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徐映雪犹豫了一会儿,又抬头强道:“这是两回事!”
霍云立刻道:“既然是两回事,那按照大夏律法,在什么情况下,一个人能对不管是官吏、侯爵或是平民都能做到发号施令,甚至能一语决人生死呢?”
徐映雪思考了片刻,说出了两个字:“皇命!”接着又道:“只有拥有皇命在身,代陛下行使生杀予夺的大权,那无论是什么身份,他都有资格对任何人发号施令,违者将以冒犯天威之罪进行严惩!”说到这里,她突然明白霍云这么说是什么意思了。
“没错,”霍云赞同的点了点头,但又一个转折,道:“但是要怎么证明这个人拥有皇命在身呢?”
“只有一个条件,”徐映雪道:“圣旨!陛下册封一名官员为钦使时,都会颁下一道圣旨,由这名官员保管,同时又会将这旨意下发至目的地,制作圣旨的手法十分隐蔽,外人绝对不可能仿制,拥有圣旨的人必是钦使!”
“不错,”霍云笑了笑,又道:“那你看我的样子,我像是钦使么?按照大夏律法,能证明钦使身份的只有圣旨,而我手中只有一枚金牌,如何能称我就是钦使?”
徐映雪就知道他会这么说,她自然也有说法:“的确,可你拿的却是御赐的免死金牌,就连谋逆造反也能保下一命,比起其他的金牌贵重了不知多少,所以有时这面金牌也被视作是钦使的象征,如果不然,那也是皇帝极为信任和倚重的人,地位自然要比其他官员高出不少!”
“呵!”霍云又不禁笑出声,看着徐映雪道:“可是,徐小姐说的这一条在我朝明文规定之中么?”
刚才徐映雪说的其实是现在夏朝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大家都心知肚明,可没有人会说出来,毕竟法律上没有这样的规定,要是冒冒失失的说出口说不定会引来什么麻烦事。既然不是法律上规定的事,那就没有实际效力,徐映雪就是想明白了这一点,她没有回答而是没好气的瞪了他一样,道:“你这不是明知故问么?就知道你有理!我才不上你的当!”
霍云呵呵笑了一声,但又见徐映雪不满的瞪了自己一眼,紧接着又甩过头:“我走了!”便果断的快步离开。
真是的,这样就生气了!霍云无奈的笑了笑,快步追上去:“哎!徐小姐,你生气了么?不要这样嘛!我是跟你开玩笑的,咱们有话好说,对了,我是有事专程来找你的,哎!别走那么快嘛!等等我……”
两人的身影渐行渐远,一个身影出现在了太学门口,女子看着他们的身影消失的地方,不禁轻笑了一声,身后的丫鬟有些奇怪的问道:“小姐,您为什么不直接跟他说?”
女子微微转过头,脸上带着神秘的色彩,轻声道:“放心,他会想起来的……”
“什么?”一口茶刚要喝进嘴里,就猛地停住了,徐映雪一边放下茶杯一边问:“秦玉洁?你要知道她做什么?”
坐在她对面的霍云双手抱着胸,脸上带着些许桀骜的微笑,听到徐映雪的问题,他慢慢伸出手,张开了手掌,看着徐映雪道:“徐小姐可以想一想,我要做什么?”
