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我刚和芊芊在北苑吃完饭……”
凌煜说了一半,好像意识到什么,就没有再说下去。
“哦,这样呀,你们晚饭吃的倒挺早的嘛。”
叶晓瑜倒无所谓,随便接了一句。反正又没课,路芊这么粘着他,平时一起玩耍,一起吃饭再正常不过了,这没有什么可惊讶的。
“晓瑜你吃饭了吗?”
凌煜低头看着叶晓瑜,又露出微笑。
“还没,现在正要回南苑吃呢,先走咯。”
向凌煜做了一个再见的手势,叶晓瑜转身向南苑的方向走去。气氛有些怪异,本来就没有什么话可聊,叶晓瑜正好趁着这个话题离开。
看着叶晓瑜渐渐走远的背影,凌煜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
回到南苑时,红儿已经做好了饭。
前几天叶晓瑜闲着没事,就去求了江萍,让她允许自己把锅从厨房拿出来,搬到南苑,可能是对叶晓瑜被厨房的欺负的事有所耳闻,江萍这点倒是很理解,不仅允许叶晓瑜把锅从厨房拿出来,还叫了一个泥水师傅,在叶晓瑜院子里的热水房里造了一个简易的灶台,这样一来,除了要去厨房拿一些菜和米之外,其他的就彻底与厨房脱离了关系,不然,凭着柳妈对自己的态度,红儿每次去厨房做饭都会受到欺负。而且,这样独立出来好处多多,等到叶晓瑜自己赚了钱,加餐什么的也比较方便。
这个时空的夜晚没有活动,吃完了饭,如果是夏天的话,还能出去乘个凉之类的,如今天寒地冻的,就只能早早的窝在床上了。前世由于工作的原因,叶晓瑜养成了十分苛刻的时间观念,可是来了这边之后,竟然连个计时的东西都没有,只能以自然现象作为作息标准,这让叶晓瑜十分的不习惯。虽然前世的自己不是个理工科的学生,但对于时钟和手表的原理还是略知一二的,如果能够找到一些材料的话,叶晓瑜真的有自己制作一个时钟的冲动。
不过,路家虽然是大户,但依旧是农户,家里除了耕田的东西之外,什么也没有。所以,自己制作时钟这种事,至少目前看来,只能先想想了。
躺在床上,百无聊赖,突然胸部被铬了一下,叶晓瑜伸手去摸,原来是白衣少年落下的玉佩,随手从衣服的内衬里拿出来,拿到眼前。昏黄的油灯光亮下,玉佩也被洒上了一层淡淡的金黄,仿佛被镀金了一般,煞是好看。这块玉佩带在身上这么久,叶晓瑜还是第一次在晚上的时候拿出来看,玉佩上的双龙花纹虽雕刻的精细,但色泽却并不透明,握在手上,有一股莫名的厚重感。
叶晓瑜又想起上回在京城遇见白衣少年的情景,看他那开心的样子,丢掉玉佩这个阴霾应该早就不见了吧?而且走在他身边还有一位女孩子,他的一切都如此的完美,而自己只是他在路上偶然碰见的一位路人甲而已,甚至连过客都不算,又怎么可以要求他记得自己。叶晓瑜看着手中透着金黄的玉佩,一时不知该想些什么。
想来真的很神奇,自从来到这里后,自己遇见的竟然都是性格温暖的少年,当然除了那个面瘫晴朗。但不知为何,越是这样和善温暖的人,叶晓瑜就越觉得自己和他们之间的距离,可能这和太阳是一个原理吧,站在远处总是能感受到温暖,但一靠近,便会被灼伤。而叶晓瑜自己本人,又是一个自我保护十分强的人,特别是重生之后,这样的自己,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变成飞蛾的,对于火,她只会敬而远之。
莫名的想到晴朗,路美娇的话语又在叶晓瑜耳畔响起,据她所说,她根本就没有托晴朗给自己送过饺子,但那天,自己又确确实实的收到了晴朗给自己的饺子,这……叶晓瑜有些不敢想下去。因为她忽然记起来,那天上课的时候,自己饿的肚子“咕咕”叫,声音不大,但教室里的人那么少,也许坐在后排的晴朗就听到了,也许他就意识到了自己没有吃早饭,凭着晴朗的聪明,要联想到这些一点也不难。按照这样的推理下去,那袋饺子是晴朗看不下去拿给自己填肚子的……
