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堕落之王 作者:说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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堕落之王 作者:说剑-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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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见到占筱蔓拿出手机,按了接收键。

我装着漫不经心地看着她的脸色,果然收到我的简讯后,她面色微微一变,然后很快就恢复了平静。接着,她好像在发简讯解释。可惜,我暂时是收不到了。不过,她现在再也不会怀疑我就是那个天使事务所的人了。

此时,章允已经听完电话了。我拿着我的手机,朝章允笑道:“刚才‘星空’响起的时候,我还以为是我的电话呢。”

章允顿时有些惊喜道:“难道你用的手机铃声也是‘星空’?”

我微微一笑道:“不信,你打我电话试试。”

章允立刻便拨,拨的是我的号码。

片刻后,我普通用途的手机顿时响了起来,声音正是钢琴名曲“星空”的高潮部分。

章允非常高兴,不过高兴过后,神情忽然变得微微有些奇怪起来。

我也忽然能够解读这种心情,因为在她的心中,我们两个人看中了同一款小提琴,也用了同一首乐曲作为手机铃声。

这或许,就不能当作偶然了,或许可以解释为——心有灵犀。

只不过这种心有灵犀好像并没有让她单纯地感到快乐,反而让她的心情有一些古怪。

这让我的心情有些酸涩。因为我知道她这种古怪心情,所代表的涵义。

“我要回去了。”

接着,章允朝我笑了笑说道:“刚才李老师打电话过来,说有个课题,要我立刻回去。”

“明明是害怕你和我在一起。”

本来这个时候,我心里肯定要大骂那个老白脸几句,但是此时也没有了心情。

“你今天专门过来买琴吗?”

白马王子温柔问道。

章允点了点头道:“嗯!”

“准备校庆的时候表演?”

白马王子笑着问道。

章允的脸蛋红了红,然后低声说道:“还没有想好,如果拉得不好,就不表演了。”

“怎么会拉得不好?”

白马王子笑道:“允允肯定拉得好。”

接着,白马王子高兴道:“最近小提琴王子在江州演出,我去争取一下,看能不能求他帮忙,让他帮助你学琴,甚至那天晚上,带着你演出,你们合奏。”

我听了顿时火冒三丈,心中怒道:“操你娘,这本来是章允给我天使事务所委托的任务,你这狗东西竟然抢着去做了。欺人太甚,欺人太甚!我绝对不会让你得逞的!”

不过,此时我却是只能憋在肚子里面生气,而不能说出来。毕竟,章允委托的是天使事务所,而不是我,她并不知道天使事务所的负责人就是我。

“你不要为我花钱。”

章允坚决的朝白马王子说道。

白马王子笑着模棱两可地摇摇头,他家里有权又有势,不花钱才怪哩。

“那我回去了。”

章允说道,然后依恋地将小提琴放进盒子里面,提在手上便朝外面走去。

“我送你回去。”

白马王子立刻说道。

我没有和白马王子说话,我也不想和他说话,而是直接朝他的保时捷911望去。

车子里面坐着占筱蔓。他的保时捷就两个座位,难不成让占筱蔓下来走路,他送章允回去不成?

然后,我直接走到我车子旁边,打开了车门。

章允看了占筱蔓一眼,招呼道:“你不要下来了,会被人认出来的,有时间我去找你玩,再把以前高中的同学请来聚聚。”

占筱蔓和章允很熟了,所以之前不下车,只是戏谑地望着章允和她哥哥两人,也不算失礼。此时见到章允要走了,便要下车让出座位,好让她哥哥白马王子送章允回学校。但是见到章允已经朝我的车子走去了,便也作罢。她见到我的车子后,先是微微一阵惊讶,然后嘴角微微一撇。

很显然,这部两百来万的跑车,还没放在他们这种人家眼里。

“对了,过段时间,我们办一个聚会吧,把以前的老同学都邀请过来。”

占筱蔓瑷着想到了什么朝章允道:“刚好三班的卫筠从美国读完哈佛回来了,我们办个聚会,刚好给他接风。”

“哦?”

