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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说还好,这么一说,我的头立刻像晒恹了的茄子,不由自主垂下了,试图竭力避开杜鹃那火辣辣深情的目光,心里却像海上瞬间起了风暴汹涌澎湃。几秒钟过去了,几分钟过去了,二十分钟过去了,最终我咬咬牙,把对杜鹃的爱恋及离别情绪收起装进心底,头蓦地抬起来,脖子梗直了,目光闪亮,用力推开杜鹃的胳膊说:“杜鹃,你别自作多情了!我不爱你,更不会跟你出国什么的,我如今已有相好了。你愿意上哪儿就去,与我无关。”
此时杜鹃不禁“啊呀!”一声,好像遭遇了闪电炸雷似的浑身痉挛起来。俊美的脸庞倏地阴暗了,脑袋乱糟糟、闹哄哄、轰隆隆、咔嚓嚓,“风雨欲来风满楼”,似乎要爆炸了。她想说什么,要说很多很多,但舌头麻醉了似的一个劲僵直僵直,半个字儿吐不上来。她怒目圆睁,浑身颤抖,犹老虎,如狮子,很想发泄怨气,暴风骤雨般狠狠羞辱我一番,甚至把我撕成碎屑空中飞舞,但看我没有一点儿要反抗的意思,像木偶遇暴雨那样逆来顺受,她还是忍住了。此时我分明听见了,她内心深处房倒屋塌劈劈啪啪的响动。我明明知道这样狠心做的残酷及结果,但我已下定决心非要这样做了。
几秒钟,几分钟,二十分钟又过去了,杜鹃似乎来了一场春蚕脱胎换骨艰难痛苦的历程,尔后猛然铆足了劲儿,扭头大声说着:“骗子,骗子,大骗子!”气咻咻风一样从我眼皮底下消失了。
第十章 不共戴天之仇()
谁都羡慕我和杜鹃,自小青梅竹马,感情笃厚,可谓天生的一对。当时我们刚刚大学毕业,杜鹃的伯父在加拿大开办中华国际贸易公司,给她安排了一个重要职位让她马上过去。她与伯父软磨硬泡非要带我出去不可,伯父最终应允。
说来二十年前我与杜鹃分手,一时表现出的冷漠顽固,不近情理,的确隐蔽着深刻的原因。我父母属于标准的东方型古典、保守、呆板的类型,从小到大我没少领教他们坚石一样,冥古不化的个性。他们只知养儿育女、叶落归根,油盐酱醋、粗茶淡饭,日出而起,日落而息,本本分分。哪里会同意儿子出国?如果说出来还不把他们活活气死?况且,他们如今都已年近七旬,身体状况很差。中年得子,而且就我孤根独苗。
其实这还不算根本的原因,听我父亲经常跟我讲,我们司马家与杜家是不共戴天的仇敌。据说清末光绪年间朝中有一个杜魁的将军,他儿子杜汉携貌不远的司马镇游玩,当地一个名叫司马蛋的**混混调戏小翠,杜汉一气之下拳脚相加,司马蛋的两条腿和一只胳膊折断,满嘴牙掉光。司马蛋依仗舅舅在朝中的权势,哪肯忍气吞声?于是命手下的几个混混,趁夜黑风高用暗器杀害了杜汉,夺走了小翠,并逼迫她与自己成亲。杜魁得知消息,万分悲痛,但当时忍气吞声没有声张,待清末道光年间世态混乱之时,突然起兵操杀了司马镇二百多口人,大人小孩几乎不留,一时间大人掉头,小孩被碾成肉酱者随处可见,鬼哭狼嚎,惨不忍睹。我家二十多口人,除我老老老爷司马信因那天正好去外地办事外,其他全部遇难。
这故事我老爷活着的时候跟我讲,我爷活着的时候跟我讲,我父亲只要闲下来就唠叨,甚至有时候提起杜家咬牙切齿的,从他的话语之中时不时就能捕捉到一些弦外之音,坚决不能与仇人友好或者结亲。但我总是听天书似的只管这耳朵进那耳朵出,我的耳朵都听出茧子来了,但我从不对外人讲,杜鹃当然也蒙在鼓里了。
