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这哥们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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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坡这哥们儿- 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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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绘春光无限,却一派秋风凄冷,苏东坡此时的心境看来难觉春风拂煦!

公务之余,苏东坡还亲往已故恩师欧阳修陵墓拜祭,并填词《木兰花令》,追念四十三年前和欧阳修交往的故事:霜馀已失长淮阔,空听潺潺清颍咽。

佳人犹醉翁词,四十三年如电抹。

草头秋露流珠滑,三五盈盈还二八。

与余同是识翁人,惟有西湖波底月。

词中情真意切,写出了一片性灵。但却也透露出一股凄然之意,苏东坡此刻的心境忧郁中带着悲凉。

还是朝中的政局,颖州的民苦,使执政一方的苏东坡难得尽情欣赏这春光普照。此刻,是否还在同时思念那使他无忧无虑的黄州雪堂?又或是赤壁长江的逝水?

就像是朝廷突然理解的东坡的心意,到任颖州不足半年的苏东坡接到了朝廷的调令:调他去职守曾经繁花似锦的扬州。那里与对面的金山寺隔江相望,好友佛印正是该寺主持。

又是一个春天的故事。

八十三、社稷次之民为重

现在,苏东坡的新职务是:龙图阁直学士充淮南东路兵马钤辖知扬州军州事。成为了军政双兼之封疆大吏,看来大宋皇家对苏东坡的眷顾并没有中断,甚至更加看重这个天下之奇才。

不过,更像是朝廷派苏东坡来当救火队员的,江淮地区现在已经到了社会崩溃的边缘。

自苏南地区逐年歉收,到了元佑七年(1092年)大面积的饥荒已经酿成巨灾,苏东坡提前已经向朝廷预报了灾情的可怕:苏、湖、(吴兴)、秀、(嘉兴)及扬州地区,洪水加饥饿使人民业已死亡半数以上――这是苏东坡在颖州任上见到大批逃荒的难民渡江北来所了解的。

现在虽然积水渐退,但田界全失,难民回家也几乎是死路一条。为了能确认这些,苏东坡于三月赴任扬州的路途,在濠、寿、楚、泗之间,屏推随从及地方官吏,单独深入辟乡村落调查真相,见到的一切,使苏东坡惊心动魄!

据苏东坡给朝廷的奏表说:“有田无人,有人无粮,有种无牛。潭死之余,人如鬼腊。”

苏东坡愤怒的指责那些在朝堂专工内斗的“小人”:“小人浅见,只为朝廷惜钱,不为君父惜民!”,在苏东坡看来,即使在朝廷尽量扶持之下,此地区也至少需十年才能恢复元气,若是当初朝廷采取他所建议的预防措施,所需粮款不及后来赈济所需之半数。

元佑七年(1092年)三月十六日,苏东坡到达了扬州,谁知眼前的一切令他几乎目惊口呆:当地的官员竟在忙活一个盛大的节庆:“万花会”!

据《墨庄漫录》载:这扬州“万花会”源于蔡京知任扬州时,对,就是那个后来在《水浒》小说中与梁山好汉作对的蔡京,当时西京洛阳以牡丹闻名于天下,洛阳太守举办了“万花会”,大设酒宴,用牡丹鲜花作为屏帐,树、墙、门、梁,都用竹筒储上水,插上牡丹花,所有能见到的地方,无不是鲜花的海洋。这令时任扬州太守的蔡京极为倾慕。

可是,扬州不产牡丹,这怎么办呢?功夫不负有心人,扬州不产牡丹产芍药,于是这以芍药为主题的“万花会”就在扬州办起来了,您甭说,还真能越办越红火,“其后岁岁循习,人颇病之!”――政府行为,法力无边,扬州“万花会”也是名盛一时,火爆到今天!

其实九百年后蔡京之辈更多,别说牡丹会办穷――或者办富了洛阳、菏泽两市,就是玫瑰、芍药、荷花、……多了去了,就连洋花“君子兰”不也成“会”成精了么?

可是苏东坡不管后人的感觉,老百姓未得温饱,官员们却是热衷于花会胜景,什么重要?苏东坡一纸严令:坚决取缔!――“公判罢之,人皆鼓舞!”

