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后不复习,一天后记忆率6%,一周后只剩1%。乙组按艾宾浩斯记忆规律复习,一天后保持记忆率98%,一周后保持86%,乙组的记忆率明显高于甲组。
使用艾宾浩斯遗忘曲线复习计划表后的效果图。
人的大脑是一个记忆的宝库,人脑经历过的事物,思考过的问题,体验过的情感和情绪,练习过的动作,都可以成为人们记忆的内容。例如英文的学习中单词、短语和句子,甚至文章的内容都是通过记忆完成的。
从“记“到“忆“是有个过程的,这其中包括了识记、保持、再认和回忆。有很多人在学习英语的过程中,只注重了学习当时的记忆效果,孰不知,要想做好学习的记忆工作,是要下一番工夫的,单纯的注重当时的记忆效果,而忽视了后期的保持和再认,同样是达不到良好的效果的。
在信息的处理上,记忆是对输入信息的编码、贮存和提取的过程,从信息处理的角度上,英文的第一次学习和背诵只是一个输入编码的过程。人的记忆的能力从生理上讲是十分惊人的,它可以存贮10的15次方比特(二进制数字中的位,信息量的度量单位,是由英文BIT音译而来,为信息量的最小单位)的信息,理论上可以将全世界图书馆的所有图书信息记住。这是因为,有些人只关注了记忆的当时效果,却忽视了记忆中的更大的问题……即记忆的牢固度问题,那就牵涉到心理学中常说的关于记忆遗忘的规律。
曲线
根据我们所知道的,记忆的保持在时间上是不同的,有短时的记忆和长时的记忆两种。
输入的信息在经过人的注意过程的学习后,便成为了人的短时的记忆,但是如果不经过及时的复习,这些记住过的东西就会遗忘,而经过了及时的复习,这些短时的记忆就会成为了人的一种长时的记忆,从而在大脑中保存着很长的时间。他得出一些关于记忆的结论。他选用了一些根本没有意义的音节(由两个辅音夹着一个元音构成的无意义的三字母单兀,例如CEG,DAX。他经过对自己的测试,得到了一些数据。
总之,记忆曲线是个神奇的东西。
“修……修普西斯?”林轩不断念叨着这个名字,“啊!是他。”
林轩想起了自己遇到的那个受伤的大叔,还有那个攻击方式堪称奶妈级回血的黑暗咒师罗卡德,他的能力被自己的“颠倒黑白”完克了。
第220章 十字架上的女人()
经过这位预言家的善意提醒,林轩总算是完完全全的想起来了,之前发生的关于修普西斯事件的全过程。
记得当初完成了这个任务以后,修普西斯好像还有一件事情交给自己是什么呢?
预言师看着林轩一脸迷茫,想不起来的模样,不禁叹了一口气说道:“他临死前不是让你来寻找他的弟弟修普洛斯吗?修普洛斯是个是个实验狂人,天天窝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实验,现在整个小镇出了这么大的状况,他也不知道还是窝在自己的房子里不断的做实验,但是他身为一名魔药师,应该可以解除这些居民的亡灵化。”
林轩有些惊讶,原来这个修普西斯的弟弟修普洛斯就是破解这场亡灵化局面的关键人物,没想到自己因为一时的懒惰没有及时完成这个后续任务,就导致了如此大的灾难。
看着地面上那一个个被亡灵化的居民,他们什么都没有了,失去了自己所想守护的一切,只剩下一具腐烂的化为骨骼的躯体,他们的精神被掠夺只会被抢走,只剩下一个躯体了。
而林轩现在却得到了一个答案,这一切的灾害都是源于自己的一丝丝懒惰。
如果,早一点的话。
林轩虽然知道这只是一个虚拟网游,但是面前的一切都像是栩栩如生的世界那样,如果自己所处的世界真的因为自己这样的一点疏忽而变成了这样的尸山血海。
那么,自己会很累吧。
换个角度来想,自己从很小就想成为一个英雄,但英雄的道路并不是那么容易就可以实现的,想要成为英雄的人不仅仅要付出自己的一切,当然了也包括生命,还需要未卜先知,为人和善等等。
现在英雄却毁掉了世界,或者说自己根本不配成为一个英雄。
预言师看出了林轩的丝丝懊悔,叹了口气,道:“孩子,这件事情的发生本就是命中注定,谁能想到一时的疏忽会造就现在的一切呢?天早就注定了这一切,而我们现在要做的不是弥补你的错误,而是弥补我们做下的事情。”
林轩感觉到一只温暖有力的大手放在了自己的头顶,上面传来的温暖从他的头顶流遍全身。
预言师亲切的对着林轩笑笑,“加油啊,你可是被预言选中的人。”
“我吗?”林轩的神情从一开始的不屑一顾变得有些坚定了,他对着预言师说道:“请告诉我该怎样结束这场本来不该发生的灾难,身为预言师的您一定有办法,对不对?”
