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术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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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术之王- 第1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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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和清清楚楚的看到,蒋四姐先是一愣,接着臊得满脸通红。

    蒋四姐对江班主有些意思,是连魁班上下都知道的事情,可是只有两位当事人,一个是装作不知,一个是以为无人知道,就这么自欺欺人掩耳盗铃,还以为自己藏得蛮好。

    有的时候,劝别人去做的事情,恰好就是自己没有勇气做的。

    蒋四姐总是困于自己白胖的身材,不敢稍有表示,和蒋四姐一样心有顾忌的,又岂是少数呢。

    连魁班火了起来,杜和却没有给自己安排表演,将事情托付给大师兄张阿发之后,杜和去了一次南城警局。

    林亭之的狗受伤了。

    在此之前,林亭之的狗一直都养在南城警局里,稍加训练之后,可以追寻,也可以扑咬,给警局添了个踏实肯干的新丁,但是在近日,那狗在追捕凶犯的时候中了一刀,伤势不重,但是再不肯出门了。

    不肯出门的狗自然不能再当警探,洛豪笙虽然不缺这个养狗的钱,可是自家兄弟托付的生灵如今仄仄的,也叫他觉得这样不是个办法。

    于是乎,杜和就被派上了用场。

    在距离连魁班不到一公里的地方,杜和有一片房子,豪华的那处官员宅邸有洛豪笙的一半,目前空置,另外大的一处原本是一个校舍,后来在比赛的时候,江凌短租长租的,租出去不少如今比赛完了,魔术班子都离开了这里,住在这片的人就寥寥可数了,洛豪笙觉得这里山清水秀的,很适合给一条退役的警探养老。

    杜和就这样一头雾水的到了警局。

    那狗是一条狼青,南方少见的凶恶品种,小的时候卖相不好,灰白色掺杂,像是一条杂毛犬,成年之后就很英武,打眼一看和狼没有区别,除了骨架稍微细些,一般人分辨不出来是狼是狗。

    杜和去的时候,洛豪笙正埋头在一堆案牍之中,办公室里依旧光线微弱,布满烟雾,杜和忍不住咳嗽两声,推开了换气窗。

    “阿和来了?我觉得也是你,不然还有谁敢动洛局的东西。”齐迁笑嘻嘻的钻了进来,给杜和塞了一把外国字的糖果。“前些日子查获的,这帮子人什么都走私,糖还挺不错,你先吃,待会儿走的时候我那还有一大包,你带着回去给阿凌尝尝。”

    齐迁儿如今大有不同了,一身黑色的警探制服,原本稍长的头发剪了去,换成了体面的油头,凹陷的脸颊也挂上了肉,果然是一看就会讨姑娘们喜欢的卖相。

    杜和捶了齐迁儿的胸口一拳,笑骂道:“顾着师妹,不顾自己老娘,你娘天天念叨你不回家,你要是真心疼我,就回去看她老人家一眼,不然老太太总觉得是我把你坑了。”

    齐迁儿拍了拍脑袋,长叹一声,“我是不敢回去了,上回回家,我娘预备了仨姑娘给我选,吓得我连夜出逃了。你问洛局,我在警局住了好几天!”

    “要我说那几个姑娘也不错,本分人家,模样也周正,你就挑一个从了算了,还真要等到四大天王来了才肯低头啊。”洛豪笙揉了揉眼睛,张嘴就劝齐迁松口。

    齐迁顿时张口结舌,叫起了撞天屈,“我的天爷啊,那模样还叫周正,腰肢比我粗了三圈,还有比我还凶恶的,我是娶妻啊,还是结拜啊?”