叶晓瑜懒得再想下去,晴朗那个样子,冷漠的态度,冷峻的脸,怎么可能会做出如此人道的事情,这绝对不可能,肯定是路美娇忘记了这件事。嗯,对,一定是这样。
(ps:今天是平安夜,在这里祝正在看文的你,平安夜快乐。记得吃苹果哟)
第九十三章 再次进京()
明天还要把手绢拿到京城去卖,想想该怎样卖个好价钱才是重点,叶晓瑜扭转方向,抑制住自己的思绪,想把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到明天的买卖上面,可是人就是这样,越是想要集中,思维就越不听使唤,现在叶晓瑜脑袋里,只有不断的浮现起一张脸,晴朗的那张冷峻的脸。
时间在胡思乱想中溜走,等困意袭来的时候,都已经是深夜了。前世的自己,也常常躺在床上玩手机玩到半夜,如今,换了个地方,没有手机,没有电脑,她叶晓瑜竟然能够胡思乱想到半夜,也真是……想到这里,叶晓瑜对自己的行为都有些无力吐槽。
这批手绢数量比较多,叶晓瑜睡得也不怎么安稳,鸡才刚叫过几遍,叶晓瑜就从床上爬起来了。拉开窗帘,窗外依旧黑漆漆的一片,不过远处的天边,有隐隐约约的浮现起一些微光,看这样子,应该是朝阳的霞光,虽然时候还比较早,但想起上回从京城回到泉秀村半路上发生的事,叶晓瑜还是决定早些出发为妙。
红儿还在外屋睡觉,打包完了手绢,看她睡得那么香,叶晓瑜并不打算叫醒她,反正昨晚已经交代过了,虽然她还是一副担忧的样子。不过因为停课,也就不存在请假啊什么的,这次去京城比上回轻松了很多,如今叶晓瑜所有的担忧,就是自己在路上的安全问题。
把打包完的手绢放进篮子里,叶晓瑜便离开了院子,天色微亮,时候还早,周围的气温很低,走在花园小道上,叶晓瑜觉得连呼出去的气都会瞬间变成冰晶。因为怕被人看到,问东问西的,她便快步的走着,但走到大院时,远远的却看到柳妈和另外一个煮饭的婆子从大门进来,大院空荡荡的,没有什么遮蔽物,叶晓瑜想要躲避时,柳妈她们已经走近,来不及了。
“哟……叶小姐,这么早提着个篮子上哪儿去呀?”
一看到是叶晓瑜,还挎着一个篮子,柳妈便怪声怪调的上来打招呼。说是打招呼,其实有一股问话的意味在里面。
“去洗衣服。”
叶晓瑜懒得看柳妈,冷冷的回答。柳妈本来就是个嫌贫爱富、阿谀奉承之人,如今又和老五勾结在一起,想要从她嘴里听到好话,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哈……这么多的衣服,看来叶小姐平时也挺喜欢打理自己的嘛。不过这么一大堆的穿过的衣服,堆在屋子里,那得有多臭啊……”
柳妈一边说着,一边象征性的捂着自己的鼻子。旁边的婆子,像看笑话一样看着叶晓瑜。
“估计柳妈你即使想堆,也没有这么多的衣服让你堆吧?反正又不是放在你屋子里,发不发臭是我的事,你瞎操什么心!”
叶晓瑜冷冷的顶回去。“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虽远必诛”,自己已经尽量的避免和他们这些人冲突了,可是每一次,都会有人主动上来欺压她,路芊如此,老五如此,眼前这柳妈也是如此,既然是送上门来的,叶晓瑜又不是包子,才不会这样白白的让他们欺负。
“你个贱……”
被叶晓瑜的话一激,柳妈抽出手,上前就想要给叶晓瑜一个耳刮子。当然,这一巴掌并未成功,被叶晓瑜灵活的躲过了。
“你不要得瑟,往后有你受的!”
