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色花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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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色花丛- 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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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哟嗬!还‘本大爷’哪!如果你是大爷,那我就是老老爷啦!”他现在说话也是慢条斯理的,看到我越是心急,他就越高兴,“如果你不是一言九‘顶’,或许我会认你做孙子。”
    “乌龟王八蛋才做你的孙子。”无数的苍蝇在耳边飞来绕去,我真是忍无可忍,扬着拳头嚷嚷,“你再胡说八道,我就跟你不客气!警告你,爷爷奶奶死得早,我可是不敬老的。”
    “停!不跟你闹啦!”金手指连连摇头。看到我怒气渐消,才正色道:“你怎么骂我都可以,就是不要侮辱我的孙子。其实,我这次要跟你谈的条件,就是与我的孙子有关。我帮你救那小娘子,你帮我救那苦命的孙子。”
    “小馓子?”我愣住。可想想又不可能。没理由孙子会称爷爷为“主人”,除非都是变态。
    “当然不是。他只是我的鬼奴之一。”他叹息道,“我的两位孙子,男的和你不相上下,二十五岁;另一位则是十七岁,女孩子。”
    我小声更正:“我比他小,才二十四岁。”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自己这么老了还一事无成,近几年来在岁数方面也喜欢斤斤计较。
    金手指微微一笑:“随便你。我只是举例而已。其实,我那两位苦命的孙子,男的是极阳之身,女的则是至阴之体。”
    听他这么一说,我就什么都明白了。原来,边复和那些蝙蝠人要找的对象,正是他的两位孙子!怎会这么巧的,居然还是兄妹?!!
    良久,我才用试探的口吻道:“其实,他们也到了一定的年龄啦,干嘛不早点给哥哥找个妻子,给妹妹找处婆家呢?破了身,对某些家伙来说,也没利用价值啦!”
    在古代,十三四岁就可以嫁人,十七岁的妹妹,已经不年轻了。
    “如果真像你说的这么轻松,我老人家还用得着请你帮忙?你也太天真啦!”金手指不知是好气还是好笑,声音有点颤抖,“他俩一个是极阳之身,一个是至阴之体,天生的天煞孤星命,注定孤独终老。哥哥不碰女人还好好的,一碰女人,马上就会成为性无能;至于妹妹,一碰男人也会变成石女,无法交合。而且,也会克死身边的亲人。
    哥哥刚降生,爹娘就已经变得孱弱不堪;妹妹刚出世,爹娘当晚就一命呜呼了。而我也在十五年前,被众多仇家盯上,将我的双脚齐膝砍断,双手也只剩下一根手指。他们本想留着它来侮辱我,可就是这一根手指,却让我死里逃生,也在三年前结束了他们的生命。
    如今我大仇已报,也没什么值得留恋的;可就是那两个苦命的孙子,让我苟延残喘到现在。无论如何,你一定要帮我!”突然热切地望着我,却又偶尔流露出恶狠狠的光芒,似乎我不答应他的话,马上就会跟我拼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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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情不自禁地再打个喷嚏。一定是谁在骂我!
    不得不好声好气道:“你先冷静,冷静!究竟想我怎么帮你,也要先说清楚嘛!对方人多势众,我总不能单枪匹马地跑去,跟人家单挑吧?我肯,人家也不肯啊!一窝蜂的涌上来,吐口水也能把我淹死。还有,他俩如今在哪里?”
    “他俩如今就在京城东门附近的一家妓院打工。那妓院名叫‘樱桃馆’。”
    我不禁愕然:“妓院?你不是吧!这么有钱,大多大多的仆人,居然让他俩在妓院打工?刚才我还以为你真疼两位孙子呢,原来也只是说说而已。”
    金手指愤然道:“你懂什么!京城是皇帝居住的地方,普通的妖邪不敢在那里撒野。虽然当今皇上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毕竟是真命天子,残存的龙气还是有的。
    三年前,我就已经预感到他俩即将会遭受一场大劫难,如能躲过,就可以安然活到老。所以呢,我就早早派出众鬼奴,对京城各处作了一番考察。根据我的测算,那东门附近的樱桃馆虽然是妓院,却是一块宝地,还可以凝聚皇族的龙气。所以我才让两位小孙子屈居在那种地方。你以为,我很想这样做吗?”干涸的眼眶,竟然挤出几滴泪水。
    我心里嘀咕:天煞孤星,孤独终老,即使能够安乐死,那又有什么意思?换了是我,不能和美女Zuo爱,早就一头撞墙死了。不知道他是神医呢,还是真神棍,居然三年前就能预测到,两位孙子会遭遇一场劫难,还早早做好准备。真是瞎扯!虽然目前是出现什么僵尸女王,大概也只是巧合吧!没这么犀利的人。
    但我最看不得老人小孩或者美艳女郎流泪,也不好意思再揶揄他,轻声道:“你教我怎么做吧!尽力就是。哦,想请教你一个问题。外面那些古古怪怪的家伙,也是你的鬼奴吗?”
