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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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大业-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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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尼-玛,笑个p啊笑……,回过神来的叶晓瑜在心里大骂。

    虽然说地里长满杂草,但是由于没有带工具,所以也没法儿清除,查看土地,确认自己的土地所有权什么的,是一件很简单又快速的事情,因此,等路一守回来时,叶晓瑜他们正坐在空地上发呆。

    “你们都已经清楚自己的土地了吧?看清楚了咱们就回家吧。”

    路一守不知去了哪里,身上有些灰尘。

    “好的,爹”

    路芊娇滴滴的回答。

    回去的路上叶晓瑜满脑袋的疑惑,今天太奇怪了,多出一块空地不说,路家大小姐还一路矜持,在路一守不在的时候也一个人发呆,完全没有为难叶晓瑜,就凭着路芊那种性格,这太不科学了吧。

    直觉告诉叶晓瑜,今天肯定有什么事情要发生。

第十二章 凌煜(一)() 
一进路家大门,路芊便飞奔回南苑自己的房间,完全无视其他人。

    当然,叶晓瑜才不会随意去招惹路芊,她今天这种不搭理任何人的状态是叶晓瑜最期待的,最好路芊她永远都保持今天这个样子,这样,叶晓瑜也就可以每天都清清静静的过安生日子了。

    可是,这应该只是叶晓瑜的美好愿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路芊怎么可能变成这样。

    回到自己的屋内,叶晓瑜换了身干净的衣服,虽然今天下地没有干什么农活,但衣服还是有些脏。

    “小姐,我把衣服拿去洗了哈”

    红儿把换下的衣服放在篮子里,出门了。

    路家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主人换下的衣服都是由身边贴身丫鬟负责洗的,像路芊这样的大小姐由于有好几个丫鬟,丫鬟之间的分工比较明确,每个人都固定的负责一些事情。

    但叶晓瑜由于只有一个丫鬟,所以按照路家规矩,红儿要包办叶晓瑜所有的生活起居,包括衣服的清洗。

    虽然规定是这样的,但叶晓瑜生活起居基本自理,不需要红儿操心,由于衣服必须要拿到村里的溪边洗,如果叶晓瑜去洗衣服的话,村里的人肯定会说路家欺负她,基于对路家口碑的考虑,叶晓瑜对于洗衣服这件事便不再执着,把衣服拿给红儿去洗。

    红儿走后,叶晓瑜闲着无事,便坐在桌前,拿起这个时空的书本研究起来。

    书本是叶晓瑜从路一守那儿借的,当时借书的时候路一守还很惊讶,虽然叶晓瑜出身书香世家,但没想到小小年纪的叶晓瑜会提出这样的要求,考虑到叶晓瑜的年纪,路一守只借了两本基本入门的书籍给她,不过聊胜于无,将就看看也不错。

    不过这本书的类型与《三字经》差不多,都是教育小孩子要如何孝敬父母,尊师重道的,内容十分的乏味,要不是为了研究这个时空的文化,叶晓瑜才不想看这么乏味的东西。

    叶晓瑜正看着书,忽然窗外热闹起来,大院里貌似聚集了好多人,而且女生居多,叽叽喳喳的。

    叶晓瑜皱了皱眉,本来看书就看的心烦意燥,听到这些声音,更加的烦。

    “红儿,外面什么事儿,这么热闹?”

    听到推门的声音,叶晓瑜知道红儿回来了。

    “好像是凌煜公子来了,村里的年轻姑娘都赶来看呢,路家大院挤满了人。”

    “凌——煜?”

    “是啊,小姐不知道吗?京城首富凌福贵的长子凌煜,不仅有钱,而且人长得那叫一个英俊,最最关键的是凌公子一点富家公子的架子都没有,十分平易近人,看了简直让人……”

    “你看你,才几岁啊,一点都不害臊”

    看着小脸儿通红,讲的眉飞色舞的红儿,叶晓瑜有些看不下去了。

    “是真的啦小姐,要不你也出去看看?”