没打中叶晓瑜,柳妈涨红了脸,本来想要再上前给叶晓瑜一巴掌的,但叶晓瑜又不是傻子,哪能呆呆的站在原地让她打,早就跑了,停下来后还向柳妈做了一个鄙视的鬼脸。柳妈气红了脸,却拿她没办法,只得丢下这么一句话,和另外一位婆子悻悻的走了。
看着这两人的背影,叶晓瑜不用猜都知道,今天一整天,柳妈她们的聊天主题肯定都是关于自己,什么坏话呀,难听话呀,估计都要说尽了;不过无所谓,反正自己又没干什么坏事,也不怕她们以后在自己的婚配之事上作梗,爱讲就讲,对自己又没影响。
出了路家庄的大门,叶晓瑜直接往村外走去。有了上回的经验后,这次走这些路就变得有些轻松,其实泉秀村去京城的路并不复杂,但毕竟是古代,交通没有那么发达,路上走的人并不是太多,所以天一黑,就显得有些恐怖。不过这一次,叶晓瑜在身上藏了一把小小的刀子,这刀是从厨房顺来的,比普通的菜刀要小的多,是厨房用来削皮的,形状有些像是前世水果刀的样子,如果在路上真遇上什么事情的话,也能拿出来比划两下,吓唬吓唬别人。
走在路上,道路两旁依旧是一望无际的田野,可能是因为严冬霜降频繁的原因,路边的野草比上回枯萎了好多,枯黄一片,十分萧条。
天已经亮了,路上的行人也渐渐多了起来。看着行色匆匆的来往人流和车辆,叶晓瑜估计都是到京城去赶早市的人,这次路上的人比上回要多的多,看来,来京城,还是要早点出发,赶上早市的大部队,这样就不会青黄不接的一个人走在路上了。
有了上回的经验就是不一样,叶晓瑜边走边跑,很快便看到了越京那威武的城门,说是快,当然是相对上次所花费的时间而言,毕竟是靠着双脚走路,再快也快不到哪里去。
在城门外找了个小角落,挖了一个坑,把怀里的小刀埋了起来,进城的安检十分的严格,是要进行搜身的,怀里揣着刀进城,到时候如果被搜出来,即使没事也肯定要费一番口舌。这花费的时间,完全可以节省下来多卖几条手绢。
通过了城门口的检查,叶晓瑜顺利的再次来到越京城里。多日不见,越京城依旧热闹繁华,行人与车辆在城中川流不息,络绎不绝,不愧是大业国的商业、政治中心,每次置身城中,叶晓瑜都会被这繁华壮丽的景象所震慑,都想让时间在此刻多停留一些。越是繁荣越是平静,就越不希望战乱,站在城中,叶晓瑜几乎不敢想象,如果有一天发生战争,这一片繁华顷刻毁于一旦的场景,只能在心里默默的祈求这个时空,一直像这样永远的平静安定下去。
手中的篮子被走过去的行人碰了一下,叶晓瑜缓过神来,想起自己刚才竟然已经在思考战争与和平问题时,顿时觉得有些囧,这明显是瞎操心的行为,作为一个小平名百姓,她叶晓瑜如今的当务之急难道不是将手中篮子里的手绢卖出去嘛?果然,无论经过了多少变迁,叶晓瑜自带的这种喜欢胡思乱想的属性却怎么也没法改变,“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估计说的就是像叶晓瑜这样的。
(ps:圣诞夜,祝正在看文的你圣诞快乐,心想事成(╯3╰))
第九十四章 黄衣女()
上次自己摆手绢的地方已经被别人占去了,叶晓瑜另外找了一个距离城门比较远的空地,铺好垫在底下的布,把手绢从篮子里拿了出来,按类型摆好之后,就开始大声的叫卖。
“手绢手绢……款式新颖,价格实惠,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大家快过来看看……”
这次由于布料购买的比较多,所以做出来的手绢不仅数量多了很多,类型和款式也多样化,有绣花的,有拼接的,有纯色的,其中绣花的里面,又可以按照花色、构造等分成好几种款式,不是叶晓瑜自夸,这批手绢,在如今这京城里,无论是质量还是款式,都是数一数二的,而且关键是,叶晓瑜的价格也仅仅比其他的摊子贵了那么一、两文而已。
