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孙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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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孙悟空-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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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你有很多问题想问我,别急,待会你会知道答案的,我先跟你说一件事,一件被我疏忽了的事。”

    “什么事?”

    “就是那颗虎心的价值!这颗虎心啊可不是寻常大虫的心,他是一只有着化妖潜力的大虫之心不明白?这么说吧,这颗心啊一旦服用,能使得你们人类真气级宗师都能有着不俗的效果!”

    八戒伸出脚趾比划了一下,“能让那些人提高一大截,很有可能进阶到下一层!”

    真气级宗师?这是什么水平?沈冲一头雾水,“真气级宗师是什么级别?比之八戒你如何?”说完沈冲便觉得不对,那肯定是相差了十万八千里,从八戒一点也不在乎巨虎就能知道。

    果然,八戒从鼻孔里哼出了一股气,“哼,别拿这种凡俗的东西跟哥哥我比较!”

    “那到底是什么水平?”沈冲实在找不出合理的参照物。

    “这么说吧,在你们风谭城管辖之下,到达真气级宗师的人数不足这个数。”

    “什么?不足三个?”

    沈冲依然无法想象这个级别该有多厉害,不过八戒说出的话让他明白这种级别的人乃是凤毛麟角,至少都是一方霸主。

    那这颗虎心的价值?不言而喻了!

    能让如此厉害的人还能厉害一截,那能卖出多少银子啊?百万?太少,怕是价钱过亿了也有人愿意出。

    若是自己吞了也不错啊!想到这沈冲一脸肉疼,狠狠掐着自己的大腿咒着自己:“沈冲啊沈冲,曾经有一个能让你强大的机会就在你面前,你却没有珍惜!该死,真该死!”

    钱财不过是身外之物,能卖一亿两银子甚至数亿,他亦不在乎。唯有实力才能让自己变得强大,才能守护身边宝贵的人或者物。

    沈冲好一阵说不出一句话来,这打击也太大了!八戒啊,你干嘛要告诉我啊,这不是成心让我不痛快吗?

    八戒一脸沉静看着沈冲,也不再说话。

    沈冲最后也醒悟了过来,叹息了一声,心中安慰自己既然失去了就不必后悔了。

    若是后悔有用,那还要向前看做什么?

    这是沈冲的为人之道,也是他为什么能快速从后悔中醒悟过来,生活还要继续,这次失去了,下次若是得到万万不能再放过了!

    看着沈冲逐渐清明的眼神,八戒再次露出满意的笑容,对于沈冲的心性是由衷的满意。一个才十四岁的孩子,在丢失了超过一亿两银子后,竟然能在短短时间内释怀。可见其心智成熟,成熟得可怕!

    “你若是想追回来,机会也不是没有,虽然嘛机会极小,很渺茫!就不知道你有没这个胆?”

    机会还有?沈冲眼睛都发绿了,伸出拳头来,“我沈冲怕过谁?我当然有这个胆!”

    变得强大的机会重新出现在眼前了,这让沈冲兴奋异常!

    八戒眨了眨小眼睛,那神情如同使坏一般。

    “那群人呢,是风谭城十熊会的人。好了,接下来你知道怎么做了。我必须重申一句:你别想着我能帮你一丝一毫!”

第025章 成为大妖的潜质?() 
我哪里知道怎么做?既然八戒说我知道怎么做,那只能一步一个脚印慢慢走下去。

    风谭城十熊会?听起来是个大帮会的名字啊!而我自己呢?不过是个小山村的少年,落在别人眼里就是个乳臭未干的毛孩子。

    如何能从强大帮会抢来东西?

    对比之下并未让沈冲失去信心,既然八戒都说了有那么一丝机会,那就一定有机会!他无理由相信八戒不是个无的放矢的人。

    “时候不早了,你早些歇息,明日早些出发吧。我走了。”

    话音刚落八戒便不见了踪影。

    神龙见首不见尾。

    沈冲也无奈,突然想起八戒之前说的一句话:我知道你有很多问题想问我,别急,待会你会知道答案的。

    我确实有许多疑问,可你还没告诉我呢!兴许是八戒忘记了吧,沈冲摇摇头,伸出手试图去喊八戒,可八戒哪还有影子在?

