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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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寇-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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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沉墨的阿鱼



第001章 【容易么我】

刘枫平静地睁开眼睛,陈旧的屋梁映入眼帘,三个亮晶晶的窟窿有些刺眼,眼睛又眯了起来。

……又做梦了么?

十年了,他已经完全接受现实:穿越了,或者重生了,反正就是这么个意思。

毕竟已经过去整整十年,此时已经十三岁的他,早已没了兴致和精力,去深究这两者之间的不同。

因为这是古代,动乱的古代,朝不保夕的古代。

从柔软的干草上缓缓坐起,抓过一件粗布短衣给自己披上,绑上绑腿,蹬上草鞋,站起身来系紧腰带。

这就是刘枫的全部家当。

衣服有点紧,那是别人家孩子穿不下了给他的,眼瞅着也要穿不下了。

新的身体发育有些离谱,没成年却身高七尺,肌肉盘根错节,壮得像头牛,错了,或许比牛还要壮些。

如今的他,还是叫刘枫,但已不再是缉毒警察,更不是黑帮的首席军师,告别了亦正亦邪的人生,也渐渐淡忘了纸醉金迷的堕落生活,尔虞我诈的血腥拼杀。

如今的他,又成了孤儿,一个穷的连裤子都没有的山里娃。

举目四望,唯有苦笑。

“家徒四壁”已不足以形容他的家境,因为“四壁”中倒有“两壁”各破了一个大洞,大到直接把前后房门都给省了,好在他也不怕贼惦记,前洞进后洞出,两袖清风来,一捧清水去,啥也别想捞走。

地上躺着一个邋遢的老人,仰天八叉,鼾声如雷。

这是他的养父。他叫他老爹,别人叫他李德禄。

自己的身世如何?他不知道,也不关心,毕竟他的灵魂也是外来户。

事实上,若要取富贵,对他而言唾手可得,因为上天的恩赐,哪怕他只是一名普通人,也足以凭此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

可是他没兴趣!如今的生活虽然异常清苦,可他却甘之若饴。

他很累,这样简简单单生活,很好!他很喜欢!

走到角落,拾起一把手弩和一柄小猎刀。

手弩是仿造警用狙击弩的结构自己手工制作的,虽然小了数倍,但却很配他现在的年龄。

猎刀是李德禄给的,听说是在山林里捡的,可能是哪个倒霉猎人的遗物。

这是他吃饭的家伙,为了养活自己和地上的老人。

这一世的刘枫,五岁下地耕田务农,六岁上山砍柴打猎。直到现在,他依然是村子里最年轻的猎人。

掀起门帘,眼前一亮,这里的天很蓝,山很青,水很绿,人也很淳朴。

比如躲在门边儿的小丫头,那是邻居罗三叔家的闺女,名叫罗秀儿,今年九岁,平时和刘枫很要好,只是有个毛病,总喜欢躲在门边上,等他迈出屋子就突然跳出来,这时刘枫就会装作受惊的样子,然后引来一串银铃般的笑声。

“哇!——”小女孩张牙舞爪地蹦了出来,一袭嫩黄的衫儿,两条黑亮小辫,古灵精怪,十分可爱。

“哎呀!你吓死我啦!”刘枫夸张地叫了起来,猛拍胸口,心悸地直喘粗气。

小女孩笑了,很好听,真像铃铛般清脆悦耳,这是刘枫每天最享受的时刻。

“枫哥!你胆子真小!”小女孩吐着雀舌,扮着鬼脸,惯例地问道:“又要上山了么?祝你今天大收获!”

“有秀儿这句话,今天肯定满载而归!”刘枫胸膛擂得山响。

这时一个嚣张的声音道:“又在吹牛!今日可敢跟我打赌么?”

刘枫一脸苦相地回过头,对面站着个虎头虎脑的半大小子,一身短打劲装,这扮相在村子里算是极光鲜的。

他是罗秀儿的哥哥,有一个很霸气的名字:罗冠虎。

此人是村子里唯一在身高上不输给刘枫的同龄人,难免产生了一山二虎的错觉,尽管刘枫一再忍让,可他却变本加厉,处处与之作对,扰得他不胜其烦。

“又来烦我!我说了,手弩是不赌的!”刘枫不耐地挥挥手,这小子觊觎此弩已经很久了,无论是齿轮上弦还是击发保险,对于这个时代来说,这些设计都属于巧夺天工的范畴。更不用说,这是一把五箭间发的连弩,虽然弩小臂短,威力不足,可在这个没有诸葛孔明和诸葛连弩的世界里,此弩谓之神器亦不为过。

“我看你是怕输!”罗冠虎双手叉腰,昂首哂笑:“就会哄骗我妹子!松包蛋!胆小鬼!”

