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好驸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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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好驸马- 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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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真,中国人并非都爱斤斤计较,就如同八国联军曾经那么欺负中国人,洋老外们在中国人的头上也是作威作福多年。但华夏文明向来讲究“以和为贵”、“和气生财”,但与东边岛国上这些倭人的仇恨,还真没有办法消除。

    其实归咎起来原因很简单,因为这些倭人能有今天,就是因为在这个华夏文明鼎盛的时代,如同儿子、孙子、狗一样的摇尾乞怜,一丝丝、一点点地将华夏文明、先进技术、以及各种各样的精神、物质宝物都学过去。

    说白了,倭人就是忘恩负义、过河拆桥、恩将仇报、数典忘祖、口蜜腹剑的白眼狼。

    罗信一般情况下不会动手,特别还是在自己的酒楼里,如果今天这矮个年轻公子不是倭人,罗信肯定不会动手,顶多只是再恐吓、威逼利诱出那么几两银子。但对方既然是倭人,而且在大唐的首都长安竟然还敢这么嚣张,那罗信自然不会放过他们!

    罗信正要将这些人都拎出酒楼,那掌柜又匆匆忙忙地跑了上来,对着罗信说:“东家,外边来了好多官兵!”

    紧接着,外边就传来了怡人的呼喝:“里面的人都给本王出来!否则本王立刻放火烧房子!”

    一听声音就知道是一个娇纵跋扈的公子哥,而他自称本王,罗信当即抓头看向李治,投以询问的眼神,而李治与罗信相处也有一段时间了,彼此之间也产生一些默契,第一时间就读懂了罗信投来眼神的意思,并且还以一个眼神,那眼神告诉罗信的意思大致是说:“只要不揍开口的那个家伙,其余随意。”

    罗信嘴角微微上翘,当即快步上前,完全无视那些倭人侍卫,将他们尽数撞开,随手揪住矮个子公子哥的衣领,带着他迅速翻身过二楼的栏杆,从二楼直接跳了下去。

    罗信从二楼跳下去的瞬间,只听“砰!”的一声,烟尘四起!

    这皇血霸王经果然厉害,罗信仅仅只是推开第二道“合阳门”,随着他对“血炁”不断地摸索和修炼,眼下的实力与之前相比,至少强了三四倍!

    罗信这一脚踩下去,那双脚就陷入地砖当中!

    这些地砖可都是整块石头铺成的,仅仅露出的这一手,就使得边上那些官兵们缓缓后退。

    罗信扫了眼前诸人一眼,特意将视线略过身前一个身高和楼上那倭人差不多的锦衣公子哥,放声呼喝:“我这不太贵酒楼的牌匾乃是陛下所赐,谁敢在我的酒楼里捣乱,就是在藐视陛下,藐视大唐!”

    罗信这个帽子扣得下来,没几个人能顶住,就连那矮个子的锦衣公子哥也是流露出畏缩的表情。

    随手就将矮个子公子哥丢在地上,罗信对着趴在地面上的矮个子公子哥说:“哎,倭国王子,从现在开始,不太贵酒楼不欢迎你们这些态度低劣、夜郎自大、坐井观天的倭国人,同样也包括你!我告诉你,这里是大唐,这是大唐的土地!我不管你是倭国的王子,还是狗子,在这里,你们要么收拢脚趾头乖乖做人,要么滚出大唐的土地!别把家里那一副自以为是、耀武扬威的狗的性显露出来,否则下次我不介意教你们如何当好一只狗!”

    罗信这话说得够狠,加入有礼部的人在这里,恐怕会第一时间对罗信群起攻之。

    然而,罗信接下来说了一句让所有礼部人都闭嘴的口号:“大唐万岁!”

