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世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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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世欢-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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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并没有。”阿秀静静看着他道。

    李昱准不由轻笑:“那姑娘到底找我何事?”

    “与你合作采矿,你负责与官府协谈,组织开采;我负责找矿,矿山开采产出全归你,我只有一个条件:采矿工,从城外难民中出。”

    “姑娘怕是说笑吧。”李昱准端起刚放下的茶碗,轻饮一口,笑道:“姑娘可知这金矿有多难找?凭姑娘一双腿,走遍秦川五十山,每山细细挖开看,怕都要十年。”

    “不难。”阿秀道:“金生丽水,玉出昆冈。在从襄北来南阳的途中,奴家经过一溪,见有金水色,溪水源头,三山鼎足,生土黄之气,土生金,金为黄。公子可派人,与奴去此处寻金矿。”

    李昱准一口水差点呛到肺腑,这姑娘,是不是脑子有点问题,看上几眼,便说有金山?

    抚胸道:“姑娘莫不是来戏耍李某的?”

    阿秀轻叹,此人不是闻金忘形之人,故也难以劝服,于是细看他面相。

    李昱准见阿秀不再言语,只静静凝望自己,那细细单皮眼中,两颗黑瞳竟泛着流光溢彩的宝石锋芒,不由一愣。

    “二公子出身富贵,为人聪慧明直,一生衣食无忧,但有一苦,无妻运。”

    李昱准回过神来,苦笑道:“原来姑娘还会断相,不过你既已知我乃李家二公子,便能说我衣食无忧也不奇,你认识我大哥,也可能知道我尚未娶妻。”

    “不是未娶妻,是已丧妻,且不止一个。不过,一个是有实无名之妻,一个是有名无实之妻。”阿秀看着他道。

    李昱准越听越恐,放下茶杯,手执折扇,转着扇柄。

    此人难道真是方外高人?

    他确有一个订过亲的青梅竹马,却在十六岁那年生病夭亡。后来有一个通房丫头,怀了胎,母亲便说若生男就抬为妾,可惜那丫头生产时一尸两命,就这么没了。

    这都是家中秘事,大哥应该不会跟江湖中人说起。

    不由对阿秀所言,信了三分。

    阿秀见他神色将信将疑,道:“公子可否打开折扇扇几下?”

    李昱准闻言,打开折扇,轻摇数下,摇过后纳闷自己为何如此听话,道:“姑娘还想说什么?”

    阿秀见扇风扬发,闭目心中暗算,再开口道:“公子所虑之事,不妥。”

    李昱准更奇:“我所虑何事?”

    “买卖之事。”阿秀道:“此事宜静不宜动,静观其变,不日将有好转。”

    李昱准见她言语间虽不详,却能对上心中正忧虑的转卖铜矿之事,心中大懔!

    若说家事,要是对方有意打听,也可能会知道。

    但这自己心中盘算之事,从未对人说起,这陌生女子又如何会知道呢?

    不由问道:“我心中确实掂量一件买卖,姑娘可怎么知道的?”

    “此扇乃公子常用之物,能吐主人心思。公子所虑,当与钱财有关,但外环境不久会变,公子之虑,将不动自解。”

    李昱准已是拜服,但心中仍有怀疑:“姑娘世外高人,请恕李某得罪,但这金矿之事,姑娘到底有几分把握?”

    “公子派人随我去一看便知,若是有,李家当可跻身天下极富之家。若是没有,公子又有何损失呢?”

    “好!”李昱准一拍大腿,端起茶杯:“那昱准,就亲自跟姑娘,走一趟!”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六十三章 逃兵() 
南阳西南方八十里,关口山中。

