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众将领眼睛睁的如铜锣一般,蒙恬说带他们来看神器,结果就是一个破三角铁架,有什么用。
“你不信?”
蒙恬把马镫在他们眼前晃了晃,露出深意微笑。
“明天我选出一千黄金火骑兵,谁敢领兵一试?如果能打败火骑兵,我赏三坛上等好酒。”
众将眼睛一亮,把脑袋拎在手中过日子之人,有几个不嗜酒如命。只不过当时酒都是粮食所酿,老百姓食不果腹,又会有多少酒。
秦始皇每年给蒙恬所配不过三十坛,用于打胜仗时庆功宴上。
半月前掠夺战,如此丰硕成果也才开了五坛,现在演习一场就可以奖赏三坛酒,让这些闻到酒香就滴液的武将如何不眼红。
可半响不见有谁敢出战,雄鹰兵团指挥白恒尴尬说道。
“蒙帅,我等是想喝酒,但谁不知黄金火骑兵是蒙帅亲自训练出来的虎狼之师,一个可以顶雄鹰骑士团两个,我可不想白白受虐。”
蒙恬望了一眼白恒,白起之孙,有超凡军事才能,深得白起真传,雄鹰骑兵团仅次于黄金火骑兵,蒙恬对他甚为看重。
蒙恬嘴角上扬,诡异笑道:“我若给你六倍之数,可敢一战。”
六、六倍?
六千对一千?
“我敢。”
白恒见别的将军跃跃欲试,生怕被他人抢先,立即挺胸答道。
如果是别的骑兵他还不敢,雄鹰骑士团一万骑兵,是他精心打造,指挥犹如手足般随心所欲,就算不及黄金火骑兵,也不会相差太远。
六对一,白恒信心十足,仿佛已经闻到酒香。
“好,明天一早,大营外集合。”
蒙恬笑得如捉到小鸡的狐狸,让众人打了个冷颤,刚后悔没抢先之人,莫名有股庆幸感觉。
———————————
朝阳初升,天地间一道亮光刺破黑暗草原,夜魅退去,光明重临大地。
秦军大营炊烟未断,兵卒提前用过早饭,整齐排列在营外,他们将要目睹最强两支骑兵较量。
首先出场是黄金火骑兵,鲜红铠甲如火似血,人数虽然只有一千,却像是从尸山血海里爬出的恶魔,煞气滔天。
五百米外,另一支六千雄鹰骑士团排成方阵,银甲在阳光下格外耀眼。
因全军银白,所以又称为——送丧军团。
所出现之处,皆是在为敌人送丧。
红袍嗜血,白衣送丧。指的就是秦军最强两大兵团,也是匈奴人最不想碰见的颜色。
此时雄鹰骑士团无人不怒,憋住一口闷气等待发泄。
成军以来,从没有人敢小瞧他们,就算是主帅的黄金火骑兵也不行。
一对一,也许雄鹰骑士团会稍弱一点,毕竟对手是天下最有名的黄金火骑兵。
六比一数量对决,他们敢打上天庭捉玉帝,冲入幽冥擒阎王,雄鹰军团的荣耀绝不能在他们手里丢失。
两军气势势均力敌,众人更看好白甲银铠的雄鹰骑士团,毕竟人数差距太大。
“演练开始。”
令旗兵挥动旗帜,鼓声敲响,杀伐之气蔓延在十里之外。
“白鹰翱翔,死神送丧,有我无敌,叱咤天地。杀!”
雄鹰骑士团先声夺人,憋在胸口的怒火燃烧在这一刻,白恒挥手,六千人马分成左、中、右三军,三叉戟之势,冲向黄金火骑兵。
人数上的优势,就算硬拼,也能完胜。
“嘿嘿,想包我饺子,白恒打得一手如意算盘。”
蒙恬令旗摆动,火骑兵有序移动,一字型展开,刚好是三支雄鹰兵团宽度。
嗯!?
一字长蛇阵,所有人迷惑了,连白恒也露出惊讶之色。
人数本就不足,还要摆出一字长蛇阵,这不是给雄鹰军团分割成三块逐个击破吗?
