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杀》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夜杀- 第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更多txt好书 敬请登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夜杀》作者:绝焰 (完结) TXT下载


第一世: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
锲子
  
  风是寒冷的,月是清冷的,那颗穿入胸膛的子弹是冰冷的,这个夜晚,是冷冽的。
  
  “你是我的,能杀你的,只能是我。”这是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伴随随着子弹钉入心口,温柔的语气似乎什么都没有变。我依然是他最满意的玩具,最得意的作品,最钟意的床伴。身子沉入无边的悬崖,被黑暗吞噬。
  
  记忆回到那个阴暗的小巷里,肮脏的下水道里,一个衣裳褴褛的小女孩子慢慢地爬出来,像阴渠里的老鼠。
  那个男人背着月光,对着我微笑,那翻飞的衣尾,柔顺的发丝,那么干净,那么高贵,那时的我,显得多么卑微。
  
  那个男人蹲下身,给我卖棒棒糖,那颗糖太甜,真的,我不喜欢甜食,可是却把它吃完了,因为那是第一次有人特意专门买给我的。后来他伸出手,我牵上了,从此命运逆转,我不再是我,当时我就发势,一定要做个人上人,因为我遇到了神,即使,他是个死神。
  
  基地是个岛,上面有很多和我年纪差不多的孩子,男孩女孩都有。我牵着他的手,跟着他走向他们,看见他们脸上的惊恐,我只是疑惑。
  那天晚上,我便被安排住到大宿舍里,跟孤儿院差不多,早已习惯了。有个男孩子爬过来问:“你是新来的?”
  我不理他,因为他问的是一句废话。
  “你不害怕吗?这里的人之中最冷静的就是你。你不想家吗?”
  “不想。”连家都没有,怎么想?
  “为什么?”
  “没有家。”
  他便不再问话了,后来,他对我一直很好,为了我跟别人打架,抢饭吃,生活上时时照顾。可以说,他是我有生以来,第一个被我认同的朋友。本来冰冷的心因为他,而慢慢融化。
  可是世事总是变幻。我史料不及的是他死在我面前,他很厉害,是基地里最利害的。第十次试练的时候,因为我平日的寡言,人缘并不好,这次试练基地给了名额,只能留四十个人。在只剩下四十一个人的时候,我便成为他们攻击的对象。有一个女孩子抽到了一把枪,是全场最幸运的,但是却只有六颗子弹,如今子弹只剩下一颗。看阵势,她打算把最后的好东西留给我了。
  那个我已然记不起名字的男孩子,不顾受了重伤的身体,还来为了我挡子弹。
  为什么?
  因为我爱你。
  
  那年我十三岁,他十五。
  
  有什么办法能让我杀光这时的所有人?
  这是自从被他带进基地的五年来,我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平时他并不和我们交流,只是微笑着下达训练任务,根本不在乎他每下达一个命令就会死好多人。
  可以,首先你要变,虚伪,冷酷,圆滑,还有,强!最重要的,一定要狠得下心。
  我可以。我握紧拳头,真的,无论付出什么代价,只要能成为强者,只要再没有人能支配我的生命。任何代价,都值得。因为,我生活的环境容不下弱者,在这里,弱者是可笑可悲可怜的。
  那好,那个男孩子的心脏,你挖来吃掉。当着所有人的面。
  好!
  那满口血腥的滋味,早已被多年的腥风血雨淹没。十五号,把你吃进我心里,接下来的日子,我连你那一份一起活着。你的心,在我体内。
  这一举动令所有人诧异不已。
  我露出五年来第一个微笑,“要吃吗?很好吃的。”
  
  他们说我变了,明明变得和气了,可是为什么给人的感觉却是比以前更冷漠。
  
  后来遇到一个人,他长得很像十五号,简直就像是一个大号的十五号。他叫龙彬,我不知道。再后来,我怀了一个孩子,本来想生下来的,却没有如愿。这世上没有人愿意他来到这个世上。与其让他像我一样,不如让他永远都别出现在这世上。
  
