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巫师袍真的很难看呢,颜色暗沉,怎么比得上东方丝绸的华美。样式也很老土,帮厨的大妈都不穿这种臃肿的衣服,这种不能显示出身材的衣服,怎么有存在的必要呢?!
“真想统统烧掉啊,是不是?阿糖!”阿维拍拍阿糖的头,希望这个小吃货给点反应。
“叽咕叽咕~~”真好吃,真好吃,阿糖好喜欢!
阿糖包子完全不理主人的哀叹,它只是一大口一大口地吞掉阿维喂的冰淇淋,眯着眼享受嘴里凉凉的感觉。
突然,阿维感应到了杂货店名片的信号,她循着信号的来源看像冰淇淋店外面的那个华丽身影,微笑着自语,“好像有客人来呢,应该是笔大生意呢!”
“阿糖,回店里吧!”
“叽咕~~~”是,主人!
阿维起身,随意一召唤,阿糖包子就立马放下冰淇淋,已经坐在阿维肩上就位了。
阿维拍拍阿糖的毛头,自信地说,“就让我们看看这位新客人想要些什么吧,普林斯杂货店可是最好的呢!”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要赶上一篇文文的,有2。5万字的榜单呢,所以这篇文文只能先少少地上一章,下个星期四以后,就会恢复哟!
耳朵的旧文(正文完结,番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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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阿维爱酿造
阿布萨克斯·马尔福走进这家神秘的杂货店,随意地看着,昏暗的通道,毫无特色的墙壁,怎么看都不像一家商店。阿布拉萨克斯对比着自家华丽的店面,想着是不是走错地方了?!
这家店最近在巫师贵族间流传,号称无所不有,现在看来好像很普通也很破旧呢。阿布萨克斯有点失望地想,本来他还想买些有意思的东西回去哄哄梅克斯。最近梅克斯为了他与别的夫人调情而与他冷战了呢,女人就是麻烦!
“客人,请问你相要些什么?”
正当阿布萨克斯想转身离开时,他突然听到了这句话,警觉的阿布萨克斯立马抽出魔杖,全身的魔力准备好,随时可以发出移形幻影,对这种保命的招式,他练得最熟。
瞬间,杂货店亮了起来,由黑夜转为了白昼,这种突然的亮光,很柔和,没让阿布萨克斯产生任何不适。
阿布萨克斯现在才看清了杂货店的内部,光秃秃的走廊变成了宽阔的大厅,黑黝黝的石壁被华丽的杏色花纹玉璧取代,东方的装饰风格,西式的家具桌椅,两者的配合融洽至极,给人华贵奢侈之感。
“客人不用这么紧张,如果冒犯到你,实在是小店的失职。”
虽说着抱歉的话,但是阿维却一点抱歉的脸色也没有,她只是懒懒地靠在沙发上,很随意地荡着脚。在现代家具中,阿维依旧是一身汉服,只露出白嫩的脚趾,不安分地动弹着。
阿维一边靠着,一边感叹,还是西式沙发舒服。东方的贵妃椅虽然贵重,霸气十足,也很适合装字母,但是太硬了,酸枝木什么的,她的小蛮腰可消受不了,还是软绵绵的更舒服。
“你就是杂货店的老板,普林斯小姐?”
阿布萨克斯看着那个纤细慵懒的身影,心中感叹道,真是个美人儿,精致的五官,凝脂般的肌肤,可真是让人心动的存在啊!
看着那头如绸缎般地柔顺的黑发,阿布萨克斯有些迷恋,想要伸手试试手感,但是很快便理智就阻止了他。听那些流言,似乎这位美人儿不是个简单的,他可不想美人儿没调戏成,反而将自身陷进去。
“你可以叫我Vea,或叫我老板。”
阿维随意地玩弄衣角,好似一点也不在意这笔生意似的,其实她只是在想着应该怎么做才能宰这个马尔福一把。从鸡蛋君的资历来看,这是一个精明的商人,但但也是个巫师贵族,贵族的欲望总是更多!
