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入魔法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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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入魔法师-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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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呢。”她回答道。

    但她的心里却早就已经在一直猜测了。

    王大天没想太多,直接说道:“我梦到我最喜欢的那个女孩了。她她在梦里叫我回家。”

    王大天试着用最简单的话语把自己碰到的问题给描绘出来,在被那个幻境给击中了以后,他的确进入了一个梦境。在梦境里,他遇到了自己的女神。他梦到自己向女神示爱时的那个咖啡厅,梦到自己如果羞涩地向吴小汇说:“我真的很喜欢你。”

    按照施法者的设计来说,这个梦境应该是要激起王大天心中那悲伤的情绪,让他觉得自己无力回天、无法自拔,故而死困在梦境中。却没想到,这样一个梦倒让王大天提醒了自己:我有一个最爱的人在现代里等我。所以,在这里,我不应该再跟其它女生暧昧了。

    ——就算对方再怎么是自己喜欢的型,那也是不可以的。

    王大天在梦境里认真地打量自己那最喜欢的女生,把她的一举一动都收到了心田里,他像照相机一样地给自己帮对方一个照,放在了心底最深处。以后,每当他想念对方的时候,他就会把这个给放出来,就像播电影一样,给自己看一遍。

    王大天,不得不说,他是一个坚持的人。

    在梦到了那样的梦境以后,他选择了从梦境中缓了出来。

    当然,这也与梦境不够强有关系。当时他刚刚被李大飞和李克斯两人的合体幻术给击中,双李就被突然从暗处杀出来的阿三叔给偷袭了。如若不是这样的话,两个姓李的肯定会把这个梦境给再度升级。到时候,王大天还能不能平安地从梦境中醒来,那就是很难说的一件事情了。

    可现在,事情毕竟发展到了现在的这样一个程度。王大天坐在半夜里,心里发乱地想着的,就是这样一件事情。

    宁若烟静静地呆在他的身旁,她身上的香水的味道很好闻地传来,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可是,这样一种味道却让王大天有一种背叛了自己最喜欢的人的错觉。

    他下意识地坐得离女生远了一些,说道:“小宁,我不知道是不是我自己自做多情,但我感觉到你好像是喜欢我的,对吗?”

    宁若烟一下子被心上人捅破了心窝,又惊又喜,“哪哪有”她的反驳有点儿无力的语气。

    “呃怎么说呢,”王大天没有理会对方的话语,只是轻轻地站了起来,说道,“如果是我错觉的话,那就对不起了。但如果你是喜欢我的话,我跟你道个歉。因为我是已经有喜欢的人的了。”

    就这么说完,他静静地走回到了自己的睡的地方。然后就这么躺下了。

    夜里,只有宁若烟还静静地看着那个人的方向,呆了好久,好久。

    第二日,王大天也找了一个两个人单独相处的机会,跟红姑娘说了同样的话语。红姑娘的性格比宁若烟要火辣得多,“谁喜欢你呀,”她说道,“哈哈哈,你别自作多情了”

    红姑娘还说了好多好多,王大天没有听完。现在他也不管自己有没有因此而误会或伤害到对方,他只是这么平实地把自己想说的话说完,然后就是这样而已。

    他甚至都没有在乎对方的回答。他只是想把自己要表达的表达完罢了。

    这一日,几人再往那深处走,四人之中却有着一种别样的尴尬的感觉。一直下来只有阿三叔在说话,三个年轻人像是刚发成了哑巴一样,久久没有说上一句话。

    这地穴一直往下走,大有越来越平稳之势。几人不一会儿,就已到了一个会客厅一样的地方面前。只见这个地方面积超大,看着那边上墙上的石砖虽然已有很久的年月,但却并没有感觉到太多灰尘沾染在上面的感觉。