刘枫本已转身欲走,闻言止住脚步,扭过头上下打量,铁青着脸道:“你拿什么跟我赌?”

罗冠虎大喜:“随你!你说赌啥就赌啥!”忽又尴尬地挠挠头,“我…我没有钱,其他的什么都可以赌!”

“我要赌你的裤子!”刘枫拍了拍破布包裹的大腿,斩钉截铁地道:“我就差条裤子了!”

“裤子?”罗冠虎有些发憷,若他真赢了,自己岂不是要当众脱裤子?

仿佛看出了他的犹豫,刘枫冷笑道:“怕了?那就拉倒!”说完转身便走,只是那模样似乎有些焦急慌乱。

罗冠虎看在眼里,眉头一挑,“站住!谁说我怕了?赌就赌!你若今日猎到两只兔子,我这条裤子就是你的!”

“两只?”刘枫面露讶色,心虚地道:“不是说好一只的么?”

“当然是两只!”虽然刘枫已经一连十天空手而回,可不知为何,罗冠虎心里有些没底儿,临时改了赌约,他红着脸道:“我这条裤子可是狼皮缝的!”

刘枫咬着牙道:“秀儿作证,就这么定了!”

罗秀儿兴致勃勃地看着两个大男孩较劲,见刘枫转身欲走,娇声喊道:“枫哥!如果捉到小兔子记得送给我!”忽又想起什么,摆出一副小大人模样,挥舞着小手叮嘱道:“喂!要小心大老虎!还有,别被鞑子捉了去!”

刘枫苦笑着挥手告别。是的!这个世界的这个年代是有鞑子的!而且多得很!几乎无处不在!

他已经确定,这个世界虽然“硬件”几乎完全一样,可问题出在“软件”上。

经过仔细比对,三皇五帝,春秋战国都是大同小异,甚至也有秦皇汉武,可后来不知怎地就不靠谱了。

拐点在哪儿,刘枫不知道,反正汉朝之后多了个华朝,只是十多年前华朝也亡国了,灭在了胡人的手里,眼下坐天下的是一个鞑靼政权,国号叫“狄”,一个很奇特的名字。

汉人自古对异族就有“东夷、南蛮、西戎、北狄”之说,鞑靼人非但不以为耻,更将“狄”字定为国号,反客为主的羞辱之意不言而喻。

胡人很凶残,不把汉人当人看,动不动就抢就杀,但刘枫并不怎么放在心上。

因为他生活在岭南,自古便是不毛之地,也是整个大狄帝国控制力最为薄弱的地方。

天高皇帝远!

行至村口,眼前一座两丈高的茅草牌坊,上书三个字——刘家屯。

刘枫一直很奇怪,村子里仅有百多户人家,男女老幼加起来也只六百多口,连他在内姓刘的不到三十人,可却偏偏叫做刘家屯。

每次问李德禄时,他总是哈哈大笑,然后笑而不答,搞得刘枫很郁闷。

穿过牌坊便是一条山路,路面狭窄,仅七八尺宽,坑坑洼洼,是多年来猎人们靠脚走出来的。

刘家屯属于那种半耕半猎的小山村,村子里的男人大多都会两手,射个兔子啥的打打牙祭那是常有的事,可像刘枫这样以此为生的倒在少数。

一路行去,二十里开外便是山阳镇了,刘家屯的村民们若想买些什么,就得去那儿赶集,每月一次,刘枫也常去,毕竟猎物的皮毛硝制一番还是能卖点钱的,好歹也算替补下家用。

行至半道,刘枫停下脚步,摘下手弩,一下下旋转着机簧,在刺耳的铿锵声中为小弩上了弦,扣上箭匣,一头扎进山林子里。

浓眉大眼警惕地扫视四周,空山寂寂、巨木森森,树干之间相互交叠,极目所及也只能看出二十丈距离。

入眼之处空空荡荡,除了树还是树,唯有数道晶亮光矛斜插在地上,滤出了几股缓缓翻滚的微尘。

脚下放轻,侧耳倾听,静悄悄的,惟有几声鸟鸣点缀着轻风拂叶的哗哗声,不知趣的打破了清晨的宁静。

景致优美,诗情画意。可他没心情欣赏,更没有半刻放松警惕!毕竟,这不是一个安全的地方!