    “我才不要,就一个男的,有什么好看的。”

    虽然有些好奇,但这种花痴的事情叶晓瑜自问做不出来。

    说到花痴,叶晓瑜又想起在路上遇到的白衣少年,多亏了他自己才能熬到路家,可是她就连少年的名字都不知道,仿佛像梦一样,一闪而过,不知道这辈子还有没有机会再见,玉佩都还没还给他……

    “小姐,你真的不去吗,那我可不可以……”

    红儿有些坐立不安,一直往外探头探脑。

    “去吧去吧,反正你心不在这里留着你的人也没什么用。”

    看着红儿的样子,叶晓瑜觉得有些好笑。

    得到叶晓瑜的许可,红儿立刻跑出去了。

    凌煜……到底是何许人也,引得这么多年轻姑娘为之疯狂。

    看来,不论是在那个时空,长相和财富都是衡量一个人重要的标杆。

    ※※※※※※※※※※※※※※※※※※※※※※※※※※※※※※※※

    今天的饭桌上十分热闹,除了路家人外,村里有头有脸的人也来了好多,当然,带着自己女儿来的人也很多,像吃酒席一样,路家摆了三大桌。

    在饭桌上,叶晓瑜终于见到了那位传说的凌公子。

    他坐在路一守的右手边,与路芊挨着。

    身穿白色暗花锦袍,领口及袖口都绣着极为精致的金色兰花,腰围白璧玲珑带,发束白玉冠,俊朗的眉,清丽的眼,挺直的鼻梁,不染而朱的嘴唇,看上去年纪至多十四、五岁,此时,这位英俊的少年,正在和路芊谈笑风生。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如果不是知道路芊性格那么可恶的话,这确实可以算是一幅十分美好的画面。

    晴朗,依旧坐在路美娇身边,在叶晓瑜的斜对面,依旧全身黑衣,沉默的好像是刻意掩盖自己的气质一样,悄无声息。

    其实晴朗长得并不比凌煜差,甚至认真观察的话会发现晴朗的五官更加精致,可是,由于他家世的原因,再加上他的沉默寡言,谁又会注意到他的长相。

    路芊对晴朗的不理不睬便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来来来,让我们大家举杯,感谢路老爷今天的盛情邀请。”

    饭桌上有人开始敬酒。

    “来来来……”

    小孩子不允许喝酒,但大家都站起来,象征性的举着茶杯,算是一种酒桌上的礼貌。

    晚宴进行到一半,场面便开始混乱,喝的半醉的大人们开始互相走动敬酒,人声嘈杂,闹哄哄的。

    这顿饭叶晓瑜吃的特别安心,因为路芊全程都和凌煜说话,完全没有心思嘲讽他人,中途即使有同村的年轻姑娘过来试图想要和凌煜说话,都被路芊狠狠的挡了回去。

    叶晓瑜觉得无聊,便提前下桌,打算去小花园里坐坐。

    走到假山前面的时候,叶晓瑜忽然听见有人说话。

    “……我知道,但这事儿急不得……”

    “哼……你自己看……”

    叶晓瑜下意识的躲到大树后面,但随着一个黑影闪过,说话声消失了。

    好诡异的氛围。

    急不得,到底是什么事情“急不得”?

    叶晓瑜不禁背靠大树思考起来。

    “急不得”的范围很广,可以是杀人放火,也可以是**通奸,甚至只是普通的日常事宜,但从刚才黑暗中传来的语气来看,这个“急不得”肯定不是件简单的事情,但就凭这没头没尾的两句话,叶晓瑜再机灵,也解不出来。

    正当叶晓瑜专心致志的思考的时候,忽然,有只手拍了叶晓瑜肩膀一下。

第十三章 凌煜(二)() 
叶晓瑜被这猛地一下,差点吓得魂飞魄散,意识的张大嘴巴想要叫出声来。可声音还没出口,叶晓瑜的嘴便被一双手捂住,接着整个人被一拉,顺势坐在地上。

