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战士传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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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战士传说(版)- 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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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放心好了,这一点我很清楚,我不会用情绪来指挥军队的。”我心不在焉地说道,我很失望,安达并没出来送我,她一定不肯原谅我。
    “该出发了。”奥维马斯也朝那间屋子看了一眼,再次催促着我。
    部队开始行动了,战马和格鲁巴载着骑士们向东北方向远去。城市做战和平原上作战不同,在城市复杂的地形条件下,骑兵的作用大受限制,所以这次奇袭尼尔斯城的五千五百名骑兵中,只有二千五百人是属于原先的骑兵,其他的都是从部队中挑选出来的精兵。出于欺骗敌人的战术考虑,五千多骑骑兵中有近一千人骑的是格鲁巴而不是马,并且所有人身上穿的都是魔族的制服盔甲。
    性子暴躁的格鲁巴并不好驾御,就象魔族无法骑马一般,它们根本不受非魔族的生物的驱使。好在新人类是个血统复杂混乱的种族,军队中也不乏象我这样的混血儿,混有魔族血统的人类士兵就可以较好的驾御它们。
    按照白兰度的要求,我为剩余的部队留下了近千匹坐骑,这是为新缴获的那几百辆运粮车准备的。除了必需的十几天的口粮外,多余的粮食全被烧掉了,运粮车上空出来的空间将被用来拉人。
    先头部队将用二天半的时间跑完四百多里的路程,而和我们同时出发的步兵的我也只给了他们四天半的时间。要想用这么短的时间走完四百多里的路程,无论对谁都是一种严峻的考验,作为部队移动的休息平台——车辆在这个时候也就显得极其的珍贵。
    部队一批批地离开营地走向远方,我是走在队伍最后面的人,我在等安达为我送行。
    当最后一匹马也开始行动的时候,安达仍然没有出现。
    “你该走了。”为我送行的罗兰德催促道。
    “看来安达还是不肯原谅我。”我暗叹一声。
    “罗兰德,告诉下面的人!”我对罗兰德说,“这次几天的急行军无论如何都不要掉队,都要赶上前部。我们这次屠杀四千战俘,魔族一定会对我们采取报复的!如果被俘的话,魔族肯定也会把我们对他们所做的成百倍地回赠给我们,我们已没有半点退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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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知道了,你放心好了!就算是再用一次赤血术,狂暴术这样的魔法,我也会逼着那些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尼尔斯城下。”罗兰德点头说道。
    “我们的时间不多,你记住了!”我最后向罗兰德交待道,那次遇伏之后,罗兰德的稳重给我留下了沉刻的印象。
    “我走了。”我向希拉他们挥手告别,准备离开。
    “达克……”
    正当我要挥动鞭子离去的时候,安达的声音终于出现了。
    “啊,是安达。”本来是垂头丧气的我听见安达的声音,一下子兴奋了起来,我跳下马背,迎上前去,紧紧地把安达搂在怀中。
    “多保重。”安达在我的耳边轻声交待着。
    我紧搂着安达,疯狂地吻着她,天地在这一刻仿佛都凝固了,嗅着安达身上那熟悉的气味,我的心中充满了失而复得的幸福感。
    “安达,我不会再做出让你伤心的事情来。”我暗暗地发誓道。
 第五章 兽王变
    夏天行军里是件极令人痛苦的事情,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体力,同时也是了隐蔽行军的需要,昼伏夜行成为我们这次四百多里急行军的主要方式。魔族地广人稀,新缴获的地图标明了城市的详细位置,一路上我们有意地避开城镇,尽挑人烟稀少的地方行走,避免和当地居民接触。当然也有不幸遇上我们的普通平民,为了保密,这一路上我们血洗了好几个村庄,杀光了数百个见到我们的居民。
    “这样做合适吗?”和我一起随军的虎特对这种行为提出了质疑。
    “我们的情况非绸劣,必须把握往任何一点对我们有利的优势。”奥维马斯用这个理由驳回了虎特的抗议。
    “秀耐达大人?”