这片名为“大剑峰”的山林,暗藏着致命的杀机,在恬静的伪装下,随时都可能窜出一只猛虎或者灰熊,将赏景的旅人撕成碎片,彻底化为山林的一部分。

这不是危言耸听,就在这大剑峰的另一头,曾多次发生恶虎噬人的惨剧,这让大庾岭乃至整个五岭群山的山民们都惶惶不安了好些日子。

刘枫步子缓,速度却不慢,茫茫山林没有路,可他心里有路,左一拐右一转,七弯八绕地来到一棵大树下。

这棵大树不太一样,树干上刻着一枚小小的五角星。刘枫伸手摸了摸,嘴角泛起了神秘的微笑。

他弯下身子,扒开树下的枯枝落叶,露出一洼井口大的坑,伸手一探,从里面提起一只竹框子,举到眼前,里面赫然是几只活蹦乱跳的肥兔子。

刘枫笑得有些无奈,“想弄条裤子而已,容易么我?”

第002章 【来者不善】

(友情提示:有书友提出此后两章写得像武侠,因此特别声明,本书绝不是武侠,刘枫今后是军神,绝不会成为武林高手,此处设计乃是剧情需要,请放心阅读!谢谢!)

打开笼子,随手发箭,新鲜的猎物出炉了,任谁也看不出来这兔子是事先养着的。可不知为何,他准备了三只兔子。

其实,以刘枫前世带来的枪法,或者说射术,打猎本身并不难,可难就难在遇不到猎物,但凡遇到了的,那就一准儿跑不了。

刘枫提着猎物,兜了一圈,意外发现一个兔子窝,顿时想起罗秀儿的请求。

他五体投地趴在地上,伸长了胳膊掏了半天,没有罗秀儿想要的小兔子,只得悻悻地站起身来,拍了拍衣服上的尘土,三只兔子往肩头一挂,就着零碎的日光辨了辨方向,迈开步子便往回走。

满载而归,心情畅快,一路走一路哼着《打靶归来》,曲过三遍,人已雄赳赳气昂昂地步入了村子。

刘家屯地处偏僻,人口稀少,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不认识也能混个脸熟,更不用说刘枫是村子里的名人。

“小枫啊,满载而归啦,本事可不小啊!”村口刘大妈热情的招呼,刘枫从肩上取下一只兔子,含笑走过去,双手递上说:“大妈,上个月承你接济了一袋米,今儿个运气不错,一点儿心意,请收下吧。”说罢也不理对方推辞,恭恭敬敬放下,鞠了个躬,转身就走。

刘大妈提着兔子要追,却被老伴儿拉住,“得啦!这孩子心气高着呢,你要不收,下回他可再不让你帮忙啦!”

路过村东头的肉铺子,吴屠户咧着嘴笑道,“小子啊!要不要我帮你收拾收拾?”刘枫翻了个白眼儿没理他,之前上过当,若是让他收拾,两只兔子能回来条兔腿儿算是客气的!

“我家虎子还大你一岁,屁活儿都不会干,还是你家老头子好福气啊”邻居罗三叔竖着大拇指称赞,刘枫答应着,作揖连连,在别人眼里,他也像个小大人似的。

“你…你…”罗冠虎瞪着两只兔子,眼神发直,双手紧紧攥着裤腰带……后脑勺却被父亲狠抽一记,“你什么你?认赌服输,快!脱裤子!”

罗秀儿蹦跳而来,瞥见刘枫肩上的兔子,激动地两眼放光,撒欢似的疯跑过来,“枫哥!小兔子小兔子!”

刘枫憋着笑,只待她跑到跟前才无奈的耸耸肩,“没有!”