蒙恬称为军神,怎会犯此大错。
“兄弟们,让火骑兵尝尝送丧军团的厉害,冲上去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雄鹰骑士团见火骑兵摆出最藐视敌人的一字长蛇阵,气得嗷嗷直叫。
“白鹰翱翔,死神送丧,有我无敌,叱咤天地。”
冲锋口号伴随三条白龙席卷之势,浩浩荡荡逼近横排火蛇。
四百米。
三百米。
两百米。
“地狱烈焰,焚山煮海,横扫天下,舍我其谁。”
黄金火骑兵动了,山呼中张弓搭箭,对准狂奔而来的三条白龙。
原来是想用箭消耗我的兵力,白恒轻吐一口气,这招在同等兵力下可行,在弱于几倍兵力时实为不智。
恐怕最多射出两轮,第三轮雄鹰骑士团就会冲进火骑兵阵中。
马匹要跑起来才会形成冲撞力,一旦近身,静止的火骑兵就会失去骑兵优势。
这么简单的道理,蒙恬怎么不会,众人都深感不解。
嗖、嗖、嗖。。。。。。
火骑兵果然射出了第一轮箭雨,当然箭矢无头,前面用白布包裹,里面有墨汁之类,一旦射中,身上就会留下黑点,表明此人要退出战局。
千支箭射出,雄鹰军团有二百余人中箭,伤亡不到一成。
蒙恬令旗向后一扬,火骑兵集体后撤。
雄鹰军团的骑兵其后紧追不舍。
蒙恬又举起令旗,众人还没明白过来,就发现火骑兵在奔跑途中又拉圆了弓箭,第二轮箭雨飞向紧追的雄鹰军团。
“什么!?”
“他们怎么做到的?”
“骑射,这才是真正的骑射!”
观战台上所有将领躁动起来,睁大双眼,拉长脖子看向火骑兵,不可思议!
还未等他们震惊完,火骑兵第三轮箭矢又开始射出。
“蒙帅如何炼出此等神兵?”
“幸好昨天我没有抢先出战。”
看到白恒脸色如霜打茄子,又白又紫,皱成一团,不少将领暗自庆幸。
白恒已是骑虎难下,如果命令雄鹰兵团停止追击,马上成为箭靶,移动中反而不易射中,只能硬起头皮继续追下去。
他挥动令旗,原来三叉戟阵型变作扇形,骑兵分散,中箭几率自然会减少。
骑兵最多带十六支箭,只要耗光火骑兵箭矢,还有机会赢。
第6章 咸阳城内()
蒙恬微微额首,这的确是目前最好方式,不愧是白起子孙。
但科技往往才能决定战场胜负。
一场奇特的追逐在展开,追者郁闷无比,又不得不追。被追者乐于彼此,兴高采烈。
箭矢如飞蝗,雨点般一拨又一拨飞向雄鹰骑士团。
退出演练场的银甲骑兵越来越多,几乎减员三分之一,火骑兵还没有减员一个,一直与雄鹰军团保持百步距离。
残酷的单方面虐杀。
白恒明白,如果人数相等,他已经完败。
众人投向白恒眼神露出一丝怜悯,这个出头鸟真不好当。
白恒咬牙,默默数着火骑兵射出箭矢数量,终于熬过第十六轮,他铁青着脸挥动旗帜,面子已是淡然无存,但还可以争里子。
雄鹰军团收到旗令,快速合拢,形成利刃之势突击,想刺穿火骑兵阵型。
白恒算得没错,火骑兵箭矢已经用光,雄鹰兵团不过减员两千余人,他还有三四倍人数优势。
只要近身,还能反败为胜。
蒙恬目光如炬,毫无紧张,手持两支令旗,合拢的双手左右张开,上下摆动令旗。
火骑兵纷纷勒马调头,弃了弓箭,从马鞍上拿出长枪。
秦朝时代没有马镫,骑兵的武器都是使用长矛,矛身上用绳子绑牢,套在骑士右手臂上,左手抓紧缰绳,双脚夹住马腹。
冲锋时用马的冲撞力直刺过去,借用马力能一下刺穿几个敌人。
除了武艺高超的武将,骑兵只能直来直去,根本没办法左右横劈。如果挥动长矛,能坐稳马背就很了不得了。
眼看雄鹰军团如一把利剑,就要和火骑兵短兵相交,所有人都以为会有一场硬仗。
突然,一千名火骑兵避过雄鹰矛头,分作两队左右散开,就像一条泥鳅般从雄鹰骑兵团阵边擦身而过。
没有直接撞击,骑兵就起不到作用。
正当大家认为火骑兵失去优势,不敢硬碰之时,他们却围了上去。
火骑兵疯了吗?