此事苏东坡在给好友王巩的信中作了说明:“花会用花千万朵,吏缘为奸,已罢之矣;虽煞风景,免造孽也!”

其实跟今天的某些凭空造出了这节那会来,宋代的蔡京却是小巫见大巫了,老孙没少参与过什么冬枣啦、苹果啦,甚至玻璃、鬼狐之类的盛会,那动静绝对能震蒙蔡京,气晕苏东坡,哪场晚会还能少于百万?一个明星扯上几嗓子就能掠走十几万元――还是税后的,就是一个二流说相声的也能到手两万,外带来回机票、另外混个肚子圆。

还是苏东坡上面的话,别弄这些劳民伤财的虚景了――“虽煞风景,免造孽也!”

灭了“万花会”,苏东坡紧急向朝廷奏报:免除一切老百姓所欠国家的债务!

宽免官债一事,苏东坡六年之前就向朝廷呼吁过,朝廷一直“研究”没有批复,现在苏东坡不得不重提旧议。

在苏东坡自己的权力范围内,不管别省市如何,苏东坡把圣旨照自己的理解解释,宽免了圣旨所列的一切禁令与国债案件,一时难以查明的疑案,则拖延一年再办,等待朝廷批复决定。

苏东坡深信人民对政府的信用若不能恢复,百业也谈不上复原,人祸啥时都重于天灾!巨债高利就是百姓的枷锁,失去了希望的人民就会变成政府的掘墓人!万恶必由此而生。

苏东坡又上了一道长达五千字的表章,细论处理政府呆账的办法。尤其是由于青苗贷款法导致的陈年积欠,绝高的利息使多数人旧债还不上而又欠了新债。苏东坡建议应免除的债务达十种之多。

苏东坡的坚持得到了有限胜利:朝廷终于先后下令宽免百姓的部分积欠。

苏东坡没有就此罢手,还是继续向朝廷上奏:“臣顷知杭州,又知颖州,今知扬州。果见两浙、京西、淮南三路之民,皆为积欠所压,日就穷建。死亡半年,而欠籍不除,以至亏欠两税,走陷课利,农末皆病,公私并困。以此推之,天下率皆然矣。

臣自颖移扬,舟过濠、寿、楚、泗等州,所至麻黄如云。臣每屏去吏卒,杀入村落。访问父老,皆有忧色,云:“丰年不如凶年天灾流行,民虽乏食,缩衣节日,犹以生。若丰年举债积欠,青徒在门,枷棒在身,则人户求死不得。”言讫泪下,臣亦不觉流涕。

……孔子日:“苛政猛于虎”。昔常不信其言,以今观之,殆有甚者。水旱杀人,百倍于虎;而人畏催欠,乃甚于水旱。臣窃度之,每州催欠吏卒,不下五百人。以天下言之,是常有二十余万虎狼散在民间,百姓何由安生?朝廷仁政,何由得成乎?”

苏东坡知道关键处,高层的“研究”大法一旦祭出,神仙也没招!但有一人能解套,这就是太皇太后。

苏东坡充分使用了自己与太皇太后的关系,“走后门”递交了一道给太皇太后的密奏:“访闻淮浙积欠最多。累岁灾伤,流浮相属。今来淮南始获一麦,浙西未保丰凶。应淮南、东西浙、京田诸般欠负,不问新旧,有旧官本,并特予权住催理一年。使久困之民,稍知之饱之乐。”

正途办不成的事,一般“后门”偏走得通,元佑七年(1092年)七月,苏东坡如愿以偿了!苏东坡表章中所提请的各种官债,朝廷终于下令全部宽免。

苏东坡的这些举措,令即使是他的仇敌也无话可说。

据《河南邵氏闻见后录》载:苏东坡接任扬州之后,整顿吏治之时,曾将一个名叫曾盿的州学教授解职回家,那曾盿丢了饭碗,回家路过真州时去拜望了被贬谪在真州的吕惠卿,这可是当年迫害苏东坡的主帅,其后苏东坡又借撰旨将他骂得几乎体无完肤、天下皆知!可以说吕惠卿应该将苏东坡恨到了骨头。

吕惠卿问曾盿:“这苏轼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呢?”

