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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钱行的后院里,青衫男子一边悠闲的磕着瓜子,一边打着哈欠问道:“那个女子最近有什么行动吗?”
“没有,她订了一间房间,订了两天,还四处打听有没有马车,看来是想回去的,但是她在上街的时候,买了一个卖身葬弟的女孩子,然后这个女孩子病了,她正带着这个女孩子在旅店里面养伤,顺便把住店的时间又延迟了三天。”手下的人一脸迷惑:“说来这个姑娘花钱也实在是大手大脚,店里的伙计啊,现在都把她当成财神供着,等着她的打赏。”
后院中的男子正是轻风,他有些头痛的想着:“花钱大手大脚,难道她不是出自穷地方,是我的估计错掉了吗?”他想了想,反正房间只延长了三天,不如就再等上三天吧,“你安排人,假装是商人,看能不能探出她是要回去哪里的,顺道载她一程。”
第五十三章()
从石城前往小镇的车是没有的,夏景语原本打算坐马车前往,但是小镇贫穷,加之夏景语也说不出小镇的名称来,赶车的车夫总摆摆手,摇摇头,“姑娘,这活我不接。”
夏景语表示要加钱,车夫更是一副避之唯恐不及的样子,夏景语从他们的眼睛中读出,竟然是觉得没有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事出反常必有妖。
同样是面对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店伙计和张大夫的表现就大不相同了,一个是整天殷勤的添茶倒水,嘘寒问暖,另一个是派遣药童子,端着煎好的药,为了防止药凉了,还特意放在厚厚的大瓦罐里,让药童子一路跑着送上来。
苏秀秀一天前还是一副将死不死的模样,调养了一天后,就小脸白里透红,眨巴着一双大眼睛,继续一口一声:“恩人,我要给你做牛做马。”
夏景语郁闷着了,你一个十来岁的小姑娘,还报答我呢,现在你吃的是我的,住的是我的,穿的是我的,且不说当初为了救下她白白多给了伙计和张大夫多少额外的油水钱,给她洗澡,买了几身能看的换洗衣裳,把她打扮的干净利落,也花了夏景语不少铜子,打点这些的,都是店伙计,店伙计年纪一大把了,还等着他朦胧的大眼,一副,给钱给钱的姿态,让夏景语也不忍心让人家白忙活一场,这样下来,店伙计对夏景语更是殷勤了,这份殷勤不仅仅是最初见钱眼开,现在也掺杂了少许的真心实意进去。
这日店里来了几个客人,打着马车赶着马,同往常一样,店伙计牵过他们的马,这时他一阵犹豫起来,这马儿并不十分吃草,也没有什么疲惫的形态来,按理说,长途跋涉后的马儿,应当是十分疲惫,饥饿的。但是没等他多想什么,就从这批客人嘴里听出了这样的消息,这些客人的目的地,可能与楼上那位姑娘的目的地是一样的,当初还是那个姑娘问他这附近赶路的马车在哪里,他也就顺便问了一下目的地,姑娘说不清楚要去的地方的名称,只是大概的指了指路。
店伙计当然是不知道路的,毕竟他在这个店里工作已经很多年了,店里规矩严,轻易不得请假,他也就没什么机会出门。那条姑娘指着的路,甚是偏远,他想了想,觉得本城应该是没有多少车队会从那里走的。果然,姑娘去马车那里转了一天,没有寻到去那里的马车。
店伙计得知这个消息,心下暗喜起来,这样一来,姑娘要在店里逗留的时间应该会增加,这样也就意味着,他得到的小费也会增加。没想到姑娘却是个很有决断的人,没有车就没有车了,我也不等了,估计等也是等不到的,活活在店里浪费时间,大不了走回去。
如今听到这个消息,店伙计赶紧上了二楼,将情况如此一般的说了一说,他期待着这个姑娘露出欣喜或者感激的神色来,好让他的一番辛苦没有白费,然而姑娘只是皱了皱眉毛,露出疑惑的神色来:“按理说那个小镇那么偏远,询问了那么久都没有人经过,那些人去那个小镇是干什么的?”