    这可是大妖啊,记性不能这么差吧?这理由牵强得他自己也不信。

    回到房间内,沈冲躺下来正准备睡觉。

    “哎呦”

    一颗坚硬的如同铁块一般的东西正在床中心,结结实实让沈冲给压上了,顶住椎骨,那滋味别提有多“舒爽”了!

    “真是晦气!是什么鬼东西?”沈冲摸出来一看,眼睛里立刻有了欣喜之色,刚才的疼痛也随之烟消云散了。

    这是一枚银锭子,巨大的银锭子,足有十两之重!

    十两银子都能买下禾丰镇位置最佳的一座小单间了,哪怕在风谭城也能买下偏僻一点的茅房。

    若是单纯用来生活,足够沈冲一家一年省吃俭用了!

    不用想,这肯定是八戒赠予的。

    这八戒还真是照顾自己啊!想到这沈冲皱起了眉头来,嘴里反复念着:“我知道你有很多问题想问我,别急,待会你会知道答案的。”

    是的,答案我已经知晓了。

    “你说你疏忽了一件事,其实这件事早就在你的眼皮之下!”

    所有的疑点都被沈冲解开了。

    八戒当然知道这颗虎心的价值,他都说了这是一只拥有化形潜力大虫的心脏,这句话已经表明他早就知道此虎的价值。

    还有,为何八戒不帮助自己打跑那络腮胡带领的人马。

    这一切的疑问,无非是要锻炼自己。

    没错,就是历练自己!

    古人有云: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

    八戒告诉我十熊会,其实就是希望我通过自身的力量去抢夺回来本该属于我的东西,以来证明我的潜力!

    可八戒为何要历练我?是看好能成为大妖?不对,有成为大仙的潜质?

    定然是如此!

    这十两银子是我安顿父母的钱财和前往风谭城的盘缠。

    这一切都理顺了,沈冲相信这一切是因为自己做过短暂的孙悟空带来的潜质!

    “好,明早就带着父母亲前往凤岗镇,随后我再从那儿出发前去风谭城!”

    孙家村和禾丰镇不能待,沈冲怕孙员外和王全会趁自己不在的时机对父母不利,所以选择了另外一个镇。

    且凤岗镇恰好就在前往风谭城的路上,并不会耽误他前往风谭城的行程。

    谁知道虎心什么时候就被煮了?所以不能有一丝时间上的浪费!最好在一天内赶到风谭城。

    一天时间?这只存在理想状态下,除非沈冲不眠不休。

    翌日一早,天刚麻麻亮,沈冲就将父母叫了起来,收拾好了行李便离开了孙家村。

    临走时,沈冲将没有喝完的三、四碗虎骨髓汤放在了鼻涕虫大牛家的门口。这个孩子是他唯一感知到暖心的村名,当受此礼。

    “离开了!或许以后再也不会回来了!”沈冲在路上大喊了一声。其父母则是频频回头,仿若要将家乡的样貌深刻记在内心。

    来到禾丰镇上,沈冲花费十文钱买了一张地图,再花费了三百文钱雇了一辆马车,未做任何停留,直奔凤岗镇而去。

    “冲儿,我们去凤岗镇做什么?”孙田在问道。

    “你是老糊涂了吧?这不是明知故问嘛!我们还能在孙家村乃至禾丰镇待下去吗?若不是你身子弱,喝了虎骨髓汤肠胃疼痛,我们早就带着虎皮在某个大城里享福了!”

    沈梨花一点也不客气,失去了珍贵的虎皮虎鞭她仍有怨念。一笔巨大的财富就这样失去了,任何一个普通人都难以释怀,这也是人之常情。

    “你不也一样?那天肚子疼的更厉害的是你吧?那些东西都已经没有了,你再唠唠叨叨有什么用?至少我们都活下来了!”

