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法时代之第七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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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法时代之第七重天-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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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拜华说道:“不敢,我天朝在海河之东力敌獠怪,央国于海河之西独抗魔人,互为猗角,两国联盟,那是佳话。”;…;

    高古道:“那又怎样?”

    李拜华一笑,说道:“此大势也!天下顺应,獠魔焉能立足于欲界,到时天下一家,长治久安,凡我人族,身安生安,不是你我共同所向么?你我所向,又岂不是天下人之所向?”

    “哈哈哈哈!华兄一番高论,小弟聆听,如绕梁之音,鼓心之乐,真真是折服了!”一人拊掌出林,身后十几个打手各掌兵器簇拥着他,只见他络腮满胡,眼中露着凶悍,声音又大又沙,十足的匪气,却又装斯文地道:“小弟打岔,罪有之过,李兄请继续。小的们都给我安静了,有屁也给憋住了回去再放!”最后一句真是粗俗不堪。。暴露出一个蛮人的本相。

    李拜华说:“千罪兄笑煞我了。”高古心想:这李拜华和这一伙人是同一路,只是李拜华锦衣官服,叫千罪的和他的这些人一个个鄙俗邋遢,神情野蛮。借着火光细看,这些人脖子上都挂着一个兽坠,那兽坠伸出长长的血红舌头,诡异恐怖,猛然想起这一伙便是欲界最大的劫匪盗帮——十四酷,这个匪首便是其帮中第二号人物,叫做古千罪,真是名如其人,千古罪人。传说这个匪帮已有三百多年历史,在欲界为所欲为,只要他们看中的财宝,就算血流成河,也要抢劫到手,手段残酷至极。再一看,白天那胖瘦二卒竟然真的混在人众里,穿的也和十四酷一样,不觉又喜又忧,喜的是看来事情发展是在自己的盘算之中,忧的是来人高强,今日不知能不能脱身。原来白天他算到自己和大目健连一露财物。又假装逃跑,必定会引来官匪抢劫,到时凭自己本事,对付几个毛贼和区区几个兵卒尚不在话下,抓住了兵匪一气坑害百姓的把柄,去和驻守总兵交涉,帮助这孤儿寡母大小和尚过关。然而却万万料不到来的不但是天朝帝国官兵,还有天朝帝国的李拜华,这斯可真不是个好货色,最担忧的是来的不是小毛贼,是十四酷这个大匪帮,不由得暗暗叫苦,思忖如何保护宋夫人等四人脱险。高古知道自己身份败露,今日恐怕难免一场恶战。心里直怪自己蠢笨。今日非要把这一祸事往自己身上揽,而且泄露了自己行踪,饶是他身经百战,一时也无法可想。但话已出口,自己这个临时护卫说什么也要当下去,不然也不配称作海河四虎中的第一虎了。;…;

    其实李拜华也是运气好。碰上了帝国追捕的乌天仆的潜逃旧部高古,知道此人是乌天仆麾下一员猛将,要能抓他归案,自是奇功一件。自己和十四酷匪徒勾搭的事也不须遮掩,到时只说这只是我公务手段之一。万一要说这勾搭一事对我将来有什么防碍,有一天顺手灭了十四酷,以正自己清名,这叫做一不做,二不休。

    古千罪也是初到不久,以十四酷威名,那些小匪小帮自然望风消遁,再与那驻守总兵一勾,相约劫财分赃,由兵卒发现财物,故意驱赶身藏异宝的逃难人,夜晚着便装和十四酷一同抢劫分赃,果然今日发现了大目健连和高古的两件奇宝,心下狂喜不已。李拜华早几天到了颈云关,躲藏在暗处观察,发现了关上兵匪勾搭的事。就找到十四酷的贼窝,对古千罪软硬兼施,伙同犯案。李拜华近年在天朝有了一个称号,叫做李败坏,就因为他一个书生出身却又贪得无厌,劣迹渐渐为人所知,熟知他为人的人都背地里叫他李败坏。…;

    李拜华说道:“高将军,这国之安危,你是最知道的吧?”;…;

    高古说:“是”。

    李拜华说道:“这样最好,那么请将军自缚手足,随我回去解释当年你为何不服旨意反出朝庭一事,你看如何?这两位大师自然与你没什么干系,这位夫人和她的孩子一看便是我天朝国来的,看来与你也不是一道,待会我随便查查便是。”

    边说边走向宋夫人,他说的轻松已极,其实暗藏古怪。原来他早已看出高古要保护这娘儿俩,所以话中有要挟之意。高古心想:朝庭在兹念兹要我归案,今日如果我自毁长城,自缚手足,得能救了他四人,倒也不冤,只是我自缚在前,岂不是要上当,他李拜华带着一伙强盗不是仍然要对他们不利?想到这里便说道:“就依你所说。。但你们不能对宋夫人她们不利!要是……你站住……小人住手!”