别看我的父母外表老实巴交,其实他们蛮有心计的。眼看我已长大成熟,青春涌动,自小杜鹃与我青梅竹马,他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了阻止我与杜鹃最终成亲,早已在乡下给我暗订了一个名叫菊的姑娘——她是我家老邻居,两家相隔几十步远,听说她的老爷是光绪三年逃荒过来的,讨饭到我家门前时已饿得奄奄一息了,我老老爷心生怜悯,熬了一碗面汤救活并收留了他。刚开始他给我家帮工,很忠厚老实的一个人,我老老爷很看起他,瞅机会给他办了一房老婆,后来我家几亩坡地无偿划给他家耕种,方方面面没少帮过她,两家几代人处得跟一家人似的。当然,两家老人更希望结上一门亲,那样就亲上加亲了。
第十一章 我挺喜欢菊的()
菊的确很招人喜欢的。她的眼睛大大亮亮,眼珠子微凸,像长熟的甜葡萄;脸颊红润红润,略含黑色,一副从容相,从来挂着笑,偶尔大笑一番,把阳光震得稀烂;身材高而壮实,小伙子似的走路咚咚直响,有时甚至把地跺个窟窿,说起话来鞭炮样又快又亮。她最靓丽的地方是脑后的两个羊角辫,好像新抽的竹笋,直竖竖,利落落的,让人马上领悟到她的个性。
我上学或有事不在父母身边的日子,总是菊在自愿义务照顾我的父母。我一回到家,父母就翘起大拇指,夸菊善良、贤慧、能干,说将来如果儿子能讨这样一个媳妇的话,那可真是几世修来的福分。
我挺喜欢菊的,她不是没有女性羞涩温柔的一面,而是时常不由自主被她的假男子气质掩盖了而已。她偶尔表现出一种不易被人发觉的女性味儿,老让我无意捕个正着。一次,母亲伙房做饭,催我俩一起择菜,说快些等着下锅呢。看她那手起菜落干脆利落的动作,再瞅一眼自己笨手笨脚的模样,我的手不由停了,好奇地盯着她的脸足足看了五分钟。
“哎,瞅够了吧?”菊冷不丁撂出一句。待我觉悟,目光游离之时竟然发觉她那张脸马上描红似的红到了脖根。
一次,我们一起地里干活,尴尬无趣之时,我谈起初一班里一对男女生谈恋爱之事,因为互相传纸条被老师发现,老师非要他们回答什么叫爱情?他们急中生智就把父母恩爱的事抖落了一地,洋相百出。这时候,我注意到菊的表情很兴奋,话语一下子多起来,平时的大嗓门下降得恰如其分,每一个词都犹如和风细雨,平淡中透露着智慧。我蓦然意识到,其实文学的魅力并不在书本,实践之中更加富有。
其实,菊蛮有资格可以上大学的,高一的时候他和我分到了一班,她的各科成绩一直排在我的前面,后来她的父亲得了高血压、心脏病,每天吃药,渐渐债台高筑,因交不起学费,无奈只好退学,勇于挑起家庭的重担。但从来没听她给外人说过一句怨言。
不管菊或者杜鹃,都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元素,孰重谁轻其实并不重要。每当身体疲惫,心神安静之时,我想完菊的事情,总会时不时回想起当年与杜鹃分别时候说的那些绝情话,不知当时暗地里铆了多大的劲,哪来了那么大的勇气,才让杜鹃彻底断绝了与我的关系。如果现在我和杜鹃真的见面了,她会不会原谅我啊!说到现实的残酷,让世间好多人身不由己。原本世界并不完美,人更不可能完美。唉!我何尝不愿跟杜鹃去国外发展呢?
时间是一付良药,其实也是一付慢性毒药!
