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天朝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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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天朝1630-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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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的传统,这就是时代的不同了。

    宋人从小就在适应格律诗,所以对他们来说做古诗词更容易,反而让他们是用白话文写作现代诗,看似自由,反而让人无所适从,很难写出那种味道来。所以说物以稀为贵,当今的大宋朝文坛却是更看重现代诗人。

    院子里的一众年轻才俊纷纷皱起了眉头,憋着劲儿要写出一篇留名千古的现代诗名篇来,好博得郡主的喜欢。郡主这等人平时根本没机会见到,这等获取佳人好感的时机决不允许错过。

    这当口就连李哲和陈子龙两人都停住了互相嘲讽,仔细在脑海中酝酿感觉。

    陈子龙自己想了一会儿,自觉无所得,便自停下了思考,他这人聪明是极聪明的,却性子惫懒,要不然也不会和穿越前的李哲臭味相投。自觉的跟本没有机会,也就没报太大的希望,谁知他扭过来发现,自己的老搭档李哲竟然也在念念有词。

    生生吓了他一跳,

    “喂!”

    “怎么?”李哲被他吓了一跳。

    陈子龙道:

    “怎么还来真的?”

    “怎么?不行?”李哲理直气壮的道,“我一直对郡主倾慕,朝思暮想,说不定哪一刻我便得了灵感,做得出一首好诗来,又有什么不行?岂不闻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难道只有你这小白脸才能做得出诗么?我这叫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你懂得甚么?”

    如果不是陈子龙和他实在是一对损友,了解得不能再了解,还真的会被李哲这一番做作给吓住。

    陈子龙看着李哲,简直不敢相信这是出自李哲之口。

    对郡主倾慕是倾慕,今天在这里的人人人都倾慕郡主,但哪一个人会象李哲此刻这样这么直白的说出来。

    身边的旁人都已经看不惯,忍不住出口道:

    “李哲,公主是何等样人,就凭你也敢对郡主有非分之想,你也太不知羞耻了,简直就是亵渎,说的好像你真会写诗一样。”

    李哲在州学的同学们眼里一向是边缘岛上出来的乡巴佬,祖上靠军功得爵,然后后辈就凭着恩萌能将爵位一直继承下去,算是典型的拼爹,最让同学们中寒门出身的人看不惯。

    再加上李哲本身在州学里成绩又一向是倒数,功课不好,更是让人不屑。

    偏偏此人还没有自知之明,此刻还想着作诗,在郡主面前邀宠,这得是多极品的人才能做出这种事儿来,种种丑态,真是让同学们笑掉大牙,几乎没人会相信他能写出好诗来。

    自然有人要出口驳他。

    不过面对这人的嘲讽,李哲却是丝毫不以为意,这时候光论口舌之利证明不了什么,等一会儿真功夫见真章才是本事。

    不说李哲这边,却说这时前面已经有人做出诗来,吸引了众人眼球,众人纷纷围上前去。

    抢先做出诗歌的人是一个同学,生的唇红齿白,英俊不凡,却是两人在州学里的同班,班里文辞最好的学霸陆凡,此人向来有急智,最善于作诗,没想到今天在这里也是第一个做出来。

    只听他开口吟道:

    “离别之于爱情,

    好比狂风之于怒火,

    它能将小火熄灭,

    也能使大火熊熊燃烧。”

    这一首诗一出,很多人立时便闭住了嘴。

    很多人将之和自己做的诗一比,嘿!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很多人做的诗和这诗一比,登时就成了甩大街的货。

    这几句现代诗短小精干,却韵味无穷,简单的几句话,却启人深思,平常人往往认为离别是对爱情最痛苦之事,所以才有无数描述相思离别之苦的文章,千年以来莫不是如此。但陆凡这首诗却另辟蹊径,认为离别能使真正的感情升华,经历过离别的感情才更显浓烈真挚,这一层境界又比平常的离别诗高出一筹了。