预言师道:“孩子,你是英雄,而像我们这些老骨头应该做的事情就是用自己的尸体为英雄铺平道路,所以,让我来帮你,最后一次吧。”
预言师说完这句话,默默地从自己宽大的袖管当中摸出一颗水晶球,水晶球当中有着点点星辰在闪烁,它们组成了一条宽广宏伟的星河,星河当中有着无数繁星在流动,每一颗繁星都是如此的耀眼,他们在不断的组成各种形状,拼凑成一件件事情的真相。
预言神器——水晶球。
小白骑士有些激动,“哇哇哇,前辈水晶球啊,史诗级神器啊啊啊!”
“是啊,史诗级。”林轩默默地看着面前这个老人,他感觉他的生命已经走入了尽头,这个老人剩下的火焰就像是那风中摇曳的烛火一样,随波逐流。
没有一阵风吹来,它也在不断的闪烁着,当有一丝丝的微风吹来时,这股火焰小的即将熄灭。
预言师掀开了宽大的法师帽,露出了他的脸,这是一张苍老的脸,像个温柔和善的老年人,但是面孔之上却多了几分坚毅和皱纹。
随着预言师不断地念出咒语,手上不断的摆出奇怪的手势,他突然猛的一咬舌尖,吐出了一口鲜血。
明明是吐出了很多,但落到地面上时却化为了丝丝缕缕的红雾,凝结到了水晶球当中,原本晶莹剔透的水晶球里面多出了一颗红色的星辰。
这颗星辰像是太阳一样成为了整个水晶球的担当。
正在水晶球附近的林轩,还有小白骑士,包括身为村长助理媳妇儿的卡乐否。丝丝都感觉到极高的温度在不断地释放出来,并不像是火焰的那种逼人温度,更像是太阳的温暖,只不过现在温暖了过头。
渐渐地有雾气开始从水晶球当中飘了出来,这雾气自细看去也是鲜润的红色,而水晶球当中的红色正在不断的褪去,小太阳也开始变得暗淡起来。
直到小太阳消失了,水晶球当中的那抹红色也消失了,他们全部化为雾气漂浮在水晶球的正上方,这更像是一个电影放映屏幕。
林轩隐隐约约的从当中看见了一些东西。
其中像是一个金字塔一样的东西。
从它的摆放的位置和身处的环境来看,这更像是一个祭坛。
祭坛上有着一个十字架,十字架上钉着一个女人。
女人长长的头发披散在她的肩头,挡住了他的脸,她的手和脚最重要的经脉处都被掐上了几颗钉子。
女人无法动弹,全身**的躺在十字架上。
他的双手动脉处都被轻轻的划了一刀,有着不少的鲜血正在流出,流入了十字架上的凹槽当中,甚至顺着许多凹槽快速的向下流,流遍整个金字塔。
旁边有着一位身穿黑色长袍的老人,指手画脚。
老人的头上戴着一个面具。
手上戴着一枚戒指。
天空中有着雷电,雨水,乌云。
金字塔的下方有着许多的种族,有兽族有人族,有精灵族、翼人族、亡灵族。
甚至还出现了一些类似于陨石巨人一样的变异种族,和龙族这样高端强大的族群。
就在这片金字塔的四周,还有着一片片鲜红的血雾。
这幅画面更像是一副祭祀的画面。
最主要的东西,只有这么几件。
一个面具,一枚戒指,一个女人。
林轩整个人都感觉到了一股强烈的失重感从头顶开始弥漫。
一个瞬间,他觉得自己的双眼瞎了,手脚被钉在一个木棍状的物体上。
鲜血顺着他的双手不断地流着。
他能够清楚地感觉到生命在流逝。
这是,十字架上那个女人!
第221章 李白()
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自己明明在好好地观看着预言所展示的画面,却得到了一个很不好的亲身体验,直接变成了预言当中被放血的女人。
“啊啊啊啊啊啊啊。”
林轩叫了出来,这是因为来自于身体和灵魂的双重疼痛,但他的声音并不是他自己的声音,而像是一个女人的叫声。
这种叫声若是放在他平时睡觉的时候喊出来,那可是绝对的18禁场面。
但现在成为了痛苦的亲身体验者,这感觉可真是不太好。
人家割腕自杀都是需要很大的魄力的。
真正的割腕自杀,如果是由自己来做的话,都是要喝点酒先,以此来加快血流的流动速度,这样不至于让割腕时血流的太慢,体验到的痛苦越大,然后慢慢的将手腕放入温水当中,以此来麻痹皮肤和血管,最后静静的等待死亡,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整个人躺在十字架上被强行放血。
林轩我真的很想从十字架上起来,然后狠狠的骂一句,你们会不会割腕?
