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商业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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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商业时代-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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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时代都是一样的,并不是说坑爹的医院在后世才坑,这个时候仅仅只是没有曝光而已,小月馨十几天攒下来的四百块钱,砸到医院甚至连水花都没有溅起便被消磨一空了,而小小白的病也从昨夜的浑身发烫到了现在的高烧不退。

    我这个时候并不知道小月馨现在无助的心情,我仅仅是因为自己的胳膊比小月馨更粗,自己在她面前有自保能力,而她又还没有发育,自己不会其邪念,最重要的是熟人好说话,所以我便再次找到了她,跟她商量租房的事情。

    “三千!月馨你这是在坑人你知道吗!?”

    听着狮子大开口的小月馨,当时的我满心的愤怒,前天,一整天都没有带我进花费过高的店铺,还以为你是个好孩子呢……

    “如果你不给我,我就把你前天在伏牛山,白虎石前的事情说出去。”

    小月馨咬了咬嘴唇,最后脑海闪过了白易在登山之后前后不一般大小的牛皮包裹,最后威胁到。

    “啧!你爱对谁说就对谁说,我只是旅游而已,又怎么害怕你说呢?”

    我并没有慌乱,最起码在脸上没有显露出一丝慌乱的意味,甚至还对着小月馨调侃了几句,神态极其的自然。

    “怎么办!怎么办!没有三千块,我妹妹就要死了……”

    我转身正要离去的时候,背后突然传来一声凄厉而又无神的痛哭,声音不似作假,最起码,我是没有感觉到一丝的伪装,所以我很是自然的便回过了头。

    “怎么回事。”

    不管旁边人们的指指点点,我蹲了下来,直视着小月馨扑闪的大眼睛,柔声问道。

    落水的人,如果抓到了浮木便会死命的握紧,哪怕那细小的浮木根本带不起他的体重,所以很多被淹死的人手中总会抓着几根有浮力的物品。现在的我,好像便成为了小月馨的浮木。

    救命的物品必然很好的对待,小月馨在我的询问之中,很是果断的便把自己悲惨的经历对我说了一遍儿,一点儿都没有前天夜里那般胆小。甚至连旁边儿众人的眼神都无视了,或许这便是进步吧!

    不过,我却从这种进步之中嗅出了一抹酸楚。

    “你昨天给你妹妹量的体温你还记得吗?”

    “37°9我记得清清楚楚,原本我想要最普通的退烧药的,但是医生说了那种退烧药不太对我妹妹的体质,所以向我推荐了一种满是英文的退烧药……”

    噢!明白了,这纯粹便是一起,坑爹的医院为了推销昂贵的外国药品,根本不给患者用对症药的事故啊!不过这可还没到13年呢!?怎么这种人就出来了呢!

    “然后,他就对你说,那种药的分量要足够才能治病,而足够的分量则需要几千块钱对吧?!”

    一边儿走,我一边儿听着小月馨的叙述,很是典型的医疗事故,在后世,这种事情发生了,再加上有媒体的介入,而小白准备闹大的话,甚至连医院的院长位置都保不住。

    “嗯嗯。”

    看小月馨不断的点头,我心中的把握更大了,在地摊儿上拿了一张塑料封皮儿,跑到音像店内拿了两只录音笔,再在照相馆照了一张二寸照片,拿出一张白纸几笔画完之后,我便带着小月馨朝医院走去。

    果然不出自己所料,做了亏心事儿的家伙总怕‘厉鬼’来敲门,那个家伙甚至连我的证件都没有检查,便应承下来了我的所有要求,当然对方的嘴巴很严,我的录音笔里几乎都没有多少有用的东西。

    当然了,‘有用’二字是非常的主观的,他的话语,仅仅只是证明这家医院不是‘黑店’,不害命而已。

    “康哥谢谢你,如果不是你的话,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亲眼看着自己妹妹额头的温度从39°的生死关,下降到37度左右之后,小月馨很是感激的对着我说道。