闻言,阿布萨克斯戏谑一笑,他当然不会用Boss这种称呼,他可是马尔福家的家主,身份尊贵,还没有谁能但得起他一声Boss。不过也许那个人可以,阿布萨克斯想起另一个拥有黑发的挺拔身影。
看着阿维,阿布萨克斯提出了试探,“我听说普林斯杂货店什么都卖,想知道有没有顶级的美容药剂?”
美容药剂,马尔福家有得是,大家族内总会养几个做魔药的。但是顶级的美容魔药,其难度不逊于顶级的疗伤魔药,可没有魔药大师肯浪费时间做这种‘没用’的药剂。
虽然巫师的寿命比麻瓜长很多,但是不代表巫师的衰老速度也慢于麻瓜。阿布萨克斯已经26岁了,他感觉到自己的肌肤正在慢慢衰老,眼角的细纹也比以前更加明显了,闪亮的铂金长发也没有那么光泽了。
“顶级美容魔药算什么?只能维持一个月的功效而已,还有恶心的味道。”
阿维带着不屑地说,她也曾经好奇得地尝过一点,那味道简直比下水沟的馊水还要让人恶心,熏得她三天没食欲,拼命练功,由用能量内而外地冲刷了一遍才好点。
“如果你愿意付出代价,我可以提供给你东方的长春丸,只要一粒,就能保持十年的青春,还对身体没有任何副作用。”
听到十年的青春,阿布萨克斯的眼睛瞬间就亮起来,想到自己十年后还是这么美貌,他就难以抑制地心动。阿布萨克斯·马尔福可谓是马尔福家族中的极品,历代的马尔福中估计没有比他更爱美的了,也许他儿子卢修斯·马尔福可以与之媲美,但那也是十几年后的事情了。
虽然心动,但是贵族的教育使阿布拉萨克斯克制住了,他表面上不动声色,“需要多少钱才能买下十枚长春丸?”
十枚长春丸,可以保住青春容貌100年,死的时候也是美美的,那他这一声就算是无憾了。
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算问题。这是马尔福家的一个信条,现在阿布萨克斯就怕这个神秘的店主不要钱,而要些难以预料的东西。如果是危害到马尔福家族的事情,杀了阿布拉萨克斯也不会答应的。
“不需要紧张,只是想要一点龙血而已,不是很难吧?”
阿维看着阿布萨克斯紧张的神色,有些好笑,这个男人贪心地想要十枚长春丸,却不愿付出钱以外的东西,是个很谨慎的人,也许会是个好买家呢。
“龙血?”阿布萨克斯一愣,不是因为龙血昂贵,而是它的易得。对普通巫师来说,龙血当然是昂贵的,但是对拥有一个龙场的马尔福来说,龙血也只是一种血液而已,没什么特别。
龙血的作用很多,霍格沃茨的变形学教授邓布利多就曾发现了龙血的十二种用途,大多是做清洁剂、加快某种魔药的熬制速度等普通作用。
龙血最著名的作用,就是用它沐浴可以成为不死之身,但是这种功效只是处于传说中,近几百年来根本就没有成功的例子。所以,阿布拉萨克斯疑惑了,但是这又如何,他只要知道能用龙血换到神奇的东方魔药就好了。
“是的,龙血,一枚长春丸,换十吨龙血。你可以分期付款,每年一吨,如何?”
阿维提出了自己的条件,长春丸对她来说不是稀罕的东西,但在她手上,从没有贱卖的东西,就看这马尔福愿不愿意为了青春而付出这笔钱了。
“十吨龙血?”阿布萨克斯惊到了,要这么多龙血,建一个血湖都够了,难道真的是为了得到不死之身?!
他仔细算了算这笔账,发现自己家产的龙血只够买一颗长春丸,市面上流通的龙血加起来也不够半颗的量。这笔钱加起来,最起码有100万金加隆,是马尔福家一年的利润!到底要不要买,阿布萨克斯在心里掂量着。
“怎么,客人拿不定主意了?如果你愿意七天之内就提供一吨龙血,我可以再附赠一瓶解毒药剂,各种剧毒和诅咒,都不是它的对手。如何?”
