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后不回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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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后不回宫- 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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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气节不能丢不是?”

    生怕变卦,十万分有气节地上了轿子。哦也!千里千寻路漫漫。看千寻同学去喽!

第十六章、欢

    要说玄夜肯带陆漫漫去看百里千寻,那绝对是没安什么好心。

    反正陆漫漫是这么觉得。

    宣誓主权的意味十分浓厚。从梨花宫同来,还要同回梨花宫。玄夜的言语间,无不流露出这样的信息。

    陆漫漫恨不得一脚将他踢到荷塘里去呆着,碍事得要命,又怕百里千寻误会她与玄夜搞暧昧。尤其是昨夜同睡在一张床上,尽管那就是单纯地同睡在一张床上。

    男人都是小气的,要是他不小气,他就不是真爱了。可百里千寻同学愣是没流露一丝不爽,只是侧卧在床,精神尚可,云淡风轻。

    他不生气,陆漫漫却气了。觉得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百里千寻同学太不拿她当回事儿。她这边蹦得老高,一心要奔他怀中去;他那边却摇摇晃晃,连单枪匹马逞英雄,上刀山下火海,居然都不是为了她,完全只是人家男人的游戏。

    靠啊!真特么好笑!

    怒!

    陆漫漫的怒都写在了脸上,却被百里千寻一句话就扼杀在摇篮里:“爱咬人的女鬼,怎么耷拉着脑袋?”

    一句话!百里千寻只用一句话,就将陆漫漫所有的怒气都压了下去。

    宠溺,柔情,化骨绵掌瞬间将她死硬的骨头拆得七零八落,心一阵酥麻,哪里还有半分怒气?

    爱咬人的女鬼,这是她和百里千寻之间才懂的缠绵。其实算起来,玄夜也懂,只是他懂的是她的凶狠,而不是她的风情万种。

    不懂还好,正因为懂那么一点,玄夜的脸更是难看。

    他带她来,确然如陆漫漫所想,是过来宣誓主权。只是房间里,三个人都共同拥有同一个秘密,那就是连曼曼不是连曼曼,而是陆漫漫。

    那么俘获佳人芳心,便得各显神通。尽管玄夜现在不松口,但心理防线早被这惊天大秘密给捅了个大窟窿。

    百里千寻不卑不亢,随意一句话,就将玄夜所占的优势击得节节败退。一个男人只用权势控制喜欢的女人,总不是什么光荣的事。

    爱咬人的女鬼……这女人的确爱咬人,只是和百里千寻怎么个咬法?玄夜想想,便气血翻腾,那眉儿,那眼儿,那嘴儿,那纤细盈盈的腰肢,那比曼诺夕更明媚的笑颜……

    这个女鬼!

    玄夜气得将陆漫漫拖走了,像拖一个在街上要吃糖而未得的小孩。

    陆漫漫能够见到百里千寻实属不易,也不多话,免得把玄夜惹得丧心病狂,痛下杀手,那可就太不好玩了。现在这样刚好,把他气个半死,却又还顾虑颇多。

    陆漫漫这只千年女鬼,整日就在这两个男人中折腾,斗智斗勇,时而温顺如小绵羊,时而炸毛如小蛮牛。

    游刃有余,欢乐无比。怎么能不欢乐呢?眼看着百里千寻的伤也好得七七八八,她那颗揪着的心算是放了下来。

    玄夜经过多日思量,终于下定决心,承诺过两天在木梨围场秋日狩猎,只要百里千寻赢了他,他便放陆漫漫自由。

    意思是,陆漫漫是陆漫漫,跟连曼曼无关。但话也说得明白,就算陆漫漫自由了,也不得离开梨雁国,必得是他梨雁国的百姓。

    既然这女鬼,落到了他的地界上,就算不是他的皇后,也不能便宜了龙国皇帝那厮。

    他只一不小心,就让龙思钻了个大空子,居然搞了个“御风庭”。千百年后,茶文化渊远流传,史上必然还得把这功劳记载在龙思头上。

    想想,他就气得直哼哼。

    陆漫漫同学想了想,也不和他计较。不就是个国籍问题吗?这和她的自由比起来,实在不算个事儿。

    她欢天喜地盼着狩猎到来,不止陆漫漫,整个后宫都沸腾了。又何止是整个后宫,算起来,应该是整个梨雁国的权贵亲眷们都抑制不住兴奋的情绪。

    陆漫漫早在小说里见多识广,当然知道狩猎的意思。有猎者,自然还要组织庞大的观猎啦啦队。男人挺如松柏,女人艳若桃李,多少一见钟情的事儿都发生在惊鸿一瞥,从此沦落。

    卿念我一瞬,我念卿一生。可不就说的这些姹紫嫣红的事儿么?