    边上那些热血青年们纷纷跟着罗信呐喊。

    一旦燃起一个民族的热血,一切指责都是苍白的。而且罗信很清楚,眼下李世民最最需要的,就是大唐内部的团结。其实内部团结很难做到,就算大唐是一个统一的国家,但是别说南方和北方,就连两个“道”之间的人都会有间隙、甚至仇恨,用现代话来讲,就是“地域黑”。

    所以,李世民需要一个燃点,可不知道为什么,这么些日子过去了,他所做的一切收效甚微。

    而罗信也打算帮李世民将“民族血性”点燃。

    此情此景,为了烘托一下自己这“第一才子”的“哔格”,罗信打算再“借鉴”一下古人的诗句。

    他的声音开始变得浑厚,同时也充满了萧杀之气!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这矮个子倭人王子还有点文化水平,一下子就听懂了,吓得连忙手脚并爬,与从二楼冲下来的四个护卫连忙蹿入人群之中。

    那不知道是李世民那个儿子的锦衣矮子则是用一份充满了仇恨的目光死死地盯着罗信,好一会才说:“好你个罗信,你有种,咱们走着瞧!”

    待这些人都离开了,罗信这才大摇大摆地转身上楼,而当他进入酒楼之后,众人则是盯着地面上那对有一根食指那么深的脚印,啧啧称奇。

    罗信一上来,李治就对着罗信竖起大拇指:“信儿哥,厉害!太厉害了!刚才那首诗杀意十足,李祐那小子竟然被你一首诗给吓跑了,真是个窝囊废。”

    罗信一屁股坐在椅子上,问边上的李治:“刚才那身高不过一米六的是谁啊?”

第155章 赎余香() 
李治笑嘻嘻地坐了下来,对着罗信说出四个字:“齐王,李祐。”

    按照李治的想法,罗信在听到对方是齐王之后肯定会抖几下。齐王李祐乃是李世民“四妃”之一“阴德妃”的儿子,也是们家门阀之后,家族势力十分庞大。

    结果,罗信却是“哦”了一声,显然根本就没有将这齐王放在眼里。

    “信儿哥,刚才那个可是齐王哎,你难道不怵吗?”

    “那矮子又没有三头六臂,就瞅他那怂样也当不了太子,我怵他干什么?”

    一直以来,李治都以为罗信只是奇葩而已,没想到胆子竟然这么大,使得他对罗信的认识又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并且竖起大拇指。

    说着,罗信拍了拍手,站起身说:“好了,时候也不早了,我得回家了。”

    “哎,罗公子,眼下正是大好时机,回家作甚?”金春秋笑容满面地看着罗信,他看向罗信的眼神当中,透着浓浓的兴趣。

    李治抢在罗信前边开口说:“你不知道,信儿哥家里可是有一位美若天仙、倾国倾城的美娇娘呢,外边那些庸脂俗粉他看不上。”

    金春秋笑着挡住了罗信的去路:“哎呀,男人大丈夫,入夜时分,约三五朋友喝喝花酒,那多逍遥自由。家中娇妻天天见,见多了腻不是,也是要出去寻花问柳一下,方叫男人啊。”

    罗信对于金春秋这一套是一丁点兴趣都没有,他之所以回家,出了吃李云年豆腐之外,还有就是趁着天黑连燕行决。蒙着黑布是什么都看不到,但是入夜之后,多少还是能够看到轮廓的,对于罗信现在的伸手来说,这样的环境刚刚好。

    然而,这时候金春秋突然来了一句,使得罗信反而想去了。

    “罗公子,我敢保证,你要是错过了今晚,你一定会后悔的。”

    罗信双手抱胸,笑着说:“哼哼,欲擒故纵,来,你倒是说说,我为什么会后悔。”

    “罗公子一定听过名满长安的花魁余香吧?”

    “余香?”

    说起来,罗信和余香也是有一段时间没有联系,仔细想来,她也是罗信的女人,如今罗信的条件也够了,是该接她回府了。

    “对,余香。令长安无数风流才子夜难寐、日难行的绝代佳人。”

    罗信摩挲着下巴,故意流露出一份沉思的表情:“话说起来,这个余香我之前倒是听别人提起过,听说此女美艳绝伦,琴棋书画样样精通,那歌舞更是一绝,可惜一直无缘见面。”

    金春秋笑着说:“罗公子,过了今晚,你怕是再没有机会见到余香了哦。”

    罗信一愣,不禁问:“为什么?”