    “这地方有灵气。”才一走进这里,四人之中最为见多识广的阿三叔就这么说道。

    隐隐之中,他感受到了一股很熟悉的感觉。

    这种感觉不知怎么说,让人有一种很莫名的熟悉。

    “嗯,好像是。”宁若烟也好像感觉到了什么,她的眉头轻轻皱着,不过这只是一种狐疑的情绪的反应,倒并不是表示她真的碰到了什么样的麻烦。

    王大天、红姑娘试着用自己的魔法力去感知,但却什么也感觉不出来。

    看着自己眼前那大大的门,王大天纳闷了:难道宁若烟的能力比自己跟红姑娘的高吗?如果说阿三叔能感应到,但包括自己在内的另外三个年轻人都感受不到,那也就算了。

    怎么可能自己不知何时就比宁若烟弱了呢?

    难道

    他的心里忽然升起了一个想法,但在没有得到证实之前,他没敢有这样子的预期。因为他不相信自己会有这样幸运。

    “我们往前看看吧。”几人在原地等了一会儿,红姑娘看着呆在原地也不是办法,便提出了这样一个建议。

    “嗯。”王大天现在的心情应该是四人之中最为迫切的一个,他轻轻点了点头,也不算什么长幼辈份之类的事情,带着头就往前面走去。

    四人慢慢地往前行的时候,这个山洞里已经不再需要点着火把来照亮了。不知为何,那山洞的深处,竟然亮出了光来。四人在这黑暗地方中也已经呆了一天一夜,原本视线早就熟悉了低照度下的视角,这下看物事便更清楚了。

    只见那沿着石壁而下的地方,虽然看起来也并没有什么大不了之处,但是那光线中透出来的色泽,竟然是一种很高级一样的感觉。

    “是火之珠!”

    这一句话从宁若烟嘴里说出来的时候,王大天那噗通噗通的心也跳得更厉害了。

    只见宁若烟跳上前去,一边拿起那放在一个木架子上的一颗像珍珠一样的物事,一边把它捧在了手心里叫道:“果然是火之珠,阿三叔你快来看,它还滚烫着的呢。”

    面对着这样一个物事,红姑娘没有所动,但王大天却有了反应。他走上前来,问道:“这就是火之珠么?”说话之间,他的眼神早就盯到了那个红色的物事上。

    只见这火之珠整体为暗红色,本身自然地就散发着一种很难让人形容的光芒。如果要硬为这种光芒寻找一个形容词的话,应该是很“高级”的光吧。

    “我可以伸手摸一下吗?”王大天开口,在得到宁若烟的许可之后,他伸手轻轻地摸了摸这个有点触感像玉一样的东西。

    嗯,没错的,温温热热的,就像是正在孵化中的恐龙蛋之类的热度。

    呃当然啦,王大天这辈子也是没机会摸过孵化中的恐龙蛋这样诡异的东西啦。

    “怎么,王法师你也听说过这火之珠吗?”

    这个时候,阿三叔的一句话倒是堵住了王大天的嘴巴。“呃”少年尴尬地一笑,心里暗自想道:我可不能跟你说,我穿越来这个世界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来寻找这包括火之珠在内的七颗宝珠吧。首先你没看过七龙珠我不好跟你解释这么伟大的寻宝原理不说,我看你这老头一看起来就是一副老古董的模样,“穿越”这么高级的东西说出来,别把你吓坏了不可呢。

    阿三叔倒是误会了王大天的意思,轻轻笑道:“既然少法师不方便,那我也就不寻根究底了。”

    少法师?