店伙计被问的语塞,也害怕其中有什么猫腻,于是让夏景语自己去和那些人询问,赶车的人是一个四十多岁,慈眉善目的大汉,他笑眯眯的同夏景语攀谈,夏景语看他眯着笑笑的眼睛,露出憨厚的笑容来,警戒心放下了大半,赶车的人自称金大叔,说是送一个人去寻一房亲戚,看着是顺路的,带着姑娘也没什么。
夏景语比划着说了半天,交代了一下自己的路程,金大叔不客气的拍拍胸脯:“我们就是顺路的,姑娘放心的坐我的车吧。”
就这样,在第三天的上午,夏景语带着苏秀秀,坐上了返回小渔村的路马车,按照马车的速度,三人一天之后就能到达小镇,金大叔不愧是多年的老人了,他的每一句谈话都具有技巧性,不动声色的向夏景语打听出了她的路途,还没有被发现,夏景语依旧傻傻的认为,真的是“碰巧的”“顺路”
金大叔说他们的目的是为了寻人,打了顺便车,夏景语心中也有几分过意不去,觉得要帮助他们一起找,到了这里,金叔却支支吾吾起来,只说是为了些不光彩的事情,此事不宜大肆宣扬,还是他们自己暗中解决一下比较好。
夏景语看着金叔一脸讳莫如深的表情,觉得自己要体谅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所以一副我懂的表情,就这样愉快的答应保守秘密了。
到了小镇之后,面临着下榻的问题,夏景语想起自己用鸡腿换来的金豆子,瞬间觉得不舒坦起来,她不要到那个旅店歇脚,毕竟坑了人家那么多钱,等她能够自力更生,建立商业帝国的时候,再来换清楚这笔债吧。
金叔忙着寻找旅店,夏景语却跳下马车,站在路边看着他们:“金叔,你们去寻地方住宿吧,我家并不住在镇子里,还在离镇子有些路程的小渔村,小渔村的路不好走,你这马车也难赶过去。”
金叔愣住了,他得到的要求是仔细弄清楚夏景语的来历,这样一来,线索岂不是在这里断了吗?
和金叔一起来执行任务的,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女人,双目含情,体态风韵;此人是名为孙五娘,孙五娘十五六岁时候,是舞场上的一朵花,舞姿虽算不上倾城绝顶,容貌也不过中上之资,却将一群男人迷惑的团团转,恨不得为她掏心掏肺。
然而孙五娘确实个脂粉里的英雄,迷倒了一个钱行里的人后,竟然顺藤摸瓜的找到了这个钱行的执行部门,然后顺利进去了。
孙五娘极为风韵的拨了拨头发,歪着脑袋想了想:“不如,我们就在这个镇子里先打听打听,那个小渔村是没有旅店的,既然如此,他们要是真的来了,也只能住在镇子里的旅店。”
第五十四章 病无药医()
夏景语带着苏秀秀回小渔村的时候,颇有几分衣锦还乡的味道,相对于小渔村来说,夏景语和苏秀秀身上穿普通的布衣服,就是仙衣。
一路上苏秀秀都极为的安静,紧紧的跟在夏景语的身后,就算最初她看到小渔村景象的时候有些惊异,但是很快就收敛起来,眼观鼻,鼻观心。虽然一次能拿出几千铜板的应该是个有钱人,但是也没人规定有钱人不能住这里,苏秀秀自我脑补。
入了段锦绣家,夏景语看到熟悉的小屋,忍不住鼻子一酸,这时正是饭点,四儿跑了出来,一把抱住了夏景语的腿,仰着头,甜甜的叫着:“姐姐,你回来了。”
夏景语解下身上的小布包,取出糖葫芦,递给了四儿。
四儿拿着糖葫芦,愣愣的站在那里,眼里写满了好奇,用小手戳了一下糖葫芦晶莹的外表,抓了抓头:“这是什么啊?”