罗秀儿的小脸一下子垮了下去,一声不吭撅起嘴就要走。

刘枫哪肯放过,嘿嘿奸笑着一把逮住了,就着嫩脸蛋偷偷捏了一把,滑滑嫩嫩的,好似剥了壳的鸡蛋。

罗秀儿哇哇大叫,撒开脚丫子就跑,远开十步忽又停住,瞪着水灵灵、泪汪汪的大眼睛,捡起颗石子就丢,那叫一个准,正中脑门。

刘枫摸着头哈哈大笑。额头有点儿疼,心里却是暖暖的。

笑得正欢,冷不丁后脑勺上挨了一记爆栗,“臭小子,怎么才回来?我都找了你两圈啦”。

破锣嗓子,一听就是一觉睡过中午的李德禄。

转身看去,老头神采奕奕,一双细小的眼睛贼亮,身材不高,胡须不长,一件青布儒袍皱如咸菜,洗得都快没颜色了。

“着什么急呀,老头,我这不是打猎去了嘛”。

脑门上又挨了一下,老李的无影手十分厉害。

“没大没小!老头也是你叫的吗?你个不孝子!”老头子吹胡子瞪眼,挽起袖子就要揍人。

“唉~别别,老爹你看”刘枫陪着笑脸,递上两只兔子。

“哦?~好好好,果然有出息,看在兔子的面子上饶你一次,赶紧去拾掇拾掇,把两只都烤了,烤好送进来”老头见兔心喜,立刻转阴为晴,吩咐完了转身就要往屋里走。

“烤了?两只?”刘枫不解。

平日里若有收获,大多是做成肉干以备不时之需,更别说眼下就要入冬了。

老头转过头来,脸上似笑非笑,“家里来客人了,动作快点”说完一撩门帘钻进了门洞。

客人?哪门子客人?爷俩相依为命多年,从没来过什么客人。

刘枫一阵奇怪,想要偷看,可门帘子捂得严实,不由摇头苦笑,提着兔子去了。

………

刘枫的烧烤手艺是村里的一绝,远近闻名。

去年秋天,山阳镇张大户家娶儿媳妇大摆筵席,还特地派人请了他去专职烧烤,李德禄足足敲诈了二十斤大米作为酬劳,对方二话不说立马成交。

放血、剥皮、清洗、生火,刘枫手脚麻利,动作娴熟,不一会儿,两只兔子被浸湿的树枝串在一起,架在火堆上烤得噼啪作响。

两张完整的兔皮被清洗的干干净净,用树枝张成个“大”字,斜插在地上。

刘枫双手抱膝坐在火堆旁,一手匀速转着烤串,一边回想近十年来的生活。

他伸手摸了摸大腿,新裤子手感颇佳,又结实又暖和。毫无疑问,这里的物质极其匮乏,但却有一种别样的宁静和温馨,这对两世孤儿的他有一种特殊的吸引力。

还有李老头,虽然猥琐吝啬,可老头对他有恩,更重要的是,有老头在,他就有家人,两世来唯一的家人。

一盏茶的功夫,刘枫看了看成色,火候差不多了,小心撕下一片兔肉,吹了吹热气送进嘴里。喷香流油、外脆里嫩,不由露出满意的笑容。

他站起身来走开两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提起烤串向屋子走去。

走到门边,隐约听见一个陌生的声音,说道:“十三年了,你打算何时让他知晓?”

不是老李的声音,那自然就是“客人”在说话。

正要伸手掀门帘,老李开口了,这句话很短,只有六字,但却让他的手生生停在空中。

“事若败,他必死!”声音阴沉而短促,与平时判若两人。

沉默了一阵后,那个陌生的声音再度响起,“你心软了?”

“是!”今天的李德禄格外惜字如金。

“你心软了?”

客人忽然纵声大笑起来,仿佛听到了最好笑的笑话,笑声嘎然而止,厉声喝道:“你竟要辜负主公的重托吗?你有什么资格决定他的一生,这是他的宿命,你以为他躲得掉吗?别忘了他是……”话语被打断了。

“好香啊,李老头今天有口福啦!”隔壁的罗三叔瞧见烤兔,忍不住赞了一声。

“小子,你作死啊,烤好了还不拿进来,让客人饿肚子,像是我们这种书香门第的待客之道吗?”显然,李德禄又变回了李老头。

刘枫向罗三叔微笑点头,掀帘进屋。

屋中采光尚可,顶上的大窟窿投下三屡柔和的夕阳,平添了几分生气。

其中的一缕,直照在客人身上,那是一个灰袍道士,盘膝坐地却一尘不染。

“鹤发童颜!”这是刘枫的第一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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