    王大天一愣,但随即也是释然了。呃这玩意儿,应该就是跟武侠小说里的“少侠”差不多的意思吧。

    王大天一边看着火之珠,一边问道:“阿宁,你可以给我解释一下这火之珠的来源吗?呃我是说,如果方便的话。”

    宁若烟被这句“阿宁”给在心里偷乐了一下,暗自想道:他把我叫阿宁,那起码就算都是做朋友的话,我也比那红姑娘跟他熟上一些呀。

    抱着这样的想法,宁若烟开起了口来,说道:“这火之珠嘛,虽然传奇归传奇,但是若是用起简单的话语来,倒也是一两句话就可以解释清楚它的来历的。传说呀,这个火之珠是我们之前一位很厉害很厉害的火族的前辈所留下来的遗物,所以如果带着它一起修行火系魔法的话,大概会有百分之十左右的修炼速度上的加成。也正是因为这样子,它才会名气越来越大。”

    嗯,如果这么说的话,就可以说得透了。一则是百分之十的加成并不多,所以它的名气也没有传到全世界都知道的程度。再者,这玩意儿只是对修炼火系魔法的人有用,所以其它系的法师当然不在乎这个东西了。

    宁若烟又补充道:“这火系加成的百分之十,也是传说中的作用而已,具体到底有没有用,可能还是要试试才知道的。其实对于我们火系法师来说,这百分之十的速度,绝大多数人是不耻的。”

    “这话是什么意思?”

    宁若烟又说道:“因为那个前辈,是一个抛弃了他的妻子和儿子的男人,他跟了一个已离婚的女人在了一起,后来,又被那个女人给抛弃了”

    呃,故事有一点儿乱。不过王大天当然是听懂了,也就是说,这个所谓的火族的前辈,他留下来的这颗珠子,只能加成百分之十的速度,这个加成太少了。更重要的是,谁用了他的东西,那就是背上了他的“传人”这样的罪名。而火系魔法师都是纯种的血缘才会力量强大,这些看名义高过一切的人来说,肯定不会想要拿这样的东西。

    “也就是说,这东西是个邪物?”王大天确认般地问道,而宁若烟轻轻地点了点头。

    王大天试着问道:“那这样的话,可以把它给我吗?”

    宁若烟道:“王王大哥,你就不怕被认为是‘坏男人’吗?如果你接受了这个,那我们火族的人肯定会认识你是恶人,以后就不会对你这么善意的了。”

    王大天没有思索,道:“没关系,我愿意承担这个后果。”在阿三叔、红姑娘以及宁若烟三人的好奇目光中,他说道:“我跟你们坦诚吧,我有一个很爱的人,她在很远的远方,我需要收集七颗珠子,这火之珠就是其中一颗。只有收集七颗珠子,我才能跟她相聚”

    讲到了这里,王大天也不得不佩服自己,竟然能把这七龙珠的故事讲得这么浅显易懂,真是不容易呀。

    宁若烟道:“可是这样的话,你就会成为很多人所不喜欢的人了喔。”

    王大天道:“没关系,就算失去了全世界,我也要跟她在一起。”顿了一下,他又说道:“这是我与她的承诺。”

    宁若烟安静了一会儿,然后才将这火之珠放到了王大天的手上,道:“好的,王大哥,经过这些天的相处,我也知道你有一个很爱的她。再加上你拿了这火之珠以后,我们应该就再也不会跟你见面和打交道了。”她像跟一个老朋友道别一样,真挚地说道:“那就祝你好运吧。希望你能美梦成真。”

    讲到这里,王大天刚想答应她些什么,宁若烟就转身,像是完全没有看到王大天一样,一边向前走一边跟阿三叔说道:“三叔,这一行我们什么收获都没有,应该回去了吧。”阿三叔也演戏一样地说道:“没错,我们什么收获也没有,应该回去了。”

    两人就这么一直向着来路而去。王大天没有去追,因为他知道,再追也是没有用的。

    有些人在你生命里出现,是有缘因的。缘尽了,再强留,那也是强保着一份已经写到结局的小说,再写下去也是没什么意义的了。

    王大天转过头来,抱着这样的心情,看了红姑娘一眼。红姑娘对他也是淡然一笑。

    他们这两个朋友,也马上像王大天跟宁若烟一样,在这躺寻宝之后结束他们的缘份。

    一切,大家安好便好。

    王大天看着山洞的尽头,微微地笑着。

    他现在看见了自己在这个世界里的一个良好的开局,似乎也看到了那美好结局的希望。

第1章 冤家冒险团() 
大海,对于每一个有梦想的少年航海士来说,都是一个充满未知、理想以及热情的地方。你不知道自己会在这一片蔚蓝里碰到什么,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一夜成名,甚至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在下一刻死掉。