    孙田在也不相让,二老吵起架来面红耳赤得像两个老小孩。

    “爹、娘,你们听过一句话没?”沈冲挡在中间,一脸平静说道,“上天关闭了你的一扇门,一定会给你开扇窗。”

    这话是沈冲前世听烂了的一句至理名言,孙田在和沈梨花不解其意。

    “这意思呢,就是说。你失去了一些东西,就必然会得到一些东西,所以不必太过计较得失!”

    不悲不喜,得失随缘。这话听起来怎么像是佛法谒语?

    “冲儿,你可千万别想不开啊!做和尚有什么好的?你可是我沈家的独苗,无论如何不能让我沈家失传了!”孙田在顿时就急了。

    沈梨花脸上也有了严肃的神情,“冲儿,你从哪里听来的?庙里和尚的话尽是一派胡言,你可别信啊!你去做和尚,娘可跟你急了!”

    沈冲双手一摊,“你们想哪儿去了?放心好了,以后给你们生十一个胖小子,组建一支足球额,天天陪着你们闹腾好不好。”

    “这才像话!”孙田在松了一口气。

    “十一个?”

    “娘,十一个确实有些多了,那就生五个吧,可以组建一个篮球额,就五个,不能再少了!”

    “你个坏小子!五个哪够啊?起码得娶十一个媳妇,每人生两个,给娘至少生二十二个!你若是完不成任务,看我不打红你的屁股!”

    娘,你够狠!不过我喜欢。沈冲竖起了大拇指。

    “我孙沈冲要娶个五妻六妾那还不是一句话的事儿,简单。娘,如你所愿,你可等好了。”

    “我家冲儿啊,从小就是个机灵鬼,知道讨爹娘开心”

    一家人其乐融融在马车上开起了玩笑来。

第026章 向导小三() 
儿子已经长大了,有了自己的想法,也有了独自生活的能力,总会有离开的时候。

    当沈冲说出自己要去一趟风谭城的时候,孙田在和沈梨花一阵沉默,他们想过儿子将要去城里追寻梦想这些问题,只是没想到来的这么快。

    他们没有问去做什么,若是放在以前必然是一句“哪儿都别想去”来打发了。

    “什么时候回来?”

    “十天内吧,具体的时间我也不确定,不会有什么危险,是帮一位叫做八戒的大哥做点小事。”

    “别急着走,我帮你做饭,多加点肉,待会带上。在外头吃铜子花去了,还吃不到好的。”

    “娘,不用了!我走了。”

    独自背上了行囊,前往风谭城而去,只带了一两银子,这已经够多了,从小到大怀里还没揣过如此“巨款”呢。

    想租一辆马车直奔风谭城,也只能想想而已,这租金至少得一两银子,若是找快车,那都是五两银子起,沈冲可拿不出来。

    于是只能徒步行进了,其实比稍慢的马车并不会慢多少。沈冲虽然瘦小,但绝对可以算得上是一匹耐劳的驴子了。

    槃尘王花以及骨髓汤能改变一个人的体质!沈冲从一个体弱多病的少年转眼就变成了运动少将。

    一直待在孙家村,难得去过两次禾丰镇,生活圈子小得可怜。今天终于有机会在外头浪了,可惜却没心思去观赏这片山河的旖旎风景了。

    渴了就喝水,饿了就啃摊子上买的窝窝头,硬邦邦的都能赶上鹅卵石了。这一切沈冲皆不在乎,现在有的吃就好,等拿到了虎心,赚大钱了,每天买两个肉包,一个用来吃一个用来扔。

    所幸的一点是沈冲虽然一直慢跑赶路,却不见累。

    这体质若是去跑马拉松,岂不是要甩第二名十条街?

    紧绷的神经下偶尔调侃下自己,也算是适当放松,不过要做什么沈冲一刻也没忘,怎么忘得掉?那可是超过一亿的银子啊!