二十年了,杜鹃啊,你丢了似的杳无音信,这哪是我的初衷呢?这只会让我更加惭悔当初。那晚,你神不知鬼不觉突然出现在欣欣酒楼时,我表面吆五喝六,波澜不惊的。其实我哪会那么麻木不忍呀,说来我的内心像蓄了即将开闸水库。眼看波涛滚滚,千言万语都想跟你说的。
第十二章 内心杜鹃窝()
杜鹃,你当时也许会埋怨我正人君子,装腔作势。这么多年了,还是那个臭样儿,不愿撕破脸皮。或者你自己认为突然回来是画蛇添足,自作多情了呢。可你想到没有?我们如果在酒桌上谈情说爱的,多浮漂啊!我想你既然回来了,就会停一段时间的。咱们有的是机会,我一定诚心约你到一个没有任何人打搅的清净地方,好好倾诉一番相思之苦。可是,事不作美,你一阵风似的悄悄来了,又一阵风似的消失了。
杜鹃啊,像梦境一样,你出现就出现,消失就消失吧。你怎么还弄出了一桩人命案来?听到你出事的消息,我的心都不知分多少瓣了,能不神魂颠倒么?
杜鹃啊!如果说,我第一次不由自主神游般地跨进了警局,是想借威严的道具惩罚自己,试图偿还我欠下的情债,企望你宽恕原谅的话。第二次完全是因为倩倩的出现,她的到来,我本已破碎的心忽然奇迹般的复原了,感觉你真的一下子又回到了我的面前,惊奇、自信、渴望……我想你一定不会出什么事的。
杜鹃啊,从小到大你已在我的心室心房筑下了一个牢不可破的巢,甚至化成了我身上不可分割的一根神经,一滴血液。你知道吗?自从那次与你分手后,我内心的杜鹃窝突然被人摘去,心灵中留下了一个无法弥补的空洞。当时我难受得没法解脱,很想找一个类似的杜鹃窝填充心灵的空虚,自然而然就把菊当作了涉猎的对象,这也正符合了我父母的意愿,你不会怪罪我吧?
后来我工作了,闲暇时间回家,总会以各种理由找菊见面说话。只要我和她一搭上话,她变了一个人似的,立刻显露出一副羞涩腼腆的淑女模样。
一次,菊拿了绳镰上山给牛割草,刚出门就被我碰见了。我急忙走上前说:“咱俩一块去吧。”谁知菊连连后退,恐怕我跟她套近乎说:“你干嘛呀?躲开!我自己割一会儿就够两个牛吃一天了。你去了弄不好还帮倒忙呢。”她的话音虽然不高,但态度十分坚决。一时农村姑娘特有的真诚质朴,一直透视到了骨子里去。
还有一次,菊的父亲病了。饭后,她收拾停当,风风火火骑着三轮车要去县城里抓药。见状,我上前劝她说:“我跟你一起去吧。你一个女孩家,翻山越岭,穿林钻洞,小路弯弯曲曲的,多吓人啊!”不料,菊蛮劲抖了抖胳膊腿。脸不经意漫过一片红云,又露出淑女的情态。面对我劲头十足说:“不用了,你放心吧。”说着,索性跨上车狠踩几下油门,比男孩骑车都疯快。
因为我的主动,自然我和菊的话日益多起来,后来她没有那么拘谨了,但我好像总感觉我们之间缺少点什么,一直走不到她的心里去。
可有一次例外,太阳火辣辣的。我和菊都在一块玉米地里挥汗如雨,地头有一棵黄连大树,树下厚厚的浓荫,让人觉得像铺上了天然地毯,凉爽美妙。干了一阵子活儿,我首先来到树下,接着双手聚成小喇叭,放于嘴上,高声呼唤菊上来歇息。
第十三章 娶媳妇三天没大小()
菊听到我洪亮的声音,很高兴地上来了。这次,她的心扉意外被我撞开了,我们东家西户,这人那厮,陈谷子烂麻,侃侃而谈,思绪流水似的。但紧接着,我的失望也随之而来,心灵的空洞竟然不断地撕开,撕大……
菊毫不掩饰,目光一闪溢满真诚说:“你想错了,我们俩根本不可能的。你拥有的学识、地位等等光环,我打心底十分佩服,但一点儿都不觉得羡慕。我只想做一个本本分分的农家媳妇儿,心中早已有人了。不瞒你说,以我们女孩子的敏锐,感觉你早已有心上人了,只是……”忽然,我的心颤动了一下,好像朦朦胧胧中一个鸟窝在晃动。啊!我似乎有些明白了……
后来,菊真的嫁人了,生活中,我又遇到了一个女人。其实现实中任何人的内心免不了都会出现这样那样的空洞。不管你用什么方法填补它都难以完美。时过境迁,杜鹃啊,你真的还那么在乎我吗?
