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何堪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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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何堪哀-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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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留美学生的闻一多(5)   
所以,实在不能把胡适、罗隆基与闻一多同称为自由主义者,虽然他们同在美国“受过教育”。当然,闻一多在生命的最后几年走到另一个极端,即变成一个狂热地谈政治的人。但闻一多最后几年的争“民主”、谈政治,也并不能与胡适、罗隆基们的政治言行等量齐观。 
五 
1925年5月14日,闻一多在美国西岸登船回国。6月1日,船抵上海。至此,闻一多在美留学时间不到三年。按清华规定,闻一多可公费在美留学五年。中断二年内,亦可复学。但闻一多终身不复踏上美利坚的土地。后来在清华大学任教,也总放弃出国的机会。按清华规定,教授任教满五年,即有一年休假期,可出国研究考察。当时许多人都选择了出国,但闻一多则自留美回来后便再无兴趣走出国门。1937年,轮到闻一多休假。是年清华休假教授只三人未选择出国,其中就有闻一多。闻一多打算回湖北浠水老家度过这一年休假期。后来由于抗战爆发,未回成湖北,随校到了湖南。(19) 
有的传记这样写到闻一多回国时的举动:“轮船驶进吴淞口,他突然脱下上身的西装,扔到江里:让祖国的滔滔江水洗尽留学生活中所受的洋气吧!”(20)此一细节或许出于传记作者的虚构。但这样虚构闻一多的举动,却并不离谱。不到三年的留美生活,闻一多带回了什么呢?带回了“中华文化的帝国主义”。但这并不属于美国这块土地上固有的东西。闻一多从美国带回的属于这块土地上固有的东西,可以确认的,首先就是这身西装了。现在,这西装也被扔进了江里。回国后的闻一多,在一些生活细节上,也的确与其他一些留学生很不同:“虽然他在美国留过几年学,他却不爱讲英语,连平时在谈话中插进几个英文的名词或术语的时候都很少。我想起了有两次在徐志摩家集会,我们都遇到一位西装笔挺、洋气十足的中年教授,他用一口流利的英语同一多攀谈,象开了龙头的自来水,停都停不住。一多则自始至终都用中国话回答。时间一久,他(闻一多)也不大耐烦了,叨着雪茄,笑而不答;后来率性歪着身子,斜靠在长沙发上闭目养神。两次的情况都差不多。虽说是件小事,我们却可以看出两种不同思想的具体表现。”(21)从这样一些生活细节,也确实可看出闻一多与那些西装革履、爱讲英语的英美留学生有着“不同”的“思想”。 
在美国居留不到三年的闻一多,实在不能说在美国受到了怎样的“教育”。所以,如果以闻一多“是在美国接受教育的自由主义者”为逻辑起点来把他的死与美国联系起来,那这个逻辑起点是不能成立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就根本不能把他的死与美国相联系。撇开他的留美经历,也完全可以把他的死与美国相联系,而且会联系得更自然。当时有的报刊也正是这样做的。1946年10月4日上海《文汇报》发表了题为《实现四大自由——敬悼闻李二先生》的社评,文章把闻一多、李公朴的被杀与罗斯福所标举的“四大自由”相联系,并不提闻李留美经历。社评说:“李闻二先生之死是死于政治暗杀;这是无可掩饰的事实,这便是美国故总统罗斯福所标揭的四大自由中特别指出并坚决反对的恐怖行为。罗斯福曾明白地向全世界宣告,民主生活的精神与理想不外是实现四大自由——言论与发表的自由,信仰的自由,不虞匮乏的自由,与免于恐怖的自由。李闻二先生的宝贵生命,便是牺牲在这恐怖的行动中的。而且致死之由,仅仅因为发表了言论,而且言论中所涉及的又仅仅是对于民主理想的信仰。这些无耻的凶徒,因为反对二先生有言论与发表的自由,反动他们有信仰的自由,就出以无耻的恐怖行动。所以这一行动是彻头彻尾地违反美国故总统罗斯福所标揭的民主精神与理想的!”这比“美国的枪打死的从美国受过教育回来的自由主义者”一类的声讨要理直气壮得多,也令人信服得多。 