    日夜不停,就这样才在第二日晚间来临之前到了风谭城。花费时间仅用去了一天半,可谓神速。

    沈冲犹记得前世所在的大学校门已经够气派了,可比这城门却逊色颇多。

    城门很高很高,起码得有十米往上,给人一种气势磅礴之感,破旧的城墙上泛着历史的沧桑感。

    “风谭城”三个鎏金大字高悬在其上,一笔一划锋芒毕露,仿若由无数把锋利的长剑组成,看多了便灼人眼神。

    城墙上有着各种划痕,看起来像是尖锐的兵器划过,仿若无数先烈为了保护城区曾在此地誓死战斗,让人感觉沉重。

    沈冲长相虽不俗,但身上的破烂衣服以及蓬乱的发丝,到使得他看起来普通了许多,并不扎人耳目。

    所以在进城的时候,倒也没有卫兵上前阻拦。

    路面还算宽阔,就是有些凹凸不平了,也不知道花些银子来修一修。

    街道两旁的商家,有卖丝绸布匹的,有卖刀剑暗器的,更多的是热闹的酒楼。看来民以食为天这话放哪儿都不会错。

    路上的行人多数是冷着脸,仿若人人都欠着他们银子,也有些热情好客,脸上如同堆满了花儿一般冲着你笑,比如接近沈冲的这位看起来也约莫十四岁的少年。

    “这位英俊潇洒、气质不俗的兄台,第一次来风谭城?”

    兄台你妹,我看起来明明比你年轻!沈冲撇了撇嘴没有理会,这种角色一看就是城里的向导。

    什么是向导?就是拿钱带你熟悉了解风谭城。

    别说什么身上没钱了,就算有钱也不叫这群人,一不小心被可能被宰了一顿!说白了就是坑外地人的主儿,沈冲心里想着。

    “兄台一定是来风谭城找人的对不对?一看就是,你要找人的话,”向导少年脸上堆满了笑容,指了指自己,后竖起大拇指来接着说道,“找我小三就对了,这风谭城闭着眼睛我也能走穿,我就是风谭城的移动地图。只要你能说出姓名来,我就能给你准确指出是哪家?在哪个位置!”

    沈冲还是不搭理,朝着城中心走去,路上希望找到一间馒头铺,买上十个八个馒头,再问一问十熊会的地址。

    “兄台,别走那么快嘛,你要什么?说说看嘛,没准我就能帮到你呢不是?古人说得好啊,在家靠父母,在外靠兄弟!从现在起,我小三就是你的兄弟了!”

    沈冲斜眼瞅了瞅这恬不知耻的“兄弟”,依旧没有理会。心想着,这丫的若是去卖保险,倒是一块好料子。

    小三一脸坚决,没有因为沈冲的行为而有丝毫退却,那模样一看就知道他要吃定了沈冲。

    从沈冲的外形以及衣衫上来看,一副风尘仆仆赶路人的模样。

    年纪呢?一看就不大,还是个孩子就独自来风谭城,八成是来找亲戚的。

    这种事情见得多了,乡下父母得了重病啊早逝啊什么的,孩子大多会跑进城里来找亲戚或是父辈的朋友。

    乡下孩子憨厚的很,到时候我还不将他手里的银子给榨干了!

    小三想得很美,可现实很残酷,沈冲可不是一般的乡下孩子,是经历过高度现代化的人。无论从见识上还是自身思想上,都不是常人所能比拟的。

    “我小三呢,是个重情义的人,你那什么表情?你别不信啊,我最受不了别人不信我重情义了,这样吧,附近有家馆子味道不错,价钱还便宜,我请你去那搓一顿,如何?这样显示得我比较重情义吧?嘿,你别走啊,我是看你我有缘,一般人我才不请,你放心,放一万个心好吗?酒菜钱都我小三一人来出,你只要带上嘴就行,尽管吃!”

    哼,到时候你不付钱,腿给你打断了去!小三心里想着。

    小三可不是简单跟随在沈冲身后,而是牢牢抓住后者衣服,如此沈冲也被缠得烦了,狠狠瞪了对方一眼。

    “别!跟!着!我!”沈冲一字一顿警告着。

    小三一顿,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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