    山势平缓,双涧环抱,内中林木繁茂,四野猗蔚。

    一条小溪边,三人正在一人多高的茂密草木丛中沿水穿行。

    灌木封路,草可蔽日。

    “这草怎地长这么高?”一个扎黑色头巾,着红边墨色武士服的魁梧男子道。

    “土厚,水肥。”走在最前面那人答。正是阿秀,她扮男装,头扎书生髻,身着褚黄短褂,青色阔腰绑腿裤,脚踩草履,踏着溪边小石,一面低头细看,一面往前探路。

    走在中间的是穿着墨紫色长衫的李昱准,一面走,一面学着领路人的模样,低头在溪水中四看。

    忽然前面人猛然停下,直接踏进溪水中。

    “阿秀姑娘,可是有发现?”李昱准急切问道。

    虽然同意跟了来,但他心中,还是不相信真能找到金矿。

    阿秀探手在水中石下摸索,抓起一把溪砂,缓缓在水中轻筛。

    李昱准撩起长衫,也踏进没过脚踝的溪水中,往阿秀处俯身看去。

    溪水清亮,一双雪脂凝肤的玉足沁在水中,宛如白心冰糯翠精雕而成。

    李昱准不禁心头一跳,赶紧收住目光,往阿秀手上看。

    阿秀缓缓直起身,武士服也探头过来。

    象牙白掌心中,一小滩细碎砂石,映着盖住溪水的蓬草隙间阳光,泛着星星点点刺目的亮光。

    “金砂?”那武士服首先道。

    李昱准张大了嘴,伸出拇指食指,捏着其中一星亮光,凑到眼前,手指分开,那亮光粘在食指上,黄亮夺目。

    “金砂!”他脑中有半分空白,随即被狂喜填满!

    真的是金砂!

    他抬头看着阿秀,那张丑脸在此时看来比花魁都美,要不是对方是女子,他都想抱着她抛到天上去。

    “真的有金子!”他压抑着心头激动,声音带颤。

    “我的老天爷!”那武士服捧着头呼道,再撩了袖子,弯下高壮的身子,在溪水中不停捞着溪底泥沙。

    “保柱,别找了,这点还不算什么,对吧,阿秀姑娘?”李昱准掩不住满脸喜色,举着食指,信心满满。

    “嗯。”阿秀颔首,面色无波。

    忽她头微侧,往岸上草丛深处看去,“有人缀着我们。”

    “谁?”那保柱本是李昱准的随行保镖,见阿秀都发现有人跟踪,他却毫无所觉,不由有些微赧。

    他乃蜀山弟子,一柄蜀门短剑使得风生水起,随同李昱准大江南北走遍,也不曾误过职,失过手。

    他功聚双耳,果然听到草丛外树林中,隐有人呼吸声传来。

    这阿秀姑娘都能听见?他忍不住多看了几眼那张丑脸。

    “什么人在此?”他踏上溪岸,呼喝道。

    “你爷爷我。”来人见被识破,干脆从树林中走出来。

    草叶树枝窸窣声响成一片,草丛中隐隐绰绰多了一大片黑黑的人影。

    一个黑脸汉子穿草而出,来到溪边,头扎烂布巾,身着宽袖短褂,身形高大,只比保柱略矮几分,肩宽背厚,方脸方颌,眉弓凸起,一脸凶相,手持长枪,威风凛凛地看着三人。

    他身后紧跟着钻出一个干瘦的矮个男子,猴儿脸尖腮,嘻嘻一笑:“我就知道你们三个小贼,鬼鬼祟祟进山,肯定有什么勾当。原来是在这儿偷我们的金子。”

    “你们的?”李昱准自身也武功高强,不把这些山贼流寇放在眼中,一面轻摇折扇,一面踏上岸来:“可有官府凭证?”

    那领头男子洒然一笑:“老子说我们的就我们的,要狗屁凭证。”

    一上来就不认官府,看来对方是摆明要明占。

    “这位是当家的吧,怎么称呼?”阿秀仍在溪水中,依江湖中礼抱拳问道。

    “这位小哥还懂点规矩,在下倪某,此山此水都是我寨中的,我兄弟皆可作证。”那倪某皮笑肉不笑道。

    “既然如此,这溪水里的金砂,就归你们了。”阿秀淡淡道,走上岸来。

    保柱眉宇间怒色变厉,正待开口,李昱准挥手止住了他。

    草间一片唏嘘声,山贼们本是跟着三人而来,看李昱准像贵家公子模样,准备绑了换点钱。

    没想到竟听说他们在溪水中找到金子,一时变了主意,此刻亲耳听到说溪水中有金砂,哪按捺得住,个个摩拳擦掌,激动万分。

    倪老大也面色轻动,没想到这么容易,想来对方人少,知难而退,一挥手道:“兄弟们看看去。”

    他话还没说完,身后十几个黑影呼啦冲进溪水里,纷纷弯腰掏起来。

    李昱准站到阿秀身边,轻声道:“姑娘真让给他们?”