    洛豪笙同杜和哈哈大笑起来,没有一丝同情心。

    天下的大龄青年从来不是一家,谁呗家里催的急,其他的人只顾着看热闹,绝不会伸手帮忙,幸灾乐祸即是也。

    反正齐迁儿的岁数最大,他老娘还在身边,杜和与洛豪笙都是天高皇帝远,还有的自在可以求。

    “来吧,带玉已经两天不吃东西了,我是找遍了人医兽医,也说他没治了,你若是看了也没办法,我就只能叫亭之回来了。”洛豪笙推开了面前的文书,伸了个懒腰。

    “黛玉?”杜和面色古怪的问。

    “带玉,带着的带,林亭之给他的狗起名林带玉,那狗就认这个名字,改了几回,改不过来,也就只能叫着了,我也知道丢人。”洛豪笙的话不自觉的多了起来,絮絮叨叨的说着林带玉这个名字给他带来的苦恼,齐迁儿后头跟了几步,就站住了脚,转向了别处。

    “比个赛你还打雷下雨的,不怕过电。”洛豪笙当时也在现场,不过不在评委席上,只能现在才批评杜和。

    杜和眨眨眼睛,“那不是电子磁场造的电,是声光效果做出来的,镜光术,晓得伐,雨水就是投影加上随便弄点干冰,观众席上感觉到雨点了就行。”

    洛豪笙走到一排平房前,站住了脚,边等底下人开门,边无奈的说:“你可真是个天生的骗子。”

    “不还是被你抓住了,吃了好久的萝卜汤。”杜和笑呵呵的说。

    “那倒也是,就没有我搞不定的人。”洛豪笙低头进了小屋子,杜和紧随其后。

    刚一进门,一道黑影就扑了过来。

第二百六十一章 病症() 
杜和下意识的伸手去挡,紧接着,一股巨力将他扑倒在地,随后就是一声从喉咙里挤出来的低沉嚎叫。

    动物特有的腥味袭来,几根毛发落在了杜和的脸上。

    杜和眨了眨眼睛,艰难的认出了眼前的生物,就是林亭之托付给他的那只狗。

    “带玉?”

    杜和看着头顶的猛兽,难以置信的叫道。

    狗一愣,疑惑的看着杜和。

    不知道通过什么辨认出杜和,带玉虽然还踩着杜和的胸口,但是没有在低吼了。

    “没错。养的不错吧,我每个月按照一个警探的工薪来给他拨付伙食费。”洛豪笙颇为自豪的看着带玉魁梧的身板。

    “你们是怎么把一条狼青养的这样胖的?”杜和被狼青一百来斤的体重压的喘不过气来,费力的挣扎了两下,无语的看着带玉圆润的身材说。

    洛豪笙耸了耸肩,“饲养的说这狗得吃肉,不过他吃了肉也不动,除了出任务,基本没有什么地方像条狗。”

    带玉发出了威胁的声音。

    洛豪笙举起手,“你不胖,行了吧。”

    杜和摸了摸带玉的胸口,不禁道,“怪不得两天没吃你也没见怎么着急,这一身的肉,坚持十天没问题。”

    余光一撇,看到了带玉左前爪上包着的一圈纱布,带玉十分敏感的注意到了杜和的目光,向后缩了缩,龇了龇牙。

    杜和拍了拍带玉的脑门,费力的从地上爬了起来,“创伤后应激反应,带玉得接受专门治疗。”

    “什么反应?”

    洛豪笙一皱眉。

    “创伤后应激反应,就是留下心理阴影了,得治。”杜和言简意赅的和洛豪笙解释道。

    洛豪笙一挑眉,“能治?”

    “能治,不过得送到海外去。”杜和试着接近带玉,被带玉躲了开去,定定的盯着两个人看了看,就又趴回了自己的窝里。

    罗浩省一哂。

    杜和也觉得不太可能。

    现在是战乱的年月,人命尚且如同草芥,更何况是狗命。

    遥远的海外来回一次治疗费用可以买这样的无数条狗了,仅仅是费用一项,就足以叫他们放弃这个想法。

    洛豪笙琢磨了一下,忽然道,“差点就忘了,我找你来,不就是为了治他的嘛。”

    说着迫不及待的将带玉栓了起来,狗绳扔到了杜和的手里。

    带玉看着杜和手里的狗绳,眼神里是明晃晃的威胁。

    杜和抿了抿嘴,忽然问道:“带玉,你想林亭之么。”