曾盿虽怨苏东坡砸了自己的衣食饭碗,却也只得回答:“聪明人也!”

吕惠卿大怒:“是像尧那样聪明?还是像舜那样聪明?难道是大禹的聪明吗?”

曾盿叹气:“虽然不是这三位圣贤的聪明,但是亦聪明也。”

吕惠卿没词了,继续下问:“苏轼所学何人?”

曾盿回答的爽快:“孟子!”

吕惠卿这下更加愤怒了,站起身来几乎要动老拳!

“为什么回答这么不伦不类?”

曾盿给自己辩解:“孟子学说:以民为重,社稷次之。因此才知道苏轼所学孟子呀。”

吕惠卿听罢默然无语,颓然而坐。

以民为重,社稷次之!

能让两位仇敌背地里如此对话,好个苏东坡!

八十四、执法违法两难之

苏东坡执政扬州,首先遇到的就是国家所立之法与实际执法问题。这里说的“法”与中国儒家与法家的“法”字无关,中国的儒、法之争貌似由来已久,其实都是后人扯皮,皇帝陛下的统治,说白了就是要你们都听话,哪来的实质上的儒家或法家?

儒家也未必就是“国虽百里可王也”搞分裂,法家也不是什么“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般搞统一,中国的统治法门,历来就是儒、法的杂交混血儿,分不出哪些骨血是谁的。

你别看历代先人们狗撕猫咬的争个不亦乐乎,其实都是在权力面前弄骚献媚的争宠,至于权力扯哪块皮做幌子?或者把哪些政客塞在身下痛快一番?只不过是主人对待“京叭”或“黑背”的关系,拍拍谁的脑袋谁的尾巴摇晃的厉害些而已。

咱们这里所说的法,其实比儒家与法家出世的都早,是从人类还没褪尽那身猴毛时就有了的,简单说就是:规矩。

直到今天我们引自为自豪的那句话:“我们现在是个法制国家!”,实际上也是得意自己有了规矩,法,就是规矩,是人给同类们制定的规矩。

把规矩分类撕条的调理成了书面顺序,就是所谓法律,往大处说叫宪法,古时叫律条;往小处说叫纪律,古时甚至小到家法,其实都是一码事,都是些大大小小的规矩。

规矩一升格为法,那就必须个个遵守了,犯了法就是犯罪,对,官大了不在此例,例如皇帝。

不过,古时皇帝自己制定的规矩,大多时候自己也是必须遵守的,否则大家都跟他学怎么办?规矩一乱,国家必乱,带头破坏规矩的皇帝也肯定会被后人们指责为“昏君”,所以皇帝违法也须谨慎。

至于历代流行的“权大于法”?那“权”其实就是法的一部分,不足为怪,只不过是写上本本或不好意思写明而已,更是正常现象。

立法就是制定规矩;守法就是遵守规矩;执法就是强制性监督规矩的执行;宋代也是如此,代代都是如此。

天下太大,不可能一部规矩包罗万象,所以才有了一些解释细则,才有了地方法规之类的东西,都是为了让人们更规矩的守规矩,这叫不可或缺的对法律的补充,是为了上下都好,也是不遵守不行的。

需要定的规矩实在太多、太繁杂了,所以制定规矩就难了去了,至今也没有、也不可能有不需要修改的规矩或者法律,更何况世界永远在变化中,规矩也要与时俱进不是?

制定的规矩在实施过程中遇到阻力,那就必然是损伤了一部分人的利益,假如损伤的是大多数人的利益,或者是比规矩还牛气的牛人的利益,一般情况下这条规矩就实质上作废了,大家会心照不宣的来报废它,俗称:潜规则。

潜规则的威力一般都比正式规矩大,也好使的多,大宋时就有这么条大家都默认的潜规则:漕运粮船的走私行为。

宋史载:“旧发运司主东南漕法,听操舟者私载物货,征商不得留难。故操舟者辄富厚,以官舟为家,补其敝漏,且周船夫之乏,故所载率皆速达无虞。”

这就是条经官方主管部门默认的潜规则,虽然是违法行为,但与船夫们有利,执法部门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却能使粮船的主要运输任务得以顺利完成,这就是条上下皆大欢喜的潜规则。立法者选择了一帮这样的执法者,既算有眼,也算幸运。