    这一切发生的太快,叶晓瑜还没来得及反应过来,整个人就已经在地上了。

    就在叶晓瑜坐在地上的一瞬间,黑暗中,有个人影匆匆的从大树前经过。

    还好叶晓瑜被拉在地上,不然就被黑影撞见了。

    “呵……”

    身边传出戏谑的笑声。这声音好熟。

    随着捂着自己嘴巴的手松开,叶晓瑜迅速的转过头去,果不其然,在她身后的是**高冷的晴朗。

    “真不经吓啊……”

    看到叶晓瑜惊恐的脸,晴朗露出了一副奸计得逞的语气。虽然黑暗中无法看清他的表情,但叶晓瑜知道,与这种语气相配套的表情肯定很欠扁。

    “你有病啊,干嘛吓我!”

    反应过来的叶晓瑜气不打一处来。

    “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你是什么时候来的?”

    叶晓瑜一下子的连问了两个问题。

    晴朗拍了拍衣服上的泥土,站起身来,又恢复到面瘫的样子,完全不理会叶晓瑜的一连串发问,仿佛像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一样,转身向外面走去。

    “啊啊啊啊啊!!!!!……气死我了”

    看着晴朗的背影,叶晓瑜越想越气。

    这算什么啊?

    招-惹一下别人然后自己又不讲话。

    晴朗到底想干嘛?

    简直丧心病狂莫名其妙。

    叶晓瑜气鼓鼓的看着晴朗消失在夜色里。

    回到自己的房间,一整个晚上,叶晓瑜都在床上滚来滚去,难以入眠。

    今天发生的事情太过于诡异了,先是不小心听到黑暗中的谈话,再接着被晴朗“调-戏”,好吧,如果那个能够算是调-戏的话,还有那匆匆而过的黑影……

    等等,晴朗拉了自己一把,之后正好黑影经过大树,自己由于被拽到地上而躲过了被黑影撞见的危险。如果这样的话,那晴朗不是救了自己一命。

    可是,晴朗又怎么知道自己在大树下,又怎么能够提前知道黑影会经过大树?这好像又不怎么说的通。

    难道真的是像他自己所说的,只是想吓一下自己,而这一下又刚好使自己躲过了一劫。

    诶……想来想去,叶晓瑜也没有把思路理清楚,也没有搞清楚秦朗到底是怎么想的。

    路家,真的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复杂很多。

    由于心里有事情,叶晓瑜醒的特别早,简单的洗漱了一下,由于天色还早,叶晓瑜便起身去小花园逛逛,顺便也看看昨晚的假山后面究竟有什么。

    这个季节的花园显得有些落寞。

    到处都是落叶,花儿也凋谢的差不多了,除了常青藤和绿萝等四季常青的植物,只剩下几盆波斯菊还在那儿昂首怒放。

    时间过得很快,当初自己刚来路家时,还是满园秋色。

    经过花园的假山,叶晓瑜仔细的观察了好久,又走到假山的后面,假山的后面是一条通向西厢的长廊,除了来客人外,平常几乎没有人走动,叶晓瑜在假山后看了看,一切正常,没有发现有任何异常之处。而且这座假山并不是很大,如果真要藏些什么是藏不住的。

    忽然听到有些声响,叶晓瑜跟着声响绕过假山,发现在花园前面的空地上,有人在舞剑。

    路家人口并不是很多,一看那背影,就知道是昨天刚来的传说中的凌煜大公子。

    可能是要练剑的缘故,凌煜今天穿了一件白色暗花短装,头发整齐的束起,整个人精气神十足。剑在他手上仿佛是有了灵性,每一招各有数十变化,一经推衍,变化繁复之极,剑法如万花筒一般,美中夹带着杀气。

    随着他的身子动作的配合,整个画面熠熠生辉。

    相对于昨天宴会中的富家少爷装扮,凌煜今天的穿着显得更加富有青春朝气。

    可能发现了有人在看他,凌煜停下手中的动作,用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转过头来,看到是叶晓瑜,微笑着礼貌性地向叶晓瑜打了一个招呼。

    叶晓瑜微笑着回应后,打算离开。

    “你也这么早啊……”

    叶晓瑜正打算走,凌煜已走到面前。

    “嗯,是啊……”

    不知道为何,叶晓瑜回答的有些僵硬。

    “昨天你也在场吗?我好像没见过你。”

    你昨天当然没见过我了,你昨天全部的眼神都在路大小姐身上,哪里会看的到别人?叶晓瑜想到昨天凌煜那个样子,就想吐槽。

    “那你是新来的么?”