    阿秀微抬眼:“公子勿急,你觉得找他们做金矿护卫如何?”

    李昱准哑然失笑:“山贼?做护卫?那不是送羊入虎口吗?”

    “心有贪念,守着金山,护卫也变贼,心有禁忌,奉上金山,贼也不敢收。是贼是护,只在一念间。”

    李昱准心中生起高深莫测的感觉,这位姑娘,究竟是何人?

    话说山贼众人在溪水中扑来扑去忙活半天,一无所获。

    阿秀往前一步,看着倪老大道:“这条溪给了你又如何?你能找到金子吗?”

    众贼光着手抬起头来,倪老大冷笑一声:“我就把这条溪翻个底朝天,不信找不到。”

    “溪水蜿蜒悠长,就算你们兄弟天天在这儿捞,一天能得一两金又如何?够你们这么多人穿衣吃饭娶媳妇儿吗?更何况这山溪分岔甚多,你们如此捞法,还不如继续回去做贼。”

    倪老大脸色忽青忽白,看着阿秀道:“好,只要小哥你说,哪儿还有金子,我就放你们三人一条生路。”

    “你觉得,找到金子,你们就能平安喜乐过日子了吗?”阿秀又往前走一步。

    倪老大轻哼:“当然,有钱了还愁什么?”

    “那好,你看看。”阿秀说着,往溪水上游三尺处一个往右的小分支流处一指,对众人道:“此处有金。”

    山贼们呼啦着全扑过去,争相恐后,后面的拉着前面的衣衫,前面的踹着挡着身后人,唯恐落在后面。

    动作快的三两步跳到那水流中,不一会儿,就有人激动得涕泪狂流:“有,金砂!我找到金砂!”

    他身旁有人喊道:“这是我先看到的!”

    有人伸手在他掌中一抓,“分几颗给我!”

    有人在附近水中又有发现,正要伸手捞,被旁边人推到一边,转眼又有人扑过来,比的就是手疾眼快,身强力壮。

    转瞬间溪水中乱成一团,你推我攘,你抢我夺,个个眼光发绿,湿透衣衫,水花四溅。

    “看见了吧。”阿秀看着面色铁青的倪老大:“为几颗金砂,就打成这样,金子多了,恐怕就要出人命了。孟国铁马元帅麾下的西征军,也不过如此。”

    倪老大闻言眉头一跳,双眼眯成一条线,眼睛像利刃扫过来:“你说什么?”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六十四章 冤狱() 
阿秀站定:“我不喜欢浪费时间,你既然是众人老大,就给个答复吧,是愿意做护卫跟着我们李公子,还是愿意做逃兵,等着官府来抓?”

    倪老大脸色一沉,长枪撩起厉风,朝阿秀当胸刺来。

    也不见阿秀有何动作,他直觉眼前一花,枪头一空,面前无人。

    一只秀手搭在他左肩,一股森寒凛冽的真气从肩头狂涌而入,霎时左肩一麻,不得动弹。

    “我不杀你,只想帮你们。”

    李昱准与保柱都是神色一惊,这姑娘身手竟然如此骇人,连他们都看不清她是如何动作的,只一个照面,就将这贼头子拿下。

    身在其中的倪老大更是惊魂未定,他知道她不是说笑,若她想杀他,此刻他早没命。

    那边溪中众人捞金抢金乱作一团,完全没察觉到这边的动静。

    倪老大又是惊疑又是羞怒,大喝一声:“崽子们都滚过来!几粒金子就把你们**子都给卖了,看你们那熊样,还有没有点兵气儿!”