    陆凡能写出这样的诗句,已经得到了白话文语句运用的精髓,传统的古诗词,讲究的是含蓄,点到即止,最求意境,没想到陆凡的这首短短的现代诗,竟然隐约间也有类似的境界。

    坐在上面的郡主点评道:

    “陆凡君,这诗意蕴深长,写的很有意味。”

    陆凡得了郡主夸奖,登时就像是吃了二两酒一样,一团红云浮在脸上,

    众人都上前恭喜,

    “不错不错!郡主说得好!今天,还是陆兄才思敏捷,高了我等一头,我等甘拜下风。”

    陆凡被众人围着,脚步轻的跟踩在高跷上一样,高兴的都不知道自己是谁。

    就在这时候,李哲突然主动上前一步,

    “各位!陆兄做的诗极好,不过我这里也得有一首诗,却要和陆兄比一比!”

第十五章再别康桥() 
李哲一句话,让众人纷纷转头诧异看向他。

    咦?是他?

    同学们的印象里,平常这时候李哲都是努力将自己个儿藏起来的,今天怎么的,竟然主动站出来,向陆凡挑战?要和陆凡比做诗!

    这也太开玩笑了吧!能让人笑掉大牙。

    就连李哲的好友陈子龙都觉得李哲今天特别奇怪。

    莫非李哲真的能让人刮目相看?

    “不可能?”

    立马有人熟识的小声对身边人说,

    “这人不知道什么的得了失心疯了,明明不学无术,却又偏偏主动上前去引人耻笑,不是得了失心疯那是什么?”

    “总之往常我们绝对没看见这人这么主动做过。”

    还有那跟李哲不熟的,以为这人既然敢主动站出来,或许真的有些水平,就问身旁人道:

    “这人是谁,莫非也是哪个文采不错的同学,怎么平时感觉没怎么见过呢?”

    “屁?你哪里没有见过,就是那个酒桶李哲,那一次我们诗会,每个人都要作诗,偏偏轮到此人时,他怎么也做不出来,硬生生将酒宴上做罚的一桶酒生生喝光的那个家伙,难道你不记得了吗?”

    “我靠,原来是这家伙!”一群人看向李哲的目光就变得有些奇怪了。

    “李哲,你平日在学校胡闹也就罢了,今天可是郡主在旁,容不得你胡来!你快快下去吧!别来给人丢人现眼了!”

    一个李哲的同学站出来呵斥道。

    李哲道:“怎么?”

    “难道这里别人都做的诗,我就做不得么?”

    “郡主可没说我李哲就不能作诗!”

    “你……”

    那同学指着李哲看了半天,却没的话说,的确,大家既然来参加诗会,便没有人说不能作诗!

    “罢了!你自己要丢脸也由得你。我倒要看看你到底是能做出什么诗来。”

    这同学气急,拂袖躲到一边。

    园子里的人都拿奇怪的眼光看着他。

    不过李哲今天既然决定要一鸣惊人,又哪里在乎这些,一个人想要出人头地,总是要有勇气敢于主动出击。

    事实上原来他李哲在他前世的那个世界也没有这么强大的信心和行动力的,但不知怎么的,或许是因为穿越,带着另一世的灵魂和庞大的记忆知识,给了他莫大的勇气,呵!咱有金手指的男人,就是有这么自信。

    李哲面对着众人,朗声念道: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

    是夕阳中的新娘;

    波光里的艳影,

    在我的心头荡漾。

    ……

    悄悄的我走了,

    正如我悄悄的来;

    我挥一挥衣袖,

    不带走一片云彩。”

    正是著名诗人徐志摩的再别康桥,民国时代最著名的诗歌之一!