    “算是吧。我是路伯父结拜弟弟的女儿,寄住在这儿。”

    叶晓瑜本来想随便搪塞过去的,但想想以后路一守肯定也会介绍,还不如现在如实的回答。

    “哦,那咱们是一样的诶,我也是寄住在这里。”

    凌煜有些高兴的说。

    “……”

    叶晓瑜不知道怎么回答,只得用力扯出一个微笑。

    谁和你一样啊,咱们才不一样好吗?你是富家公子来乡下体验生活的,我是父母双亡没办法寄人篱下的,这完全是两个概念啊,果然是富贵人家的孩子,还真是不食人间烟火啊。叶晓瑜在心里默默的想。

    “哦,对了,我叫凌煜。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凌煜看着叶晓瑜微笑道。

    “叶晓瑜。”

    “叶——晓——瑜——,好吧,我记住了,那咱们也算是认识啦。”

    看着凌煜那天真无邪的样子,叶晓瑜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果然,这才是正常十四五岁少年该有的状态,自己因为是重生,还带着前世的记忆,不可能单纯,但晴朗……

    想到晴朗,叶晓瑜就觉得有一股奇怪的感觉,具体说不上来是什么,就是十分怪异,一个有着与年纪相差巨大的性格的高冷面瘫少年,好像整个人都充满了神秘。

    “诶,时间好像差不多了,我要先回屋换下衣服,先走一步哈……”

    晴朗看了看东边的太阳,向叶晓瑜告别。

    “嗯,待会见。”

    凌煜走后,叶晓瑜独自在花园坐了一会儿后,便直接起身去饭堂。

    虽然这个时空没有吃早饭的风俗,但由于要出去干活,所以大家也都会在早晨下地之前多少吃一点,不然根本没有体力。

    前世的时候,叶晓瑜常常因为起得太晚而来不及吃早饭,到公司之后忙一下就会忘记吃,到了快中午的时候常常饿的快要晕过去。叶晓瑜从事的是文职工作都熬不过去,更不用说是从事体力劳动的农民了。俗话说,“一日之计在于晨”,对于大业国这个早上不干活就不吃早饭的习俗,叶晓瑜真的有些吐槽无力。

    路一守昨天吩咐过,今天厨房有准备早饭,大家吃完早饭,拿着放在大堂的工具就可以下地干活了。

第十四章 蚯蚓() 
到了厨房,除了做饭的黄婶和柳妈,整个厨房空无一人。

    毫无疑问,叶晓瑜依旧来的很早。

    鉴于之前几次都是晴朗来的最早,叶晓瑜下意识的巡视了一下厨房周围,没有晴朗的身影,看来今天,叶晓瑜果然来早了。

    过了一会儿,凌煜也来了,他换了一套灰褐色的短装,头发依旧束起,虽然衣服的颜色并不鲜亮,但配上凌煜的容貌与气质,依旧搭配的天衣无缝,呈现出另外一种朝气美。

    几乎是前后脚的时间间隔,路芊也高调的来了。

    估计是吸取了昨天的教训,今天她穿了一件白色绣花上衣,外面套着粉红的棉马甲,下身穿着黑色修身长裤,可能是心情好,整个人都神采奕奕。

    “凌哥哥,早上好……”

    路芊开心地向凌煜打招呼。

    “芊芊也这么早啊……”

    “什么叫也啊?我每天都很准时起来的好嘛。不对,是我每天都起得很早……”

    路芊浑身散发着撒娇的气息。

    叶晓瑜听的都想吐了,下意识的离他俩远一点,虽然她也是女生,但她真的受不了女生撒娇的样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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