阿维再接再厉,抛出了解毒剂的诱饵,她相信这种大家族出来的人,一定会意识到它的重要性,适当时候可是能救一条命呢。
“好,我答应了,七天之后,我会准时送来龙血。”
听到解毒剂,阿布拉萨克斯咬咬牙,立马就答应了,美貌与性命,是他重视的东西,而对马尔福家来说,100万金加隆而已,还是能负担得起的。
“好,成交。阿糖~~”阿维一声指令,阿糖就扇着小翅膀,手拿比它还大的羊皮纸,递给阿布萨克斯。
阿布拉萨克斯看着包子一样的阿糖,有些惊讶。马尔福家的馆藏丰富,可谓是只在霍格沃茨之下,但阿布拉萨克斯发誓,他从看过这种生物,白白胖胖,长着翅膀,貌似有不低的智慧,难道是新物种?
“叽咕~~叽咕~~”主人,我去忙了!
送完契约,阿糖又跑到后堂,它也是杂货店的业务员。每次有客人来,都是阿糖帮阿维拿货,那些丹药、魔药、卷轴什么的,阿糖对它们的位置再清楚不过。
别看阿糖身子小,但它可是异界一霸,自身的力量不可小觑,那些瓶瓶罐罐都是小Case。阿糖要是变回原形,体重不输龙族,只是它平时更愿意蹲在阿维肩膀上卖萌罢了。
阿糖:叽咕~~叽咕~~~跟着老板有肉吃!
走出杂货铺,阿布拉萨克斯看着对角巷上来往的巫师,有种迷糊的感觉,他看着手上的锦盒和羊皮纸契约,突然有种后悔的感觉。他怎么就那么冲动,那可是100万金加隆啊,虽然是十年分期付款,但是也是实实在在的钱啊。
财奴病发作的阿布拉萨克斯,就这样抱着盒子,拿着纸,在一堵墙面前又哭又笑,实在是有损马尔福家的威名。路上的巫师看到那头标志性的铂金长发,也自动绕弯避让,马尔福家惹不起啊,不正常的马尔福更是不能招惹!
“解决了龙血,阿糖你送信给莫塔,说烈焰特饮,十天后就有货了,叫她先应付好那些酒鬼。还有,把那批新来的鬼片也带回去,这次的售价要比上一批提高一成。”
“叽咕~~叽咕~~~”阿糖遵命!
阿糖开心地围着阿维转了几圈,就到后堂去准备货物了。阿糖不但有翅膀,送信速度奇快,而且它体内有三千立方的异度空间,可以储存死物。当然,你也可以储存活物其中,不过要小心被阿糖偷吃消化掉,到时候连个渣都找不到。
“这个阿糖,真是个急性子!”阿维宠溺地摇头。
阿维一开始见到阿糖的时候,只是将它当成宠物,随便养养而已,随着阿糖展现出的特殊能力,阿维开始重视这个异界生物。就这样,阿糖也在她身边30多年了。
现在,阿糖已经是阿维儿子般的存在了,会撒娇,会卖萌,还会干活,从不给她添麻烦,她又怎么可能不疼它。
“完成血族任务,满足血族的欲望,提升血族的品味,获得系统奖励50点。”鸡蛋君传来电子音,毫无感情,但是让阿维满足的一笑。
“谢啦,主神。”想不到做了这一笔生意就能得到50点,真是赚到了。现在的任务真是越来越简单了,生活也越来越美好了!
阿维伸了一个懒腰,懒懒地往楼上走,她要好好休息一下,到龙血到了之后,她就要忙着酿制特饮了,实在是很麻烦呢!