    这一首现代诗在后世是传世名篇,在整个民国文学史上都占有一席之地!徐志摩身为中国近代史上最著名的诗人,他的诗歌的最大特点就是朗朗上口,韵味无穷,读起来有一种音乐般的美感,最适合这个现代诗还处在开拓期时代的审美。

    这首诗一出,园子里的众人当即目瞪口呆,众人哪怕是再瞧不起李哲,也无法否认这首诗歌的隽美,这种含有乐律美的诗歌,听起来简直能让人灵魂都沉醉入这文字的美里。

    一个同学当即不自禁大喊一声,

    “这才是现代诗,这才是我心目中最美的现代诗歌,原来现代诗不仅能像古诗词一样充满哲理,还能像音乐一样华丽。绝对是一首好诗。”

    “是啊,李兄这首诗,读起来如若小曲,如闻天籁之音,犹如古诗词一样有着韵脚,读起来朗朗上口,如饮佳酿,如品美食啊!当可浮一大白!”

    又有人赞在这首诗道。

    “还有这诗歌里描写的若有若无的情谊,清新隽永,柔美飘逸,寓情于景之中,淡雅而含蓄,忧郁而又哀婉,可谓深得我华夏之文韵啊!”

    园子里不禁哗然,众人纷纷议论起来,就连一直干坐在亭子里的赵婕妤也不自觉听得站了起来,美目流转,异彩盎然。

    还有人在那里不忿,小声的说道:

    “不对,不对,这不可能!这一定不是他做的,他怎么可能做得出这样的诗,他一定是请人做了专门带过来的。”

    可是马上陈子龙就替李哲出口反驳说,

    “你莫要以己度人,污蔑李哲。用你那贫瘠的脑袋瓜自己想一想,请问能做出这么美的现代诗歌的大家,便是随便发在哪一家报纸杂志上都能取得名利,谁会来将自己的作品来给了李哲。单凭这首诗的价值就能流出后世,能做出这等诗歌的名人高士,谁会肯替人做嫁衣,这样的高士李哲又可能请得了么?”

    当即驳的人哑口无言。

    还有人还有其它的言论,在边上争吵不休。

    那陆凡刚以为自己已经稳超胜券,好不容易得了魁首,能有机会亲近佳人,没想到李哲横生枝节,坏了他的美梦,此时看着李哲,已经是恨极,一双眼至于喷出火来。

    此时上面的赵婕妤已经是站了起来,大声开口道:

    “诸位师兄,不要再吵了,在我赵婕妤看来,李哲兄做的现代诗,的确是高了陆凡兄一筹!当之无愧是今日的魁首,同学们勿再有争议!”

    赵婕妤一锤定音,众人再无法开口质疑,一个个只有拿着怀疑的目光看着李哲,满脸的都是难以置信。

    李哲今天得了诗会的最佳,看样子还是赵郡主金口玉言亲点,这一下子真的是一鸣惊人,这还是大家记忆里的那个酒桶李哲吗,这还是大家熟悉的那个对文辞一窍不通的李哲吗?

    这种人设上的逆转让很多人一下子难以接受。

    但此时的李哲在这时却只诧异一件事,他拿出了徐志摩的诗,拿到此时来不一鸣惊人才怪,只是有一个问题,

    “郡主为何会知道我名字?”

    李哲敢绝对打包票他之前的记忆里,从未记得见过郡主正视过他一眼,也从未能得到过郡主的注意。

    陈子龙在他耳边道:

    “郡主天赋异禀,过目不忘,你我州学里所有同学,郡主全都看在眼里,你当郡主天才那是假的。”

    李哲立刻醒悟,郡主应该会知道他,或许正是因为陈子龙。陈子龙的老爹可不就是安王府教喻,同时也是郡主的导师,那可是手把手将郡主教出来的,陈子龙当然和郡主熟悉。

    这小子出卖自己,李哲狠狠的看着陈子龙。

    “小子,快去吧!郡主等着你呢?”