早市的人虽然很多,但都是买卖大宗货物的,对于手绢这种小东西,并不是很需求。所以,虽然叶晓瑜喊的十分起劲,围观的人也很多,但真正要买的人却寥寥无几。不过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到早市结束时,也已经卖出了3条手绢,都是以原价每条12文钱的价格卖的,虽然只有卖出3条,但叶晓瑜看着钱,笑的像一朵花儿似的。
接下来的午市,才是自己的重头戏,因为这个时间点,很多住在京城的小姐少爷们,都会出来溜达,这些人平日里什么没见过,这种款式奇特的东西,往往比较符合他们猎奇的口味,除非是运气不好碰上特别抠门的,不然从这些人身上拿钱,一般比较容易。
想到这里,望着来往的行人,叶晓瑜叫卖的更加起劲。
“大家快过来看看,这儿的手绢特别漂亮……款式新颖,价格实惠,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大家快过来看看……”
喊得口干舌燥,掏出挎在身上的水壶,大口的喝了一口水。
“这手绢怎么卖呀?”
叶晓瑜正在仰头喝水,一听这样的声音,赶紧拧紧水壶,开始热情的招呼。
“你看,这儿有这么多款式,都很漂亮的。”
站在面前的是一位身穿白底镶着金色花纹锦袍的少年,正拿着一条蓝白拼接的手绢问道。
“怎么卖?”
少年无视叶晓瑜的介绍,继续问道。
“呃,这种的一条12文。”
看少年这个样子,叶晓瑜也不再介绍,直接切入主题。
“这些我全要了……”
少年指着地上那一排的拼接手绢,看着叶晓瑜说道。脸上并没有什么多余的表情,这一点,叶晓瑜倒有些似曾相识。
“那……那好……我现在就给你包起来,我这儿还有其他款式的手绢,也很漂亮呢,你看这种绣花的,送给女孩子最好不过了……”
哇……果然京城人就是不一样,财大气粗,竟然连还价都省了。叶晓瑜看到土豪少年这样子,便赶紧介绍她摊上的其他手绢,如果土豪少年再像这样买一排的话,自己今天就赚大发了。
叶晓瑜边介绍边把手绢放进纸袋子里。这次她来京城,可是“全副武装”,不仅手绢的数量、种类繁多,而且还赶制了好多个纸袋子,这些纸袋子就是为了这些财大气粗一口气买一堆手绢的土豪顾客定制的。
“就这些把我包起来就可以了。”
土豪少年似乎不怎么爱讲话,直接伸手把钱递给叶晓瑜。
既然不愿意买其他的,叶晓瑜也不勉强,反正一口气卖出去这么多手绢,自己已经赚回本了,上次虽说顺利,但还是讨价还价了半天,想想今天,简直可以算是自己的幸运日,遇上的尽是不爱还价的土豪,如今又是一口气卖出了10条,地摊上的手绢数量骤然减少,而且,自己的积蓄,终于变成3位数了。没想到自己竟然这么有生意头脑,想想就觉得不可思议。
“喂!赶紧走开,这地方是我的。”
叶晓瑜正蹲在地上整理手绢,突然头顶上传来了这样不和谐的声音。
抬头,发现是一位大约年纪十三四岁样子的女孩子,穿着黄色的衣服,站在叶晓瑜的地摊前面,双手叉腰,此时正凶神恶煞的瞪着叶晓瑜。
“不好意思啊,我刚才来的时候这儿并没有人……”
叶晓瑜站起身,微笑着说道。
“那你现在知道是有人的了,还不赶紧走!”
黄衣女并没有因为叶晓瑜的和善而改**度,依旧一副恶狠狠的样子。
“这旁边不是还有空地吗?”
叶晓瑜微笑着指着旁边的空地说道,地摊旁边的地方,多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