徐映雪垂下眼皮,细细思索了些许,便想到了什么,抬眼看着霍云:“你要对付秦用?”秦玉洁是她的学生,对自己学生的家境,徐映雪还是做过了解的,其他的学生也就罢了,唯独秦玉洁,她有一个那样的爹,听到那些事的时候徐映雪都为秦玉洁感到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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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一章 血脉()
最终,徐映雪还是没能抵挡的住霍云的软磨硬泡,两人在太学附近找了家茶楼,因为此时已经临近晚饭时间,所以就只点了一壶茶。
结果,霍云坐下第一句话就把徐映雪给惊着了,其实也不用那么吃惊,徐映雪早该知道的,当霍云从北疆回来的那一刻,整个京城甚至整个大夏的所有人都已经在他的棋盘上了,不同之处只在于是黑子还是白子。
那个官僚集团代表着的是夏朝腐朽的一面,他们的成员无不是贪官污吏,徐映雪还不至于天真的以为能用真情去感化他们,如果他们还有身为人的良心和官吏的尊严,那那些来历不明、沾着老百姓血汗的钱他们是无论如何都不会去触碰更不会去接受。
可笑的是,他们本该是法律的拥护者,可当他们手中沾染那些黑钱的时候,他们就成为了法律的敌人,是法律要铲除的对象。
霍云的想法徐映雪是清楚的,他的最终目的是要清除阻挡当今大夏天子实施政策的绊脚石们,而贪官污吏只是这些绊脚石中的一部分,之所以将澄清吏治作为现在的首要目的,也是因为如果不能禁止官吏们为谋取私利而伤害百姓们的利益,那么国家的稳定就不能得到保证,如果国家不稳,那再做什么都晚了。
一句话: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至于要对付秦用,徐映雪相信就秦用的所作所为,他若是一个奉公守法的好公民,那这世上就没有违法乱纪的人了!
“可是,你既然要对付秦用,那为什么要了解秦玉洁?”徐映雪有些想不通,她道:“据我观察,这父女俩的感情可以用很差来形容,你是怕如果秦用出了什么事,秦玉洁会被牵连?”徐映雪想了想,的确,如果秦用真的因为触犯国法而被下狱,那他的妻子跟女儿未必能脱得了干系。
不可否认,霍云的确是有这个担心,他道:“按照我的想法,不管秦用他犯了什么罪,就凭他今时今日的身份,这罪肯定小不了!如果真的是这样,那秦用被下狱的同时,他的妻女定会被牵连。徐小姐,据你所知,秦玉洁是一个孝顺的女儿么?”
徐映雪想了想,然后答道:“据我所知,秦玉洁对她的母亲很不错,因为毕竟从小抚养她长大,可对她的父亲看着很冷淡,当然这也是有原因的。”
“那,如果有一天她的父亲获罪入狱,面临生死之际,你说她会怎么做?”霍云又问道。
“这个……”徐映雪还真的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她得思考一下,沉默了片刻,她才答道:“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我觉得她应该会很难过!”
“为什么?”霍云理所当然的问了句,徐映雪笑了笑,答道:“这是父女亲情,不管她跟她父亲的关系到底怎么样?这种血亲之间的感情是无法割舍的,这是存在于每个人血液之中的,一种血脉相连的感觉,就好像亲人间彼此对对方付出的感情,对对方的好,不需要回报一样。我相信,每一个人面对自己至亲死亡的时候,心情都是一样沉重的,对秦玉洁来说,她的至亲就是她的父母。”
或许徐映雪只是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来解释这件事,可对霍云来说,却是一次心理上的冲击,这个世界上,跟他有血脉相连感觉的至亲已经先后离他而去了,这就是他没有这种感觉的原因吧。
“你怎么了?”徐映雪看霍云突然变得心事重重、愁眉不展的样子,心头也是一沉,她并不知道霍云真正的身世,还以为即便他的母亲走了,至少还有一个父亲,徐映雪也是从小失去母亲,由徐阶一手抚养长大,她认为她可以理解霍云。
感觉到徐映雪话语中的关心,霍云便笑着摇了摇头:“我没事,对了,徐小姐,你能不能跟我详细形容一下秦玉洁的为人呢?”
徐映雪见霍云的面容渐渐好了起来,便以为刚才他只是一时想起了什么伤心事才会如此,便不放在心上了,答道:“好啊,那从哪里讲起呢?”