  二十五年风风雨雨,终究抵不过一枪终结。
  
作者有话要说:明明文章不像凤霸,却因为开头有点像引来多人误解,于是咱改》《
                  夜杀
  
  颈间一阵刺痛让我从朦胧中完全清醒过来,一个十五岁的男孩用剑指着我。他的表情很冷酷,几近寒冷。衣著极像中国的汉唐时代,江湖游侠的装束。他混身弥漫着杀气,看见遍地浮尸,我知道他的杀意不是被我激起的。而是一场杀戮后的余温。
  虽然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但随机应变也是我多年训练的一门课程。看了看他身后站着的人。一身混身邪气的中年人。长相很平凡。我能断定他才是这少年的顶头上司,因为从他身上散发出的邪恶气息。一如当年的王。除却不及王万分之一的脸。他也是个强者。
  “日显?为什么不动手?”那中年男人发话。少年冷冷地看着我,似乎有点不知从何下手。面对一个既不反抗也不求饶的人,他有点莫名。而我,只是奇怪地盯着他,正如他奇怪地盯着我一样。
  “义父,他很奇怪。”他看着我不惊不怒的脸,说道。
  那中年男人闻言也走上来,打量了一下我,继而狂笑道:“本座一生阅人无数,自认奇人本座也见过不少,你这小子的确很奇怪。”
  小子?我?
  我下意识摸摸胸口,平的?怎么成男的了?而且,刚才我还不觉得有什么不妥,直到中年男人走到我面前,我竟然要抬头才看得他的脸,才意识到自己的身高,竟比那少年还矮一点。明显是一个小孩子的身体!
  “小子,你不怕死吗?”
  我胸中千万种思绪不停地转,很快做出了决定。惊讶这种事以后再说,如今面临的首要问题是,保命!
  “杀了我,你会后悔的。老人家。”我摆出十岁的孩子独有的纯真笑容,说道。
  也不知他怎样想我的摆谱,“哦?为什么?”
  看见他被我挑起话题,我不慌不忙,绽放出一个大大的笑脸,指着日显的脸,道:“因为,如果你肯培养我,我会比他更优秀!”
  他笑:“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吗?”
  我可爱的歪歪头:“不知道。但知道与不知道对我来说,没什么两样。”
  似乎看见我有点难缠,他收起调笑,正经地问道:“你可曾听过噬血盟?”
  “没有”我老实地回答。
  “噬血盟是江湖上人称魔教的教派,我便是噬血盟的令主。他是我的弟子,将来,他会成为一个首屈一指的杀手。”他拍拍日显的肩,说道。
  “不见得。”我耸耸肩,表示不屑。
  “怎讲?”有点好奇我的反应,他问道。
  “真正的杀手要的是冷血无情,而不是面无表情。一个真正强的杀手,可以杀掉世界上任何一个他想要杀的人。即使那个人的武功比他强很多。”谈及我的本职,我也收起嘻皮笑脸,正色道。可见我还是很有职业精神的。
  “你怎知我做不到?”一直没说话的日显不服气地反驳。似乎被一个比他还小的孩子小看令他很不爽。
  “面对一个比自己强很多的敌人。不能硬碰,只能智取。而混到敌人身边是一个有效的手段。那就要求杀手者能适应各种身份。比如舞姬,比如小倌,比如下人,你那张脸,估计很难做到。”
  “你可以?”中年男人问。
  “如果令主愿意在在下身上下赌注的话,定保你赢得满堂彩。”我自信一笑。
  “有趣,有趣,不管你是真心愿意当个杀手,还是为了保命,我还是愿意陪你玩玩的。你说,这个游戏,我们要怎么玩?”
  “十年,你培养我十年,从十年后开始算起,我替噬血盟赚足五百万两银子,你便还我自由。”
  “若赚不到呢?”
  “那我便继续留在噬血盟,久留一年便要多还五千两,直到还清为止。”感觉自己把自己卖给高利贷了。
  “听起来很公平,不过,你也可以不用那么辛苦,入了噬血盟,如果你能当上噬血盟五大王座之一,便不用还钱了。”
  我摇摇头,“金钱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在他还在思索着我这句话的含义之时,我伸出了手,“那么一言为定,到时,我会让你知道,什么才叫真正的杀手。”他不明所以地也伸出手,我赶紧握住,笑道:“希望我们合作愉快。”
  赚钱对于我来说,不成问题。在21世纪有很多种身份,当过一年学生,当过明星,当过警察,当过舞女,当过黑社会卧底。但我从来都不曾忘记,我是一个杀手。一个将杀人手法做得华丽而残酷的顶尖杀手。
  “你的名字”
  “夜杀。”
  