一千包围四千,不怕别人反过来吞了他们?
众人刚刚落下的心又被悬起。
接下来一幕所有观看的将士下巴几乎掉到地上,眼珠子都要凸出眼眶。
火骑兵居然双手挥舞长枪,侧身刺向雄鹰军团骑士,身体坐在马背上稳如磐石,丝毫没有摇晃。
“眼花了吗?”
有人擦拭眼睛,再睁开看到火骑兵还在舞动长矛,左刺右扫。
“武,武将!?”
“难道火骑兵都有武将身手,蒙帅怎么训练出千名武将?”
。。。。。。
“有此一军,天下何处不能纵横!”
惊讶声此起彼伏,在观战台源源不绝响起,这次心灵冲击比刚才骑射更为震撼。
火骑兵完全改变了以往骑兵只能冲锋打法,而且是独一无二,别人想模仿也没有这种实力。
雄鹰军团一片混乱,也想用长矛回击火骑兵,但刚挥动,不是失去平衡自己掉落马匹,就是被同伴的长矛扫中,哗啦啦摔了一地。
“输了!”
白恒满嘴苦涩,雄鹰骑士团哪里还有半点战力,简直就是一群等待被屠戮的绵羊。
但他想不明白,火骑兵为何可以侧身挥舞长矛,还能稳坐马背,这违反了原理。
白棋举起,白恒人生中第一次举起白旗,却输得心服口服。
他怎么也想不到,造成这一切,就是昨天诸人都看不起的那个小小马镫。
人的力量源于脚底,不管多大力气的人,若是让他两脚悬空,十斤东西也难以提起。而马镫,就使骑兵有了支点出力,又不惧战马颠簸。
人类驯马有七千年的历史,而马镫出现,最早追述是在东汉末年时期,才一千多年。
可想而知,马镫虽然简单,也经历了五千多年才发明出来。
现在蒙恬将马镫提前四百年出世,绝对算是秘密武器。
………
日落西山,如大秦的政权也走到末世。
国都咸阳,陷入黑暗。
除皇宫灯火通明,丞相府邸也点燃灯烛。
这个时代,百姓温饱尚难解决,谁又有多余的钱财购买烛火,人人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
大秦国丞相李斯跪坐席上,对面一位客人也席地而坐。
此人面白肉嫩,没有胡须,明明是男人,话语总是带着阴柔,让人听了极不舒服。
“郎中令大人深夜来访,不怕皇帝不满吗?”
原来正是赵高,始皇帝驾崩,与李斯合谋篡改圣旨,扶胡亥登上帝位,后被胡亥任郎中令。
“一个小孩,哄哄就忘乎所以,你我皆是朝中重臣,何必那么认真,呵呵呵呵。”
语气中丝毫没有半分尊敬,皇帝在他眼中只不过是个可以哄哄的孩童。
李斯听到赵高尖锐的冷笑声,后背冒出一层鸡皮。
自始皇帝归天,赵高越来肆无忌惮,朝堂之上,公然指鹿为马,被他谋害朝臣,已有数十之多,无不是始皇帝器重之人。
他虽是左丞相,权力却不如这个郎中令。
“错了吗?”