章允一直娇憨清纯的脸蛋,忽然变得微微有些戏谑和狡猾地望着占筱蔓,缓缓拖着声音道:“卫筠终于舍得回来了吗?”

然后,用暧昧的眼神望着占筱蔓,占筱蔓很难得地脸红了,然后瞪了章允一眼道:“你瞎说什么,操心你自己吧。我可随时都想着换称呼了啊,嫂子!”

怪声叫完了章允后,占筱蔓挑衅地望了我一眼,撇了撇小嘴。而章允脸蛋一红,瞪了占筱蔓一眼,钻进我的车内。

顿时,我的心里更加不舒服了。不单单是占筱蔓的这声嫂子,还因为占筱蔓话里透露出来的一个讯息。

卫筠要从美国回来了!

卫筠是我的同班同学,正经八百的同班同学。但是,我从高中就很讨厌他,很敌视他。没有其他原因为就因为他聪明,他读书成绩超级超级好,他用功,老师非常喜欢他,女生也非常喜欢他。

优等生和劣等生之间本来在心理上就会有一场战争,一直都是互相看不惯的。而且,他当时爱慕的对象和我们都不一样,他爱慕占筱蔓。

这点,我很奇怪,他爱慕的竟然不是章允。那个时候,几乎全校的男生,都在暗恋章允,偏偏他爱慕的是占筱蔓。而且,是一进学校,第一眼看到占筱蔓的时候,就立刻爱上了。

他是高二的时候才转到我们学校来的,从很远的外地转学过来,而占筱蔓高一就在我们学校就读了。而他几乎是在见到占筱蔓的第一眼,回到寝室后,就立刻宣布了自己爱上占筱蔓的这件事情。

当时所有人都非常震惊,因为占筱蔓的家庭背景非常可怕,而当时的卫筠瘦瘦弱弱的,穿的衣服也比较旧,很显然家庭条件不好,竟然敢去喜欢占筱蔓。

本来我们都以为卫筠马上要大势进攻,疯狂追求占筱蔓的时候,他却没有再做任何的表示。在寝室宣布过他的一见钟情后,就再也没有提起过这个话题。

我还清楚记得他当时宣布的内容,好像是他第一眼见到占筱蔓,不知道她的名子,不知道她的年龄,不知道她的性格,不知道她的成绩,不知道她的家庭背景,但是他全然不管,就爱上了她。而且,他宣布从那一天开始,他会开始最努力的奋斗,去取得最优异的成绩。他要上最好的学校,读最好的专业,做最优秀的人才。然后,等到他觉得自己最优秀,已经配得起占筱蔓的时候,才会正式追求占筱蔓,然后与她结婚,呵护她一辈子。

说句实在话,尽管我当时很讨厌他,但是也被他的誓言惊呆了,甚至可说是被鼓动和震撼了。也暗暗告诫自己,要好好学习,上个好学校,找个好工作,这样才有资格喜欢章允,才有资格嬴得她的芳心。尽管,我只坚持了不到两个星期。但是对于我这种几乎无药可救的人,竟然可以坚持两个星期,可见当时卫筠誓言的鼓动性有多大。

卫筠是这么发誓的,他也是这么做的。

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就成为学校里最勤奋的人,不但是学习方面,还有各项兴趣活动上,包括体育篮球上。他当时个子不高,高二的时候才一六二公分。他觉得这个身高不可能配得上高挑的占筱蔓,于是他天天打篮球,天天弹跳,甚至学乔丹,天天把腿绑着倒吊。

见鬼的是,一年以后,他竟然长到了一七二公分,高三毕业的时候,他长到了一七七公分。

就好像拉长的一般,也不知道真的是倒吊拉长的,还是他本来就要长高。

而且这小子,就算天天打篮球,也一副瘦瘦弱弱的样子。皮肤白白的,脸蛋秀气得很,如同女生一样,还戴着眼镜。本来这种面孔是十足的娘娘腔,可是偏偏他又有两道非常霸道漂亮的剑眉,使得他柔弱中透着阳刚。瘦瘦瘦弱弱的身躯,脱掉衣服后,一身都是好看的肌肉,穿上衣服之后,又是让女生着迷心疼的不得了的秀弱美男子。所以,尽管他穷,但是当时迷他的女生真的多的不得了。明明大家都知道,他喜欢的是占筱蔓,但还是如同飞蛾扑火地迎上去。甚至有一个女生为他吞了安眠药自杀。所以,他绝对是我高中时代最最痛恨的人之一,厌恶痛恨妒忌,都不足以表达我复杂的心理。