    “快点行军,我们的时间不多。”我装作没有听见他的问话,把头扭一向边说道。
    我现在烦恼的事情就是罗兰德的部队会顺着我们的行军路线跟来,肯定会发现这一路被血洗的村子,到时候我该如何再向安达解释这一切?
    经过两天两夜的急行军,我们终于在第三天中午前赶到了尼尔斯城下,为了让座骑跑得更快更持久,我们不惜将类似于赤血术的透支体力的魔法施加到坐骑身上。当我们到达尼尔斯城附近的一片茂密树林里停下来时,五千多匹战马和格鲁巴中竟有一千多匹同时倒毙在地。马背上的骑士经过这两天两夜的折磨,个个都累得不成|人形。
    “我的骑兵……”和我一起同行的虎特看着一匹匹倒在地上口吐白沫的战马和格鲁巴,心痛得大叫不已。
    “回到帝国后你要多少骑兵我给你弄多少来。”看着抚马尸痛哭的虎特,我安慰他道。
    由于人马现在都乒不堪,自然不可能马上去进攻尼尔斯城。命令部队就地休息之后,我和奥维马斯,虎特三人一起亲自去查看尼尔斯城的地形。至于娜依秀和拉兹,我命他们俩带人去扫荡附近的村庄,清除掉附近的居民,以防泄露了我们的行踪。
    等我们亲眼看见尼尔斯城的情景之后,我们三人同时倒吸了一口凉气。尼尔斯城依山傍水,城高墙厚,易守难攻,虽然比不上斯罗特要塞那样固若金汤,但也差不到哪儿去。
    “不知这儿的守军有多少?”
    “估计不会很多,但他们据城而守,加上有城市居民的支援,也绝对不是我们这点兵力可以攻下的。”奥维马斯回答道。
    “这还不是最坏的,就算我们攻下了这座城市,他们在我们进攻的时候把船开走怎么办?”我们几乎是空手而来,没有任何的攻城器械,就这样想攻下尼尔斯城,简直是痴人说梦。
    “除非他们的城主是个白痴,否则强攻根本就没有用处,只有用老掉牙的木马计了。”我对奥维马斯说道。
    我们这五千多人的突袭部队身上穿的全是魔族的军服,按原来的计划,我们打算装成魔族的军队骗开城门,杀入城去。这次我们大败追兵,连第三魔将罗西的帅印也缴获了,伪造一份文书并不是很难的事。
    当晚我们在尼尔斯城附近的树林里过了一夜,经过一夜的大扫除,附近的村庄的闲杂人员全部被清理干净※谓的清理,自然也就是杀光所有的原住民,不留半个活口。全部杀光比把人关起来更省事也更安全,现在魔兽联合已被打破,所以我们也没有必要再装成是仁义之师。除非有意外发生,否则这几天之内暂时不会有人发现我们的行踪。
    我和奥维马斯商议完后,决定让部队休整一天,在第二天夜里装成魔族第九军团的部队骗开城门。就在我们等待天黑的时候,一个突如其来的意外事件最终改变了我们的计划。
    ※※※※
    第二天一早,当我吃过早饭,正准备和奥维马斯细细商量攻城的事宜的时候,拉兹向我报告说捉到了一条大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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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鱼?”