    草木葱茏的木梨围场,彩旗飘扬,鼓声震天,士气如虹。

    百里千寻骑在高头大马上,易了容,隐在侍卫队里。可是,陆漫漫还是一眼就看到了他。

    挺拔的身姿,若有若无滑在她身上的眸光……她莫名红了脸,浅浅低了头,心头有些紧张,盼着百里千寻赢了这场比赛,她便可和他正大光明双宿双飞。

    玄夜一身明黄猎装,也是英武俊朗,不过脸上却是恼怒的神色:“注意你的言行,你现在还是朕的皇后。”看见她娇羞的模样,他就气得心肝突突。

    她可从没这么对过他,吼天吼地大嗓门,他说她一句,她立马就敢十句回他。

    陆漫漫仰头看他黑成锅底的脸,嘻嘻一笑:“怎么注意?我刚才有言过吗?有行过吗?哦呵呵,我动也没动过哩。”气死他气死他,气得他手发颤就射不准。

    想起刚才心里打的那点小九九,诡异地凑在玄夜身旁,柔声叫道:“哥!”哇哈哈哈,这一声哥咧,迟早是要叫的,他不是百里千寻的哥哥吗?那也算是她的哥哥啰……这亲戚好大牌。

    玄夜听她叫那声“哥”,吃不准到底是个啥意思?情哥哥也是哥啊……百里千寻的哥哥也是哥……居然不好发作,气得牙痒痒。

    陆漫漫今儿穿着一身骑马装,英姿飒爽,透着劲儿劲儿的气势。她也就凑个热闹,不会打猎,总要把她的蝶翅牵出来放放风吧?

    射箭,打靶,笑声阵阵,喝彩声声。目前最是得意的,要属颖妃。她自小习武,对骑术箭术,样样在行。小模样真真俊俏,若不是那性子不怎么逗人爱,的确是这围场中一抹亮丽的风景。

    连皇太后都来观猎了,多好的亲近机会。

    陆漫漫想着以后出了宫,也不用和这老婆婆接触。小言看多了的娃,谁不是对皇太后们一肚子火?宫斗存下来的硕果,有几个手上是干净的?

    她向皇太后行过礼,也不多话,便退了出去。

    这第一日,主要是大家叙旧。久未谋面的女人们互相拼美貌拼受宠程度拼各种拼……为官的男人们嘛,打着哈哈,说着客套的话,一片祥和之气。

    透着野味的食物,平日在宫里都吃不着的东西,此时都沾了狩猎的光,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搭起了连绵精致的帐篷,盛景令人咋舌。陆漫漫曾经没见过这样的场景,自然兴奋莫名。尤其是想到总有那么一道目光追随着她的身影,就算一句话不能讲,也是那么幸福。

    她翻身上了蝶翅,猛一拍马,便跃了出去。随后跟着几位大臣的女儿,以及颖妃,珍妃……一众乱七八糟能骑马的妃,一时围场活色生香。

    女人在马上的风姿,总是能引起男人倾慕的目光。

    陆漫漫控制着速度,跑得并不快,而是以兜风的姿态,一马当先。

    “儿臣给母后请安!”一个声音响起,阳春白雪的少年郎,骑着马儿,正是行王雁霖。

    陆漫漫对此子相当有好感,原因无他,就凭百里千寻在他府上养伤这一条,便足够理由充分:“好孩子,此番狩猎,务必好好表现,定可让你父王龙颜大悦。”

    她不怕闪了舌头,对着个大小伙子喊着“好孩子”,还回过头朝后面跟上的一堆娇俏女子们,无限暧昧笑了一个。

    众姑娘们岂有不明之理,风情万种瞥了一眼俊美男子,无不春心荡漾。

    风流少年俏模样,还大有可能是东宫太子,显赫,耀眼,连陆漫漫看着都不由得轻叹,又不知有多少女子要肝肠寸断?