    “没什么大事儿,不过你真的决定就这样结束了吗?要知道继续下去的话,你在医院里面的花费会全部回来,甚至更丰厚。”

    现在我的世界观仍旧是十几年之后的世界观,是那种虽然有底线,但仍旧是看见便宜就想占的性格,所以看到望着自己熟睡的妹妹,一脸欣慰的小月馨,我禁不住的问道。

    “只要人好了,就一切都好了……”

    这是一个好孩子,一个聪明的好孩子,我的内心给小月馨定了调。

    的确,小月馨的选择非常的明智,毕竟自己在这里呆不了多久,而医院和她仅剩的不动产处在同一地带,两者之间的直线距离不超过三公里……冤家宜解不宜结,毕竟,适可而止才是生活的主旋律。

    (本章完)

第6章 来不及告别() 
最危险的地方便最为安全,这便是华夏古话所谓的灯下黑,谁也不会想到,自己在拿到高考卷子之后,竟然会重新回到距离案发地点不过千米的山脚,所以这三天我国的特别的安稳,没有一个警察过来找我谈话,当然也有坏处这里蚊子太多了。

    “小月馨,如果可以的话能不能买瓶杀虫药,这里的蚊子实在是太多了。”

    “哥哥,山虫凶猛,只有用最毒的药才会有效,但毒药太猛,你…所以我们还是睡蚊帐……”

    盯着黏在蚊帐上面张牙舞爪的蚊虫,我不由得想起第一天,白月馨对我提出要借宿之时那种裹挟着妹妹钻入房间之中唯一的蚊帐,那种肉眼不可及的速度,还有大热的天盖着被子仅露出一双眼睛的警惕,当时我就郁闷了,还真以为我是色虫上脑,你这搓衣板儿似得身材我都下得去手一般!

    当然,我晓得,这仅仅只是女孩儿孤身一人的戒备心而已,我理解非常的理解,所以我很是自觉的从旁边儿的柜子里面掏出被褥,在月馨家的另一间房里面清理打扫,布置蚊帐。

    “虽说我在这里就待两三天的时间,但是我可不能亏待我啊。”

    盯着清洁如新的房间,还有极富艺术气息的蚊帐,我的内心就一阵的雀跃,或许,真的是,太长时间没有做过家务了吧!

    “刺啦”

    连忙把蚊帐扯下来,这可是黑历史啊!不能让她们看见,要不然自己的一世英名啊!绝对会败坏的。

    不过,今晚该怎么睡呢!

    到了最后,还是月馨小妹过来解了难,当然也知道了我的黑历史。当时,看着地面洁净如洗,墙面无一丝污垢,但床铺却一团糟的房间,月馨小妹还算得上是比较的克制,但是小小白就没那么好的耐性了。

    她瞬间便笑噗了出来,甚至一边儿笑一边刮着自己的脸,这个动作自己儿子在小的时候也做过,羞羞的意思,虽然只做了一次便被小月馨扯了下来,但是你也明白,小孩子有的时候固执的吓人,所以羞羞脸几乎成了我这几天见到小小白的招呼性动作。

    就像今天。

    “羞羞羞都这么大的人了还睡成熊猫眼,小孩子都比你强,哼!”

    傲娇的声音传来,我不由面皮一红,确实,昨天熬夜了,并且熬得还非常的晚,但是早上我照过镜子了啊!就是眼圈儿有些暗而已,那里是熊猫眼了啊!还有就不能对我好一点儿吗!按理来说我可是你的救命恩人啊!

    所以我说:“确实熬夜了,因为我的工作今天就要做完了,无事一身轻,回去之后,会好好休息的。”

    伸手端起饭桌之上的白粥喝了一口,恩,不错,味道浓郁,看得出来熬制的时间很长,熬粥的人也非常的用心,用筷子夹了一根红萝卜条,咸鲜可口,正好下饭,就连这馒头都是蓬松软绵,咀嚼之后满口生津,小月馨真的是有心了啊!家常便饭都做的这么温馨爽口。

    “你要走?!”