烈焰特饮,以龙血为主料,辅助特殊配料,特制而成的血酒,目前为血族最爱。这是当年阿维无聊之下的产物。
那时候,阿维只有150多岁,还没成年,也没有开杂货店。那时候她正学着酿酒呢,血族的葡萄酒不适合她的口味,从主神那里兑换又太无趣了,于是她决定自己酿一种独一无二的果酒。
五合果酒完成了,但是需要时间发酵,阿维又正是技痒之时,她随便看到一样东西就扔进罐子里酿制。最后,阴差阳错之下,就出炉了这种烈焰特酿,并且受到了爱德华伯爵的青睐,最后风靡血族。于是,烈焰特酿就成为了普林斯杂货店血族分店的招牌商品。
三天前,烈焰特酿还有五十坛,但是恰逢爱德华公爵第四千四百四十四岁。为了这个难得的‘大寿’,爱德华公爵决定大肆庆祝,要举行一个月的生日宴。其实,阿维很清楚,贪玩爱德华只是想找个机会玩儿而已,还要她这个养女全权提供好酒呢。
问题是,区区几十坛烈焰特饮,最多只能撑上五天,连个零头都被不够。阿维愁啊,现在去肉龙族买血,估计会狠狠宰一刀,就算是最低等的龙族,也是难以抵挡金加隆的诱惑的。
本来,阿维已经准备好被宰了,这个马尔福恰好出现在她面前,解决了她的燃眉之急,还提供了十年的龙血,虽然只是十吨,但是也能让阿维省不少钱和麻烦。阿维想,要是这个马尔福可以提供更多的龙血或其他,他们的合作也许会很愉快。
龙族那群贪婪的家伙,实在是很麻烦啊!它们的口臭,实在是太严重了,每次谈判,她恨不得穿上太空衣去,但是就算如此也阻挡不了肉龙大长老的体臭,太刺激了!
在血族,除了烈焰特饮很受欢迎之外,恐怖片在血族圈子里也很受欢迎。不知道为什么,那些看恐怖片的血族总是特别兴奋,看完一部,就要找个异性(or同性)血族‘练功’一个月。
难道,这些家伙把恐怖片当成A/片?阿维表示自己的人类审美不能理解这个。
不过,对阿维来说,这是一个一本万利的生意。一个点数可以兑换1千部恐怖片,50部影碟机,相对于廉价的点数,血族们愿意给出一颗红宝石一部片子的价格。阿维很满意,大手一挥,阿糖包子送去的恐怖片数量剧增。
被爱德华骗去那么多烈焰特酿,这些损失就从恐怖片上赚回来吧,反正那些爱看片的血族肯定都回去参加爱德华的宴会,也会喝到免费的烈焰特酿,他们总要付出些什么才行。
阿维决定下一批的片子,还要提价一成才行,有个大方的养父就是麻烦,看着钱流出去,她的心都痛了,呜呜呜~~~
死要钱,这是病,得治!
作者有话要说:耳朵有回来了,上一篇文文正式结束了,耳朵会全力更新本文,不定时会有二更哟!
耳朵的旧文(已完结)
综偶 赚点稿费容易嘛
第13章 阿糖是色包子
又到了一年一度的进货时间了,这次进货的对象是第八号当铺。每次去第八号当铺,阿维都觉得很好玩,那里总是会发生一些有意思的事情。
像上次,她去八号当铺的时候,恰好看到韩诺和阿精在做生意。生意的对象是一个干瘪的老头子,看那身暴发户的装扮和嚣张的态度看来,应该是个有钱的老头,还是个怕死的老头。
“我得了癌症,医生说还有一个月的命,我不想死,要是什么才能延长寿命?”
老头带着点紧张,在听到这个噩耗的时候,他就第一时间想到了这里。他有很多钱,还不想死。以前他用了妻子的健康来换取财富,这次他已经准备好付出更多的东西了,只要他能活命。
“刘先生,你还有什么能付出的呢?据我所知,你的妻子已经去世很多年了。”
韩诺端坐在柜台后,一身绸缎暗纹玄服,十分华贵。看着这位客人,他的脸色很平静,语气也很平和,但是他的眼睛深处却藏着不屑。
韩诺的记性很好,他记得这个刘先生。
二十年前为了事业的成功,这个人典当了妻子的健康。妻子不是丈夫的所有物,他无权典当他人的健康。不过,因为刘太太的自愿,这桩交易成功了,于是这位刘先生成为了城中大富,而刘太太因为一场感冒而病逝了。
韩诺知道,这个刘先生为富不仁,没有朋友,与子女的感情也不好,想必也不会有再有人为了他而典当什么了,看来这条大鱼可以收线了。
“我的妻子去世了,可是我的孩子还在嘛!我要典当我的孩子的寿命,用他们的二十年换我的十年寿命,怎么样?”
刘老头得意地笑着,他早就摸清楚了。只要是自己的东西就能典当,那么他的孩子当然也是属于他的,他有支配权。
养了那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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