刚刚在语言的画面当中并没有看见这个女人的眼睛被蒙住了,现在林轩附身在这个女人身上最清晰的发现这个女人不仅仅是眼睛瞎了,而且还被一块黑布遮住了眼睛。
虽然眼睛瞎了,但是0多本没有龙,他听见自己面前这个黑袍老男人正在不断的跳来跳去,口中也是念念有词。
但是他说的话没有一句是自己听得懂的,就像是麻雀在唧唧唧的叫一样。
这些咒语显得神秘古朴,但又繁复长长,其中有许多音节开始变得扭曲声色,让人难以听懂理解,这种神秘的语言与龙族的龙语有些相似。
但是龙族的龙语当中透露出来的是龙族,身为霸主的傲气。
龙族的傲气是身为九天十地当中最强生物的霸气。
龙族的力量让人恐惧,他们从一出生的**强度就足以击裂巨石。
他们傲气来源于自己的力量,他们是支配天地众生的主宰。
人族的傲气也有大神支撑,如诗仙——李白。
李白虽然仕途坎坷,却有着一种天生的傲气与才气。他以“安能摧眉折腰事权圌贵”的清高给自己的离京之路铺平了心灵的道路,他徜徉于山水之间,用那绣口吐出了半个盛唐,留下了无数惊世之诗篇,成就了“诗仙”的美名。虽无锦绣朝服加身,他的生活却充满了诗意。去诗意地生活,我们要的不是外物的丰厚,而全在乎心灵的状态。同样是仕途失意,有人跌足长叹,有人“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照样在失意后圌进取,在诗意中成就自我。所以,诗意地生活,源于内心的境界。我们若要诗意地生活,自当把握心灵的崇高。这,是那些快餐文化所无可取代的。
司马迁,身受腐刑之辱而以顽强之意志,忍辱写下那被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位列《二十四史》之首的《史记》;孙膑虽身受膑刑,却著有中国古代军事史上之奇书《孙膑兵法》。二位都在历史上留下了诗意的篇章,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了他们无可磨灭的身影。他们的诗意来自于他们心中坚定的理想与信念。去诗意地生活,不一定是要过完美的生活,诗意可以诞生于苦难只中——只要心中的信念不被浇灭。这种源于对苦难的不屈而激发的光芒,是那些颓废思圌潮所不能理解的。
当然,我们不会刻意去减少我们的物质生活而寻求所谓诗意。诗意更来自于生活的心态。“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使远”,在这物欲横流的时代里,唯有把持住自己心灵的空灵与诗意,我们才能把握住我们自己,才能将诗意融入我们每一天的生活之中。以平和的心态对待万物。笑看花开花落,任事物如何变迁,唯一变的就是那来自心灵的诗意。
不必采菊东篱下,不必散发弄扁舟,只要我们还有那片心灵的绿洲,我们便可以诗意地生活。
林轩想称他为骄傲的诗歌小王子。
李白的人生特别有意思,像一个活在梦里的小孩,有些狂傲也有一些自恋。
李白想做官,特别想做,但是却依旧没有能施展自己的抱负。
在林轩看来,李白已经施展了自己的诗歌抱负,他为我们留下了那么多的诗,这就足够了。
何必要去混什么官场,那是你一个诗人能待的地方吗,你待不了。
其实李白同学在刚开始就犯了一个常人都会有的错误,那就是自恋。
超自恋,他自恋的资本来自哪里,当然是自己的诗歌。
但是林轩怎么也想不明白,写诗和当官有什么必然的联系,看样子没有。诗歌写得好的人,未必能够当官,而当官的人未必可以写诗。
两者本来不冲突,不矛盾,但是到了李白同学那里问题就来了。
一个写诗的人,迫切的想要当官,而且还不要虚的,想要实权。
这看起来不免有些可笑,在咱们当代,会写文章的人,最多也就是做个秘书,替领导写写稿子,偶尔获得几句赞扬,这就够了,你还想要啥,想做官,门都没有。
可是我们的李白同学不明白这个道理啊,所以他才写出了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诗句。
只可惜乘风破浪只停留在了梦里,现实的官场里他冲不了浪,他只是一个陪客而已。
当时的唐玄宗因为李白写诗比较好,所以把李白整进了皇宫。可是一个写诗的,摆的谱子可真够大啊,让高力士脱靴,让贵妃磨墨,看来当时的李白,也是真的醉了,膨胀了。
你以为你是谁,你就是个写诗歌的,皇帝仅仅看重的就是你写诗的才华。
当时的唐玄宗正在鼓捣一个舞蹈队,正好李白可以帮自己填词,挺好的。
可是李白不懂啊,没有珍惜这个机会,太心急了,总想着得不到重要,所以就走了。
在林轩看来李白还是太年轻,太幼稚,不懂官场。一个不懂官场的人还想做官,真的很可笑。
要知道在皇帝身边,只要慢慢待着,就算是一条狗也会变得与众不同,更何况是满腹才华的李白,想要得到重用,那是迟早的。
如果哪一天皇帝心情好,看到李白写的诗不错,一句话,没准就把李白调到某县当个县长或者市长,可惜李白错过了那个机会。
那可是多少人做梦都想得到的机会,可惜李白却不懂得珍惜。成就李白的是诗歌,但是让他踌躇却无法满志的也是诗歌。
因为诗歌让他太过于骄傲了,以为自己可以掌控一切。所以说李白是诗歌里骄傲的王子。
其实李白的人生也是挺让人羡慕的,够可爱够浪漫够洒脱。
尽管没有当官,但是他成了诗歌里的皇帝,这样的人生也足以无憾了。
第222章 神焰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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