    小月馨闻言端碗的手一颤,声音都显得沉闷许多。

    “咯嘣。”

    小小白没有说话,仅仅只是用自己的行动证明着自己的不满,把萝卜条咬的咯嘣直响。

    “对啊!出来很长时间了,我也该回家了。”

    我尽量使自己的声音显得正常和缓,但到最后还是有些微颤,仅仅只是几天我便已经对这对姐妹产生了感情,尽管小小白的羞羞脸使我面皮发红,但纯真的孩子气在我眼里满满都是俏皮可爱,小月馨的饭菜温馨爽口,和善而坚强,有这么两个妹妹其实挺不错的。

    “对啊!你也该回家了,哥哥还是今年的高三学生呢,还要考大学呢!所以,小月空不要伤心知道吗?等哥哥考完试,肯定会过来看我们的,你说是吗?哥哥。”

    似乎是在安慰自己的妹妹,又好似在给自己信心,小月馨对着空气柔声的念叨,

    我说:“你都叫我哥哥了,我能不过来看你吗?”当时我的内心非常的受触动,不由自主的便说出了这句话。

    小月馨笑说:“那可说不定,不过如果你过来的话,我和妹妹是会欢迎你的。”

    小月空撇了撇嘴说:“我可不承认你是我的哥哥。”

    说完,小月空便哒哒哒的朝着她和月馨的房间走了过去,啪的一声便把门给关了起来。

    我看了一眼小月空离开的方向,说:“其实小月空离开了刚刚好,我就先走了,要不然看到小月空哭丧着一张脸,我会很难受的。”

    我的东西,在熬夜的时候便已然准备好了,没有拿出来只是为了不让小月空看到难受,所以才会在饭桌上有些针对小月空,果然,不出自己所料,在自己针对过后,她便害羞的离开了。

    我对着想跟出来的小月馨说:“不想告别,所以你就不用送我了。”

    接着我便离开了,所以我并不知道在我身后,后来又发生了些什么。

    小月空说:“他走了。”

    “对”月馨回答。

    小月空再问:“你就没有想着叫我一下?”

    “他说,你见到他走会哭,而他不想告别,更不想见你落泪。”月馨轻拭小月空眼角的晶莹说:“没想到最后还是哭了。”

    小月空冷声说:“他是个混蛋。”

    “一个温柔的混蛋”月馨接茬。

    小月空不依:“姐姐你就不能配合我两句吗?!”

    月馨笑了:“不能。”

    “……”

    回来了,我的内却有些复杂,有纠结有兴奋,纠结是因为别离,而兴奋则是因为,我是带着今年高考的卷纸回来的,我是带着接近五十万奖金回来的。所以,这应该是喜事儿。

    俗话说人逢喜事精神爽,现在的精神就十分的爽朗。

    人在有了重大的喜事儿之后,总会想着第一时间找人分享,父与母不敢说,但是老婆确是可以隐晦的说一下的。

    值得一提的是,在抵达洛都之后,腾腾便给我发了信息,说对不起我,所以我才不敢将这种喜悦向父母传递。

    所以我才下火车便又坐上了开往县城的大巴,这次我做的是高速,速度真的很快,比低速快了接近两个钟头,并且还没那么的颠簸,当然车费也贵了五块钱。

    坐在车上,我心里非常的激动。对,就是激动,现在我只想将这份喜悦传递出去,哪怕仅仅只是隐晦的传递,不然憋在心里久了,我会发疯的。

    就在我想着怎样将这份儿喜悦隐晦的告知她的时候,一辆大巴擦肩而过,顿时我内心的喜悦一扫而空,闭目静思,似乎有什么重要的事情忘记了,一股难受的情绪堵塞在胸膛,我感觉这次回来我会错过一些什么。

    风尘仆仆的回到学校,还没进校门我便被眼前这一切吓了一跳,这就差几十天就要高考了,怎么还上体育课啊!