  那个中年男人,名唤风清云,一个雅致得与他身份外貌极不相符的名字。他年轻的时候,必定也是个雅然于世的人物。可惜,岁月不饶人。如今已是空有一翻气势的相貌平凡之人。
  此次他们下山的目的,据风清云给的官方的解释,是为了带着他的第六义子,日显,出山磨练。而被灭的逐云山庄,不过是供日显磨练杀人不眨眼的炮灰。而为什么会选中他。很不巧与他的名字有关。
  逐云,与诛云相近。而风清云的名字里,不巧就有一个云字。可见噬血盟的蛮横。江湖魔教,只为他们这一次下山,令江湖中人恍恍过日。
  回噬血山庄的一路,日显依旧少言,对我也不冷不热的,反而是风清云,对我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很有耐心地一一回应。
  还有一天路程就到噬血山庄,我们在临近的小城客栈里落了脚。风清云已经叫了饭菜,日显坐在我对面一丝不苟地吃着。我则四下张望。以前虽然走过全界许多个国家,却独独不见这么独有东方风味的古代。
  虽然也行走过中国的一些古城,但却为外面古瓦里面是空调电脑而恶寒不已。而且街上的人也有穿着流行服饰的游人。自然失味不少。如今可不同,货真价实地古色古香啊。
  “你入我噬血盟的目的是什么?”日显吃完他的份量。放下筷子问道。
  我回过神,“因为杀手这行,很赚钱。”
  “不要开玩笑!”日显很不喜欢我没点正经的说话,生气道。
  “我没有开玩笑。”我确实没有开玩笑,我已坠入魔道。永世不能翻身了。王说得对极了,我是天生为魔。难道恶魔,还能做天使吗?
  “你很需要钱?”风清云问道。
  我点点头,不置可否,随他们认为好了,反正我的人生,早在21世纪13岁那年,没有了意义。只为了赚钱,然后把钱用到一些莫名其妙的地方。比如用来周游世界。虽然后面还跟着一群要抓我的国际刑警。但也不会减少我半分兴致,只能增添情趣。
  “我不喜欢别人对我说慌”风清云脸色突然阴狠下来。防不胜防。
  我笑得没心没肺,“你们把整个山庄的人都杀了,还把我的头打伤,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又没有亲人,一个小孩子孤苦零丁,不做杀手,难道做乞丐吗?”
  他们不语,似乎我的话有那么一点可信度。日显又问道:“你们山庄的人,都是我杀的。你不想帮他们报仇吗?”
  我摇摇头,“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一句不记得了,所有仇恨都能放下吗?”日显惊讶地问。
  “什么都不记得了,何来爱恨情仇?”我说得理所当然。
  再说,就算真的是日显杀的,也不关我的事,我从来不是什么良善人物,帮别人出头这种事我向来嫌麻烦,能避就避的。
  “你可以做其他,要知道,进了噬血盟,一辈子都要挂着魔头的名号。”
  我笑笑,我魔头的名号不挂都挂了十几年了,还不能习惯吗?“一个聪明的人,总会做出对自己来说最好的选择。我要变强,而你,可以令我变强。要得到,就必须付出,天下从来没有白吃的午餐。”而且如果当时那个情形,我不那么说的话,早被他一刀砍了,还能安然无事在呆在这里吃饭?
  “要不是看见你这身高,而且不是用缩骨功,谁都不会认为你才十岁。”风清云满意地笑笑。
  我眨眨眼:“如果你对我掉以轻心的话,会被我杀掉的哦,令主大人。”
  “哈哈哈哈!毛头小儿狂妄。”风清云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似乎对把我放在什么位置有了定论。
  但是我知道,将来的日子,并不会好过。毕竟眼前,是被整个江湖称为大魔头的人。
  