2003年11月5日 
注释: 
(1)见1946年7月26日《新华日报》,转引自《闻一多纪念文集》,三联书店1980年8月版第33——34页。 
(2)一说招4名,见闻黎明 侯菊坤编《闻一多年谱长编》,湖北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页。 
(3)见《闻一多青少年时代诗文集》,云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8月版。 
(4)见梁实秋《闻一多在珂泉》,收入《梁实秋怀人丛录》,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1年2月版。 
(5)收入诗集《红烛》,并以“孤雁”为海外篇篇名。 
(6)事实上,闻一多也确曾把留学美国比作“闯入十八层地狱”。(见《闻一多年谱长编》第217页。) 
(7)见《闻一多年谱长编》第182页。 
(8)两信均见《闻一多年谱长编》第211页。 
(9)见《闻一多年谱长编》第183页。 
(10)见《闻一多年谱长编》第210页。 
(11)梁实秋在《谈闻一多》中说:“我看过一本小册子(史靖:《闻一多》),有这样的记述,闻一多‘随着许多达官贵人和豪门望族的子弟一道,走进了美帝国主义者用中国人民的血汗钱——庚子赔款堆砌起来的清华留美学校’。清华有多少‘达字贵人和豪门望族的子弟’?至于说清华是用中国人民的血汗钱庚子赔款堆砌起来,可以说是对的,不过有一事实不容否认,八国联军只有这么一个‘帝国主义者’退还庚子赔款堆砌的这么一个学校,其余的‘帝国主义’包括俄国在内都把中国人民血汗钱囊括以去了,也不知他们拿去堆砌成什么东西了。”(收入《梁实秋怀人丛录》)。   
作为留美学生的闻一多(6)   
(12)见季镇淮《闻一多先生事略》,收入《闻一多纪念文集》。 
(13)参见刘烜《闻一多评传》第三章,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7月版。 
(14)见《闻一多年谱长编》第225页。 
(15)发表于1923年6月10日《创造周报》第5号,收入《闻一多全集》。 
(16)原载1946年《文艺复兴》二卷一期,收入《闻一多纪念文集》。 
(17)见《闻一多年谱长编》第409页。 
(18)见梁实秋《谈闻一多》,收入《梁实秋怀人丛录》。 
(19)见《闻一多年谱长编》第497页。 
(20)见刘烜《闻一多评传》第113页。 
(21)见《闻一多纪念文集》第228页。     
沫若之吻及其他:写在郭沫若诞辰110周年之际   
沫若之吻及其他(1)   
郭沫若1892年11月16日出生,1978年6月12日辞世。郭的丧事是办得很有规格的。追悼会上,由其时中国大陆最受人敬仰也最具有实际政治权威的邓小平致悼词,悼词对郭做了这样的评价:“郭沫若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他一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对党的事业忠心耿耿,对伟大领袖和导师毛主席、对敬爱的周总理怀有深厚的无产阶级感情。他坚持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在党内历次路线斗争中,在思想文化界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中,在国际反帝反修斗争中,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决站在毛主席革命路线一边。他的笔,始终与革命紧密相联;他的心,和人民息息相通。”在这期间,自然有许多悼念文章发表。这样的悼念文章,当然重点是歌颂死者的“丰功伟绩”,这也与悼词中的评价相一致。在整整24年后的今天,翻阅这些悼念文章,林林的《做党的喇叭——忆郭老在日本二三事》(《人民文学》1978年第7期)一文最醒目。在诸如“悲痛的怀念”、“化悲痛为力量”、“怀念郭沫若同志”等一类套话式的标题中,“做党的喇叭”显得独特而又明快,它十分直接凝炼也十分准确传神地说出了郭沫若留在人们心中的形象。 