    众人这才发现,自己老大被人挟持了,个个脸上变色,围拢过来。

    阿秀朗声道:“铁马元帅金左傥乃铁铮铮的汉子,不知为何他手下儿郎竟做了逃兵?”

    众人见她一口道破自身来历,不由都愣在原地。

    “小哥如何知道我等是西征军?”有人扬声道。

    李昱准与保柱也很想知道。

    “你们掌中皆有箭茧,站姿双腿微分,内屈,一看便是长期骑马握弓之人。打斗之时,一拳一腿皆有招式,而孟国,只铁马元帅亲编一套格斗拳授予麾下军士演练,专门针对近身肉搏战。你们空有金元帅的架子,却无金元帅之忠勇豪义,为几颗金子兄弟相争,真是给西征军丢脸!”

    听得众人大懔。

    倪老大终究是刀口喋血之人,沉下气来,见阿秀提起西征军,红了眼眶,叹气道:“小哥知道金元帅,却不知道堂堂元帅却被小人诬了做阶下囚,如今已拿进上京。我等逃得性命,却无力伸冤报仇,只得在此偷生。”

    阿秀当然知道金元帅,当初金左傥本是孟国第一大将,领京淮十万兵马,但因性情忠耿,难以收为己用,被自己与父亲设计,调往西边做了西征军元帅。

    也因他的离开,导致东路无将,后来倭奴偷潜入境,直逼上京。

    “被何人何事所诬?”阿秀道。

    之前那瘦小汉子红着眼道:“两个月前,五万梁军在襄阳外偷袭我军大营,被金将军诱敌包抄,中了我军埋伏。金将军亲带我们一万人,深入敌营,断了梁军后路,与周宓那厮的五万人,将五万梁军围困三日,终大获全胜!可惜,那本该来接应我们的周宓,迟迟不出现,我们单军落入后援的梁军手中。”

    他声带哽咽,周围人肃穆而立,拳头捏紧,似又都想起那惨烈战场,厮杀狂吼,血雨满天。

    “后来,后来我们仅剩五百余人逃出。好不容易回到自己营地,却被周宓带人拿下,说将军私通梁军,要奔逃梁国。将剩下的兄弟们,又都,斩杀了。”

    说到此,呜咽声变成无声长泣,倪老大也眼眶湿润,接着道:“我们好不容易逃了出来,却变成通缉逃兵,大伙儿无路可走。连难民都能喝碗官粥,我们却连难民都不如,常常饿得头晕眼花,被逼无奈,上山为匪。”

    说到此,手中长枪“哐当”落地。

    “倪某知道小哥乃世间高人,若小哥有救将军之法,倪某等人愿追随效命、肝脑涂地!”

    阿秀听到金左傥被下狱,便明白,这是父亲的手笔。

    杨昌烈被召回梁都长安,生死不明。梁军五万人战败,孟军大捷,趁这好时机抢了功,又除了眼中钉,一箭双雕。

    她松开压着倪老大的手,淡淡道:“金将军能不能救,还不知。不过你们,倒是有条现成的好路可以走。”

    倪老大身子一松,差点倾跌,踉跄站稳,立马拱手道:“小哥请说。”

    阿秀回身指着李昱准道:“这位是李公子,准备在这片山中开采金矿,你们可在此担任护卫,负起守护之责,身份问题,李公子当可解决。”

    李昱准点点头:“户口问题,只是小事,只要各位愿意诚心相护,李某必将以诚待之。”

    人群中有个声音低低道:“有金山了,还当什么护卫?”

    阿秀纤手一抬,人群中一个蓝衣胖子“哎哟”一声跌出来,趴在她脚下。

    隔空驭气!

    在场之人皆是脸上一惊。

    阿秀道:“我知道,爱财之心,人皆有之。但见了金子,也要先想想,有没有命花。首先,你们众人齐上,也不是我们三人对手,能不能活过今天,还不好说。退一万步讲,就算你们占了这金山,一传十十传百,官府迟早会知道,就凭你们几十人,能守得住?与其为点守不住的财丢了命,不如规规矩矩在此做个护卫,拿着月钱,安心找个媳妇儿,组个家,生个胖娃娃,好好过日子。”

    一席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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