在我的幻想中,竟然出现这么一个画面,那就是等到有一天卫筠向占筱蔓表白的时候,占筱蔓一个耳光搧过去,然后将花直接扔在他的脸上。

每次幻想完之后,我都会如同自己打了他耳光一样,爽得不得了。而且,我一直都恶意揣测他对占筱蔓的感情,什么一见钟情,骗鬼啊!

伪君子,十足的伪君子!

他绝对是我最最讨厌的男生,不过现在要加上一个,就是眼前这个阳光稳重潇洒骄傲的白马王子。

我顿时牙齿都嚼得嘎嘎作响。

而卫筠竟然要回来了,你回来就回来吧,你要是落魄回来,我绝对给你接风洗尘,给你好吃好喝的。偏偏还风光八面地衣锦还乡,回来炫耀的吗?炫耀你的两个国外名校硕士学位吗?什么狗屁名校,说不定跟《围城》里面的方鸿渐一样,都是从克莱登大学毕业的,学历证书都是花两千块钱办的,和我的假身份证一个价格。

第03章 小土狗

当然,我也知道这仅仅只是我的污蔑,我的理智这样告诉我,理想和现实毕竟是两回事。

他高考是以理科状元的身份被香港科技大学,以四十八万奖学金网罗,然后又被哈佛大学用全额奖学金邀去就读硕士学业。

这些我都知道,总有那么几个讨厌的人在耳边提到他,想不知道都困难,毕竟卫筠是我们整个高中时代的风云人物。

我本来以为他会读完博士再回来的,那个时候,占筱蔓说不定早就嫁人了(那个时候还没得到恶魔显示器,对占筱蔓有性欲没信心)等到卫筠回国,占筱蔓的儿子都会打手枪了。

这种情况是最爽的。但是很显然,卫筠智商不比我低,他也想到了这种情况,所以读完硕士就回来了。

真他奶奶的贼,真他奶奶的狡猾。

我拚命地咬牙切齿,接着耳边又传来章允的一声轻呼:“小心!”

原来,我不知不觉间,一边咬牙切齿,一边钻进车子里面,发动了汽车,转了方向盘,连自己都没有发觉。而且,也没有注意到,我离开时那个恶心白马王子的反应。

我连忙下意识地踩住煞车。

“嘎吱!”

轻轻一声,车子停了下来。

然后,看到一条小狗蹦跳着从我车子前几公尺跑了过去,四条小腿很短,本来就跑得慢,偏偏还不慌不忙,还用牠的小眼睛瞅了车子里的我们一眼。

“有些眼熟!”

我心中暗道,接着立刻想起来了,之前我们赶往马华路,章允叫小心的时候,也是这条小狗在过马路。

“喂,小东西,你一天到晚没事过马路干嘛?学人家假车祸真诈财吗?”

我顿时朝小狗喊道。

小狗在路边坐了下来,两只眼睛无辜地望着我。这个时候我发现,牠是一条小土狗,身上有一点点泥土,脚好像受伤了,有一点点瘸,所以走得慢。

“汪汪!”

叫了两声。

“噗嗤!”

章允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然后娇声叫道:“好可爱。”

然后,转头朝我看来,大眼睛望着我。

“下去吧!”

我为她开了车门,我竟然读懂了她的意思。

她欢呼地跑了下去,然后直接朝旁边的小商店跑去。

那小土狗依旧坐在马路旁边,见到章允跑出来,便立刻站起来,好像要迎上去。但是见到章允竟然是跑向小店,不是跑向牠,于是又可怜地坐了下来,舔了舔小舌头,用爪子拨弄拨弄地上的泥土,然后又抬起头,直直地看着我。

那单纯而又充满期待的目光,竟然让我心里猛地一动,然后全身发酸。

我觉得,我自己是没有同情心,没有爱心的人。我不能破坏这点,于是我立刻转头移开目光。

“呜!”