“主要是性格方面的,越详细越好……”
元历1325年十一月六日,距离十五日便要开始的万国朝会进入了开始前第九天的倒计时,按照以往的惯例,前来洛京朝见夏皇的各国使臣会在十五日前的十三至十四日陆续抵达洛京,有些山高路遥的使臣则会延误一两日,甚至还有的会在十五日那天早晨才抵达洛京。
尽管还有九天的时间,但洛京早早的就开始热闹起来了,大量的各国商人如潮水般涌进洛京,要不是洛京够大,这些商人再加上洛京城的居民非得把整个洛京挤得爆满不可!
每到这个时候,洛京百姓们都会把“人太多了”和“挤死了”两句话挂在嘴边,他们往往都是一边抱怨一边逛着街,从街头走到街尾,手上拿着各种各样的东西。
有人愁自然有人欢喜,这段日子是洛京城里所有开客栈的老板最高兴的时候了,这么多人一下子涌进洛京,住处肯定要发愁,不过不用担心,洛京城中大中小客栈数不胜数,可即便是这样,也依然有无法满足的时候。
客人太多,房间却不够,每当这种时候,客栈老板们都会统一干一件事:涨价!
没错,商人们历来唯利是图,这些客官跟他们一样都是商人,商人该有的算盘他们一样有,有的客栈将房价涨了比原来高出了三五倍,要想住,必须付这些钱,要不然就去大街上打地铺吧!
所以,凭借着这样的手段所获得的收入可以称得上是暴利,万国朝会并非每年都有,通常是每五年一次,但是如果碰到皇帝新丧以及新君即位的时候,夏朝便会发文公告天下,告知周边的各国,他们便会派使臣前来洛京,一是为了吊唁,二是为了恭祝。
客商们虽然被客栈老板们盘剥的苦,但这些时日他们在洛京城做生意,所获得的利润也是可观的,这一忧一喜之下,有再多的不满也释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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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二章 骆驼皮衣()
城门口,两个站岗的士兵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百无聊赖的开始轻声交谈起来,一个站在右边的士兵指着不远处的一个摊位对身旁的士兵道:“你看到那地方没有?你知道他们卖的是什么吗?”众多客商涌入,让洛京各条街道上都人满为患,有些客商就把摊位都放在城门口附近。
他身边的士兵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只见那摊主双臂张开,两条手臂上各搭着一条长长的棕黄色毛皮衣服,从城门这里看过去虽然看的不是很清楚,只是那摊主长得鼻梁有些高,脸部的轮廓看起来也跟士兵们平常见到的人不太像,身上穿的花花绿绿的,衣服也不是夏朝的风格,肯定是一个异域来客。
这些天,他们这些守城门的士兵看到的异域来客数不胜数,平常无聊的时候都会轻声讨论,这些异域人中有男有女,男人或高鼻梁或卷头发或奇装异服,女人或妩媚或火辣或清冷,让这些平常窝在洛京的士兵们第一次见识到了什么叫做大千世界,无奇不有,真是让人眼花缭乱。
“什么?不就是皮毛衣服么?”那士兵显得不甚在意,却被刚才说话的士兵用力捅了捅:“我当然知道那是皮毛衣服,可你知道那是什么皮毛做的么?”
距离这么远,士兵当然不知道,他摇了摇头,问道:“那你知道?”之前的士兵理所当然的点点头:“我告诉你啊,那可是骆驼毛!”
听到“骆驼毛”三个字,士兵的眼睛都亮了起来,他有些吃惊的道:“真的么?那可是稀罕物,听人说,这骆驼毛只产自西域,连安西都难得一见,更别说洛京了!”