    “今天晚上乃是余香与一众舞姬美人出阁之日,价格者得,又有谁知道,她这样的娇媚人儿,会落入谁人怀中呢。”

    金春秋这句话让罗信吓了一跳,因为根据余香之前所说,距离她“出阁”还有一段时间,可没想到竟然提前了。而且这几天,罗信自己很忙,余香更没有派人来找她,也不知道这中间出了什么事。

    想到这里,罗信略略沉吟了片刻,对着金春秋和李治说:“既然如此,那两位就在酒楼里稍等片刻,我回去准备一下行头,马上就来。”

    罗信现在穿的衣服,是武人练武时候穿的,自然是要回去重新整理一下。

    其实,罗信回去整理的并不是衣服,而是金子。

    他直接将两个酒坛子都从水里取了出来,抱着酒坛子进了李妘娘的小院。

    罗信和李妘娘之间是没有秘密存在的,罗信早在调理李妘娘身体的时候,就跟她提及过余香,而李妘娘也支持罗信将余香接回府,表现得十分大度。

    而在听到金春秋的话之后,罗信本能地产生了一些不太好的感觉,直觉告诉他,这里头肯定出事了,但出了什么事他还不清楚。总之有备无患。既然今天晚上是花魁出阁日,那么首先要准备的就是银钱。

    罗信的钱大部分都投进去了,尽管现在每天都有进账,但这点钱是绝对不够的。

    在长安,真正的销金窟不是酒楼,而是青楼。

    长安林林总总有几十家青楼,分部在长安城内的各个位置,其中有几个位置最为显眼,青楼的档次也最为高档。

    其中,醉仙楼也只能算是排名靠前,真正的销金窟是芙蓉园。

    芙蓉园原本是皇家禁苑,但是前几年李世民将芙蓉园赏赐给魏王李泰,李泰很自然地将它改造成了“高档私人会所”,进出的人虽然不像青楼那般多,但是能够进去的都是王公贵族、门阀世家。

    罗信当着李妘娘的面,将两个酒坛里的金铤都倒了出来,当小半桌子的金铤突然出现的时候,屋里的李妘娘不由得面露讶异之色。不过她并未多说什么,她知道自家夫君做事向来用意明显,既然拿出来了,就说明肯定有用。

    “妘娘,这两坛黄金,都是罗恒留下来的。咱们囤的那些粮,也都是三块金铤的功劳。眼下长安的米价涨了两层,如果不是事先做了准备,咱们酒楼的成本会高出很多。”

    李妘娘淡然一笑,她仿佛一下子就明白了罗信内心所想一样,从桌面上取出了五块金铤,放在自己面前,然后对着罗信说:“剩下的夫君都拿去用了吧,这五块金铤,奴留着当家底,以备不时之需。”

    罗信一愣,与娇妻久久凝视。

    好一会,他才走上前,将李妘娘揽入怀中,感慨着说:“得妻如此,夫复何求啊。”

    李妘娘显得十分坦然,也很真诚,抬头对着罗信,温声软语道:“夫君,余香妹子,自幼就沦落红尘,你要好好待她。”

    “嗯,我会的。”

    罗信低头在李妘娘的粉额上亲了一下,之后将这些金铤都装入一个木匣子,抱着木匣子转身出了房间。

    罗信刚出门,恰好遇到端饭菜过来的武顺和迪娅。武顺看着罗信远去的背影,不禁问李妘娘:“夫人,东家这是要去哪,怎么连晚饭都不吃了?”

    乱红用略微有些抱怨的口吻对着李妘娘说:“嫂子,你就不怕他给你带一个狐狸精回来?”