    曾经的玄夜,也是如此光芒吧?她曾经问过自己,如果不是深爱着百里千寻,得玄夜这样的男人垂青,会否心动?

    迷茫过,答案却很肯定。不爱,绝不爱。帝王最是情薄,就算她可以宠冠后宫,仍是与别的女人分享丈夫。男人无论多大年纪,都喜欢娇嫩年轻的女子,他不交心,只交欢而已。

    欢!

    陆漫漫嘴上可以瞎嚷嚷,但她仍是守着心,等待可以一生一世,情意两相知的那个人。

    前世,今生,一直在寻找什么是爱情的爱,谁才是真正的爱情的爱……她想,她找到了。

    正想着,就看见前面并肩骑着马的两个男人,正说着什么,很严肃。看见她来,那两个男人便停了下来。

    行王率先下马,单腿跪地:“儿臣见过父皇。”

    玄夜随意地看了一眼陆漫漫,才道:“起来吧。”

    一众女眷全都下了马,匍匐在地,高喊:“皇上圣安!”只有陆漫漫高高骑在蝶翅上,毫无行礼的姿态。

    不仅如此,她一拍马背,向远处奔去。

    百里千寻轻点一下头,朝陆漫漫方向追去。

    青山绿水,野花遍地开,初秋时节仍是绿色葱茏。草丛里有几只野兔,听到骏马奔腾之声,早吓得瑟瑟发了抖,到处躲闪。

    陆漫漫猛拉马缰,骤然停住:“千里千寻,你个混蛋!”她扭头瞥向他:“你要敢故意输给你哥哥,我死给你看!”

    百里千寻迎上来,蓝眸闪烁着深碎的光:“小狐狸精,我一定给你赢一个自由……”

    眸如星辰,即使配上再平凡的容貌,他仍是那么飘逸的姿容。

    陆漫漫好矫情:“我不信……”

第十七章、从天而降的你

    风儿轻轻地吹,山林树木微微颤动。

    她望着他,不笑了,只是静静地望着他,然后低声叹道:“对不起……”

    百里千寻高高地骑在马上,背挺得很直,有着男人最俊逸的风采:“这又是为哪一出?”

    “我该听你的话,在家带吉星……也许……”陆漫漫想着那些天天跟他作对的日子,他不准她出去开茶馆,她偏要去,想方设法都要去,结果出去还没蹦跶几天,就被抓了。

    她总是给他添麻烦,从她落到异世界以来,他是她的家,她是他的麻烦。

    百里千寻嘴角噙着笑:“知道错了?错了怎么办?”

    陆漫漫两只手扯着耳朵,小舌头吐出来,做个鬼脸:“以后继续不听话,哈哈哈……”一打马,又跑了。

    皇后和侍卫,不得不说的故事,所以她跑了,俏皮地与他拉开距离。她不想他受伤,也不想玄夜面子难堪,瞧,陆漫漫同学真的是个识大体的好姑娘。

    用晚膳时,陆漫漫才知道,不仅仅是大臣们到场,连平素没有圣旨不得进京的王爷们也带着女眷们来了。

    勾心斗角,好不热闹。

    陆漫漫此时方知,玄夜这个皇帝到底当得有多不易。这些年,若不是他手段狠辣,怕是早被这些亲兄弟们吃得连骨头渣子都没了。

    一个个王妃也不是省油的灯,嘻笑中,无不是冷嘲热讽、伤口上撒盐的好手。

    尽显世态炎凉,陆漫漫阵阵头晕目眩。从那些王妃偶尔的口舌中,她隐约听到,行王雁霖的母亲荆贵妃身世迷离。她是玄夜的启蒙老师收养的女儿,以这样的身份,居然能坐上贵妃的位置,实在是令人恻目。

    母凭子贵,这是大家共同得出的结论。但陆漫漫以为,绝不止如此。要说这宫里的女人,玄夜唯一称得上有感情的,除荆贵妃,再无他人。

    陆漫漫坐得离荆贵妃极近,一倾身,便握住了她的手:“姐姐,想我不?”她莫名生出亲近感,不知为何,就是会毫无防范地与她接近。

    她闲极无聊,忍不住刻意看了看荆贵妃的容貌。啊,她忽然想到一个词:母仪天下。这才是应该当皇后的人哪。

    荆贵妃在后宫中的姿色,只能算得中上之姿。却有种说不清的气质,让人不敢轻视。温婉恬静,又不太世故,甚至偶尔还带着小女儿情态。

    放眼一望,后宫中那些年轻女孩,大多都只有十几二十岁,或是飞扬跋扈,或是骄纵蛮横,又或是故作姿态……再美,又如何能美过这岁月沉淀下来的恬静?