    心道:有和尚道士就罢了,居然连尼姑也有,真要当心。
    他微微一笑,也不答话,忽然大声吆喝:“娜娜,进来。”我一愣,双手交叉于胸,静静瞧着。
    顷刻之间,便盈盈走进一位面容娇艳,身材极其惹火的年轻尼姑。虽然表情呆滞,双目无神,脸色苍白,但依然遮掩不住那股飘溢着的青春气息。
    尼姑对着他拜了拜,毕恭毕敬地道:“娜娜到。有什么吩咐,主人?”
    金手指望了望我,嘴角勾起一丝恶毒的笑意。忽然向着那尼姑道:“这位小哥想欣赏欣赏你的美妙身材,把衣服脱了吧。”
    我赶紧连连摇头:“胡说!我没有!”悄悄地将嘴角的口水擦去,一本正经地道。
    尼姑也不理我,不动声色地点点头,便去解胸前的纽扣。素衣自丰腴雪白的粉臂滑落,先是露出柔若无骨的双肩,然后是白嫩光滑的酥胸;再滑过平坦柔美的小腹,便是‘‘‘‘‘‘
    “够了!”我冲过去,将那素衣拉起,把她春光已泄的胴体遮住。她也没任何反应,只是傻傻地站着,似乎发生的一切,完全和她无关。
    金手指淡淡一笑:“好啦,你出去吧。有什么要做,我会再叫你的。”
    “是,主人。”美艳尼姑缓缓地扣好纽扣,又再盈盈地走出去。望着那渐渐消失的背影,我惋惜地叹口气,不禁埋怨自己:不就是脱衣服吗?人体艺术嘛!刚才怎那么冲动?还差一点点就‘‘‘‘‘‘
    金手指揶揄道:“怎么,刚才假正经,现在就后悔啦?没关系,我可以再叫她进来,你想做什么都可以。”
    “真、真的?!做什么都可以?!!”我欣喜地脱口而出,忽又感到不妥,赶紧改口,“咳,咳,你想到哪里去啦?我是那种人吗?!即使你要用她来证明众鬼奴对你的忠心,也用不着这样糟蹋人家吧!一个姑娘家,被你这样糟蹋,什么清白也没有啦!如果让我和现在的她Zuo爱,感觉和强Jian尸体没什么分别。我可没那种嗜好。”
    “你说对了,她确实和一具尸体没多少分别。只不过她的体内还残留着一魂一魄,又受到珍奇药物的控制,会听我的指挥而已。否则,我也不会叫他们‘鬼奴’。”他笑笑,眼里射出一丝怨毒,似乎和那些鬼奴仇深似海。
    我正视他的双眼,眨也不眨:“你也太狠了吧,居然用活死人来做奴仆!也不怕遭天谴!”虽然眼睛发酸,可依然硬撑着。一眨眼,我就输了。
    他微微掉转头,避开我的眼神,愤然道:“如果真是有老天爷,我也不会落到今天如此田地!就算真有那些家伙存在,我也不会再相信他们的!”