    有疑惑问门卫,这几年给门卫老任递的香烟可不是白递的,周六周日出个校门儿啦,晚上给手机充个电啦什么的都非常的方便,甚至上一次去车站坐车的时候,就是搭的人家的顺风车,所以一看到这种情况立马将香烟递上询问情况。

    “老任,今天什么情况,怎么到了这时候我们老班还不催促他们回教室?”

    老人美美的抽了一口,漫不经心的说:“还不是你们班的学生啦,都这个时候了还转学,这不老李觉得都快三年了大家都有感情了,所以就趁着体育课把他们拉出来放风,不过按我说啊!这群小子那是心里不爽利啊!纯粹就是借题发挥……”

    听到转学,我的心里便是一跳,突然想起来老婆就是在这个时候转学离开的,该死这么重要的事情怎么会忘记啊!

    转过头我怀着复杂的心情,对着老任说:“任叔,你说的那个转学的是?”

    老任眼中闪过一丝诧异,看了我一眼便转为了然:“好像是那个姓葛的女生……”

    “是不是那个看起来就像是初中生的那个!”听到老任的话,我内心一急连连接茬:“她现在怎么样,已经走了吗!?”

    抱着最后一丝希望我再次开口。

    老任眼中的诧异消失了,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竟然在他的眼里看到了一抹惋惜:“走啦,十分钟之前她才刚刚离开……”

    听到这话,我的心里真的特别的不是个滋味儿,一把便把老任的电动车钥匙抓在手中,也不搭话一骑绝尘。

    老任也不见怪,点人一根香烟将学校大门洞口,似感叹,似俯仰,最后叹息的说:“人生百态,皆为情苦……”

    路上的我,内心焦灼,纵有千言万语,没人倾诉又怎一个愁字了得,到现在我都在懊恼,为什么要这么晚才回来,你难道不知道她这一走便是几个月甚至几年都不能够相见,那么自己这几个月该怎么过。

    老婆二十八岁那年与我重逢,接着她的音容笑貌便在我心留存,回忆往昔无一丝缺漏,竟无限美好,二十九岁的年纪一事无成,就凭着一腔未冷之血我向她告白,记得那时是重逢的第九次见面,距重逢仅仅相隔五个月,她接受了我们便步入了圣洁的礼堂,我们曾约定不问过往珍惜现在,所以婚后数年虽然有着只言片语,但她不想说,我便不问,所以现在我除了她大学在哪儿上的之外,再也不知道她的消息。

    盯着空荡荡的候车室,我不由悲从中起:“兔,中国这么大,你让我去哪儿找你!?”

    回学校的路上,我不由得开始思考,从缘分到因果再到冥冥之中存在的鬼神。

    还未告别,便要离开吗?还是说我们的缘分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迸发?!

    不信!我不相信,既然我重生了,那么你就别想躲开我,我一定会找到你,一定。

    (本章完)

第7章 狗肉事件() 
知行合一,是指客观的顺应主观的,知是指良知,行是指人的实践。而我的理解特别的简单,知道的要和行为保持一致。既然老天给了自己先知先觉的机会,那么我的心里便有了一种使命感,一种特别诡异的使命感,要把知道的转化为行为,切实可行且符合时事政治的行为。

    就像现在,暂时同心上的人儿告别,并且怎么努力都寻找不到线索之后,我便想要让自己忙碌起来,用意转移注意力。而自己刚刚拿到的高考卷子,便成为了最好的转移注意力的物件儿。

    它非常的重要,因为它不仅仅代表着自己能够在几十天之后的高考之中一举夺魁,甚至还代表着自己的启动资金,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道理,我在后世耳濡目染的环境之中还是明白的。

    特别是几年后,那个已然成为了金钱当道,资本横行的世道。如果没有钱财作为保障,自己想要知行合一!?

    那,纯粹只是一个笑话。

    所以我在明白事不可为,只能静静等待之后。便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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