之前那士兵点了点头,笑着道:“没错没错,我告诉你啊,这骆驼毛做的衣裳到了冬天,穿在身上,那别提有多暖和了!”他啧啧了几声,十分羡慕的摸样。
“可是这种衣服我听说很贵,大概要一两金子一件,那可是一两金子,兑换成银子得八十两,而我们一个月才二两银子,那都得攒好几年呢!我们这辈子能买上一条就知足了!”士兵无奈的叹息了一声。
他话音刚落,之前那士兵便笑着道:“呵呵!兄弟不用泄气,我告诉你啊,以前买这骆驼毛皮衣服的确是要一两金子,可现在不用了,那摊位上的皮衣只要这个数!”说着,伸出两根手指交叉在一起。
“十两?!”士兵顿时又惊又喜,声音有些大引来了周围站岗士兵们的注意,两人立刻停下了交谈挺直了身体,做出什么都没有发生过的样子,等其他人都收回了眼神,他们才继续刚才的话题。
“你说真的么?”刚才欣喜的士兵还是止不住激动,拉了拉旁边士兵的衣服,原价八十两的东西现在只要十两,真可谓是贱卖了!
“当然是真的啦!”旁边的士兵笑眯眯的道:“昨天我换班回去的时候,看到我家邻居也买了一件,这件事就是他告诉我的!”
虽然十两银子也要他们五个月的收入,可骆驼毛向来耐用,穿十年都没有问题,想着想着,那士兵又问道:“可是这怎么会那么便宜?”
“这你就不知道了,”刚才那士兵看了看周围,确定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注意才继续道:“这是他们做生意的手段,平常这种皮衣少,价格一直居高不下,少有人买,其中的原因也是这骆驼毛产自西域,从那么远的地方运来洛京费时费力。”
“可现在不一样了,万国朝会在即,各地关口都是通的,税也几乎是免掉了,他们大批量的将皮衣运进洛京,然后又低价售卖,连你我兄弟这样的普通老百姓都忍不住要买一件,更别说这洛京城中的富户了,我一个表弟是在礼部尚书伏尧大人家里打杂工的,他跟我说,伏尧夫人一次性买了三十件!那可是三百两银子!”
听到这个数字,听的士兵也不禁倒抽了口凉气,这让他听着就觉得害怕的数字,但在那些有权有势的人那里根本不算什么、
就在两人刚要说下去的时候,一个不合时宜的声音响了起来:“咳咳咳!两位谈得可好啊?”一阵假咳之后是一个低沉的嗓音,语气中带着些许怒气。
两人同时身体一愣,又一齐转过头去,只见一个持剑的将军站在他们面前,正冷冷的扫视着他们,这是这个城门的守备将军,士兵们的上级。
“万国朝会在即,你们不好好的站岗,却在这里聊天,是太闲了么?!”将领黑着脸喝问道。
“不,将军,我们错了!”右边的士兵立刻挺直了腰板,高声答道:“我们一定会尽忠职守,请将军再给我们一次机会!这种错误,我们绝对不会再犯!”
那将领本来也没有要惩罚的意思,只是吓唬吓唬他们而已,他黑着脸扫过那士兵的脸颊,又扫到了另一名士兵,一瞪眼问道:“你呢?”
“是!”那士兵也像刚才那名士兵一样挺直了身体,大声答道:“将军,我们错了!保证之后不会再犯,请将军再给我们一次机会!”
将领冷冷的眼光扫过了两人的面庞之后,就一言不发的走开了,两人这才像逃过一劫般身体微微放松了下来,互相笑着看了一眼,但没有再说话,就在这个时候,一阵马蹄声飞快的接近城门,是从外面来的!
“驾!驾!驾!……”一匹快马快速的朝城门口跑来,守门的士兵们不禁都看了过去,看那马上的骑手风尘仆仆,神情无比肃穆的样子,难道又出了什么大事?
快马旋风般冲到城门前,那骑手一勒缰绳,翻身下马,快步走到刚才那将领面前,从腰间掏出一块令牌,展示在将领面前,那将领看到那令牌之后身体明显一晃,朝那骑手低了低头,表现出恭敬的样子。
然后又见他从胸前的衣服中取出一封信,交到那将领手中,缓了口气,表情无比认真的道:“这位将军,麻烦你立刻将此信送往城防衙门,然后转告方将军,快将此信送往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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