    他见李拜华已经靠近宋夫人,便大声喝止,但哪来得及。李拜华左手五指作势抓向宋夫人,右手手指在宋刚那长包上一划,便跳了开去。只听“嗤”一下撕裂声,宋刚那个包布裂开来,露出一柄大剑,长长的剑身厚重宽大,中间两条突起的线,形成了一条血槽,通体闪着幽幽的光,令人不寒而悚。靠剑镡处两个字“七天”。李拜华和高古同时吃了大大的一惊,呆若木鸡。身后的古千罪和一干匪徒也是瞪大了眼睛,甚至眼睛都直了。李拜华如何不识这把剑,高古更是亲切和伤感,当年这把剑就是他和将士们心中的圣物,剑锋所指,势如破竹,元帅挥剑所向的样子威武无敌,这把剑每一次的每一次都冲在最前,高古和兄弟们跟随在前后左右。冲锋的过程中,每次的每次,心中都是充满了必胜的信念。;…;

    宋刚“哼”了一声,抓紧剑柄,“唰”的一下抽出宝剑,只见宽宽的剑身,剑脊上的血槽两边有着古色的花纹,再两边是锋利的剑刃,在夜晚的火光下发出耀眼的光芒,长长的剑身几乎和宋刚差不多高,宋刚虽然只是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双手擎着这把沉重的宝剑,站定身子,纹丝不动,透着威武之气。高古仿佛看到了当年的主帅,一时迷迷蒙蒙,不由得喃喃说道:“乌帅……乌帅……”

    李拜华变色,向着宝剑作揖,垂泪道:“乌兄……乌兄!”

    高古呆立当场,说道:“‘七天’……‘踏雁’,‘七天踏雁’剑。”神情怪异。仿佛见到最大的希望。

    李拜华谙然神伤,说道:“请问小公子如何称呼?和乌天仆有何关系?”

    宋刚说:“我叫宋刚,不认识乌天仆。”

    李拜华说道:“那这宝剑为何到了你的手上?宋公子,你可知这宝剑的来历?”

    宋刚道:“不知道,这把剑是我在一个大大的府上捡到的,那府中的人都……都死了。”;…;

    高古泪水奔流,下拜

    李拜华说道:“高将军,宋公子,众位朋友,这宝剑是我一位故友之物,这位故友是我最为敬佩之人,我曾经和他有不解之缘,受他恩惠感恩至今。不想阴差阳错此剑到了这位宋公子手中。只因我的故友当年犯下大错,这把‘七天踏雁’宝剑朝庭就一直在寻找收回。食君之禄,忠君之事,宋公子既然是与这‘七天踏雁’无关的人,就请你把这剑交给我带回朝庭。你说如何?”…;

    宋刚说:“不行。这是我捡到的,不是我偷的也不是我抢的,所以它就是我的。”

    古千罪站在高古身后,嚷嚷道:“管他是谁的,既是宝物,今天归我大爷了,大爷就是强盗。姓高的,我砸死你!”把手中狼牙棒“当啷”一抖,“呼”的一声朝着高古劈头砸下。宋夫人手指古千罪“啊”了一声,高古惊愕,一个前纵,在李拜华的胸口打上一拳,再就地一滚,只听身后一声响,古千罪的狼牙棒“嘭”一声砸在地上,溅起一股黄尘,回头一看高古哑然,古千罪这一棒准头太差,看那位置至少离高古身体有五尺来远。知道古千罪不是要偷袭他,是要打断这场争论。李拜华毫不防备,吃这一拳倒退几步,这才唰地拔出钢剑挥舞,生怕高古趁势再在他要害处打上一拳。原来高古行军打仗,外功精湛。。李拜华修习了魔力,他早已运气在身,因此这一拳受伤很轻,但是高古的大力一拳直把他推出去很远。李拜华书生出身,中途修真,身上有了一个中等高手的魔力,剑术却很烂。只是因为专攻心术才得到太尉李授音的重用。;…;