“这是糖葫芦,很好吃。四儿快拿去吃了吧。”夏景语突然有些想哭,从来没有出过小渔村的四儿,竟然连糖葫芦都不认识,她怕眼泪被四儿发现,转过头来,苏秀秀也是好奇的看着这一幕,苏秀秀虽然身为乞儿,但好歹在城市里长大,她从来没想过,在那些偏僻的角落里,有着更贫穷,视野更狭小的人。
一串糖葫芦共十个,四儿小心翼翼的取下两个,塞给了夏景语,又给父母每人两个,最后,四个孩子,一人一个。
夏景语的眼泪终于掉下来了,她把手上的糖葫芦给了苏秀秀,自己擦干了眼泪,四儿正捧着糖葫芦,一脸幸福的舔着最外层的冰糖,舔完了冰糖,他才小心翼翼的啃起里面的山楂,明明只是一个糖葫芦,他却像捧着至宝一样,仿佛这是世界上无价的珍宝。
段锦绣出来了,看了夏景语,又看了身旁的苏秀秀,将两人向里面迎:“你找到家人了吗?站在外面做什么,快进来。”
夏景语见段锦绣一家的吃食都十分简陋,粗糙的小碗里,不知放了些什么成了一团的东西,大子躺在床边上,被晒黑的脸显出青色的痕迹,一只手按在肚子上,痛苦的蹙着眉。
“大子怎么了?”夏景语问。
段锦绣随意的看了大子一眼:“不知道,她嚷嚷着肚子胀,确实胀的很,这几天就让她不干活,在家里休息了,胀着也好,总比饿的好。”
夏景语冲到了床边,掀开被子,薄薄的破衣服,不能掩盖住女孩鼓鼓囊囊的肚子,夏景语小心的揭开衣服,女孩瘦骨嶙峋的肋骨根根可见,已经十三岁了,却完全没有半点发育的痕迹,完全一个小干巴菜,肚子圆圆的如同皮球一样。
夏景语不小心碰到了她的肚子,大子疼的直掉泪,死死的咬着嘴唇没有发出声音,表情依然是木然的。
苏秀秀从后面探出了脑袋,张了张嘴,什么都没说。
夏景语问了段锦绣:“都这样了,怎么不去喊大夫。”
段锦绣倒退一步,捏捏衣服:“也不是大病,孩子哪有这么娇惯的,况且,家里……”她叹了一口气,眼圈也红了,“谁家孩子不是这么挺过来的,我原先生的也不止这些,现在留下来的都是命硬的。”
夏景语也明白她的苦处:“我去寻找亲人的时候,就留下了我的妹妹。”她把苏秀秀退到了前面来,苏秀秀也不反驳,乖乖的和段锦绣问好,惹得段锦绣直夸,看着姑娘气派,一看就是大家出来的。
说道这个,夏景语也不得不承认,苏秀秀虽然是个乞丐,但是她文静起来,人人都能觉得她是个中等人家,教养良好的孩子,但是她凶狠起来,完全是只狂暴的野兽,甚至不像女孩。
“家中还有些钱财,我在那里没什么奔头,都变卖了,来了这里,在这里好歹和大娘认识,多少有个照应。”夏景语编起谎话来十分顺溜。
“我要说报答大娘,大娘未必答应,但是大子这病,我得带她去城里医治。”说是城,其实也不过是小镇。
段锦绣到底是心疼女儿的,夏景语找了拉车的王大,给了王大五个铜板,让他带着他们几个进一趟城里,王大接了五个铜板后,眼睛都亮了,千恩万谢都不为过。
五个铜板对夏景语来说,已经不算什么了,她有能力拿出更多的钱,但是这个世道人心险恶,她现在的情况还不适合太过张扬,苏秀秀看着欣喜若狂的王大,也是惊讶的瞪大了眼睛,她不解,五个铜板对一个成年人,能做什么。
大子已经不能走路了,被抬上了王大的破板车,在上车的时候,看的出她很痛苦,但是僵硬的表情中,竟然唇角微微带了一点笑意,但是转瞬间,又变成了木讷无表情。
夏景语坐在她旁边,摸摸她的头,从身体年龄(?)来看,自己只比大子大了三岁,却看上去健康很多,大子向她咧了咧嘴,声音很小:“我不会死了。”
夏景语给她调整到一个舒服的躺姿,安慰她:“你还那么小,怎么会死呢?”