    我赶紧道:“不要乱说话!老天爷肯定是存在的!前不久,我还和他一起喝茶呢!你也要体谅他的难处。天下这么大,这么多叫苦喊冤的人,也忙不过来呀!有什么事,就告诉我吧,我会尽全力帮你的。”
    这一届的老天爷是昊天上帝,听说最近挺忙的,我自然连他的影子也看不到。前不久,倒是和守卫南天门的顺风耳、千里眼一起劈酒,结果被二郎神捉住,将他俩关进天牢,说要好好反省一个月。至于我,因为是灵界管理委员会的特邀嘉宾,拍拍屁股就走人,气得二郎神吹胡子瞪眼睛,好不过瘾。可灵界管理委员会也发出通告:以后不要再勾引天上的神仙,令他们玩忽职守,不务正业了。
    居然还用“勾引”一词,说得我很淫荡似的,气个半死。如果不是想到目前势力最大的还是阐教神仙,恐怕一气之下,马上就投到通天教主那边。当然,只是说说而已。自古都是“邪不能胜正”,连电影电视也是这么拍,我投靠反派,只有死路一条。除非是做卧底。
    “你知道刚才那尼姑的来头吗?”金手指似笑非笑,根本就不相信我的胡扯。
    我不禁有点气馁,懒洋洋地道:“不知道。没关系吧?”
    “没关系,当然没关系啦!我只是说说而已。你别看她这么年轻,其实,已经是超过一百岁的老巫婆。”他一副厌恶的表情。
    我一点也不相信:“不可能!那皮肤多光滑,摸起来肯定比高级绸缎还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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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呵呵!你还瞧得蛮仔细的嘛!有眼光,有前途!不错,不错。”他笑眯眯的。
    我深深懊悔,似是一时大意,踏进他布置的陷阱。但口头上依然不肯认输:“没有,没有!你一定要相信,我绝对不是那种人,绝对不是!”
    金手指嘻嘻笑着:“我相信,我当然相信啦!你不是那种人——才怪。不跟你辩啦,就让我来揭晓谜底吧。那尼姑名叫金素娜,在七十年前就已艳名四播,威震江湖。她练有一种独门采补术,越活就越年轻。如果不是她暗中算计,我也不会被她所迷惑,让外边那些家伙剁去我的双手双脚!她落到今天这种下场,那是罪有应得!”
    我默然:如果你不好色,也不会落到这种田地。也可以说是自作自受吧?!他们虽然害得你够呛,可你也真歹毒,居然将他们变成行尸走肉般的活死人!谁是谁非,还不知道呢!
    忽又奇怪道:“小馓子那么小,不会也是你的仇人吧?”
    他摇摇头:“他不是。八年前的冬天,我在路边拣到一个几乎被冻僵的婴儿,看他很可怜,自己的孙子又一年都不能见几次,便把他抱回来抚养,可因为冻得太久,他脸部的反应有点问题,身子也不是很好。其实,他是很聪明的。因为很喜欢吃一种叫‘馓子’的油炸面食,所以我便叫他为小馓子。如果不是时时用珍奇药材来帮他维持生命,恐怕早已去见阎罗王。可惜那些药材都很难找,存货也不多了。我最近又要忙救孙子的事,也无暇去管他。”
    我恍然大悟,这才明白为什么小馓子虽然表情呆滞,但眼里偶尔会闪烁狡黠光芒。想到他小小年纪就会随时没命,不禁有点鼻塞:“有时间的话,我会帮他采药的。你开张方子给我。”
    金手指很认真地看着我,良久才道:“好的。”碰巧看到小馓子正端着一盘热气腾腾已剥了皮的番薯踏进内室,便叫他来到我身边,柔声道,“小馓子,快谢谢叔叔。”
    小馓子疑惑地望了他一眼,看到他用力地点点头,便很乖巧地将盘子递向我:“谢谢叔叔。叔叔,吃番薯吧!”
    我有点眼红,一手接过番薯,一手摸着他的头发,也点点头;“乖,小馓子。你会没事的。”
    他粲然一笑,又将一条番薯慢慢的喂给金手指:“爷爷,你也吃吧。”
    “好的。”
    我将番薯塞进嘴里,虽然又香又甜,可吃着吃着,总是涌出丝丝苦涩‘‘‘‘‘‘
 第十章 女王之秘密
    吃完番薯,小馓子端着盘子出去后,我便和金手指继续未完的话题。
    我认真地想了想:“金老前辈,要我救你的两位孙子也可以,我之前也曾经想过要救他们。可是,对方的来头似乎很不小,我还听那蝙蝠人首领边复,称呼那美妇人为‘女王’。你知道她的来头吗?而且,边复还是通天教主麾下玄武猎艳团的成员。究竟是怎么回事?”