  
                  噬血盟
  这片对于我来说,完全陌生的大陆上,有三个大国,七个小国。三大国分别是烈,夏,萧。以皇家姓氏作为国名。而噬血山庄,便是座落在三国中军事力量最强大的烈国南部。树色森森,绵延不继的鬼灵山脉中。我和日显跟在风清云的后面,通过密道,直达山脉主峰――血枫山顶。噬血山庄便在眼前。山庄并不算很大,但设备还是很齐全的。毕竟在这通讯不发达的年代。地方太大,上面的命令要传几个时辰才传到。所以房子不能建太大。
  噬血盟分有五个部门,分由风清云所剩下的四个儿子分担东南西北王。还有一个部门是暗部,四王分管全国东西南北方势力,而暗部则是负责暗杀和情报的,暗部的首领称暗王。协助四王办事。五部直接听从令主,而继承人,则是从四王中选出。而暗部,却不为世人所知,虽说是江湖中人,就算是噬血盟的人,知道暗部存在的,也只是极少数而已。
  目前噬血盟,东王陆少宁,是风清云义子中第二子,西王风凝香,是风清云的亲生女儿,排行第四,在外帮风清云打理生意,显少回总部,我来的时候,她也不在,所以我没见过她。南王蓝胜意,第三义子,北王日显,风清云第六义子,除了没来得见面的西山风凝香外,其他三人并不令我意外,都是面无表情的的冷血动物。平时不苟言笑一板一眼,杀人时也并不迟疑。整个噬血盟就是死气沉沉。不过经历过那种事,他们还能在这被称为人间地狱的地方笑出来,算他们本事了。
  风清云本有六个义子,三年时间有两子离开了噬血盟,原因不明,惟剩四人留下来,所以成了四王。这便是败则一败涂地,胜者胜者为王。那六人何尝不是从小便生活在一起,一起练功,一起读书。到后来兄弟相残。有点感情的人不可能那么快便能释怀。可惜的是,他们的事情没有发生在我身上,我并不在意。我向来不会为别人的悲伤而悲伤,因别人的快乐而快来。只以已悲,只为已乐。我是个自私到极致的人。
  
  被分到暗部那天,我已经有了觉悟,暗部有五百人。但最后能存活下来的,远远小于这个数,四王可以在暗部亲自挑选暗影,令主则在暗部挑出暗王,被四王挑剩下的人,便由暗王支配。虽说都是“王”但是暗王与四王是有明显差别的。四王是风清云选定后亲自培养的天子骄子。起步明显就比别人高一步,而暗王是在与自己平等级的五百人中靠自已的能力脱颖而出,从而被风清云选定的。这么一来,明显暗王的处境比较辛苦些。但无论如何,我不当暗王。能在五百人之中幸存下来,是我唯一的目的。
  暗部现任暗王与风清云同辈,也是个糟老头。看上去与风清云的关系挺好,噬血盟的上层相处还是很融洽的,至少那些勾心斗角的事都放在海底,保持了表面上的平静。
  糟老头叫风远山,在整个噬血盟里我最喜欢的就是他了。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