“难受…得…想死。”大子断断续续的说着,脸色依旧难看,眼里却跳跃着生命的光芒。
夏景语别过头去,谁能关注到,这个整天默不吭声的女孩,心里也有自己对生命的最低渴望。
在镇子里找了一家医馆,王大的板车上阵阵鱼腥味,加上王大破烂的衣衫,守门的药童嫌弃的想要赶人,嘴里嚷嚷着:“付不起药费的就别来,这里不是救济所,让让,你这阵味道,让我们医馆开不开张啊。”
王大尴尬的站在一旁,卑微的向药童点头哈腰:“是,是,您说的是……但……”
药童不耐烦的听着,手上还做着赶苍蝇般的动作,仿佛王大就是只让人嫌弃的苍蝇,苏秀秀站在一旁握紧了拳头,嘴里冷哼:“狗眼看人低。”夏景语把她向后拉了一步,她总觉得,这个女孩甚至可能当场冲出去,一拳揍在药童脸上。
夏景语不疾不徐的下了车,向药童手里塞上了两三个铜板,药童这才打量几眼夏景语,懒懒的说:“你带病人进去,那个赶车的,留外头去。”
夏景语抱歉的朝王大笑笑,王大得了五个铜板的好处,抱下了大子,就推着车去了远些的地方候着。
老大夫给大子诊脉完了,不急着开药方,皮笑肉不笑的看着夏景语:“这病可是要调养的,我这里看病的规矩就是不开药方,只能从我这里抓药,一天十个铜板,付得起我便给你开药,付不起就赶紧走吧。”
大子一听一天十个铜板,眼神瞬间就暗了下来,他们家一年,都整挣不来几个铜板,平日的劳作,刚够吃食,她颤抖着扯了扯夏景语的袖子:“姐,我不治了…回家。”
夏景语取出十个铜板,递给了大夫:“你先开一天的药来。”
大夫见是十个铜板,不屑的笑笑,抽过一张纸,写的龙飞凤舞的,交给一旁的药童,拿去开药。
夏景语在一旁瞥了一眼,完全看不懂,原来古今的大夫都喜欢写让人看不懂的字。
不过,后来事实证明,南孤岛的文字,夏景语根本看不懂。
端倪()
药很快就抓好了,却面临着另一个问题,煎药。
段锦绣家没有煎药的小炉子,也没有煎药的柴火。这药每天要分三次服用,回小渔村显然是不现实的。大子虚弱的抬起头,一副要哭的模样,“姐…谢谢你,吃了这一天药,我肯定会好起来的。”
大子现在病重,至少要连续吃上几天药才行,留在小镇接受治疗是唯一的办法。
哎…虽然一点都不想回到那个小旅店,但是大子的病,不能拖。夏景语告诉王大,让王大先回去,王大拉着他的板车,问:“姑娘,那你们晚上留在这里方便吗?”
“方便方便,没什么的。你放心。”夏景语打发他,王大也没想太多,这个天气就算是在外面睡一晚上也没什么,临走前,夏景语嘱咐一句,“要是段大娘问起,你就说大子的病没什么,但现在不方便移动,要过几天才回去。”
王大领命走了。
夏景语从街上找了一个拉牛车的,拉着大子去了旅店;店伙计见了夏景语,张罗出了一间房子,夏景语安好了大子,问店伙计有没有煎药的炉子,嘱咐他煎药,店伙计摆摆手,懒懒的打着哈哈:“你可知道,煎药要浪费多少时间?至少一个时辰要不停的看在那里。”
这真是……夏景语额头的青筋跳动两下,从兜里拿出两个个铜板,塞到了伙计的手里,伙计看了这两个个铜板,神情似乎并不是很欣喜,又把铜板推了回去,一副看不上眼的样子。
夏景语心中暗暗奇怪,这点钱对他们来说,不算少,况且,只是煎药而已,能得到这笔收入,也算是意外之财,这真的是当初被一个鸡腿就骗走了金豆子的店伙计吗?
但是她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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