    李妘娘笑容不减,缓缓道:“身为妻子,只要安心侍奉夫君就够了。别的,不用太去计较,而且,我相信夫君。”

    很简单的一句话,却是让武顺有些发呆。

    因为她当初就是太过于相信那个男人,才会落得现在这个下场。

    她担心想李妘娘这样善良的人儿会受伤,但她自己也没有办法,只能轻轻一叹。

    而罗信出了家门,很快就与李治他们会合,上了马车,直奔醉仙楼。

    醉仙楼今天晚上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热闹,因为蝉联五年都是花魁的余香,终于要出阁了。

第156章 醉仙楼() 
余香是醉仙楼雪藏的王牌,正因为她的存在,使得醉仙楼的生意一直比别的青楼要好很多。而今天晚上,长安城的许多风流公子、王公子弟纷纷涌入醉仙楼,只为抢夺这绝世美人,就算抢不到,也能再目睹最后一眼,毕竟这样的人儿进的肯定是高门大阀,以后是再不可能见到了。

    醉仙楼并不在城南,而是在城东,就在长安东市里面。

    相比位于长安城东南角的芙蓉园,长安东市的人口流动要多很多,而且东市内部本身就有好几家高档的青楼妓馆。平时醉仙楼客人本就多,而今天晚上更是被踏破了门槛。

    马车一般都是在醉仙楼门前停下,而今天马车却没有办法过那条宽达十来米的街道,因为已经被人给围满了。

    而且,就连到路口都被围起来了,根本没有办法进去。

    没有办法,只能先行下车,然而,正当罗信打算下去的时候,李治却突然一把抓住罗信的手,连忙:“信儿哥,等等!”

    “怎么了?”罗信转头看向李治,结果发现李治那英俊的脸上竟然流露出一种惊慌之色。

    李治可是堂堂皇子,能让他流露出这样表情的人,放眼整个大唐都没有几个。

    李治先是小心翼翼地掀开车窗的帘子,然后透过一个缝隙朝着斜上角瞥了一眼,随后说:“我、我舅舅在二楼,咱们赶紧从绕到另外一边。”

    晋王李治的亲生母亲是长孙皇后,李治的舅舅的确有几个,而能够让他吓成这样的应该只有赵国公长孙无忌。

    罗信让马车夫调转方向,通过另外一条小道绕到街道的另外一头,再从那边去醉仙楼。

    眼见李治松了一口长气,罗信不禁笑着说:“我说晋王殿下啊,你好歹也是堂堂晋王,而且也都已经快成年了,怎么怕自家舅舅怕成这样?”

    李治苦笑着说:“不怕两位笑话,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打小就特别怕他,除了父皇之外,我最怕的人就是他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软肋,罗信和金春秋都是聪明人,自然不可能再继续聊这个话题刺激李治。

    醉仙楼所在的这条街道右边口是门庭若市,而左边却是空空荡荡的。

    不过,李治并没有让马车继续前行,而是对着罗信说:“咱们就从这里下吧,慢慢走过去。”

    “嗯,好。”

    三人下了马车,在空旷的街道上缓缓前行。

    这条街的确有很多家青楼,眼下醉仙楼大热,今天晚上其他地方的生意自然会差很多。

    罗信三人在经过一家青楼门口的时候,发现这家青楼与之前经过的一家有些不同。

    这并不是说她们的装饰,而是里边的“姐儿”给人的感觉很一样。别人家的姐儿都是强颜欢笑,她们倒好,一个个都耷拉着脸,没精打采不说,都跟苦瓜一样,蔫了。

    虽然觉得奇怪,但罗信也没有驻足了解,恰好有一辆马车自对面行驶而来,在那家名为“醉风苑”的门口停下,接着就见一个身姿妖娆、美艳娉婷的女人从马车上走了下来。

    又恰好这时候起了一阵风,罗信的身体自从开启“合阳门”之后,在五感方面有了不小的提升。

    他的鼻头微微翕动了一下,不由得停下脚步,因为他在这一阵风中嗅闻到了一股十分熟悉的香气。

    这种香气罗信觉得非常熟悉,但中间隔了一段时间,一下子又想不起来在哪嗅闻过。

    但罗信还是下意识地转头看过去,发现一个身形倒是相当的完美的女人,呈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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