    高古站定拔出刀来,只听又是“嘭”的一声,接着又是“嘭”的一声,只见两个人影飞了起来,直射出去,又是两声“嘭、嘭”,两个强盗重重地撞在地上,眼见爬不起来。只见宋刚马步蹲牢,右拳向前,出拳的姿势尚未收回,插在地上七天踏雁宝剑纹丝不动,地上的火光照在剑上,闪着寒水般的幽光。再一看地上,不是别人,正是日间颈云关胖瘦城门二卒,可以想像这二人此时一定不能相信自己如何就这样了。那日日挂念的发财梦想就在今天断绝了。宋刚提起宝剑,走向李拜华,眼中就像冒出火来。李拜华眼见那柄剑朝自己一步步移近,一阵心慌,不由得全身冒汗,尤其是这个男孩那虎虎的神情,就仿佛有一个令他日夜害怕的人找他来索命了,宋刚眼中仇恨的火焰炽热,越是往前走,李拜华越是害怕,禁不住脚步开始后移。宋夫人叫道:“刚儿,回来!”宋刚恍如不闻,突然间发一声怒喊,向李拜华狂奔过来,提剑横切,使剑之道,进攻的招数之中,唯有横切这一招最没有破淀,而且给敌人的恐惧感最强。李拜华慌乱中退了一步,七天踏雁剑的剑尖在他鼻子几寸远的地方削过,他惊魂未定,还了一剑。宋刚毫不闪避,举剑当头斫下,完全是拼命。李拜华那一剑就刺不到位。急忙回身腾挪方位。高古看得心潮澎湃,这几两招分明就是包帅的功夫,这孩子是不是和乌帅关系亲密?这几乎不能确定,因为乌天仆当年名满天下,有人会使他的几招剑法,那是毫不稀奇。最不可思议之处就是宋刚进攻的神情几乎是和乌帅一模一样,都是勇猛神武,在第一时间就会令对手气怯,宋刚一个孩子就把李拜华这厮逼得东躲西藏,颜面尽失。但是自己当年到了乌帅府中明明看到乌家被赶尽杀绝,无一人存留。只是这把七天踏雁剑何以到了这孩手中,这中间的疑问曲折须得好好了解,只是现在宋刚不是十分相信自己,得想想怎个问法才能打消他的怀疑。本来今天就打算全力保护他们,现在七天踏雁宝剑现身,那自己就算立刻死了,只要剑不落入坏人之手,那也值了。因此打定主意,站在一边保护宋刚和他手上的宝剑,古千罪刚刚偷袭自己的事先抛开一边。…;

    ;…;

    高古满腹狐疑地瞧着两个人打斗,李拜华稍稍定神,和宋刚斗了个旗鼓相当,忽然当一响,李拜华的剑被削了一截,李拜华换一把剑,过一会儿,又被削断,他一跃跳开,说道:“你是宝剑,我这破铜烂铁怎么和你比?要公平点,我们各换普通剑比试,我是公务在身,不得已而为,你杀了我,我毫无怨言。”说着拿过两把剑,抛一把在宋刚面前。

    宋刚犹豫了一下,高古说:“李大人,你是大人,他是小孩,小孩子在剑上如果不占一点便宜,那这比试也不用比了。刚儿,一个剑士,武器就是生命,七天踏雁是圣物,在你手上,你要让它锋芒毕露,方显英雄气概。七天踏雁,就是你的生命!”语气中偏了不止一点。

    宋刚道:“是!”充满感激地点点头。他越斗信心越足。。只是这‘七天踏雁’太过沉重,他虽天生神力,但剑身过长,挥舞起来过于笨重,现在他挥动时宝剑发出呜呜声响,直逼李拜华而去。

    李拜华惊讶道:“孩子,何苦性命相搏,你只把剑交于我,我放你走!”一面说,心里暗暗叫苦,这样下去,就是换十把二十把剑也给他削断了,‘七天踏雁’可是削金断玉的宝物,如果这孩子不小心将我杀了,我岂不是冤的很。一面想,眼睛死死盯着对方的剑锋,哪敢用手上的剑去正面想碰,一面想着脱身之法。;…;

    古千罪牵来一匹六足马,那马神骏异常,道:“高兄,神马配金鞍!你那金鞍放我的神骑之上,还能亏了你的宝物不成?”