李斯心中一丝悔意升起,瞬间又被他压下去。
开弓没有回头箭,他从一介白衣,投到吕不韦门下,再选择始皇帝嬴政,一步步走来,每一步都得艰辛无比。
一辈子换来了位极人臣和满门富贵。
就因为焚书坑儒之事,与公子扶苏产生莫大矛盾,扶苏扬言,他登帝位之日,就是李斯罢官之时。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权力的滋味,就如附骨之疽欲罢不能,宁可冒天下之大不韪,与赵高合谋也要把扶苏毒杀。
李斯只是想保住位置,他不觉自己有错。
可没想到朝政会完全被赵高掌控。
别人或许感觉不出,政治嗅觉敏锐的李斯已察觉大秦江山岌岌可危,摇摇欲坠。
而他,也会成为千古罪人。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他暗自叹息,将那股刚升起的悔意与良知泯灭在心底。
“郎中令大人此次来舍下是为何事?”
李斯收拾心情,还是先应付眼前这条吃人的豺狼。
“丞相就不担心蒙恬?他在北方手里可是捏着三十万大军,就如同悬在我们头顶的剑,随时可能掉下来。”
赵高伸出一手,指向屋顶。
“郎中令不是断了蒙恬的粮草吗,无粮之兵,宛如丧家之犬,指不定哪天就灰飞烟灭。”
赵高当初对蒙恬采取断粮之计,李斯并不赞同。
他虽然迷恋权力,也知道北方若没有蒙恬的三十万大军镇守,匈奴迟早犯境,最好就是鸠杀蒙恬,然后换将统领那三十万大军。
没能鸠杀成功,李斯宁可让蒙恬继续镇守边陲,压制匈奴。
可赵高一意孤行,他也无奈,胡亥将军权都交付给赵高,自己也快被架空。
“嘿嘿,公身为丞相,难道不知蒙恬已封闭秦直道,将百万劳夫全部迁往河套之事?”
赵高笑得如夜猫啼哭,李斯莫名又是一阵鸡皮。
“此事斯已得知,只怕是蒙恬自掘死路,粮草本就无多,还要迁人,不过是饮鸠止渴罢了?”
第7章 乱世风云起()
赵高摇摇头,眼眸中露出阴霾。
“通古不知,前几日吴赫在阳渠捉获一名匈奴探子,今日才带到咸阳。”
阳渠?
是旧燕国的最北方城市,与匈奴相隔不过百里,李斯释然,那里匈奴时常骚扰,捉获探子并非怪事。
赵高脸上闪过不自然神色,继续说道。
“他们带回一个让我措手消息,蒙恬袭击了匈奴的部落,收获一百四十余万头牛羊,蒙恬,粮草无忧矣。”
李斯吃了一惊,这本是振奋秦国的消息,却让他开心不起来。
他不想北方三十万大军溃败,使北疆无人可守,同样也不希望蒙恬壮大,威胁到他的生存。
极为矛盾的心理让李斯张嘴结舌,不知所言。
李斯明白,以蒙恬与扶苏的关系,有机会一定不会放过他这个主导篡位的主谋者。
屋子里出现了怪异的气氛,赵高拿起茶杯喝了几口,眼光却没有离开过李斯的脸上。
李斯眼角抽搐几下,手指不觉中微微抖动,杯中茶水如心中泛起涟漪。
蜡烛烧至尾部,烛光飘浮,几欲熄灭。
对坐两人都没有再开口。
事情发生超乎他们预期,虽然对北方军团处理意见不一致,但两人都有共同点,不能放任蒙恬继续壮大。
“郎中令意欲如何?”
李斯声音有些沙哑,保国或是保家,他只能选择了后者。
“借力打力。。。。。。”
赵高白皙无须的脸露出满脸阴狠,无后之人,肆无忌惮,百姓于他何干,天下于他何干。
“你疯了,就不怕匈奴直下中原。”
寒风凌厉,呼啸不止,李斯惊出一身汗水。
——————————
“驾,驾。。。。。。”
古道一骑飞驰,马是良驹,蹄下风尘卷起,奔跑起来尾巴几乎拉成直线。
连续半天奔跑,良马已然体力消耗殆尽,喘着粗气,口中流出几滴白沫。
马上之人并没有下马停歇,反而狠狠抽了几鞭。
他并非不爱惜马,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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