    “带上来!”拉兹打了一个响指,两个士兵把一名双手反绑,脸如死灰,身穿军官服饰的男子押到我的跟前。这个男子是个拥有黑魔族血统的魔族,脸上风尘仆仆,他身上穿的虽是下级军官的制服,可是服装的布料却很高级,看来这个人的主子不简单啊。
    “这是从他身上搜来的。”拉兹把一封信递给我。
    我接过信件,上面盖着一个红色玫瑰花印记,这是路西法家族中皇族独有的印记,我的直觉告诉我,这封信对我们非常的有用。
    我小心地撕开封口,打开信纸,纸上只写了一句话。
    “埃洛斯亲王和米兰达公爵将于三日后中午到达尼尔斯城,请拉涅利城主做好接待工作。”
    落款是圣卡门·路西法,另外还盖着一个元老会的大印。圣卡门这个名字对我并不陌生,这人是魔族的大祭师,身份尊贵,在魔族的地位仅次于皇帝斯罗。至于埃洛斯亲王和米兰达公爵这两个家伙,我却半点印象都没有,不过看他们公爵亲王的头衔,估计他们都是皇帝的亲戚吧。
    “真是一条大鱼啊。”我把信递给了奥维马斯,为了封锁消息,除了水路以外,我派拉兹在通往尼尔斯城的两条官道上都设下了埋伏,见到这样通讯官之类的人就抓,原意是为了阻止我们大败第九军团的消息传进尼尔斯城,却没有想到抓到了这么一个重要的人物。
    “带下去好好地审讯!”我对拉兹命令道。
    “我感到个消息我们可以好好地利用一番。”看着拉兹拉着俘虏出去,我对奥维马斯说道。
    “是啊,先抓住这两个人再说吧,这封信是三天前发出的,他们正好是今天到达。”奥维马斯说着把信交给波尔多。
    经过审讯,我从俘虏口中得知这个埃洛斯亲王实际上是斯罗的亲弟弟,而那个米兰达的身份却是个兽人,身份竟是兽人驻阿沙尼亚的外交官。
    得到这个消息之后,我们在这两位亲王公爵来的必经之路上设下了陷阱,准备生擒这两人。
    ※※※※
    艳阳当空,灼烫的热气化成了无数的波涛覆盖着大地,草木仿佛濒临死亡般昏昏欲睡。刚刚过了中午,目标终于出现,远方的地平线上出现了两辆黑色的马车,四周则由三百多骑骑兵护卫着。
    看到目标接近,本已快要睡着的伏兵全都忍不住紧张起来,大地精灵弓箭手迅速爬到林荫大道两旁的树上,弩箭瞄准逐渐接近的目标。
    我身上穿着被我们捉来的那个传讯兵的盔甲,骑着格鲁巴从拐角处冒出身来,我来朝车队前打出停止前进的手号。
    指挥车队的头目大讶,喝问着勒马停步,我注意到这个车队竟混杂着几个兽人,在第二辆马车前,一个具有比蒙巨兽血统的比蒙战士引起了我的注意,因为他胯下的坐骑非常的奇特,不是马也不是格鲁巴,而是一条黑色的地龙。
    地龙这种生物说它是龙还真有点污辱了龙这种高贵的生物,因为它是力量最差劲的龙,差劲得可以让别人骑在背上的龙。
    地龙不会飞——它们没有翅膀,只会象马一样地跑。
    地龙的个头不大——只有大象个头的一半。
    地龙的力量马马虎虎——比起狮子老虎强一点,要是同时遇上四五只老虎那它只有逃跑的份了。
    它们的智力还算过得去——问它一加一等于几,回答的速度肯定比龙族中那些力量远胜过它的,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兄弟们要快好几十秒。
    最擅长的本领——传宗接代,三十年生育一次,而它的其他兄弟们三百年都生不了半个种。
    据说创世之神在造龙这种生物时,剩下了一些边角料,一时兴起就用“废物”造出了这种丢“龙”现眼的生物来↑们的身体并不值钱,除了一身的龙皮剥下来勉强可以做成靴子外,身体的其他部分几乎一分不值。由于力量太弱,地龙被杀死后,连龙之魄都无法留下来。
    但比起它的那些兄弟来,最没有用的地龙却是最幸运的。黑龙、金龙、绿龙等由于全身上下都是宝,自然而然地成为了那些胆大妄为的寻宝者猎捕的对象而惨遭屠戮——“盗猎者”中最出名的就是创造出龙战士的十贤者了▲三百年前路西法三世为了消灭不知为何物的“龙人”,下令屠龙,世界各地的龙遭受了诞生以来最大的一次灾难。加上这几百年来不断地有人运用召唤魔法召唤龙为己用,当做战争中的工具,死于战场之上。经过多次的“洗劫”,龙这种最强的生物几乎都成了出土文物,只存在于传说之中。惟一还算留下来没有灭绝的,就只剩下这种相对最没用的地龙。
    虽然地龙很没用,但要把它当马骑也不是一般人能办到的。骑在它背上的是一个身材粗壮的巨汉,他的身型有如半只比蒙巨兽般高大,肌肉坚实,孔武有力,身上不着盔甲,紧绷的肌肉令他看上去好象一头充满无穷力量的公牛←赤裸的上半身长着又黑又密的胸毛,在黑乎乎的胸毛中间隐隐可以看见一道触目惊心的伤疤,伤疤有手指粗细,从左肩开始,斜拉着穿过半个身体划过小腹,弯弯曲曲的,象条蛇一样。
    “什么人?”领路的将官喝问道。
    “你爷爷我!”我回答道。
    我的话音刚落,两边箭声嗤嗤,几百支羽箭从林荫道两旁飞蝗般飞出,惨叫闷哼声接连响起,发问的那个将官更是被乱箭射成了刺猬。


    “杀啊!”