    高古无心接话,说:“不给!”

    古千罪道:“高兄。刚才那一刀我是假砍,要砍真的,你已经受伤。高兄,我这神马也是宝物,叫做风影。那和尚的金钵我不要了,我知道你想保护大和尚小和尚,你只要把金鞍给我,我立马放人。”

    高古冒汗,这人叫古千罪,刚才这一刀却真的不是要杀了我求得金鞍。看那六足马,长腿昂脖,确实是神骏,要说自己这金鞍,放在他的座骑上,确实是完美。这古千罪却不是什么英雄,强盗一个,想要我的金鞍,用这强夺的手段也不怕手断足断吗?回道:“你可知我在这金鞍之上杀过多少魔兽獠狼吗?你可知多少战士杀敌受伤,成了英雄,都是坐这金鞍回来?高某不是英雄,坐之有愧,敢问古兄凭什么坐在这金鞍之上?你这风影神骑,真的是你自己的吗?”

    当时魔与人势不两立。都要争夺这第七重天,但人类自私自利,你今天计谋算我,我时时防范于你,自削实力,这一点不如魔人獠人。高古的意思是:你只是个强盗,和英雄二字沾不上边,何德何能,却想坐上金鞍。就算这风影神骑,怕也是害人性命的抢劫之物。;…;

    古千罪的脸青一阵白一阵,不过黑暗中旁人自然瞧不见,半晌,说道:“自然……是的,爱骑风影这确实是我自己的。高兄弟不要误会!”

    高古嗤之以鼻,“哼”了一声,不再理他。

    李拜华见古千罪被三言两语便打发了,宋刚的宝剑又紧逼不放,心里愈来愈着急。口中打一声唿哨,叫道:“宋夫人貌美如花,我这脱手飞去一剑,叫她香销玉硕。”

    宋刚大惊,手下缓了一缓,紧紧看着李拜华手上的剑,以防他脱手飞剑。李拜华见机,果然手一扬,脚步急速后滑,溜了开去。…;

    众人再看李拜华,在远处站定,背后站着一排官府箭手,箭在弦上,已经对准了山洞,只待李拜华一声令下,几十枝箭便要如蝗而至。李拜华咳嗽一下,道:“你们听着,放下刀剑者活,顽固抵抗者死!”

    高古抢步上前,挡在宋刚面前,横刀站立。李拜华一声令下,箭如雨至,高古舞刀,挡,扫,碰,击,当当当当,一一击落。李拜华身后的那排箭手重新上箭,又是一排齐射,高古又一一击落。箭手们的队伍分开,从后面走出一名黑衣箭手前跨一步,这人二十岁左右,特别矮小,说道:“高将军,本有三十枝箭射您,您击落了二十九枝箭羽,小的五体投地,现在还有我的一箭未发,现在射您,请您击落。”说罢拿出一弯极粗极大的弓,搭上一枝箭,拉满弦,那枝箭“呜”一声破空而至。;…;

    高古见他箭未发却出声警告。。并不以为意,但见箭飞来的速度,比之刚才的箭速快了不止一倍,心里大骇。忙舞刀护住上身,没想到那枝箭将将就要到自己胸口,箭头突然转为向下,这一下哪里来得及向下击打,“卟”一声,箭头穿左腿而入,前边进入后面穿出,鲜血溅了出来,高古一下站立不稳,一跤摔倒在地。他一下站起来又倒下,再站起来,以刀代脚,把宋刚推入洞内,转身挡住洞口,向那名矮个子箭手竖起拇指,赞道:“好箭法!可惜……”

    那个矮箭手问道:“可惜什么?”

    高古道:“再来一箭试试!”

    矮箭手道:“高将军,你投降吧!你挡不住我的箭!”

    高古道:“你射杀过獠人吗?”

    矮箭手摇摇头。

    高古又问:“你射杀过魔人吗?”

    矮箭手摇一摇头。

    高古也摇一摇头。连说可惜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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