可是,叶小花拒绝了。她不是舍不得,可是她不明白,为什么明明就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却让她一个人做出取舍。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追求,她同样的也有——所以,叶小花心里知道,她跟余乐还是只能做候鸟。做候鸟固然有不利的方面,比如说,因为没有束缚,双方受诱惑及至出轨的几率会加大,但反过来,好处也很多。
因为相处时间短暂,双方缺点来不及充分暴露,现实的琐碎也还没有机会磨损。那些陈年的破碎光影,更是带着水纹底下的微微错位,隐身于缱绻的情感之后。
托尔斯泰说,人都是河流,有湍急和凶险处,也有静美处。我想我大约进入了人生中比较平缓的地段。
最幸福和最美好的记忆都是是在过去。所以我们留恋回忆,有时候,距离反而是能让双方更长久。如果,真的有爱。
自然而然的,叶小花还是离开南京。
每天清晨一拉帘子,迎接阳光到来,晚上,一闭帘子,送走一天的光明。日子固然无趣,却也十分平整。
在一起的日子里,偶尔他打电话来说晚上回家吃饭,她便雀跃地像上了战场,用铲勺去实现自己的价值;要是他连着十来日出差不归,他会渐生幽怨。终于的,她也开始明白所谓怨妇是怎么炼成的了的!
在这中见面、分离、回忆的日子里,他们一脸慢慢的也有了所谓爱情的甜蜜的味道。
难得的安静,在想念对方的时候,她们会毫不犹豫的来一场候鸟的迁移。
叶小花曾在微博上看见异地恋晒火车票、高铁票。她曾问过余乐,不知道一年后,他们之间的晒出来不知道可不可以打败她们。
她开始迷恋他身上的味道,也开始试着调配香水,给他的衣柜里喷。
前调是清凉薄荷,中味是冷香,后味近于雪茄的烟草味道。叶小花觉得那是一种非常有魅力的味道。
但显然的,这只是个人以为的罢了。
他走来走去,嗅着:“怎么这么怪?”
用过晚餐,她把围裙系到他腰间,“为表示你的诚意,你好歹洗一次碗。据说不干活的老公都不是好老公。”
“那你干什么?”
叶小花一脸无辜的看着他,似乎不明白为什么她就一定要干一点什么似的?
洗碗?不,这会弄坏她刚做的指甲。
拖地?不,她的腰酸了怎么。
……
干什么?
自然是什么也不干。
他“啊”一声,作个痛苦不堪的表情。
“又不要你死。至于这么崩溃吗?”
“我很累。累死了。”他大声宣称。
“那你就舍得我累吗?。”她嘟着嘴看着他。
叶小花坐在客厅看电视,洗完得时候,
,他悄悄过来,抱住我,说:“我给你讲个笑话。”
“你有这精力,未如帮我一把。”
“那不行,两码事。”她冷不防以筷击水,想泼他一下,可是技巧掌握不好,很倒霉地浇了自己一脸。他乐不可支。说她,人笨心眼坏。
干完家务,他有时会发出邀请,“去你母校走走?”
“好热的。蚊子也多。”
“你越来越懒了。肚子上长小肉肉了。”他其实乐得不去,把我抱怀里,还有别的运动消化。
他说:“你有没有觉得其实爱一个人很容易的。”
“我爱你?”
“当然。”他自信满满。她不能否认。她只知道,现在要有人来与她争夺他,她必然会精神抖擞地上场。
“余乐,你知道吗?国外有个真人秀节目,就是把孤男寡女关在一起,他们很容易就做爱。”
“不然做什么呢?”
“我觉得你把我拴到你身边也是有预谋的。对不对?”
“我要你爱我。这就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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