    早已埋伏在道旁的人类伏兵纷纷掀开身上的伪装跳出来,将残余的敌人包围了起来,喊杀声登时撕破了中午的宁静。
    “比蒙兽人?”我根本就不理会那些已是刀俎上的鱼肉的魔族,直接跃离马背穿过混战的人群向巨汉挑战。
    龙战士变身暂时不能用了,好在堕落天使变身也不差¢落天使黑色的羽翼在背后展开,我的身体在空中画出一条弧线,越过人丛,当头压向骑在地龙背上的巨汉。
    “魔道轮回!”我的身体在空中以脚尖为中轴,不断地旋转着,这一击我用上了全力。
    七代先祖性格各异,或高傲,或孤僻,他们的武艺也都不尽相同,但最强的,也最实用的武功还是第一代龙战士卡鲁兹的武艺,堪称世上最有效率的杀人招式。
    在这种四面被围的情况下,巨汉仍能保持着让人畏惧的冷静,他一手按在地龙背上,让受到弓箭手攻击的地龙平静下来,另一只右手却举了起来。地龙皮粗肉厚,几乎刀枪不入,一般的弓箭伤不了它们,只能让它们感到痛。
    当我们俩的目光在空中相撞的时候,我发现巨汉的眼珠在那一瞬间化为了赤红色,放出令人不寒而栗的光芒,树杆一般粗壮的手臂一阵膨胀,竟象发泡似地增粗了一倍有余,巨大的拳头迎上了我从天而降的一击。
    这是“兽王变!”
    比蒙兽人的兽王变和龙战士变身,魔族的堕落天使变身有异曲同工之妙,通过令身体兽化的方法,产生超过原先体能数倍的力量。但在力量增幅方面,兽王变的效果甚至超过了堕落天使变身。若不是有天生不会魔法这个弱点,比蒙兽人在大陆上可以说是天下无敌。
    “嘭!”
    一声爆响传来,我只觉得脚尖一痛,占尽天时地利的一击已被他击溃。我的身体从哪儿来就顺着哪儿回去——不过是被打得飞回去的,而巨汉的情况也好不到哪去,他的身体猛烈地摇晃了一下,差点掉下龙背,而胯下的地龙也被这股反震的力道推得后退了一步。
    树枝折断的声音不断地传来,我的后背碰断了无数的树枝,波尔多从背后伸过来一只手托住了我,方才停了下来。
    “厉害!”
    我的右脚震得发麻,好可怕的对手,老爸过去吃我说,除非你拥有第六次变身后的力量,否则绝对不要和兽人比力气。
    “没受伤吧,老大。”波尔多扶住我的身体关切地问道。
    “没事,我来对付他,他是我的,别插手。”我暗叫遗憾,如果我用的是龙战士变身的力量,刚才这一击最少可以和他平分秋色而不是现在这样落于下风。
    一拳击退我之后,巨汉已从地龙背上跳了下来,拔出了他的武器。巨汉的兵刃是一件碗口粗的大铁棍,大棍横扫竖劈,密不透风。在这百余斤重的重兵器面前,和他交手的人类士兵不是兵刃折断武器脱手,就是连人带武器一直被砸成肉浆。最后是龙骑兵团的团长拉兹接下了他,不过看拉兹那手忙脚乱的样子,情况也好不到哪儿去。
    我从拉兹手里接下了这个可怕的对手,才交手一会儿,拉兹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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