    带玉不动。

    “我带你去林亭之家看看吧,那里翻修了,也许能找到他剩下的女儿红。”杜和可以说的温柔的说。

    带玉停止了低吼,杜和就给洛豪笙点了点头,松松的牵着绳子,从这个小房间里慢慢的走了出去。

    齐迁儿等在外头,把一个包裹好的布袋子交给了杜和,叮嘱了两声,又匆匆的走了,杜和闻了闻袋子里的肉香,估摸着应该是有带玉的一份。

    带玉舔了舔嘴,顺从的和杜和出了门。

    他真的是很胖了,圆滚滚的身材,肥头大耳,毫无一只狼青的威严,走在街上,连个小孩子都吓不跑,带玉也不和这些没有他高的小朋友计较,一门心思的奔着一个方向去。

    作为一只南城警局第一条顶了个警探用的狗,带玉对上海城区比杜和还要熟悉。

    闻了闻空气中的气味,带玉不用杜和牵引,就朝着租界的方向走去。

    他果然很有天赋,走路靠边,过路会看车,遇到了老太太还会躲开,杜和再没有走的这么舒服的时候,感觉自己即使闭上眼睛,也可以顺顺利利的到达目的地。

    最终果然也是这样,越是接近林亭之的旧宅,带玉就越是躁动,最后干脆是拉扯着绳子,将杜和拽到了宅子门口。

    大门是上着锁的,带玉抬起头,有些轻蔑的看了杜和一眼。

    杜和居然灵机一闪,感受到了他的意思,犹豫了一下,杜和商量道:“找个僻静的地方,这地段叫人误会。”

    带玉打了个响鼻,带着杜和走到了宅子东院墙,杜和这回不犹豫了,干脆利索的解开了狗绳,一人一狗几乎同步,奔向院墙,杜和是两下,带玉是三下,同时翻到了墙上,看好了地势,又同时跳了下去。

    杜和忍不住赞道:“带玉,你虽然是条胖狗,但是老当益壮,瘦下来一定吸引很多女狗。”

    带玉翻了翻眼睛,眼神很明显与在警局小房间里头的不同,灵动了许多。在院子里头东闻闻,西嗅嗅似乎在寻找什么东西。

    这片宅子因为林亭之对仇家的雷霆报复,被仇家一把火给烧了,当初只留下一片废墟,如今月余过去,业已重修的差不多,只是院子里还留下许多黑漆漆的残留物,还没有来得及清除。

    带玉就是在这些废墟里头转来转去,很快,他呜咽了一声,拼命地刨了起来。

    杜和心疼狗那还没好的前肢,不得不过去陪着一起挖土。

    带玉见杜和动手,果然就停下了,目光一瞬不瞬的看着杜和的手,杜和骂了一声,硬着头皮挖了一圈,最后,总算挖出来了一样东西。

    带玉兴奋的把东西抢过来,叼在嘴里,院子里头一瘸一拐的跑了两圈表示开心。

    杜和有点嫌弃的看着那个裹着土的东西,最后还是忍着自己的嫌弃,将那东西从带玉的嘴里商量了出来,放到墙角甩了甩。

    一只鞋子。

    看着尺码,跟林亭之的差不多。

    杜和看了看自己拿过鞋子的手指,又看了看欢快的在林亭之的鞋子上闻来闻去的带玉,脸色惨白,身躯僵硬。

    “带玉,你可不可以有点出息……”

    杜和虚弱无力的喃喃。

    带玉跳了起来,舔了舔杜和的脸,杜和惨叫一声,拼命朝着房间跑去。

    带玉叼起来那只鞋,飞快的追着杜和奔了过去,即使一瘸一拐,也跑的比杜和快,很快,他又追上了杜和,杜和又是一声惨叫。

    “林亭之,我与你不共戴天!”

    杜和悲愤的吼道。

第二百六十二章 仇人相见() 
不顾着在林亭之盖了一半,另一半还露着天的浴室里洗澡会会有碍观瞻,杜和狠狠地在浴室里头用凉水搓了好一会儿的澡。

    即使是曾经救死扶伤的半个医生,杜和也压根无法接受与友人的臭鞋亲密接触过这个难以接受的事实。

    好不容易洗的差不多觉得没有林亭之的残留气味了,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的带玉嚎叫了一声,欢快的带着那只黑漆漆的布鞋跳进了浴池里。