    算起来,二十四岁的陆漫漫,其实与荆贵妃才是没有代沟的人。如今很多嫔妃因曼诺夕和每天不断的各种赏赐,都对她意见颇大,但她相信,荆贵妃不会。

    “臣妾本想到梨花宫瞧瞧皇后娘娘,后来听说曼诺夕铺得梨花宫满园都是,怕娘娘觉得臣妾也是去瞧热闹的,只好作罢了。”荆贵妃倒是坦荡,直直就把理由说了出来。

    陆漫漫很高兴:“姐姐能不掖着藏着,真是瞧得起妹妹了,来,我敬你一个。”欢天喜地和荆贵妃碰了杯,一仰头就干了,豪气干云,颇有些江湖侠气:“喝了这一杯,姐姐以后就不要叫我皇后娘娘,叫我,漫漫,就叫我漫漫。”

    荆贵妃也不含糊,一仰头,喝了个尽:“漫漫!臣妾闺名叫桑九,要不漫漫叫我桑九?”她的脸上薄染一层云霞,越发叫人看了心跳。

    陆漫漫听得呆了,看得也呆了。桑九?不叫荆贵妃的桑九看起来蓦然那么明艳,摒弃了一切宫廷束缚,她叫她漫漫,她叫她桑九。

    陆漫漫又倒了两杯酒,一碰,喝掉,竟有些哽咽。谁知道一个现代灵魂在异世界没有朋友的感觉?孤独,不是缺男人,而是缺一切。亲人,朋友,求生的技能,无法抗争的命运……缺一切所缺……

    陆漫漫真的孤独太久太久了。她握着桑九的手,轻泣道:“桑九……”

    桑九并未阻止她哭泣,只是用宽大的衣袖挡去众人的目光:“漫漫,我知道你其实并不快乐……不过,我何尝又快乐呢?”

    忧伤而轻昵婉转,她的声音,像小溪般缓缓流淌,慢慢让人平静,安祥,却惆怅。

    陆漫漫孩子气地用手背擦了擦眼泪,轻笑道:“姐姐不快乐,是因为爱上一个男人。而这个男人永远只能分一点时间和位置给你。他不能给你全部。”

    她望着桑九的脸,不是问句,是肯定的语气。女人只要真心爱上某个男人,谁不希望那个男人只爱自己一个?只不过,玄夜不仅仅是男人,还是皇帝。

    他天经地义就该有个大大的后宫,那后宫里住着无数争风吃醋的女人,至于某个角落里的黯然神伤,他哪里会看得见?

    桑九主动倒了两杯酒,微微笑起来的时候,有两个隐隐的酒窝:“我这一生,最美好的时光已经过去了。五年,已经够了,足够我回忆一辈子。”

    那时的玄夜,只有她,只爱她。到如今,玄夜对她也算极好了,没有深厚背景的她,竟然能够坐上荆贵妃的位置,她还想怎样呢?

    可是为什么,就算坐上荆贵妃的位置,她也没有半点喜悦?敌不过当年那个风流少年,早晨随手摘一朵桃花,插在她发间。

    两个女人说着心事,边喝边流泪,边流泪边喝。

    陆漫漫发起疯来,真不是盖的:“桑九,你会不会骑马?”

    桑九率真一笑,如暗夜中一朵风姿绝美的盛放的花,绝非后宫那些女人所能比拟:“桑九在马背上长大的,你说我会不会骑马?”

    陆漫漫高兴坏了:“走,跑两圈!”

    两个女人都寂寞得要死,这下连心事都讲了,还有什么抛不开的?桑九换了骑装,就像变了个人,那叫一个漂亮。

    她挑了匹白马,一翻身就上了马背,比陆漫漫熟练多了:“漫漫,走!”

    夜已黑了,她们在侍卫的保护下,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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