    金手指脸色凝重:“这要从商纣王时代说起。也好,给你说清楚,以后也可以多长个心眼,什么人碰得,什么人惹不得。元始天尊领导的阐教,与通天教主领导的截教,从来都是明争暗斗,永无相安之日。除非,可以将两教合并,由一位德高望重的权威人士统一管理。你知道什么是阐教,什么是截教吗?”
    我微笑道:“这个难不倒我。所谓的阐教,是人间的凡人谋求造化修行而成;所谓的截教,是四方的灵物吸收日月之精华,汇天地之灵气修炼而成。”
    “很好。你知道这些,我解释起来也会方便很多。”他赞许地点点头,又道,“无论是凡人还是灵物,若要修炼成仙,都必须依照正规的途径,一步一步地向上攀登。凡人相对容易些,而且还可以修炼成天仙。至于四方的灵物,运气好一点,忍耐力强一些,或许也可以成为天仙,但花费的时间和精力,肯定是凡人的许多倍。因为,他们必须先能幻化为人,才可以继续修炼下去。而且在多数的情况下,它们都是一些三山五岳的散仙、地仙。
    散仙和地仙没多少区别,只是散仙比较喜欢云游四海,而地仙则习惯于静心修炼。某些想走捷径而修炼邪门外道的凡人或灵物,没有到处作恶的,或许能够修成魔仙,介于正邪之间;最高层次的,被称为‘魔神’。而那些既修炼邪门外道又到处作恶的,则会堕入魔界。可带有魔性的顶尖高手,只能在魔界横行,无法到人间或灵界作威作福。但是,总会有一些不安分的家伙。僵尸女王雪映红的魔神父亲雪黑,就属于这种类型。”
    “僵尸女王雪映红?她的父亲是魔神?!”我不禁一愣,心道:来头也太大了吧!
    金手指面有忧色:“不错。一千年前,被魔神雪黑玷污的人间公主,所生的女儿就是雪映红。她一出生就已经带有父亲的魔性,母亲的怨恨。那人间公主,具体资料不详,好像是生长于北海中某一小岛国。雪映红刚出世,母亲就已难产而死。
    她修炼五百年后,便从蝙蝠洞里出来,拉帮结派,无恶不作。据说她对自己的父亲无比崇拜,并且因此而梳起盘龙髻,发誓终生不嫁‘‘‘‘‘‘”
    听到这里,我心道:原来她还是处子。那也说不定。不嫁人,也不代表她没有那个啊!
    金手指又道:“她为了破坏灵界管理委员会对魔界的封锁,将自己的父亲救出来,曾经多次对魔界之门,也就是十八层地狱发动猛烈进攻。幸好灵界众神仙同仇敌忾,合力抗敌,虽然伤亡惨重,也总算没让魔界里的那些特级妖怪逃出来,酿成大祸‘‘‘‘‘‘”
    我心道:原来还有这种历史。难怪当时去地府抢夺伯邑考的二魂六魄时,十殿阎王一听到通天教主麾下的青龙经营团高手,正要来攻打十八层地狱,都紧张兮兮的。
    金手指道:“‘‘‘‘‘‘五百年前,人间界最出名的大法师,就是天山派的风尘子。他联合人间界的各方高手,协助灵界神仙,用名剑山庄的魔神之剑‘天啸’,也就是你口袋里的那把,以及元始天尊赠的灵符,将僵尸女王封锁于天罡雷电鼓,放置于一座无名山的古庙中。但风尘子在大战中也受了重伤,不久便溘然长逝‘‘‘‘‘‘”
    我忍不住打岔:“无名山?它不是叫‘阴风山’吗?!还有,名剑山庄,又是什么来头?”一堆疑问纠缠在脑子里,不及时理清,迟早会秀逗。
    “那是后来才起的名字。僵尸女王的得力助手边复,为了帮助她对抗天罡风雷鼓的奇热,动员手下众蝙蝠人,将天山的冰雪覆盖于那无名山之巅,弄得面貌全非,终于得了个‘阴风山’的称号。至于名剑山庄‘‘‘‘‘‘”
    “且慢。你说什么?将天山的冰雪运到京城附近,并且覆盖于山巅?!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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