    但大多数的男人就是这样子的,在这个魔法师横行的世代,任何一个像样的男人都不会甘心于安静地度过一生,冒险才应该是男人的天性,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以自己的实力,让世人都知道自己,那才是一个值得追求的一生。

    但对于脸上带着一块刀疤的史老板来说,事情就完全不是这样子的了。虽然他的狗肉店就开在离港的大港口,来吃狗肉的也都大多是参与刺激的海上冒险的魔法师,可对于他这个长着一米九的高个子、一身横实的肌肉的男子来说,冒险却是这世上最傻的事情。

    有时也会有客人问他,“史老板呀,你身体素质这么好,以前年轻的时候,也是学过一些魔法的吧,怎么不去冒险呀?”

    史老板会哈着脸陪上连自己都有些觉得恶心的笑容,而心底则是在想:得了吧,这种傻蛋才做的事情,就留给你们做好了。

    这就是他心底最真实的想法。

    虽然在他以前,当他还不是史老板的时候,他可不是这么想的。

    那个时候他也是一名青涩的青年,也是一名小小的魔法师,有着不错的天赋,还没有开始杀狗

    那个时候,他不叫史老板,他的名字叫史丹利。

    史丹利这么一个洋派的名字,每每在皇后港的冒险队伍里出现的时候,都会引起一阵热议。

    “这是外国来的人吗?”有人会这样好奇地打量他,但是呢,只要看到他的那一头黑漆漆的头发,那些人又会改为捂住嘴偷偷笑的表情。

    而这样的表情,总是有些伤到史丹利的心。

    六年前,史丹利还只是一名十七岁的孩子。他已有两年的航海探险的经历,虽然还没有参与过太大级别的冒险活动,但在同行的人眼里,他已经是很少很少的人。

    他没有想到,有一天,在这个蔚蓝的蓝天下,在那个有名的剑字招牌的旅行团伙召集平台——剑缘酒吧——的门里,他竟会碰到另一个比自己还小的青年。

    不,与其说是青年,不如说是少年更为合适一些。

    那个自称为王大天的家伙,既没有可爱的虎牙,也没有帅气的脸孔,仅凭着一身还算结实的身体,就竟敢在酒吧的公告栏里写出他自己的告示:寻找一起去找水之珠的伙伴,非诚勿扰。

    水之珠呀,那可是这片海上很传奇的宝珠。虽然据说那是有着霉运的珠子,而且也只能为水系修炼者产生百分之十的修炼速度的加成,总的来说性价比并不高。但是呢,也正因为它的稀少和不可替代性,竟也成为了高价的寻宝物。

    很多人来海上探险,除了追求刺激与名声之外,财富当然也是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正是因为如此,对于这种能卖出高价的东西,虽然想持有的人不多,但没有一个冒险者不想夺过来拿去转手一卖的呢。

    正因为少年写下了这样的内容,史丹利才对他另眼相看。

    仔细一瞧的话,他是一个长相很普通的少年。人也好像并没有太多特别的地方,如果不是因为那稚嫩的脸庞透露出了他那超小的年龄,那他还真的不太会注意到这个少年。

    带着一分好奇心,史丹利来到了少年王大天的面前。“喂,你有什么能力呀?”他以同伴间随意打招呼一般的口吻这样部着,然后,他的右手一挥,一个黑色的棍状物也就出现在了他的右手之上。

    仔细一看的话,很明显可以看出,这是一根打狗棒没错了。

    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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