倩倩喜鹊似的喳喳着,穿梭于婚宴的各个角落。刘总不时翘起大拇指夸女儿单纯可爱,说倩倩十九岁了,从来不知什么是烦恼,整天嘻嘻哈哈,无忧无虑的。
我不由趁机很想探究一下刘总和倩倩的来历。于是问了欣欣,说倩倩的长相及一举一动与杜鹃那么相似。她到底和杜鹃是什么关系?或者说她就是杜鹃的女儿吧。欣欣说他和刘总相识是在一次品酒会上,俩人对酒颇有研究,一见如故,后来他们就互相来来往往起来。还说刘总经营了一个很大的形象设计分公司等等。至于倩倩,他说,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也十分惊讶,还说倩倩是个很好的姑娘,往下他就把话岔开了,说来说去他没有正面回答我的问题。我知道他脾气执拗,信守自己做人的原则,从来不会随便猎奇别人私事,特别是别人的*,他总说那样是不道德的。于是我没有再往下问。
我和刘总干完礼桌上的活儿,俩人弄了一桌菜,几瓶杜康,就吆五喝六起来。新郎新娘来敬酒时,我们已经喝高了,满身酒气,胡语乱言。刘总对着新娘不停地说着:“倩倩,倩倩,干杯!干杯!”。新娘不说中,也不说不中。对这突如其来局面,新郎也不知所措,但始终笑容面对。我也迷糊得傻蛋似的,对着新娘不停地说着“杜鹃,对不起,对不起。请原谅。”莫名其妙的话,像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非给他们敬酒不可。新郎新娘还是一笑了之。
这时不知谁说了一句“娶媳妇三天没大小”嘛。只见在场的大人小孩、男男女女仿佛一下子都变滑稽了,胡乱地侃着,无拘无束地疯笑,你瞅瞅我,我瞅瞅你,各人的心底好像早已孕育了一座欢乐的火山,只等赶快爆发了。至此婚宴的喜庆气氛十分浓烈。加上酒宴即将散席,凑热闹的人渐渐多起来,一对新人及我们被围了里三层外三层铁桶似的想脱身都难。
第十四章 寻找兰花妈妈()
突然,倩倩挤了进来,一脸嗔怪,说:“爸,叔叔。您们闹腾什么呢。新娘是我的姐姐,你们认错人了。来,我陪您们喝几杯吧。”我心里不由咯噔了一下。
“干!干!干!”不一会儿,地上横七竖八乖乖躺下了许多空酒瓶。可是倩倩面不改色,心不跳说:“今天是我姐大喜的日子,我高兴,大家都高兴。既然有这么多人捧场,我就给大家唱几首歌吧……”倩倩嗓音甜润、清脆、宏亮,曲调婉转悠扬,顿时吸引了大家。于是新人和我们终于解围,接着婚礼请的戏班子也开演了。
下午只剩下一节尾巴了。我和刘总的酒清醒了许多,在一处无人的房间里,话儿软面条似的有一搭无一搭,东拉西扯起来。
“新娘子和倩倩长得可真像,原来她们是姐妹俩啊。你真够福气的,有这么一对双胞胎。”我有气无力的。
“什么?双胞胎?具体我也不太清楚。”刘总把腔调拉得老长。
“啊,倩倩不是你女儿嘛!”
“哦,干女儿,干女儿。”刘总连忙纠正说,“去年我到加拿大恰谈一项公司的业务,是关于人形象设计的创意问题。那边有个华人李老板给我介绍了倩倩,说她的创意非常优秀,甚至是世界一流的。我说眼下我公司正缺少这样的人才,便一口应允。后来才知道原来李老板就是倩倩的爸爸,她的妈妈兰花是出国打工才遇上李总成为一家人的,两人感情笃厚。后来兰花忽然察觉李老板外面竟然还有一个女人,一气之下私下里蒸发了,一直下落不明。据各种信息估摸兰花回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