据宋人札记《师友谈记》载:北宋政府为了保证运河粮船的迅速抵京,制法:运粮船不得滞留片刻,沿途所有税卡不得检查,船夫沿途吃饭可以动用所运粮食,货物运达后可根据记账数目从工钱中扣除。――可没有明说允许白吃或走私带货。

沿途不用缴税?那能多获多大的利润?商人的鼻子比狗都灵敏,哪会放过这机会?于是走私一条龙作业迅速启动,商人当然得大头,船夫们自然也收入不菲,主管部门头头、具体经办下属们的腰包也决不会瘪了,这的确是一条沾边就有利的绝好潜规则。

尤其是能保证运粮船的及时到达,并且所载极少损耗,大家能有额外可观的“灰色收入”,船夫们谁还在乎那点沿途饭粮?

可是,这种事情污染的是船夫的灵魂与思想,那怎能不改革这陋习?新法实施后,这条潜规则行不通了,沿途关卡开始对漕运船只严格检查,查到走私货物自然是没收加罚款,数目重大还要掉脑袋!

别人还无所谓,船夫们就不行了,这部分人是属于“黑领阶层”,出的是牛马力,吃的是猪狗食,为什么?连舟船上的粮食也不准动用了,船夫们家境日下,能有什么好吃的充饥?

不过不要紧,“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大法在大宋也灵光,船夫们是干吗的?近水楼台还先得月呢,何况近粮的船夫?于是,就不止于沿途开吃了,盗卖很快成风,更有甚者,有盗卖恨太少的粮船,干脆被“人工事故”一沉了之,也省得交不了差不是?

官方也不是不破案,每年被制裁的船夫也不少,甚至连招募接班的也不容易了,可是每年的损耗还是倍增,一年竟达五十万斛(古容器,十斗,后为五斗),这情形都被扬州太守苏东坡了解的一清二楚,怎样执法?苏东坡面临考验。

恢复旧法?那就几乎等同公开支持走私偷税,朝廷能批复?就算能允许所请,可是以后自己岂不也要从此对违法闭上一只眼?

继续不干己事,听任漕运粮就这样损失下去?不损失船工们怎么活下去?这是个两难的选择题。

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苏东坡掂量再三,终于两害之间选其轻了,立即上奏朝廷,言明利弊,建议恢复漕运旧制,结果朝廷迅速批复,从其所请。――皆大欢喜的日子又开始了。

可见苏东坡对法律的理解与执行都是相当灵活的,工作就一个标准:利民利国就行,哪怕是明暗违法,该装糊涂的时候也不妨糊涂一回。

就是在酒宴之上,此时的苏东坡也是表现的清醒与糊涂难以分辨,经常拿着酒杯而坐睡,朋友们没有人能分清这时的苏东坡是醒是睡,唯有苏东坡自己心里明白。

苏东坡自己在这期间所坐的饮酒诗序言中这样说:“吾饮酒至少,尝以把盏为乐,往往颓然坐睡,人见其醉,而我中了然,盖莫能其名为罪其为醒也。”

苏东坡饮酒名句:“江左风流人,醉中亦求名。”

如果苏东坡在政治斗争中也采取如此方略,那将会是何种局面?不好说,兴许能当上宰相,但是,那就是另一个苏东坡了。

看来苏东坡是准备安心做个合格的地方官吏了,执政一方,做好自己的份内的事情,心安也身安,当然要比在京师勾心斗角舒服安逸。可是事与愿违通常就是为苏东坡这类人才准备的,苏东坡的扬州太守当了不足半年,朝廷调苏东坡回京的命令又颁到了扬州。

这次给苏东坡委派的活路挺出人意外:兵部尚书兼差充南郊卤薄使并兼侍读。――一个文官武职兼京师风纪监察外带皇帝的老师。

八十五、兵部未必掌兵事

文人掌兵,是宋代的一大奇观,大宋皇帝最怕的就是武人得势,一旦效法太祖来个“黄袍加身”怎么办?所以,军事高层都是由文人兼职,苏东坡这次兼任的兵部尚书就属于这种情况。

其实苏东坡虽是个了不起的文人,但内心却一直倾心武事,尤其对国家边防,极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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