    之后……

    杜和的洁癖被治好了。

    带玉似乎在混了味道的浴池里将林亭之的气味与杜和的气味混在了一起,乖乖的叫杜和用十分力气搓洗干净一头狗毛后,就如同变了一个狗,乖巧可爱的蹭着杜和的腿,有爱和谐的与杜和一起回了李家厂。

    带玉既然得了病,还成了一条连上墙都要助跑两次的胖狗,自然不能再去警局服役,杜和又看着那李家厂限制的大宅子可惜,便干脆带着带玉搬了进去。

    园子里头最早的住户,就是江凌了。

    受了杜和的托付,曾经在万国魔术大赛期间小赚了一笔的江凌很快就尝到了做包租婆的感觉,为了方便打理这片产业,也为了看守守住她好不容易才收拾出来的这座大宅,便干脆就搬了进来。

    就住在那片连片平房背后的那座清朝大宅里。

    江凌自小有侠气,喜欢和绿林好汉们做朋友,即使江中叶屡次因为此时与她动家法,也一直偷偷摸摸的坚持了下来。

    如今翅膀硬了,自然更不必说,自己独一个人住在偌大的宅子里,连个护院都不要,还能抽空抓上几个敢夜半进来探路的毛贼。

    杜和带着带玉翻墙而入的时候,江凌正在回廊上兢兢业业的侍弄盆景。

    初夏已至,各种绿植都在江凌的打理下长的郁郁葱葱,一片繁茂,因此杜和与带玉刚一落地,就踩坏了江凌的三株花和一片草坪。

    带玉似乎发现了什么有意思的东西,咕哝了一声,就欢快的在园林中探了起来。

    等江凌提着刀子气势汹汹的赶来的时候,眼前所见就是满地的枯枝败叶和看着带玉糟践她心血的杜和。

    “今天晚上狗肉火锅。”

    江凌冷笑了一声,倒提着刀子就朝带玉踱了过去,带玉后脊梁的毛发迅速的竖了起来,警惕的扭过身子,与江凌面面相觑。

    连魁班上下,有历史以来最难搞的一人一狗,就这样相遇了。

    “先说好,不能弄死,其余的二位随意。”杜和在一旁闲闲的坐了下来,好有兴致的打量了起来。

    江凌眼睛一眯,杀气腾腾的说:“你这话是对我说的,还是对那牲口说的?”

    “都有吧,毕竟带玉也挺贵的,你应该也能值几个钱。”杜和顺手拿着江凌的杯子喝了口茶,毫无见外的意思。

    “值钱就卖了吧,这狗看着挺肥。”

    江凌收起了刀,挂起了一抹精打细算的笑容。

    带玉最听不得人说他肥,闻言二话不说,一个前扑,江凌连反应都来不及,就步了杜和的后尘——以同样的姿势仰天倒地。

    天幸地上是绵软的草皮,江凌虽然受了惊吓,但是还有闲心叫骂。

    “直娘贼,姑婆我收拾了那么多宵小毛贼,还差一个你!你给我滚起来,咱们再战!”

    带玉闻言,很人性化的回以一个龇牙,露出满口锋利的牙齿。

    “以后你的饭得她做。”

    杜和再度闲闲的打断。

    带玉将信将疑的看着杜和。

    杜和耸耸肩,“院子里就咱们仨,我可不会做狗食。”

    带玉打了个响鼻,慢慢的松开了狗爪。

    “你休想,姑婆不可能给你做一顿,你就吃草吧,不然就换地方,我这不养牲口,尤其是糟践东西的!”

    江凌得了空隙,一个滚翻离开了那里,还没等站起来,就开始恶狠狠的叫嚣。

    带玉的动作比他的嘶吼更快,连杜和都没有看清带玉的动作,江凌就以一个更难看的姿势,被带玉按在了地上。

    杜和的一口茶喷了出来,被带玉的鞋沾到有多绝望,这个时候就有多开心。

    江凌就趴在地上跟带玉吵了起来。

    带玉就用高高低低的嚎叫来与江凌叫嚣,一人一狗越说越快,最后骂街声狗叫声连成一片,端的热闹。

    杜和端来了两碗水,放到了两人面前,好声好气的劝道:“喝点水再说,看看,嗓子哑了叫起来声音都不脆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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