小土狗轻轻一声呜咽,又可怜地低下头。

这应该是一条被人抛弃的小土狗,因为有一点点瘦,有一点点脏。而且,望向人的目光,都很期待,好像一个迷路却还不懂事的小孩,看到哪个人都觉得像自己的爸爸妈妈。

很快,章允跑了过来,不过手里多了几条火腿肠,然后蹲在小土狗面前,剥开火腿肠的肠衣,伸到牠嘴前。然后,另外一只小手,温柔地抚摸牠的后背。

那条小土狗可能饿很久了,见到火腿肠,眼睛一亮,仿佛连站都站不稳了 …飞快凑上来,但是张开嘴后又停住了,只是盯着章允看,一会儿又盯着我看。

我不知道牠想表达什么意思,但是,我似乎猜得出来。

“这真的是给我吃的吗?我吃了以后,你们不会打我吗?”

解读完后,我眼眶竟然猛地一酸。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我可不像小土狗这么穷,我有几十万,我住着最好的公寓,我开着最好的车。

牠小心翼翼地望着食物,牠没友有安全感,牠被主人抛弃,和我有什么关系。

我不想想起,但是我怎么都忍不住想起,那一封信。

我私立大学毕业后,我父母留下的一封信,哦,准确说是养父、养母,我没有看完,就撕掉了,因为看了一半,我就知道什么意思了。然后,我再也没有回家,没有见过他们两个。

虽然造成这种结果是我自己活该,但若不是我小学毕业那年偷听到养父母的一番话,我也不至于那样。尽管,我已经忘记那一番私语了,我听过之后,就立刻想办法忘记,当作没有听过,虽然我只记得那一夜全身的冰凉和刺骨的寒冷。

我用力地摇脑袋,用力地摇,然后皱着眉头,朝章允望去。

章允依旧蹲在地上,俯下身子,将小土狗抱起,然后开始走向旁边的店铺,不知追是要做什么?

不过,那条小土狗,显得微微有些不安,睁大眼四处张望,最后又朝我望来。

“哇!”

我突然朝牠做了一个鬼脸,牠吓得微微一颤,我顿时哈哈大笑。

过了一会儿,章允就抱着小土狗进了车子,眼圈红红的朝我说道:“这条小狗太可怜了,我刚才问了店主人,她说小狗被牠主人抛弃半个多月了。说牠的主人不是本地人,是一个非常漂亮的中年女人,养过牠一段时间,半个多月前不想要牠了,就带着牠来这里散步,然后故意走得很快,小狗才几个月大,走不快,趁着小狗找不到她,就钻进车子里走了。然后这半个多月,小狗都在这条路上找。而且她说那个女人走的时候坐的车子和我们的车差不多,所以每当有类似车子经过的时候,小狗都会追上来看个清楚。”

我一边听着,一边拿着刷子刷前面的玻璃,没有太认真听。

“所以,我们刚才去马华路的时候牠就凑上来,我们回来的时候,牠也凑上来,就是为了看清楚车子里有没有牠的主人。”

章允此时已经哭出声来了,抽泣道:“牠刚生出来不久,就被抛弃扔在路边。那个漂亮的中年女人刚好经过,看着可怜就捡了起来,喂了几天。没想到牠被人养才刚刚一个多月,又被抛弃了……才不到两三个月,就被抛弃过两次,牠的主人也太狠心了。”

说罢,章允已经是哇哇大哭,将小土狗紧紧抱在怀里。

我紧闭眼睛,咧开嘴无良一笑,然后伸出云手要去抚摸章允的后背,省得她抽泣得太厉害,但是伸出去一半,又缩了回来,发动汽车,继续朝前面的方向行驶。

看得出来,从马华路回来的时候,章允心境有些不平静,有些不自然。而这条小土狗的出现,大大地冲淡了这种气氛妣。

车子很快就停在了距离江大更远的街口上,这里距离江州大学的校门更远。

章允没有下车,而是依旧抱着小土狗轻轻地抚摸,沉浸在难过与怜爱中,还有一丝轻轻的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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