林林文章中说到,1936年春,他受“左联”之命与在日本的郭沫若接触,请郭写关于“国防文学”的文章,一开始郭有些犹豫,但几天后“我再去看他,他对我表示愿意来做党的喇叭。”可见,“喇叭”之喻,原是出自郭本人之口的。1949年以前姑且不论,1949年后,郭成了大陆上“新中国”的“文化班头”,在批电影《武训传》、批胡适、批胡风、“反右”等运动中,这支喇叭都起着冲锋号的作用。对胡适的批判和对胡风的批判差不多是同时进行的。在批胡风运动中,郭沫若这支喇叭曾发出过这样的声音:“今天对于怙恶不悛、明知故犯的反革命分子必须加以镇压,而且镇压得必须比解放初期要更加严厉。在这样的认识上,我完全赞成好些机构和朋友们的建议:撤消胡风所担任的一切公众职务,把他作为反革命分子来依法处理。”(郭沫若《请依法处理胡风》,收入《坚决彻底粉碎胡风反革命集团》之一,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镇压”一词,作为1949年后的政治和司法用语,有着明显的“处决”之意。即便我们不能说郭沫若吁请的对胡风“依法处理”就一定是指予以“处决”,但当他使用“镇压”一词时,“处决”无疑也包含在“处理”之内的。完全可以理解为,在郭沫若看来,即便对胡风予以“处决”,也完全是应该的、正当的,是合理合法的。后来,胡风虽不至于被“正法”,但遭遇也极为悲惨。人们当然不会天真到这样的程度,以致于认为胡风的长期牢狱之灾就是由郭沫若这类人的吁请所造成的。再响亮的喇叭也终究不过是喇叭,它只能起“帮忙”或“帮闲”的作用,并不能从实质上决定什么和改变什么。但又并不能说郭沫若这样的喇叭是可有可无的。有了这支具有权威性的特大号喇叭率先吁请,众多的中喇叭和无数的小喇叭便一齐响起,形成声势浩大的合唱。这些中小喇叭表达着对胡风们更强烈的愤恨,而吁请的对胡风们的惩处也更加严厉。在人民出版社当时出版的《坚决彻底粉碎胡风反革命集团》所收文章中,郭沫若文章的标题还是《请依法处理胡风》,而后面的许多文章,则有着火药味更浓的标题:《严惩胡风》、《剿灭“地下军”》、《坚决彻底镇压人民的公敌——胡风反革命集团》、《坚决消灭暗藏的反革命分子》、《消除蟊贼》、《“敌人不投降,就消灭他!”》、《制裁反革命分子胡风》、《严办阴谋鬼!》,等等。不仅是文化界对胡风群情激愤,广大工人、农民、军人、学生也都被发动起来了。《坚决彻底粉碎胡风反革命集团》中,就收有这样的材料:《工农群众要求坚决打垮胡风集团》、《战士们要求挖掉反革命堡垒》、《机关、团体、企业工作人员要求严惩胡风》。许多原本并不知胡风为何许人、或充其量只在某个场合听过胡风一次半次演讲的工人、职员,都表现得与胡风不共戴天,都在声讨胡风时切齿之声可闻。《我们要控诉!》、《我愤怒,我控诉!》、《一个女工的愤怒和控诉》,等等,是工人和职员批判胡风时的常用标题。这些“人民群众”表现得对胡风们必欲食肉寝皮而后快。在这些中喇叭和小喇叭的合唱中,胡风们早已死有余辜。在这样的举国一片“严惩”声中,胡风的锒铛入狱就显得十分自然,就是在顺乎“民意”,是在满足“广大革命群众”的要求,而如果不这样就“不足以平民愤”,就是在朝“人民群众”的“革命热情”泼冷水,就是在对敌人仁慈,而“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残忍”。而胡风最终并没有像“广大人民群众”希望和吁请的那样被“镇压”、被“处决”,又显示了决策者比“人民群众”更讲政策,当然,更显示了决策者的“宽洪大量”。——这样一种政治效果的取得,当然不能全部“归功于”郭沫若。郭沫若这支喇叭再权威再响亮,也不足以把“群众”发动到这种程度,但在这个过程中,郭这支喇叭毕竟做出了独特的、难以被取代的“贡献”。 
胡适与胡风本来不搭界,但因为批胡适与批胡风同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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