    陈子龙又提醒李哲道。

    李哲一看,可不是,郡主显然是要请李哲单独入对,那道迷人倩影正站在那水池香榭尽头等着他呢。

第十六章再抄() 
李哲在无数道艳羡目光的注视下跟着郡主的侍女被引入一个房间,房间里装饰淡雅,充溢着一种淡淡的檀香味道,正对着房门,墙壁上挂着一把宝剑,一方古琴,令人意外的是,李哲甚至还发现了他在现代比较熟悉的乐器吉他,可见这时代东西方交流带来的影响。

    房中,郡主已经是换了一身更素雅的装扮跪坐在房屋的中间等着李哲。

    见了李哲到来,意味深长的笑了一笑,便道:

    “看来李兄真的隐藏的很深啊!我们这一届同学们没有一个人知道你还藏着有这样的本事。李兄刚才的这首诗,便是当今文坛的几位也不一定能做的出来。李兄单凭这首诗就足以蜚声文坛,被万人传诵了。”

    李哲只道是郡主夸奖,忙也连声客气,

    “哪里哪里,郡主过奖了。”

    岂料接下来郡主又道:

    “李兄也不用客气,这首诗的水平在那里,李兄也不要过于谦逊了,那可会让小妹看不起呢。好男儿当强则强,要敢于但当,才华是你的终究是你的,别人又夺不去,李兄又何必推辞。”

    这话李哲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总觉得郡主话中有着异样的感觉。

    “只是李兄这么好的文采,却是和在州学时前后反差太大,到底是所有人都看错了,还是您根本是有意故意隐瞒,李兄不知道愿不愿为小妹解惑?”

    李哲一凛,郡主看来果然是对李哲有怀疑,对昔日的李哲有了解,深知昔日的李哲是绝无可能做得出这样的诗的,这样当面询问,已经说明郡主的内心里绝不像刚才在外面时的那样支持李哲,就是她自己对李哲也有怀疑。

    李哲摸了摸鼻子,没想到郡主这么直接,一时间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了。

    说自己是抄袭吗?不,这些诗在这个时代可没有什么版权,根本不存在抄袭,而另一方面,就算李哲不抄袭,那么李哲脑中那么多属于另一世的科学知识技术文化,难道就这样一直放在自己的记忆中不见天日吗?

    那也是一种浪费吧!李哲可不会以为自己不抄诗就是什么好事,不抄书,别扭的自以为守住了良心的底线,那样的做法,难道就是一个合格的穿越者吗?

    作为一名穿越者,抄书,难道不本就是一种合理运用资源?

    心里这样想着,稍微平静了一下,李哲才开口回答:

    “这世间很多事都难以解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突然间就文思泉涌,写出些东西,郡主如果能看上,就当我是突然开窍了吧!我现在能够作诗,这是事实,郡主,难道近在眼前的事实不比往日的记忆更真实吗?”

    李哲反问道。

    郡主闻听此语,仔细想了想,这才淡淡颌首,

    “李兄这一句倒是也有道理,任何的道听途说,都不如亲眼所见。李兄,看来在州学里的三年,你真的是敛尽锋芒了啊!到如今才锋芒尽展!”

    这样的话题,李哲能怎么说,只能是让对方自己猜疑了。

    “不过我还想再听李兄再为我做首诗,就当是李兄送给小妹我的,李兄刚才做的再别康桥小妹非常喜欢,现在能不能再让我见识一下兄长的诗才。”

    郡主一双美瞳看着李哲的双眼,隐隐中李哲竟感觉其中有剑芒闪现。

    看来郡主对李哲也是有很深的怀疑,刚才李哲那玩笑一样的解释郡主并不满意。

    李哲自进入这郡主的府中就一直被人嘲讽猜疑,如果不是他别有所图,说什么也不会忍受这样的偏见。没想到进入郡主的房中,又受到郡主这样的外表看似柔和,实则内藏锋芒的质询。

    什么再做一首,什么再见识李哲的诗才,这不明明就是怀疑李哲的诗并非自己所做的嘛?

    这种皮里阳秋的味道,真真是让李哲讨厌。

    哼,什么天赋异禀,也不过就是普通女人而已吗,看这心眼小的。

    心里这样想,李哲眼神中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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